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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程志强,便感受到了他目光中的坚毅。他曾经是解放军特务连的一名战士,回想军旅岁月,程志强感慨道:“这段生活让我习惯了高标准、严要求,对后来从事学术研究大有帮助。”
除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联合会主席,程志强还有一个身份——中国铝业国际贸易公司副总经理。随着访谈的深入,我们在了解他丰富阅历的同时,也感受到了他的睿智。坐在我们面前的这位中年人,相貌俊朗,身材魁梧,兼具军人、学者和商界领袖的气质。但他更看重自己追随董辅礽、厉以宁等经济学者的求学经历,其中还有一段“董辅礽托孤”的佳话。
2004年初,董辅礽重病卧床之际,仍牵挂着自己尚未毕业的7位博士生,并嘱咐夫人刘蔼年恳请好友厉以宁将这些博士生收入门下,程志强就是7人之一。董辅礽病故后,程志强带着先师遗愿,敲响了厉以宁位于北京大学蓝旗营宿舍的家门。听明来意,厉老爽快地答应了:“我和董老师是多年好友,董老师的学生就是我的学生。”
3年后,程志强以全优成绩获博士学位。事实上,程志强从攻读武汉大学高级工商管理学硕士、经济学博士,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10余年可谓“亦商亦学”,注重理论研究的中国化和实证研究的接地气。在调入中铝前,他还在中国最大煤炭企业神华集团运销公司担任高管十余年。期间,他相继完成了《破解“富饶的贫困”悖论》、《资源繁荣与发展困境——以鄂尔多斯市为例》两本实证案例研究型著作。
程志强经深入研究发现,2003年以来,新兴煤炭资源型地区经济发展高歌猛进,并被冠以“模式”、“奇迹”。但通过严密的理论与实证分析,他指出这些地区的发展存在严重弊端,有关问题在后来逐步显现,尤其是2012年以来进一步凸显。比如,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效率偏低;资源行业比重、房地产等地方化的第三产业比重偏高,导致产业结构畸形化;人力资本结构和收入分配两极化,抑制人力资本投资等。
以下是记者专门就新型城镇化的有关热点问题与程志强的对话:
《支点》: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城镇化问题的?
程志强:从2004年下半年起,我跟随厉以宁老师做研究后就开始关注城镇化问题。厉老对城镇化问题一直很重视,他认为中国在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有两大体制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支柱,必须要改革,一个是国有企业制度,另一个就是城乡二元体制。在中国城镇化的过程中,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一定会逐步走向全国户籍一元化。城区和农村不再有居民身份的差别,也就不会再有城乡居民权利的不平等。
《支点》:您认为传统的城市化存在哪些弊端?中国道路为什么需要新的城镇化模式?
程志强:传统城市化是先工业化的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模式。当时,城市化与工业化基本上是同步的,缺乏统筹安排,没有科学的城市规模概念。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没有被城市领导层纳入考虑。等到发现居民生活质量下降等问题时,再来改变城市现状,已为时过晚。后起的工业化国家,想避免传统城市化的弊病,却由于缺乏公共投资,往往力所不及。结果,无论在先工业化和先城市化的国家,还是在后起的工业化国家中,无一例外地发生了所谓的“城市病”。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城市中出现棚户区或贫民窟,环境恶化,过分拥挤,失业激增,社会治安欠佳。这样的结果导致了“反城市化”倾向的出现,穷人继续涌入城市,富人纷纷迁离城市,搬到郊区甚至乡村居住。
因此,中国亟需探索符合国情的新城镇化模式,即“老城区+新城区+农村新社区”的模式,以此避免重蹈发达国家的覆辙。这样,才能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在一次分配中的平等待遇。
《支点》:您认为中国应如何推进“老城区+新城区+农村新社区”的新城镇化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优势?
程志强:我们以湖北为例来分析这个问题。目前,湖北处于农业化到工业化过渡期,统筹城乡发展的任务因此更加繁重,新城镇化问题更加紧迫。在这种情况下,“老城区+新城区+农村新社区”模式的优越性会有更明显的体现。
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做呢?首先,就是改造老城区。老城区是指已有的城区,它们有的在工业化以前很久就存在。湖北省建设工业化的历史十分悠久,武汉等城市在建国前已经是极为重要的工业中心、交通中心。随着经济的发展,湖北的老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居民日益增多,街道狭窄,人口拥挤。居住其中的居民生活水平受到影响。湖北省应当注重对老城区的改造工作,治理工业企业的环境污染,迁出过剩、高能耗和高排放的工业企业,保护老城区的文化遗址。
其次,要大力推进新城区的发展。新城区一般是在改革开放后,由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园区、物流园区等演变而来。这些区域通常有良好的规划,配套设施完善,交通运输便利。因此,利用未来“黄金十年”的契机,湖北要加强招商引资,推动工业企业落户园区。同时,大力推动新城区的新兴产业发展,促进新城区建设与新型工业化紧密结合。
最后,湖北的农业比重较大,因此在新城镇化建设中,必须把握好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比重。许多农村地区通过旧房改造、空地新建或居民搬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些举措都为农村新社区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一般而言,农村新社区的进一步建设,要做到布局园林化、环境清洁化、公共服务系统化、社会保障全面化、社会管理民主化。实现这些之后,农村的村级自治就自然转为城市的社区自治,农村新社区成为基层单位,也就纳入了城镇化之中。城市居民和农民之间的权利变得平等了,身份限制不再存在。同时,内需得到启动,社会资源的流动和配置更为通畅,湖北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将在此基础上得到提升。
《支点》:除了选择合理的发展模式之外,应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来推进新型城镇化?
程志强:要有效率地发展新型城镇化,良好的制度基础非常重要。一方面,要对农村的产权制度进行规范和确权,推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给农村居民以更大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另一方面,制度上的障碍也需要得到解决,需要创新和改革的勇气。比如,逐步取消户籍制度,在行政上为城乡人口双向流动打破障碍,这样才能为全面系统地推进新城镇化进程奠定基础。 《支点》:农地流转是当前城镇化的核心任务,在远离中心城市的地区和中心城市的郊区,应该如何完成农地流转?
程志强:个体农户主导的农地流转,更适用于远离中心城市的地区。这些地区非农就业比重低,非农就业和非农收入不稳定,农村工业欠发达,有些甚至周边根本没有工业企业的存在。不仅如此,这些地区的农户人均受教育水平偏低,人均耕地较少,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也偏弱。因此,农户生活保障依赖于农地和农业生产,通过农户之间的农地流转可以降低农地细碎化,以满足农业产业化对农地经营最低规模的要求。
然而,个体农户主导型存在的问题是,交易通常都是口头协议达成的,缺乏规范的合同。这种情况下的农地流转,容易引发纠纷。比如,农业收入提高时,外出就业的农民回乡后,要求收回流出的土地,流入户又因前期投入而不愿意归还。这时候,没有规范的合同约束,双方需求都难以得到满足。
此外,流转期限较短也是个体农户主导型的劣势之一。有调研数据表示,46%的农户在转出农地时,没有约定期限,27%农户的约定期限在1年以内,而10年以上的不足6%。因此,对农地流入户而言,要形成稳定预期并进行跨期投资很有难度,这也增加了农地流转的不稳定性。基于上述问题,这些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受制于农地流转方式,更倾向于“龙头企业+中小农户”、“合作组织+中小农户”的垂直协调契约形式。
中心城市的郊区,更适合采用村集体主导型。这些地区的地理环境使其非农就业比重高,非农就业和非农收入均趋稳定,村集体经济发达,周边地区第二、第三产业也发达。农户人均受教育水平较高,社会保障体制较健全,村级的民主政治较完善。这些特征,使农户们对农地和农业生产的依赖程度较低,非农收入大大超过农业收入,绝大部分农户的种地意愿很低。因此,农地使用权流出的意愿相应得到提高。
但村集体主导型的潜在问题在于,村集体和农户利益很难完全一致。当农户权益受到侵害时,可能引发社会问题。因此,村集体主导型农地流转可以形成较大规模、较长期限且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集中,可以满足要素契约型、“龙头企业+大户”等形式的农业产业化垂直协调契约安排的要求。
《支点》:李克强总理曾指出,棚户区的改造是城镇化绕不过去的一道坎,是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关键举措。您认为棚户区改造应如何执行?
程志强:我们的城市里,不能一边是高楼大厦,一边是低矮的棚户区。这种二元结构不消除,城镇化质量无从谈起。拆迁棚户区的具体措施则要把新城区建设、招商引资、老城区改造三者结合在一起,重新规划,以系统性思维解决问题。在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同时实现居民就业安置、公共设施建设以及新城区工商业企业的落户和发展。
新城区改造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加强招商引资,吸引更多优秀的工业企业落户园区,为当地经济发展做贡献。各地应挖掘自身的资源、交通和人才优势,大力发展朝阳产业,如新兴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产业,利用当前产业升级换代的机遇,推动新城区建设的航船不断前进。
农村新社区的建设极为重要的一点,则是新社区农民的就业问题。各地要利用自身优势,将农村新社区的建设与农业产业化的道路结合在一起,利用乡镇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形式,促进农村新社区的农民在职业上由农业生产转向农业产业化生产。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利用财政、金融、信息等手段,鼓励农民集体自主创业,多方位、多渠道地提高农村新社区的居民生活水平。
《支点》:您如何看待选择新城镇化战略对未来中国道路的意义?
程志强: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厉以宁教授说过:“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人的积极性。”城镇化是解放农村经济中人的积极性的重要途径。中国应加强规划,建立有中心、有层次的现代城镇体系,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实现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相融合,同时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越环境,使他们的个人发展与国家发展进一步紧密结合。
推动城镇化,并不是建设城市设施这么简单,关键是综合统筹,实现城镇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全面转变和现代化。可以说,新型城镇化是中国未来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增长点,也是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的落脚点。(支点杂志2013年6月刊)
除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联合会主席,程志强还有一个身份——中国铝业国际贸易公司副总经理。随着访谈的深入,我们在了解他丰富阅历的同时,也感受到了他的睿智。坐在我们面前的这位中年人,相貌俊朗,身材魁梧,兼具军人、学者和商界领袖的气质。但他更看重自己追随董辅礽、厉以宁等经济学者的求学经历,其中还有一段“董辅礽托孤”的佳话。
2004年初,董辅礽重病卧床之际,仍牵挂着自己尚未毕业的7位博士生,并嘱咐夫人刘蔼年恳请好友厉以宁将这些博士生收入门下,程志强就是7人之一。董辅礽病故后,程志强带着先师遗愿,敲响了厉以宁位于北京大学蓝旗营宿舍的家门。听明来意,厉老爽快地答应了:“我和董老师是多年好友,董老师的学生就是我的学生。”
3年后,程志强以全优成绩获博士学位。事实上,程志强从攻读武汉大学高级工商管理学硕士、经济学博士,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10余年可谓“亦商亦学”,注重理论研究的中国化和实证研究的接地气。在调入中铝前,他还在中国最大煤炭企业神华集团运销公司担任高管十余年。期间,他相继完成了《破解“富饶的贫困”悖论》、《资源繁荣与发展困境——以鄂尔多斯市为例》两本实证案例研究型著作。
程志强经深入研究发现,2003年以来,新兴煤炭资源型地区经济发展高歌猛进,并被冠以“模式”、“奇迹”。但通过严密的理论与实证分析,他指出这些地区的发展存在严重弊端,有关问题在后来逐步显现,尤其是2012年以来进一步凸显。比如,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效率偏低;资源行业比重、房地产等地方化的第三产业比重偏高,导致产业结构畸形化;人力资本结构和收入分配两极化,抑制人力资本投资等。
以下是记者专门就新型城镇化的有关热点问题与程志强的对话:
《支点》: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城镇化问题的?
程志强:从2004年下半年起,我跟随厉以宁老师做研究后就开始关注城镇化问题。厉老对城镇化问题一直很重视,他认为中国在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有两大体制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支柱,必须要改革,一个是国有企业制度,另一个就是城乡二元体制。在中国城镇化的过程中,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一定会逐步走向全国户籍一元化。城区和农村不再有居民身份的差别,也就不会再有城乡居民权利的不平等。
《支点》:您认为传统的城市化存在哪些弊端?中国道路为什么需要新的城镇化模式?
程志强:传统城市化是先工业化的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模式。当时,城市化与工业化基本上是同步的,缺乏统筹安排,没有科学的城市规模概念。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没有被城市领导层纳入考虑。等到发现居民生活质量下降等问题时,再来改变城市现状,已为时过晚。后起的工业化国家,想避免传统城市化的弊病,却由于缺乏公共投资,往往力所不及。结果,无论在先工业化和先城市化的国家,还是在后起的工业化国家中,无一例外地发生了所谓的“城市病”。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城市中出现棚户区或贫民窟,环境恶化,过分拥挤,失业激增,社会治安欠佳。这样的结果导致了“反城市化”倾向的出现,穷人继续涌入城市,富人纷纷迁离城市,搬到郊区甚至乡村居住。
因此,中国亟需探索符合国情的新城镇化模式,即“老城区+新城区+农村新社区”的模式,以此避免重蹈发达国家的覆辙。这样,才能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在一次分配中的平等待遇。
《支点》:您认为中国应如何推进“老城区+新城区+农村新社区”的新城镇化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优势?
程志强:我们以湖北为例来分析这个问题。目前,湖北处于农业化到工业化过渡期,统筹城乡发展的任务因此更加繁重,新城镇化问题更加紧迫。在这种情况下,“老城区+新城区+农村新社区”模式的优越性会有更明显的体现。
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做呢?首先,就是改造老城区。老城区是指已有的城区,它们有的在工业化以前很久就存在。湖北省建设工业化的历史十分悠久,武汉等城市在建国前已经是极为重要的工业中心、交通中心。随着经济的发展,湖北的老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居民日益增多,街道狭窄,人口拥挤。居住其中的居民生活水平受到影响。湖北省应当注重对老城区的改造工作,治理工业企业的环境污染,迁出过剩、高能耗和高排放的工业企业,保护老城区的文化遗址。
其次,要大力推进新城区的发展。新城区一般是在改革开放后,由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园区、物流园区等演变而来。这些区域通常有良好的规划,配套设施完善,交通运输便利。因此,利用未来“黄金十年”的契机,湖北要加强招商引资,推动工业企业落户园区。同时,大力推动新城区的新兴产业发展,促进新城区建设与新型工业化紧密结合。
最后,湖北的农业比重较大,因此在新城镇化建设中,必须把握好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比重。许多农村地区通过旧房改造、空地新建或居民搬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些举措都为农村新社区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一般而言,农村新社区的进一步建设,要做到布局园林化、环境清洁化、公共服务系统化、社会保障全面化、社会管理民主化。实现这些之后,农村的村级自治就自然转为城市的社区自治,农村新社区成为基层单位,也就纳入了城镇化之中。城市居民和农民之间的权利变得平等了,身份限制不再存在。同时,内需得到启动,社会资源的流动和配置更为通畅,湖北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将在此基础上得到提升。
《支点》:除了选择合理的发展模式之外,应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来推进新型城镇化?
程志强:要有效率地发展新型城镇化,良好的制度基础非常重要。一方面,要对农村的产权制度进行规范和确权,推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给农村居民以更大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另一方面,制度上的障碍也需要得到解决,需要创新和改革的勇气。比如,逐步取消户籍制度,在行政上为城乡人口双向流动打破障碍,这样才能为全面系统地推进新城镇化进程奠定基础。 《支点》:农地流转是当前城镇化的核心任务,在远离中心城市的地区和中心城市的郊区,应该如何完成农地流转?
程志强:个体农户主导的农地流转,更适用于远离中心城市的地区。这些地区非农就业比重低,非农就业和非农收入不稳定,农村工业欠发达,有些甚至周边根本没有工业企业的存在。不仅如此,这些地区的农户人均受教育水平偏低,人均耕地较少,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也偏弱。因此,农户生活保障依赖于农地和农业生产,通过农户之间的农地流转可以降低农地细碎化,以满足农业产业化对农地经营最低规模的要求。
然而,个体农户主导型存在的问题是,交易通常都是口头协议达成的,缺乏规范的合同。这种情况下的农地流转,容易引发纠纷。比如,农业收入提高时,外出就业的农民回乡后,要求收回流出的土地,流入户又因前期投入而不愿意归还。这时候,没有规范的合同约束,双方需求都难以得到满足。
此外,流转期限较短也是个体农户主导型的劣势之一。有调研数据表示,46%的农户在转出农地时,没有约定期限,27%农户的约定期限在1年以内,而10年以上的不足6%。因此,对农地流入户而言,要形成稳定预期并进行跨期投资很有难度,这也增加了农地流转的不稳定性。基于上述问题,这些地区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受制于农地流转方式,更倾向于“龙头企业+中小农户”、“合作组织+中小农户”的垂直协调契约形式。
中心城市的郊区,更适合采用村集体主导型。这些地区的地理环境使其非农就业比重高,非农就业和非农收入均趋稳定,村集体经济发达,周边地区第二、第三产业也发达。农户人均受教育水平较高,社会保障体制较健全,村级的民主政治较完善。这些特征,使农户们对农地和农业生产的依赖程度较低,非农收入大大超过农业收入,绝大部分农户的种地意愿很低。因此,农地使用权流出的意愿相应得到提高。
但村集体主导型的潜在问题在于,村集体和农户利益很难完全一致。当农户权益受到侵害时,可能引发社会问题。因此,村集体主导型农地流转可以形成较大规模、较长期限且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集中,可以满足要素契约型、“龙头企业+大户”等形式的农业产业化垂直协调契约安排的要求。
《支点》:李克强总理曾指出,棚户区的改造是城镇化绕不过去的一道坎,是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关键举措。您认为棚户区改造应如何执行?
程志强:我们的城市里,不能一边是高楼大厦,一边是低矮的棚户区。这种二元结构不消除,城镇化质量无从谈起。拆迁棚户区的具体措施则要把新城区建设、招商引资、老城区改造三者结合在一起,重新规划,以系统性思维解决问题。在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同时实现居民就业安置、公共设施建设以及新城区工商业企业的落户和发展。
新城区改造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加强招商引资,吸引更多优秀的工业企业落户园区,为当地经济发展做贡献。各地应挖掘自身的资源、交通和人才优势,大力发展朝阳产业,如新兴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产业,利用当前产业升级换代的机遇,推动新城区建设的航船不断前进。
农村新社区的建设极为重要的一点,则是新社区农民的就业问题。各地要利用自身优势,将农村新社区的建设与农业产业化的道路结合在一起,利用乡镇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形式,促进农村新社区的农民在职业上由农业生产转向农业产业化生产。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利用财政、金融、信息等手段,鼓励农民集体自主创业,多方位、多渠道地提高农村新社区的居民生活水平。
《支点》:您如何看待选择新城镇化战略对未来中国道路的意义?
程志强: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厉以宁教授说过:“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人的积极性。”城镇化是解放农村经济中人的积极性的重要途径。中国应加强规划,建立有中心、有层次的现代城镇体系,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实现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相融合,同时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越环境,使他们的个人发展与国家发展进一步紧密结合。
推动城镇化,并不是建设城市设施这么简单,关键是综合统筹,实现城镇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全面转变和现代化。可以说,新型城镇化是中国未来一段时间经济发展的增长点,也是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的落脚点。(支点杂志2013年6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