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建立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我国企业公司化改制的核心问题,而董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处于中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因此,我国要建立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必须对我国目前的董事会进行改造.改造的途径之一是引入独立董事,以便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股东利益,充分发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分权制衡、互相监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