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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回顾乾隆年间清政府高级官员之间关于是否全面丈量贵州土地的政策争论,试分析国家力量向边地伸长过程中国家视角与地方视角如何冲突和妥协。
关键词:清丈黔田 邹一桂 包柞永
中图分类号:K24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08)03-12-14
一、“清丈黔田”之争
“七年(壬戌,公元一七四二)春二月,学使邹一桂还朝,疏请丈量贵州田。御史包祚永力陈不可,罢之。”《贵州通志·前事志(三)》乾隆七年(1742),围绕是否全面丈量贵州土地,清政府的高级官员之间展开了一场争论。
主张丈量的是邹一桂,他刚刚结束贵州学政的任期返京,即将升为给事中。在给皇帝的奏疏中,他建议全面清丈贵州土地,并逐山绘制田亩地图,建立官方档案,同时发给业主凭证,“以杜讼端”。
反对丈量的是包祚永,时任广东江南道监察御史的贵州籍官员。包祚永在皇帝将邹一桂的建议交给中央主管部门讨论时听闻此事,立即“具疏争之”,对邹提出的理由逐条反驳。认为全面丈量贵州土地有害无益,应该叫停。
皇帝也将包祚永的意见交给有关部门,让他们权衡利弊。讨论的结果,是听取包氏意见,全面丈量贵州土地之事就此作罢。
“清丈黔田”之争,并未引起向来史家之注意。《贵州通志·前事志》仅在简要条目后略附包氏奏疏,而邹氏奏议之内容仅能从包氏驳议中得窥概要。或许是因为贵州历史在清一朝,充满反抗与镇压的激烈冲突,史家笔墨更多着于关乎稳定的军政大事,而不是这场夹在两次大规模苗民反叛之间关于经济政策的争论。
关于当时及后世史家对此事的评述,只得刘学洙的一则小记。在这篇名为《敢为贵州说话的大吏》的文章中,刘学洙介绍了明清以来能够根据贵州省情“因地施政”的封疆大吏及其事迹,其中就有这则“清丈黔田”的故事。他指出,在维护国家根本与长远利益,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存在明智者与僵硬者两种人。自然,在这场争论中,包为前者,邹为后者。
刘学诛的文章给予笔者极大启发。进一步追问,明智者何以明智?僵硬者为何僵硬?具体到“清丈黔田”之争中,邹一桂为何认为拥有一份土地清册是迫切的?而包祚永为何认为清丈行动完全没有必要?他们的身份和背景对各自的主张有何关联?争论的结果反映了国家对新开边地的何种心态?
带着这些问题细读包氏不足千言的驳论,便尝出种种微妙滋味——在国家力量向边地伸长的进程中,始终存在国家和地方两种不同的视角,而“清丈黔田”之争,即是在中央政府大规模军事征服后如何实施统治的背景下,以邹氏为代表的国家视角,与以包氏为代表的地方视角的一次冲突和妥协。
二、邹一桂的主张
双方争论的一个焦点是,贵州到底有无“田亩”。意思是,贵州是否建立以面积为单位的土地度量制度。
邹一桂在给皇帝的奏疏中说:“黔省田地但计谷种,而无亩数。”
而包祚永则反驳:事实上,康熙时期贵州曾数次开垦田亩,并由当时的抚臣佟凤彩主持过一次历时三年的大规模土地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征收赋税,调查资料已载人国家的《赋税全书》。
那么,为何在邹一桂的描述中,贵州土地仍无亩数呢?几种可能:一、邹没有接触过
《赋税全书》;二、经过雍乾时期的大规模军事征服和移民安置,纳入国家管理的区域大幅增长的同时。原有权属关系也一再变更,几十年前的土地调查资料已不能反映当时状况;三、尽管国家曾经通过土地调查建立以面积为度量单位的系统,但没有得到民间的认可,以“谷种”为计量单位的传统土地度量制度依然根深蒂固。
笔者认为,邹一桂提出“黔省土地无田亩”应该是有现实依据的,也就是说,后两种可能更值得注意。邹一桂主张,应该“清丈黔省田亩,逐丘绘形编号,设田单以给业主,立官册以杜讼端。”由此可见,邹一桂认为“但计谷种、而无田亩”容易引起纠纷,因此需要通过全面丈量、绘制地图和建立官方档案加以清晰化和法律化。
此前,由于苗民的激烈反抗,乾隆皇帝被迫豁免贵州新开疆域的赋税,并承诺“永不加赋”。邹一桂自然清楚维系社会稳定是当时贵州政局的“重中之重”,故而在“清丈黔田”的建议之后补充:“其丈出余田,只将原赋均摊,不必加增赋额。”
三、国家的视角
既然政府至少是暂时、并不打算在贵州增税,邹一桂为何认为拥有一份土地清册仍是必要和迫切的呢?在这里,应该考虑邹一桂的身份和背景。
邹一桂,江苏无锡人。1727年他42岁时中进士而人仕途。大约在1738年他从云南监察任上迁贵州学使,1742年回京任给事中,之后官至侍郎,赐尚书。也就是说,邹一桂是外地人,是由中央政府委派到贵州行使管理职权、任期有限的“流官”。
流官邹一桂说,政府需要通过全面丈量制作一份清楚明白的土地数量、权属清单,是因为在他看来,贵州本地沿袭的以“谷种”度量土地的方式是混乱的,容易引起纠纷。真的是这样吗?
对于靠耕种小片土地维持生计的贵州农民来说,有无田亩并不重要。他们更为关心的是所耕种的土地能否出产满足家庭生存需求的粮食,而土地上的播种量,即“谷种”。是一个相对较好反映平均产出的指标。我们可以想象,即使在分家析产或者土地交易等产权变更行为中,人们衡量某块土地的价值,说“可以播多少种”比“有多大”更能直观地概括其面积、肥力、需要投入的劳动力等要素。
但是,这种对农民和长期生活在当地的土官而言很实用的度量方式,对于中央委派的官员邹一桂及其同僚而言,不仅没有任何价值,而且是不可接受的。
可以设想,当无锡人邹一桂到贵州任职时,面对的是一个生疆熟土交错、陌生而复杂的社会,如果没有足够简单清晰的资料,他如何才能在有限任期了解这片土地并且进行有效干预呢?
因此,邹一桂主张丈量土地,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计谷种”的度量方式是流官们难以把握和无法干预的。有限的任期和来自中央的政绩考核,使流官们不可能去适应地方的知识体系,相反要打破原有地方实践系统。来适应他自己熟悉的、可控的、能够在官僚机构中交流沟通的体系。
或者邹一桂有更深远的考虑:如何在大规模军事征服后,将这片曾经长期处于“教化之外”的区域,真正纳入国家的既定秩序中。只有在这种既定秩序中,国家征税、征兵和防止暴乱的职能才能够简单容易地实现。而建立这种秩序,必须将人口、土地及其财富联系起来,并由国家牢牢控制——通过全面丈量土地,将“计谷种”转化为国家习惯的“计田亩”,便于政府官员的阅读、记录和监测,是关键的一步。
从这个角度说,邹一桂全面丈量黔省土地的建议,表达了改土归流进程中,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情况的盲然和不甘于做瞎子的愿望。正如詹姆斯,C.斯科特所说:“从国家的角度看,在原始形式下的度量衡和土地所有权的地方实践都是‘不清晰’的,……如果不将其转化为至少有一部分是虚构的简单表达,它们就不可能被国家的管理结构所吸收。”
四、地方的反抗
我们已经知道,邹一桂的主张在贵州籍官员包祚永的强有力反驳下没有付诸实施。那么,邹氏认为非常 必要的丈量,为何在包氏看来不仅无益,而且有害呢?
包祚永说,既然国家不打算增税,丈量即毫无必要。即使有丈量的必要,丈量行动并不能够为国家提供确切的土地信息,达不到“清讼”的目的。同时,丈量还可能侵占农民的劳作时间,增加国家行政成本,并给地方官吏勒索平民的机会,从而危及地方稳定。
从包氏的言论中,可以看到他熟谙“度量里的政治学”,即任何一个度量行动都打上了权力关系游戏的印记,使得看似公正准确的清丈行动并不能够为国家提供确切的土地信息。他说:“因而临丈之时,高下任意;行贿者,将多报少;缺贿者,以少作多。遂致富室势绅,勾嵇弗确;贫穷夷户,积算偏精。弊窦丛生,田亩益混。兼有奸滑头人,串通衙蠹,暗折夫马,明索酒肴,册结纸张,巧造名目。或照烟户,或依地亩,逐需挨派,共饱私囊。”
包氏认为,土地清丈只有在“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下才有意义,但这一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根本不可能实现。地方上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将严重扭曲这把“尺子”,从而使得“弊窦丛生。田亩益混”。
包祚永还认为。与贵州独特的地形地貌和农民的生计方式相适应的原有土地度量制度根深蒂固,由政府“清丈”而另造出来的度量系统,在这种地形复杂、土地破碎、权属多变的情况下,不能准确反映土地数量、权属状况,更难以适应和调整因分家析产或交易转让发生的产权变更,根据这一系统签发的“田单”则会失去实际效力,不能起到邹一桂所希望的“清讼”作用。他说:“若夫编丘绘形,发执田单之说,揆之黔省,更属难行。夫田界有定,丘形不常,黔民多贫,产业无几,或兄弟析居,将一丘分为二三,则田单不能各执。黔田多依山麓,故俗日梯子田,或有夷高培低,合数亩而平为一,则又与田单不符,其穷民典卖,或有数亩原共一单,减半转售,则田单又需分给。”
同时,作为贵州籍官员,出于对故里的感情,包氏或许感到“清丈”将使“加赋”成为可能。他在奏疏中一方面重申中央政府对贵州“永不加赋”的原则,给皇帝戴上爱惜生民的高帽子,另一方面借“无知愚民”之口表达对“清丈”为“加赋”的担心:“伏思皇上轸念元元,东南财赋之邦,尚多蠲免;岂有区区天末,土瘠民贫,复行加赋之事?在地方官仰体皇仁,遍行示谕,但无知愚民,易惑难晓。初闻清丈,已觉仓皇;继见差官,尤生畏惧。彼穷乡僻壤之间,保无有胥役乘机吓诈,倡为既丈之后,实欲加赋之言。”
从包氏的言论看,他对于国家力量向边地伸长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已有较为深透的预见。而这种见识,更多来源于他的背景和经历——曾经在贵州长时间生活过,“备悉民情土俗”,从而具有了贵州“地方的视角”。
包氏从“地方视角”出发,看到了从“国家视角”出发的邹一桂看不到的种种弊端。包氏对邹氏的反驳,可以看作一次“地方视角”对“国家视角”的反抗。
五、有限的胜利
这场争论中,包祚永赢得胜利——一次“地方视角”对“国家视角”的胜利。
但是,这次胜利极为短暂和有限的。包氏的意见之所以为国家所采纳,并非中央政府改变了使边地清晰化简单化的意图,而仅是国家的权益之计,是暂时的妥协。一些尚在整理中的文献表明,清政府加强对贵州的直接控制,有比征税、征兵和索取物资更深远的战略意图。
汉唐以降,历代王朝对贵州一直采取“来朝不拒,叛亦不追”的羁縻政策。为何明清两代会不惜人力财力“改土归流”,一定要纳入国家直接控制呢?如果仅从经济收益上考虑,对贵州的经营终明清两代,都是“亏本”的买卖。
一个合理的解释是,能否直接控制贵州关系国家安全。当年蒙古铁骑从西北迂回西南,对南宋实施了包抄,这一历史教训使得明清两代统治者认为必须控制云南,而贵州作为去往云南的交通要道,是不能有丝毫放松的“咽喉”。
了解这个背景,就不难发现,包氏的反对意见中,真正打动中央政府的,是丈量行动可能造成的社会不稳定,而不是当真同意没有丈量土地的必要。
事实上,在这场争论的之前和之后,国家试图使贵州社会清晰化、简单化的努力从未停止。前文提及的康熙年间的土地调查和计亩升科;督抚张广泗以武力驱逐生苗及之后的重新安排人口和分配土地;令苗民取汉姓并编制户籍等等,无一不是从国家视角出发对贵州社会的重新塑造。
但是,正是有了诸如包祚永这样进入国家话语体系的贵州本土人士。以及如刘学洙列举的、能够因地施政的外来官员,在国家视角的强势覆盖下,展示了“地方视角”中的贵州社会图景,才在一定程度缓解了国家力量向边地伸长过程中人民的痛苦。
回到封疆大吏们何以明智、又何以僵硬的问题。是否可以这样回答:明智者同时具备国家和地方两种视角,从而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中能够兼顾双方利益、采取更为灵活务实的策略;而僵硬者往往仅从单一视角出发,因而很难不顾此失彼。
关键词:清丈黔田 邹一桂 包柞永
中图分类号:K24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08)03-12-14
一、“清丈黔田”之争
“七年(壬戌,公元一七四二)春二月,学使邹一桂还朝,疏请丈量贵州田。御史包祚永力陈不可,罢之。”《贵州通志·前事志(三)》乾隆七年(1742),围绕是否全面丈量贵州土地,清政府的高级官员之间展开了一场争论。
主张丈量的是邹一桂,他刚刚结束贵州学政的任期返京,即将升为给事中。在给皇帝的奏疏中,他建议全面清丈贵州土地,并逐山绘制田亩地图,建立官方档案,同时发给业主凭证,“以杜讼端”。
反对丈量的是包祚永,时任广东江南道监察御史的贵州籍官员。包祚永在皇帝将邹一桂的建议交给中央主管部门讨论时听闻此事,立即“具疏争之”,对邹提出的理由逐条反驳。认为全面丈量贵州土地有害无益,应该叫停。
皇帝也将包祚永的意见交给有关部门,让他们权衡利弊。讨论的结果,是听取包氏意见,全面丈量贵州土地之事就此作罢。
“清丈黔田”之争,并未引起向来史家之注意。《贵州通志·前事志》仅在简要条目后略附包氏奏疏,而邹氏奏议之内容仅能从包氏驳议中得窥概要。或许是因为贵州历史在清一朝,充满反抗与镇压的激烈冲突,史家笔墨更多着于关乎稳定的军政大事,而不是这场夹在两次大规模苗民反叛之间关于经济政策的争论。
关于当时及后世史家对此事的评述,只得刘学洙的一则小记。在这篇名为《敢为贵州说话的大吏》的文章中,刘学洙介绍了明清以来能够根据贵州省情“因地施政”的封疆大吏及其事迹,其中就有这则“清丈黔田”的故事。他指出,在维护国家根本与长远利益,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方面,存在明智者与僵硬者两种人。自然,在这场争论中,包为前者,邹为后者。
刘学诛的文章给予笔者极大启发。进一步追问,明智者何以明智?僵硬者为何僵硬?具体到“清丈黔田”之争中,邹一桂为何认为拥有一份土地清册是迫切的?而包祚永为何认为清丈行动完全没有必要?他们的身份和背景对各自的主张有何关联?争论的结果反映了国家对新开边地的何种心态?
带着这些问题细读包氏不足千言的驳论,便尝出种种微妙滋味——在国家力量向边地伸长的进程中,始终存在国家和地方两种不同的视角,而“清丈黔田”之争,即是在中央政府大规模军事征服后如何实施统治的背景下,以邹氏为代表的国家视角,与以包氏为代表的地方视角的一次冲突和妥协。
二、邹一桂的主张
双方争论的一个焦点是,贵州到底有无“田亩”。意思是,贵州是否建立以面积为单位的土地度量制度。
邹一桂在给皇帝的奏疏中说:“黔省田地但计谷种,而无亩数。”
而包祚永则反驳:事实上,康熙时期贵州曾数次开垦田亩,并由当时的抚臣佟凤彩主持过一次历时三年的大规模土地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征收赋税,调查资料已载人国家的《赋税全书》。
那么,为何在邹一桂的描述中,贵州土地仍无亩数呢?几种可能:一、邹没有接触过
《赋税全书》;二、经过雍乾时期的大规模军事征服和移民安置,纳入国家管理的区域大幅增长的同时。原有权属关系也一再变更,几十年前的土地调查资料已不能反映当时状况;三、尽管国家曾经通过土地调查建立以面积为度量单位的系统,但没有得到民间的认可,以“谷种”为计量单位的传统土地度量制度依然根深蒂固。
笔者认为,邹一桂提出“黔省土地无田亩”应该是有现实依据的,也就是说,后两种可能更值得注意。邹一桂主张,应该“清丈黔省田亩,逐丘绘形编号,设田单以给业主,立官册以杜讼端。”由此可见,邹一桂认为“但计谷种、而无田亩”容易引起纠纷,因此需要通过全面丈量、绘制地图和建立官方档案加以清晰化和法律化。
此前,由于苗民的激烈反抗,乾隆皇帝被迫豁免贵州新开疆域的赋税,并承诺“永不加赋”。邹一桂自然清楚维系社会稳定是当时贵州政局的“重中之重”,故而在“清丈黔田”的建议之后补充:“其丈出余田,只将原赋均摊,不必加增赋额。”
三、国家的视角
既然政府至少是暂时、并不打算在贵州增税,邹一桂为何认为拥有一份土地清册仍是必要和迫切的呢?在这里,应该考虑邹一桂的身份和背景。
邹一桂,江苏无锡人。1727年他42岁时中进士而人仕途。大约在1738年他从云南监察任上迁贵州学使,1742年回京任给事中,之后官至侍郎,赐尚书。也就是说,邹一桂是外地人,是由中央政府委派到贵州行使管理职权、任期有限的“流官”。
流官邹一桂说,政府需要通过全面丈量制作一份清楚明白的土地数量、权属清单,是因为在他看来,贵州本地沿袭的以“谷种”度量土地的方式是混乱的,容易引起纠纷。真的是这样吗?
对于靠耕种小片土地维持生计的贵州农民来说,有无田亩并不重要。他们更为关心的是所耕种的土地能否出产满足家庭生存需求的粮食,而土地上的播种量,即“谷种”。是一个相对较好反映平均产出的指标。我们可以想象,即使在分家析产或者土地交易等产权变更行为中,人们衡量某块土地的价值,说“可以播多少种”比“有多大”更能直观地概括其面积、肥力、需要投入的劳动力等要素。
但是,这种对农民和长期生活在当地的土官而言很实用的度量方式,对于中央委派的官员邹一桂及其同僚而言,不仅没有任何价值,而且是不可接受的。
可以设想,当无锡人邹一桂到贵州任职时,面对的是一个生疆熟土交错、陌生而复杂的社会,如果没有足够简单清晰的资料,他如何才能在有限任期了解这片土地并且进行有效干预呢?
因此,邹一桂主张丈量土地,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计谷种”的度量方式是流官们难以把握和无法干预的。有限的任期和来自中央的政绩考核,使流官们不可能去适应地方的知识体系,相反要打破原有地方实践系统。来适应他自己熟悉的、可控的、能够在官僚机构中交流沟通的体系。
或者邹一桂有更深远的考虑:如何在大规模军事征服后,将这片曾经长期处于“教化之外”的区域,真正纳入国家的既定秩序中。只有在这种既定秩序中,国家征税、征兵和防止暴乱的职能才能够简单容易地实现。而建立这种秩序,必须将人口、土地及其财富联系起来,并由国家牢牢控制——通过全面丈量土地,将“计谷种”转化为国家习惯的“计田亩”,便于政府官员的阅读、记录和监测,是关键的一步。
从这个角度说,邹一桂全面丈量黔省土地的建议,表达了改土归流进程中,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情况的盲然和不甘于做瞎子的愿望。正如詹姆斯,C.斯科特所说:“从国家的角度看,在原始形式下的度量衡和土地所有权的地方实践都是‘不清晰’的,……如果不将其转化为至少有一部分是虚构的简单表达,它们就不可能被国家的管理结构所吸收。”
四、地方的反抗
我们已经知道,邹一桂的主张在贵州籍官员包祚永的强有力反驳下没有付诸实施。那么,邹氏认为非常 必要的丈量,为何在包氏看来不仅无益,而且有害呢?
包祚永说,既然国家不打算增税,丈量即毫无必要。即使有丈量的必要,丈量行动并不能够为国家提供确切的土地信息,达不到“清讼”的目的。同时,丈量还可能侵占农民的劳作时间,增加国家行政成本,并给地方官吏勒索平民的机会,从而危及地方稳定。
从包氏的言论中,可以看到他熟谙“度量里的政治学”,即任何一个度量行动都打上了权力关系游戏的印记,使得看似公正准确的清丈行动并不能够为国家提供确切的土地信息。他说:“因而临丈之时,高下任意;行贿者,将多报少;缺贿者,以少作多。遂致富室势绅,勾嵇弗确;贫穷夷户,积算偏精。弊窦丛生,田亩益混。兼有奸滑头人,串通衙蠹,暗折夫马,明索酒肴,册结纸张,巧造名目。或照烟户,或依地亩,逐需挨派,共饱私囊。”
包氏认为,土地清丈只有在“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下才有意义,但这一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根本不可能实现。地方上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将严重扭曲这把“尺子”,从而使得“弊窦丛生。田亩益混”。
包祚永还认为。与贵州独特的地形地貌和农民的生计方式相适应的原有土地度量制度根深蒂固,由政府“清丈”而另造出来的度量系统,在这种地形复杂、土地破碎、权属多变的情况下,不能准确反映土地数量、权属状况,更难以适应和调整因分家析产或交易转让发生的产权变更,根据这一系统签发的“田单”则会失去实际效力,不能起到邹一桂所希望的“清讼”作用。他说:“若夫编丘绘形,发执田单之说,揆之黔省,更属难行。夫田界有定,丘形不常,黔民多贫,产业无几,或兄弟析居,将一丘分为二三,则田单不能各执。黔田多依山麓,故俗日梯子田,或有夷高培低,合数亩而平为一,则又与田单不符,其穷民典卖,或有数亩原共一单,减半转售,则田单又需分给。”
同时,作为贵州籍官员,出于对故里的感情,包氏或许感到“清丈”将使“加赋”成为可能。他在奏疏中一方面重申中央政府对贵州“永不加赋”的原则,给皇帝戴上爱惜生民的高帽子,另一方面借“无知愚民”之口表达对“清丈”为“加赋”的担心:“伏思皇上轸念元元,东南财赋之邦,尚多蠲免;岂有区区天末,土瘠民贫,复行加赋之事?在地方官仰体皇仁,遍行示谕,但无知愚民,易惑难晓。初闻清丈,已觉仓皇;继见差官,尤生畏惧。彼穷乡僻壤之间,保无有胥役乘机吓诈,倡为既丈之后,实欲加赋之言。”
从包氏的言论看,他对于国家力量向边地伸长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已有较为深透的预见。而这种见识,更多来源于他的背景和经历——曾经在贵州长时间生活过,“备悉民情土俗”,从而具有了贵州“地方的视角”。
包氏从“地方视角”出发,看到了从“国家视角”出发的邹一桂看不到的种种弊端。包氏对邹氏的反驳,可以看作一次“地方视角”对“国家视角”的反抗。
五、有限的胜利
这场争论中,包祚永赢得胜利——一次“地方视角”对“国家视角”的胜利。
但是,这次胜利极为短暂和有限的。包氏的意见之所以为国家所采纳,并非中央政府改变了使边地清晰化简单化的意图,而仅是国家的权益之计,是暂时的妥协。一些尚在整理中的文献表明,清政府加强对贵州的直接控制,有比征税、征兵和索取物资更深远的战略意图。
汉唐以降,历代王朝对贵州一直采取“来朝不拒,叛亦不追”的羁縻政策。为何明清两代会不惜人力财力“改土归流”,一定要纳入国家直接控制呢?如果仅从经济收益上考虑,对贵州的经营终明清两代,都是“亏本”的买卖。
一个合理的解释是,能否直接控制贵州关系国家安全。当年蒙古铁骑从西北迂回西南,对南宋实施了包抄,这一历史教训使得明清两代统治者认为必须控制云南,而贵州作为去往云南的交通要道,是不能有丝毫放松的“咽喉”。
了解这个背景,就不难发现,包氏的反对意见中,真正打动中央政府的,是丈量行动可能造成的社会不稳定,而不是当真同意没有丈量土地的必要。
事实上,在这场争论的之前和之后,国家试图使贵州社会清晰化、简单化的努力从未停止。前文提及的康熙年间的土地调查和计亩升科;督抚张广泗以武力驱逐生苗及之后的重新安排人口和分配土地;令苗民取汉姓并编制户籍等等,无一不是从国家视角出发对贵州社会的重新塑造。
但是,正是有了诸如包祚永这样进入国家话语体系的贵州本土人士。以及如刘学洙列举的、能够因地施政的外来官员,在国家视角的强势覆盖下,展示了“地方视角”中的贵州社会图景,才在一定程度缓解了国家力量向边地伸长过程中人民的痛苦。
回到封疆大吏们何以明智、又何以僵硬的问题。是否可以这样回答:明智者同时具备国家和地方两种视角,从而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中能够兼顾双方利益、采取更为灵活务实的策略;而僵硬者往往仅从单一视角出发,因而很难不顾此失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