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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大部制”政府机构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国务院在改革方案中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适时实行。
这股强劲的改革大潮已经涌到大学校园。武汉大学校长刘经南最近表示:“高校同样需要进行‘大部制’改革,需要压缩管理部门数量,减少管理成本,真正建立以学术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制。”
天津大学校长龚克在年初的人才战略新闻发布会上说,学校将对学术委员会进行改革,人员要在教授真正推选的基础上产生,要把权力交还给学术委员会。他指出,目前包括天大在内的许多高校的学术委员会,几乎已成为学校决策的一个附属机构。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精简高效。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关键在政府职能转变,成败与否在此一举”。如果说政府机构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那么, 以“学者治学”、“教授治教”为目标的高校行政体制改革也已到了攻坚阶段。
久已存在的弊端
和政府机构一直在精简不同,机构庞大并日益臃肿已经成为我国高校的一景。资料显示,西北某大学共有教职工2300多名,其中专任教师1200多人,仅占一半左右。1000多名行政人员中,校领导12人,其中校党委书记、校长各1人,副书记3人,副校长7人。校级管理部门和各院系的处级以上干部加在一起,共有300人左右。
另一份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重点大学,校级领导一般有10-15名,处级干部一般在300人以上。有人将如今的大学形容为“校级领导一走廊,处级干部一礼堂,科级干部一操场”,并戏称为“一级政府”。
庞大的行政管理队伍带来很多问题,首先是巨大的行政开支挤压了有限的教育经费。仍以西北某大学为例,假设行政人员每人每年需要5万元开支,一年下来就是5000多万,这相当于1万多名学生的学费(以每人5000元学费计算)。
机构重叠带来了效率低下的问题。在政府部门中存在的由于机构设置不合理带来的职能交叉、工作任务重复等问题,在当前高校中均有表现。“公文旅行”、“踢皮球”等现象在高校时有发生。
高校行政化还导致了学术精神的沦丧。由于受“官本位”的影响,不少高校的学术评价机制,不按照学术规则操作,包括评估、检查、评比、项目审查、人才选拔,大都以官场规则在运作。如果谁不按官场规则运作,谁就会被淘汰出局。
人力资本在这种制度下严重浪费。在“官本位”管理模式下,有些高校教师变成行政权威的附庸,对教书育人和搞好科研失去了兴趣和动力,有的干脆另谋职业。一些学有所成的专家、学者禁不住利益诱惑,转而谋求各种行政职务,造成专业技术人才的才非所用。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认为,现代大学作为一个功能日益综合和复杂的学术机构,需要平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实行学术本位的管理。然而,目前的现实是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独大,高校中教育问题、学术问题的决策,各项资源的配置,基本上要通过校长办公会进行;学校常设的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职称职务评聘委员会,很少在教育与学术决策中发挥作用。
许多教育界人士达成共识:中国高校难以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最大障碍是高校行政化。这不但导致高校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进一步偏离,更严重的是使学人浮躁和学术异化,冲击高校独立的学术精神,这已成为高校改革必须面对的严峻问题。
曾经进行的尝试
事实上,我国高等学校内部的行政体制改革,自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印发至今,从未间断。
从2003年开始,我国高校开始打破大学教师终身制,运用竞争和淘汰法则筛除平庸之辈,提高教师整体素质。这一人事制度的改革,曾经在高校中掀起一场场“人事风暴”。
但由于这一改革的切入点在教师,忽视或淡化了行政体制改革,招致很多批评。
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只有中山大学做了一些制度性的突破。在中大的改革中,也强调对教师的考核,另一方面,对于一批潜心于学术研究的200多名已经成名的教师,则免予考核,理由是,对那些优秀学者而言,学术已经是他们的生存方式,必须给他们提供宽松、自由的学术氛围,才能让他们安心地从事学术研究,写出一流的著作。
中山大学的做法,是扭转教育行政化局面的一种努力,也就是说,把高校教师看成高校的主体,而不是把行政人员看作主体,高校的行政工作只是为了给教师的研究与教学、学生的学习与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与环境,而不是为了高高在上地控制教师的教学与学生的思想。
事实上,当下的高校,最根本的问题不在教师,而在行政;高校改革,最重要的不是针对教师的改革,而是针对管理人员的改革,即改变管理人员把教育行政化,用行政方式干预教育事务的局面。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郑兰荪院士曾经分析说,对高教发展的认识要尽快走出规模求大的误区,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由教育家管理学校,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简政放权,为高校自主办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郑兰荪说,我国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差距,不在规模大小或院所系科设置,而在大学独立、教授治学、学生自治等现代办学基本理念和管理体制等方面,应切实发挥高校教代会、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的作用,并加强对高校行政管理的民主监督。
改革的路径选择
早在2000年7月,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就提出,要改变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做法,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不再按行政级别确定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应当逐步取消各级高等学校的行政级别,革除高校的“官场化”弊端,使高等学校能够按照教育规律办学。
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应解决当前制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问题,改革对教育的宏观管理、有限管理、法治管理、绩效管理的方式方法。因而,当前高等学校行政体制的改革已经具备相应的政策环境,需要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
那么,革除高校行政化的弊端,实现“学者治学”、“教授治教”,应该从哪里入手呢?
武汉大学校长刘经南认为,大学行政机构改革可以参照大部制的“精简高效”原则,大幅精简管理部门数量。根据初步计划,武汉大学将实施本科生综合管理方式,从招生、学籍管理、教学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学位工作到就业指导,都纳入一个综合部门下统筹考虑。同时,对科研管理、后勤管理和安全管理也将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刘经南说,“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行政权与学术权的分离。”为此,武汉大学将权力下移作为改革的大方向,把资金分到各院,由院系自主理财。现在,学院已掌握了全校70%的经费。
为了保障学术权力真正得到落实,武汉大学成立了校学术委员会,在院系一级成立了教授委员会,并明确规定,校院两级党政一把手不能担任两级学术组织的主任委员。
根据章程,教授委员会委员由院系全体教师大会推选,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民主推选产生。教授委员会不仅有权审议院系的学科和专业设置、科研计划、发展规划,为院系发展提供咨询意见,而且有权评定院系教学、科研成果,在学院引进人才、职称评定等问题上拥有初审权。
在上海交通大学熊丙奇看来,以“大部制”改革为契机,推动以行政管理改革为核心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是破解当前高校行政化弊端的必然选择,而且,要解决问题就要从根本上入手。
首先恢复高校的自治性。政府转变职能,改变对高等学校的直接管理,打破高校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建立法治框架中的高校和政府的委托代理关系。
其次是实行大学校长的遴选制度和校长职业化,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府部门、社会贤达、知名校友、学校教授等共同组成的遴选委员会,制定校长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确定人选后由理事会报教育部任命。校长一旦被任命,就应是一个全职校长,退出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这不仅是为了保证高等学校的正常运行,也是为了避免行政权力对学术的干扰和影响。
第三,精简高校的领导人数和管理机构。高等学校可参照省级领导干部配置“一正二副”的经验,将领导班子人数控制在6至7人的规模。还要建立大学理事会进行战略决策,为避免权利过于集中在个人手中,除了减少领导班子人数外,还需要改变高校的治理结构,成立学校理事会,对学校战略发展进行决策。
后者和前者相比,虽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但更多的具有理想化的色彩——这是教育界人士多年呼吁而从未解决的问题。
高校的行政化是计划经济留下的一个堡垒,中国高校的行政制度改革已经滞后于政府机构改革。与“大部制”改革相比,高校的改革将尤其艰难,好在,武汉大学的做法表明,破题已经开始。
这股强劲的改革大潮已经涌到大学校园。武汉大学校长刘经南最近表示:“高校同样需要进行‘大部制’改革,需要压缩管理部门数量,减少管理成本,真正建立以学术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制。”
天津大学校长龚克在年初的人才战略新闻发布会上说,学校将对学术委员会进行改革,人员要在教授真正推选的基础上产生,要把权力交还给学术委员会。他指出,目前包括天大在内的许多高校的学术委员会,几乎已成为学校决策的一个附属机构。
“大部制”改革的核心是精简高效。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关键在政府职能转变,成败与否在此一举”。如果说政府机构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那么, 以“学者治学”、“教授治教”为目标的高校行政体制改革也已到了攻坚阶段。
久已存在的弊端
和政府机构一直在精简不同,机构庞大并日益臃肿已经成为我国高校的一景。资料显示,西北某大学共有教职工2300多名,其中专任教师1200多人,仅占一半左右。1000多名行政人员中,校领导12人,其中校党委书记、校长各1人,副书记3人,副校长7人。校级管理部门和各院系的处级以上干部加在一起,共有300人左右。
另一份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重点大学,校级领导一般有10-15名,处级干部一般在300人以上。有人将如今的大学形容为“校级领导一走廊,处级干部一礼堂,科级干部一操场”,并戏称为“一级政府”。
庞大的行政管理队伍带来很多问题,首先是巨大的行政开支挤压了有限的教育经费。仍以西北某大学为例,假设行政人员每人每年需要5万元开支,一年下来就是5000多万,这相当于1万多名学生的学费(以每人5000元学费计算)。
机构重叠带来了效率低下的问题。在政府部门中存在的由于机构设置不合理带来的职能交叉、工作任务重复等问题,在当前高校中均有表现。“公文旅行”、“踢皮球”等现象在高校时有发生。
高校行政化还导致了学术精神的沦丧。由于受“官本位”的影响,不少高校的学术评价机制,不按照学术规则操作,包括评估、检查、评比、项目审查、人才选拔,大都以官场规则在运作。如果谁不按官场规则运作,谁就会被淘汰出局。
人力资本在这种制度下严重浪费。在“官本位”管理模式下,有些高校教师变成行政权威的附庸,对教书育人和搞好科研失去了兴趣和动力,有的干脆另谋职业。一些学有所成的专家、学者禁不住利益诱惑,转而谋求各种行政职务,造成专业技术人才的才非所用。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认为,现代大学作为一个功能日益综合和复杂的学术机构,需要平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实行学术本位的管理。然而,目前的现实是政治权力和行政权力独大,高校中教育问题、学术问题的决策,各项资源的配置,基本上要通过校长办公会进行;学校常设的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职称职务评聘委员会,很少在教育与学术决策中发挥作用。
许多教育界人士达成共识:中国高校难以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最大障碍是高校行政化。这不但导致高校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进一步偏离,更严重的是使学人浮躁和学术异化,冲击高校独立的学术精神,这已成为高校改革必须面对的严峻问题。
曾经进行的尝试
事实上,我国高等学校内部的行政体制改革,自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印发至今,从未间断。
从2003年开始,我国高校开始打破大学教师终身制,运用竞争和淘汰法则筛除平庸之辈,提高教师整体素质。这一人事制度的改革,曾经在高校中掀起一场场“人事风暴”。
但由于这一改革的切入点在教师,忽视或淡化了行政体制改革,招致很多批评。
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只有中山大学做了一些制度性的突破。在中大的改革中,也强调对教师的考核,另一方面,对于一批潜心于学术研究的200多名已经成名的教师,则免予考核,理由是,对那些优秀学者而言,学术已经是他们的生存方式,必须给他们提供宽松、自由的学术氛围,才能让他们安心地从事学术研究,写出一流的著作。
中山大学的做法,是扭转教育行政化局面的一种努力,也就是说,把高校教师看成高校的主体,而不是把行政人员看作主体,高校的行政工作只是为了给教师的研究与教学、学生的学习与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与环境,而不是为了高高在上地控制教师的教学与学生的思想。
事实上,当下的高校,最根本的问题不在教师,而在行政;高校改革,最重要的不是针对教师的改革,而是针对管理人员的改革,即改变管理人员把教育行政化,用行政方式干预教育事务的局面。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郑兰荪院士曾经分析说,对高教发展的认识要尽快走出规模求大的误区,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由教育家管理学校,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简政放权,为高校自主办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郑兰荪说,我国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差距,不在规模大小或院所系科设置,而在大学独立、教授治学、学生自治等现代办学基本理念和管理体制等方面,应切实发挥高校教代会、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的作用,并加强对高校行政管理的民主监督。
改革的路径选择
早在2000年7月,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就提出,要改变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做法,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不再按行政级别确定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精神,应当逐步取消各级高等学校的行政级别,革除高校的“官场化”弊端,使高等学校能够按照教育规律办学。
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应解决当前制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问题,改革对教育的宏观管理、有限管理、法治管理、绩效管理的方式方法。因而,当前高等学校行政体制的改革已经具备相应的政策环境,需要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
那么,革除高校行政化的弊端,实现“学者治学”、“教授治教”,应该从哪里入手呢?
武汉大学校长刘经南认为,大学行政机构改革可以参照大部制的“精简高效”原则,大幅精简管理部门数量。根据初步计划,武汉大学将实施本科生综合管理方式,从招生、学籍管理、教学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学位工作到就业指导,都纳入一个综合部门下统筹考虑。同时,对科研管理、后勤管理和安全管理也将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刘经南说,“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行政权与学术权的分离。”为此,武汉大学将权力下移作为改革的大方向,把资金分到各院,由院系自主理财。现在,学院已掌握了全校70%的经费。
为了保障学术权力真正得到落实,武汉大学成立了校学术委员会,在院系一级成立了教授委员会,并明确规定,校院两级党政一把手不能担任两级学术组织的主任委员。
根据章程,教授委员会委员由院系全体教师大会推选,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民主推选产生。教授委员会不仅有权审议院系的学科和专业设置、科研计划、发展规划,为院系发展提供咨询意见,而且有权评定院系教学、科研成果,在学院引进人才、职称评定等问题上拥有初审权。
在上海交通大学熊丙奇看来,以“大部制”改革为契机,推动以行政管理改革为核心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是破解当前高校行政化弊端的必然选择,而且,要解决问题就要从根本上入手。
首先恢复高校的自治性。政府转变职能,改变对高等学校的直接管理,打破高校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建立法治框架中的高校和政府的委托代理关系。
其次是实行大学校长的遴选制度和校长职业化,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府部门、社会贤达、知名校友、学校教授等共同组成的遴选委员会,制定校长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确定人选后由理事会报教育部任命。校长一旦被任命,就应是一个全职校长,退出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这不仅是为了保证高等学校的正常运行,也是为了避免行政权力对学术的干扰和影响。
第三,精简高校的领导人数和管理机构。高等学校可参照省级领导干部配置“一正二副”的经验,将领导班子人数控制在6至7人的规模。还要建立大学理事会进行战略决策,为避免权利过于集中在个人手中,除了减少领导班子人数外,还需要改变高校的治理结构,成立学校理事会,对学校战略发展进行决策。
后者和前者相比,虽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但更多的具有理想化的色彩——这是教育界人士多年呼吁而从未解决的问题。
高校的行政化是计划经济留下的一个堡垒,中国高校的行政制度改革已经滞后于政府机构改革。与“大部制”改革相比,高校的改革将尤其艰难,好在,武汉大学的做法表明,破题已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