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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成立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继续呈现增长趋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需求日益突出,社会各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呼声不断高涨,国际社会对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指出。“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可谓生逢其时。”沈德咏说。
沈德咏强调,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要紧密结合少年审判实践,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立法的发展和完善。要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紧紧围绕“三五改革纲要”提出的改革任务,积极探索和深化少年审判制度的改革,不断推进少年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的创新。
沈德咏要求,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开展少年审判延伸服务,坚持做好个案跟踪帮教、回访教育、司法建议等工作,积极参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犯罪综合治理。要不断创新服务途径,拓宽服务职能,积极探索和实践社会延伸保护、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社区矫正等制度,进一步改善少年司法环境,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控成效。
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作为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下设的十三个专业委员会之一,依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
另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将于近期出台。
(摘自《法制日报》2010-07-23)
广西高院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量化考评标准
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于近日制定并下发了《2010年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及相关工作量化考评标准》(下称《考评标准》)。
《考评标准》严格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相关司法解释的要求设置考评项目。标准实行百分制和加减分制,重点考核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少年法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质量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绩效。对庭前告知诉讼权利、指定辩护人制度、法定代理人出庭制度等属于少年法庭基本工作要求的项目,实行百分制,对积极探索少年法庭审判方式改革,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少年法庭先进经验,以及其他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效的少年法庭,在百分制以外设置加分项目,给予适当的激励和肯定。同时,对于未达到考评标准所列项目要求的少年法庭,予以相应的扣分。
该考评标准规范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对少年法庭各方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是自治区高院对少年法庭工作做出的创新管理,将对全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均衡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网2010--07-08)
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专家论证会召开
由人民法院报社、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举办,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承办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专家论证会今天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
会议采取交流发言与专家点评的方式,听取了青岛中院、德州中院、乐陵法院、青岛李沧区法院等法院推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经验介绍,并围绕制度的推行背景、司法实践、面临问题及改革前景等四个专题,对当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完善该项制度进行了充分论证。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山东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山东、福建、四川等各地法院的少年审判庭法官,以及来自山东省教育厅、公安厅和民政厅等政府部门的代表参加了论证会。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继续呈现增长趋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需求日益突出,社会各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呼声不断高涨,国际社会对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指出。“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可谓生逢其时。”沈德咏说。
沈德咏强调,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要紧密结合少年审判实践,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立法的发展和完善。要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紧紧围绕“三五改革纲要”提出的改革任务,积极探索和深化少年审判制度的改革,不断推进少年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的创新。
沈德咏要求,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开展少年审判延伸服务,坚持做好个案跟踪帮教、回访教育、司法建议等工作,积极参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预防犯罪综合治理。要不断创新服务途径,拓宽服务职能,积极探索和实践社会延伸保护、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社区矫正等制度,进一步改善少年司法环境,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防控成效。
少年审判专业委员会作为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下设的十三个专业委员会之一,依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
另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将于近期出台。
(摘自《法制日报》2010-07-23)
广西高院制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量化考评标准
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于近日制定并下发了《2010年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及相关工作量化考评标准》(下称《考评标准》)。
《考评标准》严格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相关司法解释的要求设置考评项目。标准实行百分制和加减分制,重点考核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质量、少年法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质量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绩效。对庭前告知诉讼权利、指定辩护人制度、法定代理人出庭制度等属于少年法庭基本工作要求的项目,实行百分制,对积极探索少年法庭审判方式改革,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少年法庭先进经验,以及其他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效的少年法庭,在百分制以外设置加分项目,给予适当的激励和肯定。同时,对于未达到考评标准所列项目要求的少年法庭,予以相应的扣分。
该考评标准规范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对少年法庭各方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是自治区高院对少年法庭工作做出的创新管理,将对全区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均衡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网2010--07-08)
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专家论证会召开
由人民法院报社、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举办,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承办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专家论证会今天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
会议采取交流发言与专家点评的方式,听取了青岛中院、德州中院、乐陵法院、青岛李沧区法院等法院推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经验介绍,并围绕制度的推行背景、司法实践、面临问题及改革前景等四个专题,对当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完善该项制度进行了充分论证。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山东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山东、福建、四川等各地法院的少年审判庭法官,以及来自山东省教育厅、公安厅和民政厅等政府部门的代表参加了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