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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城市建筑已向高层、大规模、综合化方向发展 ,建筑防火已成为一门多科学、多专业的综合性学科.在进行消防电气设计时, 应严格执行<建筑防火规范> GBJ16-8;<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GB50116-98.消防电气设计是否符合现行防火规范,是电气施工图审查强制性标准中最重要的部分.
关键词:消防设备用电 应急照明 管线敷设 消防电源 建筑防火
中图分类号:TS958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物消防系统的标准及规范
目前我国与建筑电气消防有关的设计规范主要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前两部是国家标准,后者是国家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三部规范对建筑中一、二类建筑的划分以及对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置与要求总体来讲是一致的,但从各自不同角度三部规范也各有侧重,有所区别。在实际应用中国标是带有强制性的,必须严格遵守,部标或行业标准应服从国标。
1、设计依据
建筑物消防设计的依据是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系统设计规范、设备制造标准、安装施工验收规范及行政管理法规等五大方面的消防法规,并注意了解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中的正面词:"必须"、"应"、"宜"、"可"和反面词:"严禁"、"不应"、"不得"、"不宜"的含义。
要结合建筑物的功能、用途及属于哪级保护对象和消防等级,并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的宽严程度及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审批意见。
2、火灾报警系统基本形式的划分
火灾报警系统的形式应根据具体设计对象来确定,在做规划设计方案时,应首先必须搞清楚设计对象的建筑形式、规模、分类、建筑个体的分布等诸多因素,再根据这些因素来确定火灾报警系统的形式。
二、消防设备配电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条文,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在消防过程中,如果外电源突然中断供电,全自动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将带着所有正在使用的消防用电设备自动起动。而发电机的功率特性只允许最多带50%左右的负荷起动。如果不采取措施,发电机组很可能会熄火,发不出电来,解决方法是使消防设备分批起动。但如果应急发电机组容量是按平时负荷选用,容量比消防负荷大一倍以上,也可不分批延时起动。
在工程中对非消防电源的切除,最好是利用低压断路器的附件即分励脱扣器。但随着低压断路器型号和框架电流的不同,其分励线圈在分励脱扣时所需的电流不同。为了联动的简便和有选择性的切除,一般情况下,我们可在配电所(室)的低压出线开关或在每层的主配电箱上切除非消防电源,而这些地方所选用的低压断路器的框架电流比较大,其配套的分励脱扣器所需电流也比较大。如直接采用消防联动回路的直流24V电源来驱动低压断路器的分励脱扣器是不太安全的,尤其是当同一配电箱内有数个需同时分励的低压断路器时,因为分励电流实在太大,消防联动回路的24V电源未必能满足要求。因此,还是应将分励线圈接在220V或380V的电路里比较可靠。
三、消防设备控制权
消防水泵(包括消火栓泵、喷淋泵)是灭火手段中的重要设施,对消火栓系统而言,根据“高规”的要求,在消火栓处应能直接启动消火栓泵。根据“报警规范”的要求,在消防控制室处也应能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停。这两部规范从各自不同角度提出要求。此外,在水泵房消火栓泵附近还有一个控制箱直接控制水泵电机启停,这样消火栓泵的启动就有三处地方可控制,因此,存在这样两个问题,一是消火栓泵的控制权,二是消火栓泵的启动方式。
消火栓泵的启动控制权即是消防中心控制室、消火栓动作按钮与泵房控制箱的主从控制关系。一般来讲应以消防控制室为主。目前很多大厦消火栓的控制方式是在泵房控制柜上设置手动、自动转换开关,通常情况下置于自动位置。这样设置有一个好处,就是一旦自动控制失灵,工作人员可在水泵房将转换开关打到手动位置,直接起动消防泵,且就地维修也很方便。但是,这样一来,将会带来负面影响。在水泵房設置转换开关,容易引起人为的操作失误,因为一般情况下泵房是无人值班的,万一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将转换开关置于手动位置,而消防中心未能及时发现,就会出现重大的消防隐患(此时消防中心和消火栓按钮均无法启动消防泵)。为了有效解决以上矛盾,在实际设计中,消防控制室的手动起停按钮可不经过泵房设置的转换开关,而直接启动消防泵,既能解决直接起动问题,又便于消防中心统一监控。
喷淋泵的自启动是通过各保护区的管网喷嘴玻璃球高温下爆碎,引起管网水流流动,从而联动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达到自启动喷淋泵的目的。通过水流指示器联动模块或报警阀压力开关引线至控制室,消防控制室能准确反映其动作信号,同时控制室应能直接控制喷淋泵启停。
四、消防电气的管线敷设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氧指数不小于30)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防火线槽保护方式布线;如采用普通型线槽保护,其线槽内的屯缆为干线系统时,此电缆宜选用防火型:敷设方式采用暗敷或明敷均可。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氧指数不小于30)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从接线盒,线槽等处日到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的线路均应加金属软管保护。在具体工程设计实践中,有以下两点值得注意:.国家规范对于消防报警及联动线路之导线本身是否为普通,阻燃或耐火,并未作硬性规定,只是对于不同类型导线所穿不同护管(含线槽),在防火方面有所要求.不同的职能部门在此问题理解和执行上有较多分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其实也是十分重要的(并非是一烧了之),而且在实际产品中,与报警系统的控制线路往往密不可分。
在许多电气设计图纸中发现:消防线路穿塑料管(PVC)进行保护,并从吊顶内走线。而《规范》24.8.5条中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通信、应急照明及紧急广播等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保护,并暗敷在非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cm。当必须明敷时,应在金属管上采取防水措施。显然,许多设计人员对这一条是疏忽了。因敷设在吊顶内的线路,在发生火灾时并不安全,而且吊顶内有时也是火灾多发地段。所以设计人员应对《规范》该条文有足够的重视,在实际操作中,凡是新设计的建筑,对该条文规定的线路,一律穿金属管保护并在现浇板内、墙内等处暗敷走线。而在改造工程中,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暗敷设时,应对保护钢管采取防火措施,如刷防火涂料等。
五、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其它各项事业的兴旺发达,城市用地日益紧张,促进建筑物正朝着高层化、密集化方向发展,建筑物的装修用料和方式也越趋多样化,并随着用电负荷及煤气耗量的加大,对建筑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在设计时执行国家规范的同时,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安全有效合理。
参考文献
[1]刘伟鹏.浅谈高层建筑消防技术的发展这[J]福建建筑.2010,(01).
[2]张卫峰.关于消防系统设计和施工有关问题的探讨[J]甘肃科技.2009(09).
关键词:消防设备用电 应急照明 管线敷设 消防电源 建筑防火
中图分类号:TS958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物消防系统的标准及规范
目前我国与建筑电气消防有关的设计规范主要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前两部是国家标准,后者是国家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三部规范对建筑中一、二类建筑的划分以及对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置与要求总体来讲是一致的,但从各自不同角度三部规范也各有侧重,有所区别。在实际应用中国标是带有强制性的,必须严格遵守,部标或行业标准应服从国标。
1、设计依据
建筑物消防设计的依据是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系统设计规范、设备制造标准、安装施工验收规范及行政管理法规等五大方面的消防法规,并注意了解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中的正面词:"必须"、"应"、"宜"、"可"和反面词:"严禁"、"不应"、"不得"、"不宜"的含义。
要结合建筑物的功能、用途及属于哪级保护对象和消防等级,并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的宽严程度及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审批意见。
2、火灾报警系统基本形式的划分
火灾报警系统的形式应根据具体设计对象来确定,在做规划设计方案时,应首先必须搞清楚设计对象的建筑形式、规模、分类、建筑个体的分布等诸多因素,再根据这些因素来确定火灾报警系统的形式。
二、消防设备配电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条文,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在消防过程中,如果外电源突然中断供电,全自动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将带着所有正在使用的消防用电设备自动起动。而发电机的功率特性只允许最多带50%左右的负荷起动。如果不采取措施,发电机组很可能会熄火,发不出电来,解决方法是使消防设备分批起动。但如果应急发电机组容量是按平时负荷选用,容量比消防负荷大一倍以上,也可不分批延时起动。
在工程中对非消防电源的切除,最好是利用低压断路器的附件即分励脱扣器。但随着低压断路器型号和框架电流的不同,其分励线圈在分励脱扣时所需的电流不同。为了联动的简便和有选择性的切除,一般情况下,我们可在配电所(室)的低压出线开关或在每层的主配电箱上切除非消防电源,而这些地方所选用的低压断路器的框架电流比较大,其配套的分励脱扣器所需电流也比较大。如直接采用消防联动回路的直流24V电源来驱动低压断路器的分励脱扣器是不太安全的,尤其是当同一配电箱内有数个需同时分励的低压断路器时,因为分励电流实在太大,消防联动回路的24V电源未必能满足要求。因此,还是应将分励线圈接在220V或380V的电路里比较可靠。
三、消防设备控制权
消防水泵(包括消火栓泵、喷淋泵)是灭火手段中的重要设施,对消火栓系统而言,根据“高规”的要求,在消火栓处应能直接启动消火栓泵。根据“报警规范”的要求,在消防控制室处也应能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停。这两部规范从各自不同角度提出要求。此外,在水泵房消火栓泵附近还有一个控制箱直接控制水泵电机启停,这样消火栓泵的启动就有三处地方可控制,因此,存在这样两个问题,一是消火栓泵的控制权,二是消火栓泵的启动方式。
消火栓泵的启动控制权即是消防中心控制室、消火栓动作按钮与泵房控制箱的主从控制关系。一般来讲应以消防控制室为主。目前很多大厦消火栓的控制方式是在泵房控制柜上设置手动、自动转换开关,通常情况下置于自动位置。这样设置有一个好处,就是一旦自动控制失灵,工作人员可在水泵房将转换开关打到手动位置,直接起动消防泵,且就地维修也很方便。但是,这样一来,将会带来负面影响。在水泵房設置转换开关,容易引起人为的操作失误,因为一般情况下泵房是无人值班的,万一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将转换开关置于手动位置,而消防中心未能及时发现,就会出现重大的消防隐患(此时消防中心和消火栓按钮均无法启动消防泵)。为了有效解决以上矛盾,在实际设计中,消防控制室的手动起停按钮可不经过泵房设置的转换开关,而直接启动消防泵,既能解决直接起动问题,又便于消防中心统一监控。
喷淋泵的自启动是通过各保护区的管网喷嘴玻璃球高温下爆碎,引起管网水流流动,从而联动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达到自启动喷淋泵的目的。通过水流指示器联动模块或报警阀压力开关引线至控制室,消防控制室能准确反映其动作信号,同时控制室应能直接控制喷淋泵启停。
四、消防电气的管线敷设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氧指数不小于30)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防火线槽保护方式布线;如采用普通型线槽保护,其线槽内的屯缆为干线系统时,此电缆宜选用防火型:敷设方式采用暗敷或明敷均可。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氧指数不小于30)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从接线盒,线槽等处日到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的线路均应加金属软管保护。在具体工程设计实践中,有以下两点值得注意:.国家规范对于消防报警及联动线路之导线本身是否为普通,阻燃或耐火,并未作硬性规定,只是对于不同类型导线所穿不同护管(含线槽),在防火方面有所要求.不同的职能部门在此问题理解和执行上有较多分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其实也是十分重要的(并非是一烧了之),而且在实际产品中,与报警系统的控制线路往往密不可分。
在许多电气设计图纸中发现:消防线路穿塑料管(PVC)进行保护,并从吊顶内走线。而《规范》24.8.5条中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通信、应急照明及紧急广播等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保护,并暗敷在非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cm。当必须明敷时,应在金属管上采取防水措施。显然,许多设计人员对这一条是疏忽了。因敷设在吊顶内的线路,在发生火灾时并不安全,而且吊顶内有时也是火灾多发地段。所以设计人员应对《规范》该条文有足够的重视,在实际操作中,凡是新设计的建筑,对该条文规定的线路,一律穿金属管保护并在现浇板内、墙内等处暗敷走线。而在改造工程中,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暗敷设时,应对保护钢管采取防火措施,如刷防火涂料等。
五、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其它各项事业的兴旺发达,城市用地日益紧张,促进建筑物正朝着高层化、密集化方向发展,建筑物的装修用料和方式也越趋多样化,并随着用电负荷及煤气耗量的加大,对建筑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我们在设计时执行国家规范的同时,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安全有效合理。
参考文献
[1]刘伟鹏.浅谈高层建筑消防技术的发展这[J]福建建筑.2010,(01).
[2]张卫峰.关于消防系统设计和施工有关问题的探讨[J]甘肃科技.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