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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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性权利在海洋划界中作用的法律基础既包括条约法也包括国际习惯法。历史性权利分属不同的法律基础,使其在海洋划界中发挥不同的作用。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代表的条约法,规定了历史性所有权或历史性海湾在领海划界中的优先作用,明确了历史性所有权、历史性水域在海洋划界争端解决程序中具有任择性例外的作用,并确立了历史性捕鱼权在群岛水域划界中具有特别适用的功能;而国际习惯法确立的历史性权利规则在海洋划界中的作用,虽然目前国际法上尚无明确规定,但在国际实践上,其主要以并行适用方式发挥作用。历史性权利在海洋划界中的不同作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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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海南大学法学院,571199
【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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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百年南海疆文献资料的发掘与整理研究”(项目编号:18ZDA156);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南海更路簿’国际法上的证据问题研究”(项目编号:HNSK(JD)17-0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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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性权利在海洋划界中作用的法律基础既包括条约法也包括国际习惯法。历史性权利分属不同的法律基础,使其在海洋划界中发挥不同的作用。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代表的条约法,规定了历史性所有权或历史性海湾在领海划界中的优先作用,明确了历史性所有权、历史性水域在海洋划界争端解决程序中具有任择性例外的作用,并确立了历史性捕鱼权在群岛水域划界中具有特别适用的功能;而国际习惯法确立的历史性权利规则在海洋划界中的作用,虽然目前国际法上尚无明确规定,但在国际实践上,其主要以并行适用方式发挥作用。历史性权利在海洋划界中的不同作用,为未来我国与周边国家尤其是南海周边国家海洋划界提供国际适法导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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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古代中国边疆研究应建立起以区域史观、断代史观与整体史观三维度三变量相互联结的以时间与结构为核心的研究方法体系。区域史观视阈下古代中国疆域史研究长时段之规律、特征的抽象与断代史观视阈下古代中国疆域史研究的短时段的内地族群与边疆族群互动与交融的特性之归纳,都属碎片化的古代中国疆域史研究,唯有以区域史观、断代史观为基础的整体史观视阈下古代中国疆域史研究,才能将碎片化的古代中国疆域史各种材料议题之问题意识与科学实证有机地统合起来,才能实现古代中国疆域史之特殊性、普遍性、规律性认知的可能性,达成中国学者话语体系
自曹魏以来,楼兰文书一直行用中原纪年,却于晋武帝泰始六年(270)中断。根据楼兰简纸文书、元康三年(293)苻信简等出土资料,结合传世文献,作者认为学界已有树机能叛乱使纪年中断的观点恐不能成立,苻信简透露出西部鲜卑南下滋扰,西晋为此采取了收缩政策。张轨刺凉后,彻底肃清了河西寇乱,重建了楼兰的屯戍,楼兰文书得以再现西晋正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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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玛冲”即唐代开元初吐蕃进入青海地区的军事政治中心,其地望问题学界还未有令人满意的研究结果,通过汉藏文献对勘和对前人“kog yul”研究的纠误,“玛冲”地望可定为今青海贵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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