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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的社会变动迫使国家做出相应的决策调整,首要地表现在为应对危机而进行的财税体制改革。社会变动对国家税收的影响尤为剧烈,税收的国家意志掩盖了民生需求,致使近代税收长期处于趋重趋乱的过程中。社会秩序的重构有赖于"强政府"的有效组织,但资源的汲取不能忽略民生的基本诉求,税收与民生的关系调整必须以法制为基础。税收现代化需要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并在税收法制化和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实现民生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