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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取得了不少成果。完善的金融市场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较大推动作用。金融市场要健康发展,需要一套有效合理的监督与管理机制。本文从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两个方面阐述了金融监管的基本意义,并对目前金融市场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了分析,引出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 金融风险 金融监管 监管体系
一、金融监管的基本意义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取得了不少成果。完善的金融市场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较大推动作用。金融市场要健康发展,需要一套有效合理的监督与管理机制。金融监管是指政府对于金融市场所的一系列管制行为,它包括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两个方面。金融监管行为,广泛存在于全世界市场经济国家中。金融监管的行为包括,在国家法律规定下,中央银行等金融监管当局监督和管理整个金融业的机构与业务;金融监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包括了监管同业自律性组织,监管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对金融机构的控制等。我们分别从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两个方面入手,来讨论金融监管的基本意义。
1.金融监督
金融监督是一种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行为。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市场中金融企业的金融活动以及个人参与者的金融行为进行监督,这就是金融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督行为。也就是说,金融监督是以金融贸易为纽带的,它普遍存在于金融市场中,并且具有一定的周期性。金融监督是金融权威部门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进行的,是对金融市场中的金融机构以及个人行为进行检查与监督的整个过程。这种行为也保证了国家的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2.金融管理
金融管理是指金融主管机构对于金融市场中的金融机构进行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的作用。这些金融管理行为保证了金融机构对自身经营方向的把握,对于金融活动有效性的把握以及对自身经营行为合理性的把握。金融管理是金融市场得以健康发展的保证,也是金融机构保证金融活动有效性的因素。
二、我国金融市场面临的主要风险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整体稳健发展,但金融风险也一直存在,并且它们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容忽视。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还面临几大主要风险。
1、杠杆率高
资金链断裂,债务一旦出问题就是极其严重的问题。我国在去杠杆的进程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从整体上看,我国杠杆率还是处于高位,每年的利息负担在宏观形式上与名义GDP增量相比仍然较高。国企的杠杆率甚至还在上升。资金投入比例也不合理,若资金投入到现金流不足的企业,就会影响资金的回报,若投入到房地产等流动性不高的地方,也会影响资金的流动。而且这种不合理的投入会对资金在其他行业的投入产生影响。除此之处,去杠杆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去杠杆不平衡,优质杠杆与劣质杠杆的降速不合理,还有去杠杆与稳增长也存在着不平衡的问题。
2、资产质量承压高
我国金融体系有以时间换空间的信用风险,虽然目前还有比较多信用风险未暴露出来,有一些还极其隐蔽,但这些都是风险所在。现在不断暴露出来的债券违约,就是信用风险居高不下的信号。如果以时间换空间的方法未能奏效,那么信用风险在下等阶段很可能会二次暴露。
3、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待解决
我国地方政府还存在着不少急需解决的隐性债务。不少地方政府为了政绩举债兴建基建项目,而且其中相当多的一部分没有足够的现金流来偿还债务,所以土地出让金成了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这又使得地方政府过度依赖于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的任一变动都可能对地方政府的债务偿还产生极大的影响。
4、房地产是一个最大的系统性风险因素
房地产对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对不良资产处置这些高风险的领域都有较大影响。在我国,土地与房产是常见的融资抵押品,这些都使得房地产成为了最大的系统性风险因素。
三、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1、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的职责划分不清
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都是金融市场监管中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它们是相互独立又相互配合的手段。宏观审慎的监管是针对完整的金融体系显示作用,主要是为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而微观审慎则是针对单一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保证存款人和个体投资者的金融活动安全进行。所以,宏观审慎的政策与工具不能针对单一的金融机构来监管,必须对整个金融体系发挥作用。而我国的宏观审慎政策仍在构建阶段,在目前的实际应用中,还与微观审慎监管工具有重合的地方,无法有效区分,各自发挥它们的作用。
2、全国性的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还需完善
我国的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还存在着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其中,地方政府也必须也加入到这个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中。地方政府的职责对这一防控体系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地方政府在這一体系中也必须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尤其金融办必须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在我国体制中,地方政府向来在经济发展中有着双重身份。地方政府一方面是带领地方经济发展的掌舵者,它本身也像一个大的国有企业在发展;而地方政府也另一方面也是地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者。这样的双重身份给地方政府的参与与监管金融活动的行为带来了一定的冲突。目前我国在房地产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两个方面都有比较大的风险存在。而这个风险的形成,都与地方政府的经济活动息息相关。地方政府的某些活动使它们成为了这些风险的制造者。所以,必须对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加以界定,明确它们在经济发展中的角色,明确它们在风险防控中的职责。
3、监管有效性不高
我国在监管实践的过程中存在着比较明显的薄弱环节,这样的薄弱环节存在于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监管中,导致监管的有效性过低。首先,我国监管的独立性过低,监管机构可能面临着多种不一致的监管目标,这就让监管机构的工作无从着手。其次,监管资源的配置也不够合理,监管的人力资源配置短缺。再次,监管的技术手段总是更偏重于监管规则的制定,监管的执行则不够重视。 四、我国金融监管的改进建议
1、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结合
宏观审慎分析必须有微观监管来提供金融市场的各类一线信息,才能保证宏观审慎的分析是有效的。微观审慎的监管也需要宏观审慎分析提供的系统性视角,提前考虑宏观风险,这样才能保证系统的运行。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不能单独实行,但是它们也不能过度重合。必须构建一个与微观审慎有效结合的宏观审慎监管系统。我国必须考虑建立一个符合我们的金融市场的宏观审慎监管系统,并使这个系统与微观审慎有效结合,共同保证金融监管的全面性。
2、完善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
我国的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要想发挥作用,需要一个明确的主体责任方与参与方,还需要评估系统性风险的工具。在目前的监管体系下,还有一些方面需要改进与完善。
首先,需要对系统性风险防控的组织体系加以完善。目前的金融监管有了新格局,并且已经明确了央行作为系统性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方。然而,这样的系统性风险的防范,是需要各部门的系统性防范的。要想发挥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的作用,不仅责任主体必须明确,各有关的参与部门也必须联合行动。在我国目前的监管体系下,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微观监管部门与地方监管的职责。
第二,建立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需要完善的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宏观审慎的政策指标与工具是在世界范围内备受关注的问题,目前各国仍在积极探索与实践。对我国来说,也是急需科学有效的宏观审慎政策指标与工具来完善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我们必须在国际社会上的探索成果中,融合我国的金融市场特点,建立适合我国使用的金融风险宏观审慎工具。
第三,发展系统性风险数据搜索和动态监测技术。要对风险加以防范,就必须有准确、实时的信息搜索能力。金融市场的创新与金融机构的变化快速不可预料,这导致监管数据的建设总是滞后于市场的变化,无法及时防范风险。所以,系统性风险数据的搜索与动态监测的技术必须大力发展,以满足对于市场变化的监控和风险防范的需求。
3、提高微观监管的有效性
金融监管的技术手段对微观监管的有效性有着重要的影响。要保证微观监管的有效性,就必须提高金融监管的技术手段,使监管扩大覆盖面,并且对于重点机构与重点领域深入监管。更多地增加动态风险的监管,加强实质监管。
要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还必须让在金融机构中让他们完成合规审慎经营,并让金融机构建立一个有效的机制,提高公司内部的监管有效性。明确金融机构对于风险管控与预防的责任,督促金融机构内部建立监督机制,促使金融机构合理审慎经营。
系统性风险除了依靠金融監管的手段来加以规避,还必须有更加深入的财税政策的统一管理,有效根治风险形成机制。金融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是确保金融风险得以有效规避的重要前提。我国当前金融监管的改进,必须使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监管有效结合,并完善系统性的风险防控体系并提高微观监管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 陈亭竹.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改进策略[J].时代金融,2013(06):155.
[2] 宰高林.论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及金融监管模式的改进[J].法制与社会,2008(27):132.
【关键词】 金融风险 金融监管 监管体系
一、金融监管的基本意义
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取得了不少成果。完善的金融市场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较大推动作用。金融市场要健康发展,需要一套有效合理的监督与管理机制。金融监管是指政府对于金融市场所的一系列管制行为,它包括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两个方面。金融监管行为,广泛存在于全世界市场经济国家中。金融监管的行为包括,在国家法律规定下,中央银行等金融监管当局监督和管理整个金融业的机构与业务;金融监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包括了监管同业自律性组织,监管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对金融机构的控制等。我们分别从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两个方面入手,来讨论金融监管的基本意义。
1.金融监督
金融监督是一种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行为。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市场中金融企业的金融活动以及个人参与者的金融行为进行监督,这就是金融监管部门的金融监督行为。也就是说,金融监督是以金融贸易为纽带的,它普遍存在于金融市场中,并且具有一定的周期性。金融监督是金融权威部门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进行的,是对金融市场中的金融机构以及个人行为进行检查与监督的整个过程。这种行为也保证了国家的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2.金融管理
金融管理是指金融主管机构对于金融市场中的金融机构进行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的作用。这些金融管理行为保证了金融机构对自身经营方向的把握,对于金融活动有效性的把握以及对自身经营行为合理性的把握。金融管理是金融市场得以健康发展的保证,也是金融机构保证金融活动有效性的因素。
二、我国金融市场面临的主要风险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整体稳健发展,但金融风险也一直存在,并且它们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不容忽视。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还面临几大主要风险。
1、杠杆率高
资金链断裂,债务一旦出问题就是极其严重的问题。我国在去杠杆的进程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从整体上看,我国杠杆率还是处于高位,每年的利息负担在宏观形式上与名义GDP增量相比仍然较高。国企的杠杆率甚至还在上升。资金投入比例也不合理,若资金投入到现金流不足的企业,就会影响资金的回报,若投入到房地产等流动性不高的地方,也会影响资金的流动。而且这种不合理的投入会对资金在其他行业的投入产生影响。除此之处,去杠杆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去杠杆不平衡,优质杠杆与劣质杠杆的降速不合理,还有去杠杆与稳增长也存在着不平衡的问题。
2、资产质量承压高
我国金融体系有以时间换空间的信用风险,虽然目前还有比较多信用风险未暴露出来,有一些还极其隐蔽,但这些都是风险所在。现在不断暴露出来的债券违约,就是信用风险居高不下的信号。如果以时间换空间的方法未能奏效,那么信用风险在下等阶段很可能会二次暴露。
3、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待解决
我国地方政府还存在着不少急需解决的隐性债务。不少地方政府为了政绩举债兴建基建项目,而且其中相当多的一部分没有足够的现金流来偿还债务,所以土地出让金成了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这又使得地方政府过度依赖于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的任一变动都可能对地方政府的债务偿还产生极大的影响。
4、房地产是一个最大的系统性风险因素
房地产对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对不良资产处置这些高风险的领域都有较大影响。在我国,土地与房产是常见的融资抵押品,这些都使得房地产成为了最大的系统性风险因素。
三、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1、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的职责划分不清
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都是金融市场监管中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它们是相互独立又相互配合的手段。宏观审慎的监管是针对完整的金融体系显示作用,主要是为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而微观审慎则是针对单一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保证存款人和个体投资者的金融活动安全进行。所以,宏观审慎的政策与工具不能针对单一的金融机构来监管,必须对整个金融体系发挥作用。而我国的宏观审慎政策仍在构建阶段,在目前的实际应用中,还与微观审慎监管工具有重合的地方,无法有效区分,各自发挥它们的作用。
2、全国性的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还需完善
我国的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还存在着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其中,地方政府也必须也加入到这个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中。地方政府的职责对这一防控体系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地方政府在這一体系中也必须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尤其金融办必须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在我国体制中,地方政府向来在经济发展中有着双重身份。地方政府一方面是带领地方经济发展的掌舵者,它本身也像一个大的国有企业在发展;而地方政府也另一方面也是地方系统性风险的监管者。这样的双重身份给地方政府的参与与监管金融活动的行为带来了一定的冲突。目前我国在房地产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两个方面都有比较大的风险存在。而这个风险的形成,都与地方政府的经济活动息息相关。地方政府的某些活动使它们成为了这些风险的制造者。所以,必须对地方政府的角色定位加以界定,明确它们在经济发展中的角色,明确它们在风险防控中的职责。
3、监管有效性不高
我国在监管实践的过程中存在着比较明显的薄弱环节,这样的薄弱环节存在于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监管中,导致监管的有效性过低。首先,我国监管的独立性过低,监管机构可能面临着多种不一致的监管目标,这就让监管机构的工作无从着手。其次,监管资源的配置也不够合理,监管的人力资源配置短缺。再次,监管的技术手段总是更偏重于监管规则的制定,监管的执行则不够重视。 四、我国金融监管的改进建议
1、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结合
宏观审慎分析必须有微观监管来提供金融市场的各类一线信息,才能保证宏观审慎的分析是有效的。微观审慎的监管也需要宏观审慎分析提供的系统性视角,提前考虑宏观风险,这样才能保证系统的运行。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不能单独实行,但是它们也不能过度重合。必须构建一个与微观审慎有效结合的宏观审慎监管系统。我国必须考虑建立一个符合我们的金融市场的宏观审慎监管系统,并使这个系统与微观审慎有效结合,共同保证金融监管的全面性。
2、完善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
我国的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要想发挥作用,需要一个明确的主体责任方与参与方,还需要评估系统性风险的工具。在目前的监管体系下,还有一些方面需要改进与完善。
首先,需要对系统性风险防控的组织体系加以完善。目前的金融监管有了新格局,并且已经明确了央行作为系统性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方。然而,这样的系统性风险的防范,是需要各部门的系统性防范的。要想发挥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的作用,不仅责任主体必须明确,各有关的参与部门也必须联合行动。在我国目前的监管体系下,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微观监管部门与地方监管的职责。
第二,建立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需要完善的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宏观审慎的政策指标与工具是在世界范围内备受关注的问题,目前各国仍在积极探索与实践。对我国来说,也是急需科学有效的宏观审慎政策指标与工具来完善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我们必须在国际社会上的探索成果中,融合我国的金融市场特点,建立适合我国使用的金融风险宏观审慎工具。
第三,发展系统性风险数据搜索和动态监测技术。要对风险加以防范,就必须有准确、实时的信息搜索能力。金融市场的创新与金融机构的变化快速不可预料,这导致监管数据的建设总是滞后于市场的变化,无法及时防范风险。所以,系统性风险数据的搜索与动态监测的技术必须大力发展,以满足对于市场变化的监控和风险防范的需求。
3、提高微观监管的有效性
金融监管的技术手段对微观监管的有效性有着重要的影响。要保证微观监管的有效性,就必须提高金融监管的技术手段,使监管扩大覆盖面,并且对于重点机构与重点领域深入监管。更多地增加动态风险的监管,加强实质监管。
要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还必须让在金融机构中让他们完成合规审慎经营,并让金融机构建立一个有效的机制,提高公司内部的监管有效性。明确金融机构对于风险管控与预防的责任,督促金融机构内部建立监督机制,促使金融机构合理审慎经营。
系统性风险除了依靠金融監管的手段来加以规避,还必须有更加深入的财税政策的统一管理,有效根治风险形成机制。金融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是确保金融风险得以有效规避的重要前提。我国当前金融监管的改进,必须使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监管有效结合,并完善系统性的风险防控体系并提高微观监管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 陈亭竹.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改进策略[J].时代金融,2013(06):155.
[2] 宰高林.论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及金融监管模式的改进[J].法制与社会,2008(2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