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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语文作为一种语言的教学,应该要通过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进而达到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和智力的目的。在初中语文教学中,朗读就是培养和发展学生语言表达能力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它不仅能培养语感,加深对课文内容的理解,还能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真正体现语文作为语言的一种魅力。
【关键词】朗读;语文课堂;审美情趣
朗读,就是要大声地、清晰地、用标准的语音、有感情地读出文章,是把书面语言转化为有声语言的活动。语文教学注重“读、听、说、写”,从中不难发现,“读”是放在这四个步骤中的首位,凸现其重要性。我们从教育实践来看,朗读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情感,增強欣赏的能力,丰富其口头表达能力,同时借助语气和表情表达文章的神韵,更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所以,我们在语文教学中,应该善用朗读,以此来增强语文课堂的趣味性和活跃性。
从古到今,朗读的重要性都不容忽视。笔者在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中发现,在语文的教学中,要求学生“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地朗读课文”,要求训练学生“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这为我们语文课堂上进行朗读训练指明了方向。但是,在现在的语文课堂当中,有些教师往往把讲解作为上课最重要的部分,一味滔滔不绝地讲,完全没有理会到坐在下面的学生的思想已经飞到九霄云外。“一言堂”通常是不受欢迎的,试问学生能从这样的课堂当中,真正领略到语文的趣味和魅力吗?我们必须改变这种现象,要让朗朗的读书声响彻语文课堂。要做到这一点,笔者认为,我们必须认识到朗读在语文课堂中的作用。
一、朗读是一把钥匙,打开理解的锁
文字本来就是躺在书本上的“死物”,它索然无味,是朗读把躺着的文字,用声音立起来,并且赋予它丰富的思想感情,让这毫无生气的“死物”变成可感、可亲、震撼人心的“活物”。学生在反复的朗读过程中,眼、脑、口、耳互相协同活动,把眼睛所看到的文字传输到大脑,把口中读出的内容送到了耳朵,不断进行内外循环,这样就大大强化了学生对课文内容的理解,让他们深刻地领会作者在字里行间表达的意思和情感,接受到最直接的、最强烈的感染。
例如,笔者在教学《背影》课时,为了让学生能更深刻地感受到浓浓的父子之爱,引导他们学会珍爱亲情。我要求学生对文中四次描写背影的文字和四次流泪的文字反复诵读。通过读父亲是“一个胖子,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色棉袍”等外貌描写,读父亲为了帮我买橘子,“攀、缩、微倾”等细节描写,学生发挥想象力,把文字变成了真实的景象,眼前仿佛出现父亲做动作时吃力的神态,父亲去爬月台的窘迫样子,从而深刻地感受父亲甘心为儿子奔波费劲的吃苦情态。在此基础上,再指导学生有感情地多次朗读四次流泪的内容,着重情景的重现,让学生跟作者产生共鸣,体会作者因伤心落泪、因感动落泪、因离别落泪、因思念落泪的情感升华,强烈地感受父爱子、子爱父的深情。通过这样的形式,笔者把品味语言、体会感情与朗读有机结合,让学生真切地理解父亲为了儿子不辞劳苦,儿子明白父亲的真正内涵,给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二、朗读是一种调味品,引发学生的兴趣
朗读就像穿过时光隧道的穿梭机,引领着学生走进神奇美妙的境界。语文课文的内容贯穿古今,感情错综复杂,只有经过朗读,才能让学生在字里行间感受到人生杂味,领略不同时代的人文精神,以此来陶冶学生的思想情操,感染学生的心灵,提升他们的情感体验能力。笔者觉得朗读充满了美感,是一种高尚的精神享受。在朗读的语境中,读者把自如的声音、悦耳的语调、生动的语气传入耳鼓,让深邃的思想、深刻的感情,美好的憧憬钻进读者的脑海中,激荡着他们的心田,陶冶着他们的性情,开阔了他们的胸怀。
例如,笔者教学《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第一个班上课时,试图让学生阅读文段,并在文中根据不同的景象,从感官的角度找出相关的内容,然后再进行理解分析,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显得力不从心,很长时间都不能体会出作者对百草园的喜爱之情,甚至觉得无聊透顶。于是,笔者课后思考了一下,决定在另一个班上课时改变策略,不单纯只是用眼看,还引导学生通过不同的模式,有感情地反复朗读“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这一段文字。在朗读过程中,学生慢慢地进入了情境之中,化身为主人公,有的一边读一边露出会心的微笑,有的读着读着,眼睛会发光,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大陆”。鲁迅先生笔下的这幅情趣盎然的“美景图”“音乐图”深深地吸引着学生,然后笔者再调动了他们的想象力,唤起了学生对儿时美好时光的联想。于是“百草园”的形象变得具体真实,学生通过自身的感受,不必过多地解释,就能理解这百草园会成为作者儿时的乐园的原因,能感受到作者热爱大自然的感情,了解到爱玩是所有孩子的美好天性。两个班不同的授课模式,明显突显出朗读在语文课堂中的重要性。
三、朗读是一支兴奋剂,活跃课堂的气氛
《朱作仁谈朗读》一文中指出:“讲读是死的,如同进行解剖,朗读是活的,如同给伤口以生命。讲解只能使人知道,而朗读更能使人感受。”是的,朗读不但可以让人感受文中的思想美,情感美,而且更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初中的学生毕竟还是孩子,玩是他们的天性,想要让课堂气氛活跃起来,让学生学得更有滋有味,就必须依靠朗读。
又如,在《安塞腰鼓》一课的教学中,朗读就成了课堂的主旋律,首先,笔者自己进行范读。范读后,在文中挑选一些特别适合朗读的句子,指导学生注意重音,注意停顿,注意抑扬顿挫;然后选几个同学起来单独读,让大家来评价,于是,学生都集中精神,细心体会。再接着,笔者把全班同学分为四组,以组为单位,选出同一个段落,进行小型的朗读比赛。在这种强而有力的竞争机制下,学生上课的热情相当高涨,无论是朗读者还是聆听者,大家都是非常投入,专心一致。聆听者大多能把别人读错的字、读不准的语音语调都一一指出,并且轮到自己读的时候认真地做好每一个细节。事实证明,朗读的效果是不错的,整个课堂都充满了快乐与激情。通过训练,《安塞腰鼓》在学生的朗读中有气势、有感情,极具感染力。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上课模式激发了学生对朗读的兴趣,每次遇到适合朗读的文章,学生都会自告奋勇地进行朗读比赛,课堂效果非常好。
古代大教育家朱熹曾说:“凡读书……须要读得字字响亮,不可误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倒一字,不可牵强暗记;只是要多诵遍数,自然上口,久远不忘。”朗读的重要性显而易见。笔者相信,只要我们能够重视朗读教学,努力提高自身的朗读水平,用心地去指导学生朗读,把朗读运用在每一堂语文课上,就可以重现朗读之美,让朗朗书声响彻语文课堂吧!
参考文献:
[1]冯颖艳.对当前朗读教学的审视[J].教学与管理,2002.
[2]刘天成.语文朗读教学的综合效应[J].语文教学与研究,2001(05).
【关键词】朗读;语文课堂;审美情趣
朗读,就是要大声地、清晰地、用标准的语音、有感情地读出文章,是把书面语言转化为有声语言的活动。语文教学注重“读、听、说、写”,从中不难发现,“读”是放在这四个步骤中的首位,凸现其重要性。我们从教育实践来看,朗读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情感,增強欣赏的能力,丰富其口头表达能力,同时借助语气和表情表达文章的神韵,更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所以,我们在语文教学中,应该善用朗读,以此来增强语文课堂的趣味性和活跃性。
从古到今,朗读的重要性都不容忽视。笔者在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中发现,在语文的教学中,要求学生“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地朗读课文”,要求训练学生“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这为我们语文课堂上进行朗读训练指明了方向。但是,在现在的语文课堂当中,有些教师往往把讲解作为上课最重要的部分,一味滔滔不绝地讲,完全没有理会到坐在下面的学生的思想已经飞到九霄云外。“一言堂”通常是不受欢迎的,试问学生能从这样的课堂当中,真正领略到语文的趣味和魅力吗?我们必须改变这种现象,要让朗朗的读书声响彻语文课堂。要做到这一点,笔者认为,我们必须认识到朗读在语文课堂中的作用。
一、朗读是一把钥匙,打开理解的锁
文字本来就是躺在书本上的“死物”,它索然无味,是朗读把躺着的文字,用声音立起来,并且赋予它丰富的思想感情,让这毫无生气的“死物”变成可感、可亲、震撼人心的“活物”。学生在反复的朗读过程中,眼、脑、口、耳互相协同活动,把眼睛所看到的文字传输到大脑,把口中读出的内容送到了耳朵,不断进行内外循环,这样就大大强化了学生对课文内容的理解,让他们深刻地领会作者在字里行间表达的意思和情感,接受到最直接的、最强烈的感染。
例如,笔者在教学《背影》课时,为了让学生能更深刻地感受到浓浓的父子之爱,引导他们学会珍爱亲情。我要求学生对文中四次描写背影的文字和四次流泪的文字反复诵读。通过读父亲是“一个胖子,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色棉袍”等外貌描写,读父亲为了帮我买橘子,“攀、缩、微倾”等细节描写,学生发挥想象力,把文字变成了真实的景象,眼前仿佛出现父亲做动作时吃力的神态,父亲去爬月台的窘迫样子,从而深刻地感受父亲甘心为儿子奔波费劲的吃苦情态。在此基础上,再指导学生有感情地多次朗读四次流泪的内容,着重情景的重现,让学生跟作者产生共鸣,体会作者因伤心落泪、因感动落泪、因离别落泪、因思念落泪的情感升华,强烈地感受父爱子、子爱父的深情。通过这样的形式,笔者把品味语言、体会感情与朗读有机结合,让学生真切地理解父亲为了儿子不辞劳苦,儿子明白父亲的真正内涵,给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二、朗读是一种调味品,引发学生的兴趣
朗读就像穿过时光隧道的穿梭机,引领着学生走进神奇美妙的境界。语文课文的内容贯穿古今,感情错综复杂,只有经过朗读,才能让学生在字里行间感受到人生杂味,领略不同时代的人文精神,以此来陶冶学生的思想情操,感染学生的心灵,提升他们的情感体验能力。笔者觉得朗读充满了美感,是一种高尚的精神享受。在朗读的语境中,读者把自如的声音、悦耳的语调、生动的语气传入耳鼓,让深邃的思想、深刻的感情,美好的憧憬钻进读者的脑海中,激荡着他们的心田,陶冶着他们的性情,开阔了他们的胸怀。
例如,笔者教学《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第一个班上课时,试图让学生阅读文段,并在文中根据不同的景象,从感官的角度找出相关的内容,然后再进行理解分析,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显得力不从心,很长时间都不能体会出作者对百草园的喜爱之情,甚至觉得无聊透顶。于是,笔者课后思考了一下,决定在另一个班上课时改变策略,不单纯只是用眼看,还引导学生通过不同的模式,有感情地反复朗读“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这一段文字。在朗读过程中,学生慢慢地进入了情境之中,化身为主人公,有的一边读一边露出会心的微笑,有的读着读着,眼睛会发光,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大陆”。鲁迅先生笔下的这幅情趣盎然的“美景图”“音乐图”深深地吸引着学生,然后笔者再调动了他们的想象力,唤起了学生对儿时美好时光的联想。于是“百草园”的形象变得具体真实,学生通过自身的感受,不必过多地解释,就能理解这百草园会成为作者儿时的乐园的原因,能感受到作者热爱大自然的感情,了解到爱玩是所有孩子的美好天性。两个班不同的授课模式,明显突显出朗读在语文课堂中的重要性。
三、朗读是一支兴奋剂,活跃课堂的气氛
《朱作仁谈朗读》一文中指出:“讲读是死的,如同进行解剖,朗读是活的,如同给伤口以生命。讲解只能使人知道,而朗读更能使人感受。”是的,朗读不但可以让人感受文中的思想美,情感美,而且更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初中的学生毕竟还是孩子,玩是他们的天性,想要让课堂气氛活跃起来,让学生学得更有滋有味,就必须依靠朗读。
又如,在《安塞腰鼓》一课的教学中,朗读就成了课堂的主旋律,首先,笔者自己进行范读。范读后,在文中挑选一些特别适合朗读的句子,指导学生注意重音,注意停顿,注意抑扬顿挫;然后选几个同学起来单独读,让大家来评价,于是,学生都集中精神,细心体会。再接着,笔者把全班同学分为四组,以组为单位,选出同一个段落,进行小型的朗读比赛。在这种强而有力的竞争机制下,学生上课的热情相当高涨,无论是朗读者还是聆听者,大家都是非常投入,专心一致。聆听者大多能把别人读错的字、读不准的语音语调都一一指出,并且轮到自己读的时候认真地做好每一个细节。事实证明,朗读的效果是不错的,整个课堂都充满了快乐与激情。通过训练,《安塞腰鼓》在学生的朗读中有气势、有感情,极具感染力。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上课模式激发了学生对朗读的兴趣,每次遇到适合朗读的文章,学生都会自告奋勇地进行朗读比赛,课堂效果非常好。
古代大教育家朱熹曾说:“凡读书……须要读得字字响亮,不可误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倒一字,不可牵强暗记;只是要多诵遍数,自然上口,久远不忘。”朗读的重要性显而易见。笔者相信,只要我们能够重视朗读教学,努力提高自身的朗读水平,用心地去指导学生朗读,把朗读运用在每一堂语文课上,就可以重现朗读之美,让朗朗书声响彻语文课堂吧!
参考文献:
[1]冯颖艳.对当前朗读教学的审视[J].教学与管理,2002.
[2]刘天成.语文朗读教学的综合效应[J].语文教学与研究,20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