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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公民教育因缺乏公共生活的支撑,同时也缺乏系统性、成熟性的实践路径可依循,导致实效性不高,最终可能阻碍年轻一代公民品质的发展。就此,叶飞教授新著《公共交往与公民教育》在结合西方学术思想与本土实践的基础上,以“公共交往”理论为核心展开了科学而有益的理论探究。
一、聚焦中国公民教育的本土问题
公民教育必须在透彻理解西方理论的基础上,聚焦中国公民教育的本土问题,为解决中国公民教育的现实问题提供有益的理论思考。否则,就只能是“鹦鹉学舌”“邯郸学步”,无法真正深入中国公民教育问题的内核,也无法形成有效的本土理论。
为此,该书第一章就详细分析和梳理了中国公民教育所面临的公共性困境,即公民教育在价值取向、组织制度、师生关系、教学实践等维度所面临的“公共性”匮乏的困境。这种困境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从教育价值取向的角度看,当前中国公民教育在公共价值与私人价值、公共德性与个体善性之间处于失衡状态,偏重于私人价值和个体善性,而往往忽略了公共价值与公共德性,由此导致整个公民教育体系中公共价值资源的匮乏,阻碍了公共价值观在公民教育中的传递;二是从学校组织制度的角度看,学校组织制度的权力结构主要是垂直型的权力结构,学校的管理模式也主要是一种控制型的管理模式,它以非民主的权力关系和管理体制压制了学生的权利诉求,违背了公共性的基本原则,导致了学校生活中公民平等对话及协商机制无法有效地建立;三是从教学实践的角度看,当前公民教育的教学活动脱离于学校以及社会的公共生活,使得公共价值与公共生活实践出现了严重的背离,公民教育因此无法真正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无法对学生产生持久而深刻的影响;四是从师生关系的角度看,教师和学生的交往生活遭受了扭曲,学生在公共性匮乏的教育环境中难以形成公民身份认同。由此作者认为,当前中国公民教育所面临的这种公共性困境阻碍了中国公民教育的进一步落实和发展,是中国公民教育实效性比较低下的重要根源。
二、借鉴多元的公民教育理论成果
公民教育理论是西方舶来品,我们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地吸收。就此,该书在第二、第三章着重分析和探讨了西方公民教育的学术理论渊源。如:亚里士多德早已关注到私人生活领域和公共生活领域的区分。与私人生活领域不同,公共生活领域更注重基于公民身份的平等、公正、理性的交往关系,它遵循的是公共伦理。在阿伦特看来,私人交往领域不是一个实现人的自由、平等的空间领域,而主要是一个实现着每个人的情感归属和私人关怀的空间领域;而公共领域则是一个以自由、平等以及非暴力为核心的空间领域,它培养着人们的公共品格和公民精神,使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哈贝马斯也认为,公共领域体现出显著的自由、平等和开放的色彩,它是由理性的公民对话机制构成的。在公共领域中,公民超越了私人利益的关注,从共同体的角度来展开思考和行动,对公共问题提出公共意见以及形成公共舆论,展开公民的公共行动。罗尔斯则认为,在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当中,公民与公民之间可以形成“合作的”关系,公民合作的双方以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为指导展开理性的协商和对话,充分尊重彼此的意见,形成“重叠共识”,在此基础上追求公共善的满足。作者通过对这些介绍和梳理,不仅增强了本书的理论脉络感,同时也筑实了本土公民教育理论的根基。
三、提出中国公民教育研究的新视角
在当前的公民教育研究当中,以公共交往这一理论视角来探究公民教育问题的相关研究仍是比较罕见的。作者提出这一理论视角,不仅是基于对哈贝马斯、阿伦特、罗尔斯等人思想的归纳和总结,更是基于对中国公民教育的现实问题即公共交往生活的缺失的切实考察。该书基于扎实的理论基础以及深刻的本土问题意识,总结、归纳和提炼出了以“公共交往”为核心的独特理论视角,并通过这个理论视角来观照、考察中国的公民教育问题,建构符合于中国实际的公民教育理论体系,在理论视角上具有较强的创新意义。
比如在第二章“公民教育的公共性建构:基于公共交往的分析”中,作者通过分析哈贝马斯、阿伦特、罗尔斯等人的思想理论,明确提出了“公共交往”的基本内涵:公共交往是公民在公共生活空间中所展开的交往生活,它遵循普遍性的公共伦理准则,通过公共理性的协商、对话、辩论、质疑等方式来寻求交往共识,追求公共利益的精准实现。因此,公共交往是基于公共伦理原则的协商性与对话性的交往活动,它所面对的是“普遍的他者”,所追求的是公共的福祉而非个体的私利。作者强调,中国公民教育实效性低下的重要根源,正在于缺乏這样一个以平等性、协商性、对话性为核心特征的公共交往生活领域,这使得中国公民教育失去了交往生活的基础,最终沦为一种灌输性的知识教育,而非生活性的实践教育。为此作者强调,必须通过“公共交往”理论来重构中国的公民教育体系,实现公民教育与交往生活的有机联结。这为当前公民教育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
四、建构中国公民教育的实践路径
对于当前中国公民教育中所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学校组织制度、师生关系、教学实践等方面所存在的公共性匮乏的困境,作者在该书也就此进行了深入探讨。
该书第三章“公共交往与学校组织的治理型变革”中提出为解决当前公民教育的公共性困境,学校的管理模式应该从单向度的控制走向民主的、多元主体的治理。民主治理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的组织管理,成为学校公共管理的主人。多元主体的民主治理可以建立学校组织管理的权力共享理念,赋予学校管理者、教师与学生更加平等的管理权力和决策权力,从而改造传统学校组织的“权力独占”结构,为发展学生的公民主体性提供制度的保障。第四章“公共交往与师生关系的公共性建构”批判了师生交往中的扭曲现象,鼓励教师与学生在学校生活、课堂生活中进行平等的交往,认同和理解对方的公民身份,从而在学校生活空间中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关系。同时,在教师与学生的基于平等公民身份的交往活动中,师生交往将真正体现出公民的对话精神,这种交往活动也将最终促进学生的公民品质发展。第五章“公共交往与公民共同体的培育”探讨了学校公民共同体的实践策略,主张通过建构学校生活中的公民共同体(包括社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等),促使学生在学校生活空间中过上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公民生活,从中学会与其他公民建立良好的交往关系,从而逐步成长为一名优良、卓越的公民。
另外,在第六章“公共交往与公民课程”中,作者指出,公民课程不是一种以学科知识为核心的知识课程,而是一种以交往实践活动为核心的活动课程。并因此主张:公民课程回归于真实的学校生活、课堂生活、社区生活以及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以交往生活的实践和体验来提升学生的公民品质。
总而言之,该书在理论体系和实践路径的双重建构上立足当下中国公民教育的需要,积极吸收多元公民教育理论成果,聚焦中国公民教育的本土问题,对当前我国公民教育研究进行了独特的探索,值得关注。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陕西西安 710062)
责任编辑 余志权
一、聚焦中国公民教育的本土问题
公民教育必须在透彻理解西方理论的基础上,聚焦中国公民教育的本土问题,为解决中国公民教育的现实问题提供有益的理论思考。否则,就只能是“鹦鹉学舌”“邯郸学步”,无法真正深入中国公民教育问题的内核,也无法形成有效的本土理论。
为此,该书第一章就详细分析和梳理了中国公民教育所面临的公共性困境,即公民教育在价值取向、组织制度、师生关系、教学实践等维度所面临的“公共性”匮乏的困境。这种困境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从教育价值取向的角度看,当前中国公民教育在公共价值与私人价值、公共德性与个体善性之间处于失衡状态,偏重于私人价值和个体善性,而往往忽略了公共价值与公共德性,由此导致整个公民教育体系中公共价值资源的匮乏,阻碍了公共价值观在公民教育中的传递;二是从学校组织制度的角度看,学校组织制度的权力结构主要是垂直型的权力结构,学校的管理模式也主要是一种控制型的管理模式,它以非民主的权力关系和管理体制压制了学生的权利诉求,违背了公共性的基本原则,导致了学校生活中公民平等对话及协商机制无法有效地建立;三是从教学实践的角度看,当前公民教育的教学活动脱离于学校以及社会的公共生活,使得公共价值与公共生活实践出现了严重的背离,公民教育因此无法真正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无法对学生产生持久而深刻的影响;四是从师生关系的角度看,教师和学生的交往生活遭受了扭曲,学生在公共性匮乏的教育环境中难以形成公民身份认同。由此作者认为,当前中国公民教育所面临的这种公共性困境阻碍了中国公民教育的进一步落实和发展,是中国公民教育实效性比较低下的重要根源。
二、借鉴多元的公民教育理论成果
公民教育理论是西方舶来品,我们必须对其进行批判性地吸收。就此,该书在第二、第三章着重分析和探讨了西方公民教育的学术理论渊源。如:亚里士多德早已关注到私人生活领域和公共生活领域的区分。与私人生活领域不同,公共生活领域更注重基于公民身份的平等、公正、理性的交往关系,它遵循的是公共伦理。在阿伦特看来,私人交往领域不是一个实现人的自由、平等的空间领域,而主要是一个实现着每个人的情感归属和私人关怀的空间领域;而公共领域则是一个以自由、平等以及非暴力为核心的空间领域,它培养着人们的公共品格和公民精神,使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哈贝马斯也认为,公共领域体现出显著的自由、平等和开放的色彩,它是由理性的公民对话机制构成的。在公共领域中,公民超越了私人利益的关注,从共同体的角度来展开思考和行动,对公共问题提出公共意见以及形成公共舆论,展开公民的公共行动。罗尔斯则认为,在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当中,公民与公民之间可以形成“合作的”关系,公民合作的双方以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为指导展开理性的协商和对话,充分尊重彼此的意见,形成“重叠共识”,在此基础上追求公共善的满足。作者通过对这些介绍和梳理,不仅增强了本书的理论脉络感,同时也筑实了本土公民教育理论的根基。
三、提出中国公民教育研究的新视角
在当前的公民教育研究当中,以公共交往这一理论视角来探究公民教育问题的相关研究仍是比较罕见的。作者提出这一理论视角,不仅是基于对哈贝马斯、阿伦特、罗尔斯等人思想的归纳和总结,更是基于对中国公民教育的现实问题即公共交往生活的缺失的切实考察。该书基于扎实的理论基础以及深刻的本土问题意识,总结、归纳和提炼出了以“公共交往”为核心的独特理论视角,并通过这个理论视角来观照、考察中国的公民教育问题,建构符合于中国实际的公民教育理论体系,在理论视角上具有较强的创新意义。
比如在第二章“公民教育的公共性建构:基于公共交往的分析”中,作者通过分析哈贝马斯、阿伦特、罗尔斯等人的思想理论,明确提出了“公共交往”的基本内涵:公共交往是公民在公共生活空间中所展开的交往生活,它遵循普遍性的公共伦理准则,通过公共理性的协商、对话、辩论、质疑等方式来寻求交往共识,追求公共利益的精准实现。因此,公共交往是基于公共伦理原则的协商性与对话性的交往活动,它所面对的是“普遍的他者”,所追求的是公共的福祉而非个体的私利。作者强调,中国公民教育实效性低下的重要根源,正在于缺乏這样一个以平等性、协商性、对话性为核心特征的公共交往生活领域,这使得中国公民教育失去了交往生活的基础,最终沦为一种灌输性的知识教育,而非生活性的实践教育。为此作者强调,必须通过“公共交往”理论来重构中国的公民教育体系,实现公民教育与交往生活的有机联结。这为当前公民教育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
四、建构中国公民教育的实践路径
对于当前中国公民教育中所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学校组织制度、师生关系、教学实践等方面所存在的公共性匮乏的困境,作者在该书也就此进行了深入探讨。
该书第三章“公共交往与学校组织的治理型变革”中提出为解决当前公民教育的公共性困境,学校的管理模式应该从单向度的控制走向民主的、多元主体的治理。民主治理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的组织管理,成为学校公共管理的主人。多元主体的民主治理可以建立学校组织管理的权力共享理念,赋予学校管理者、教师与学生更加平等的管理权力和决策权力,从而改造传统学校组织的“权力独占”结构,为发展学生的公民主体性提供制度的保障。第四章“公共交往与师生关系的公共性建构”批判了师生交往中的扭曲现象,鼓励教师与学生在学校生活、课堂生活中进行平等的交往,认同和理解对方的公民身份,从而在学校生活空间中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公民关系。同时,在教师与学生的基于平等公民身份的交往活动中,师生交往将真正体现出公民的对话精神,这种交往活动也将最终促进学生的公民品质发展。第五章“公共交往与公民共同体的培育”探讨了学校公民共同体的实践策略,主张通过建构学校生活中的公民共同体(包括社团组织、志愿者组织等),促使学生在学校生活空间中过上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公民生活,从中学会与其他公民建立良好的交往关系,从而逐步成长为一名优良、卓越的公民。
另外,在第六章“公共交往与公民课程”中,作者指出,公民课程不是一种以学科知识为核心的知识课程,而是一种以交往实践活动为核心的活动课程。并因此主张:公民课程回归于真实的学校生活、课堂生活、社区生活以及更为广阔的社会生活,以交往生活的实践和体验来提升学生的公民品质。
总而言之,该书在理论体系和实践路径的双重建构上立足当下中国公民教育的需要,积极吸收多元公民教育理论成果,聚焦中国公民教育的本土问题,对当前我国公民教育研究进行了独特的探索,值得关注。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陕西西安 710062)
责任编辑 余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