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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基于台湾岛内,外的种种原因,台湾的著作权制度日益迈向国际化。经过1992、1998年两度修改,台湾著作权法在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及内容上都基本达到了《伯尔尼公约》和TRIPS的要求。但是,若进一步分可以发现,台湾现行著作权法并非完全符合这些国际公约的各种标准,该法关于外国人著作的保护、出租权等问题的规定似乎仍与国际公约有一定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