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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以往对国有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问题的研究,往往侧重于国有企业本身的制度原因,而忽视了经营者自身的个人因素。对此,文章从经营者个人角度出发,进行道德风险识别,探析其产生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希望为以后的研究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国有企业;道德风险;经营者
一、引言
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增强其竞争力,对提高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效果却不尽人意。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委托代理制度。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效用函数的不一致性和信息的非对称性,存在代理人的道德风险。特别是我国国有企业因其自身性质和所处环境的不同,委托代理关系具有特殊性,经营者道德风险问题日渐突出,成为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经营者处于国有企业发展的中心位置,担负着将人力、自然资源、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进行合理配置、有效运作并实现最大效益的重要职责,他们的决策行为给国有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从经营者个人角度出发,探索国有企业经验者道德风险存在的共性问题,找出其产生原因,可以弥补从制度角度出发进行研究的不足。
因此,探索国有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问题的形成原因以及防范措施就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既是关系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又是关系社会主义制度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
二、国有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问题的识别
(一)概念界定
1.道德风险。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是委托-代理关系中两种风险之一,发生在契约合同生效之后,是一种事后行为。该概念源于保险业,1963年由Arrow引入经济学领域,指代理人在最大限度地谋求其自身效用时,利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自身的优势,采取不被委托人察觉的“隐性行为”而使委托人利益受损,并使自己逃脱责任的机会主义行为。
企业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信息不对称,是道德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交易双方在达成合同时,信息是对称的(至少双方都认为他们掌握对方的信息);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代理人的日常决策进行完全监督在实践中是不可能的,委托人更多的是观测到结果,而不能直接观测到代理人的行动。
2.国有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道德风险,是道德风险在国有企业中的特殊表现,指国有企业(国家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所有或直接、间接控股的经济实体)经营者为了最大化实现自己的效用目标而背离国家、企业与股东的利益,导致企业效益下降甚至破产的风险。
当我们把分析建立在经营者追求自利的假定之上,分析国有企业的现实经营状况时就不难发现,国有企业的经营者道德风险程度是比较高的。与国外现代公司相比,国有企业所有权结构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加之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国有企业经营者有着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充分可能性,道德风险问题表现得更加严重。
(二)现状及表现分析
1.对在职消费、隐性收入的腐化追求。日本学者奥村宏认为,中国企业的管理者更多地受益于在职消费和隐性收入,包括能分配到更多更好的住房、私人用车、公款吃喝、娱乐等。国有企业经营者并不总是自动地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实现自身的物质利益享受,满足虚荣心理,利用职务之便扩大在职消费,挥霍公款、违规报销、贪污挪用等不道德行为屡有发生。此外,为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他们也会利用各种手段将企业财产变成其私人财产,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企业亏损。如通过造假账等手段,挪用公司资金,贪污企业资产;收取回扣出卖公司经济技术情报等。
2.对“政绩”的片面追求。国有企业经营者在职期间,对于企业绩效的重视程度远远小于对于政治、仕途的重视程度。国有企业经营者为了自身在政治、仕途上的升迁,无视经济发展规律,决策随意度大、不考虑短期责任,过于重视项目的新闻轰动效应,从而盲目引进新技术、上马新项目,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捞取“政绩”上的升迁资本,不惜给企业的长远发展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由于国有企业现有激励、约束等制度方面的问题,这种片面追求“政绩”的道德风险,在短期内是呈隐性状态的,很难被发现,即使被发现,由于时间等诸多原因,当事人也很少会被追究责任。
3.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国有企业改造过程中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内部人控制指代理人员事实上或依法掌握了控制权,并在公司战略决策中实现其利益,与员工的合谋,对公司进行控制。国有企业经营者拥有企业的控制权,却没有分享企业利润的剩余索取权,因此通过与员工合谋,减少公司资产积累而增加在职消费,以致出现企业亏损而员工收益增加的现象;也会同相关政府部门“串谋”,故意隐瞒信息,一方面套用国家资金,另一方面尽量减少上缴份额,看似为企业员工谋取福利,实则侵蚀国家和股东的利益。
4.国有企业“59岁现象”严重。主要指一些企业家甚至非常优秀的企业家在退休前一反几十年守法努力工作的常态,为自己大谋私利,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经营者退休时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从而因职权获得的各种物质利益和精神满足一并消失,引起心里的不平衡,为了摆脱不安、压力、恐惧等心理而采取的一些极端的、以损坏国家利益为前提的,为自己牟利的、不正当的、甚至不合法的行为。
三、国有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问题的产生原因
从经营者个人角度看,国有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经营失败无风险的“合理预期”
目前,国有企业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很小,不足以使其受到有力的约束。首先,经营者生成机制和退出机制的不完善,与政治仕途关系密切。经营者在企业中经营成功会有升官的奖励,即使经营失败,很多经营者还是拥有易地做官的归宿,导致经营者不珍惜在企业中的现有职位,往往催生经营领导、片面追求“政绩”、贪污腐化等道德风险问题。其次,经营者不是真正的财产风險承担者。“负盈不负亏”是目前较为普遍的现象,即使经营失败也不会面临巨大的个人财产损失。个人财产担保制度的缺失,在制度上产生了漏洞,导致对经营者没有实际的约束力。最后,失职行为和道德风险行为被查处的概率和监督力度很小。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不健全、国有企业内部监督约束失效、外部监督软弱等原因,造成经营者失职行为被发现概率低,使得他们存在着赌徒的侥幸心理,容易认为经营失败不存在风险,从事道德风险的动机加强。 (二)退休前后权利利益落差大
“59岁现象”的出现,表面上看,是经营者腐化变质,退休前利用手中职权为自己谋取最大利益;实质上,是由我国现有的经营者控制权机制和退休制度决定的。有学者认为,国有企业经营者现有的激励报酬基本上是基于掌握控制权而产生的。掌握控制权可以满足经营者自我实现的需要、权力的需要和在职消费的享受需要,给他们带来正规报酬激励以外的满足,然而,这种巨大的需要满足是和控制权完全关联在一起的。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仍采用退休制度,且报酬激励机制缺乏长期性,经营者退休前后地位、待遇差距悬殊。面临退休时,经营者效用目标会发生明显转变,对个人事业、声誉的追求就会急剧下降,甚至会放弃多年来积累的声誉,从事损公肥私的活动,道德风险迅速增加。
(三)道德素质问题
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受命于国家的委托,靠一份固定的薪水来工作,不是企业的所有者,他们的努力程度也不会得到应有的分配制度的保障。经济学中“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假设告诉我们,理性的经济人最大的特征在于追求主体福利或个体效用的最大化。一般而言,企业经营者的自身素质和能力以及努力水平是和他的个体效用成正比。而部分国有企业经营者自身道德素质存在问题,缺乏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加之,他们明确地知道自身能力、努力水平和预期收入不能成正比,在处理个人和集体、社会的利益关系时价值取向就会发生错位,利已主义、享乐主义滋生,权力滥用,催生经营者道德风险问题。
四、国有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问题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财产抵押制度
可以采取两种方式来实现,一种是经营者采用现金、股票、实物资产、年薪延期支付等形式进行抵押,使个人利益与企业经营业绩紧密相连。另一种方式是要求经营者任职时出资购买相当数量的企业股份,在离开企业时,根据当时的股票市价向其支付现金,如果此时企业经营业绩良好,经营者便可以从股票升值中得到红利,反之则要承担由股票贬值带来的亏损。通过建立这样的财产抵押制度,加大经营者职位的机会成本,消除经营失败无风险的“合理预期”,将其引入风险机制,使其能够从内心深处想要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同时也合理地承担经营决策的风险,分享着经营成果。
(二)建立退休补偿机制
建立合理的国有企业经营者退休补偿机制,采取退休金计划或一次性补偿方式,使经营者在退休之后获得充足的资金保障,以确保他们在晚年能够享受较好的生活待遇,对于“59岁现象”将会有明显的遏制作用。一方面,可以使退休者的心理得到平衡,不容易产生违规动机;另一方面,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将随之加大,直接与退休金相挂钩,可以使国有企业经营者冒险的比例下降。经营者退休后能够在生活上、精神上没有压力,就不会造成心理上的巨大落差,从而能够在工作期间全身心投入到事业和工作中去。
(三)加强道德素质教育
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训练过程中,要重视经营道德、商业伦理等方面的内容。通过长期教育,逐步提高其道德素质水平,把国有企业经营者统一到市场经济建设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弘扬优秀的传统道德与正确的价值观念,激发国有企业经营者责任心,提高忠诚度;强化企业家精神和责任意识,培养对国有企业的归属感,引导、调整和约束其行为,形成一种内在的自律机制,从而自觉践行职业道德义务,自愿克服道德风险倾向。
参考文献:
1.孙童,李奎.控股股东与公司治理关系的分析——基于双重委托代理的视角[J].齐鲁论坛,2007(2).
2.张涛,於流芳.国有资产管理道德风险剖析[J].科技创业月刊,2005(10).
3、罗丽娜.国有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成因与防范[J].法制与经济,2006(4).
4、湯小琴.对国有企业委托代理理论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J].时代经贸,2007(60).
5、苏华,张莉琴.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探讨[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4).
(作者单位: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国有企业;道德风险;经营者
一、引言
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增强其竞争力,对提高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效果却不尽人意。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委托代理制度。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效用函数的不一致性和信息的非对称性,存在代理人的道德风险。特别是我国国有企业因其自身性质和所处环境的不同,委托代理关系具有特殊性,经营者道德风险问题日渐突出,成为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经营者处于国有企业发展的中心位置,担负着将人力、自然资源、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进行合理配置、有效运作并实现最大效益的重要职责,他们的决策行为给国有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从经营者个人角度出发,探索国有企业经验者道德风险存在的共性问题,找出其产生原因,可以弥补从制度角度出发进行研究的不足。
因此,探索国有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问题的形成原因以及防范措施就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既是关系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又是关系社会主义制度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
二、国有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问题的识别
(一)概念界定
1.道德风险。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是委托-代理关系中两种风险之一,发生在契约合同生效之后,是一种事后行为。该概念源于保险业,1963年由Arrow引入经济学领域,指代理人在最大限度地谋求其自身效用时,利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自身的优势,采取不被委托人察觉的“隐性行为”而使委托人利益受损,并使自己逃脱责任的机会主义行为。
企业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信息不对称,是道德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交易双方在达成合同时,信息是对称的(至少双方都认为他们掌握对方的信息);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代理人的日常决策进行完全监督在实践中是不可能的,委托人更多的是观测到结果,而不能直接观测到代理人的行动。
2.国有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道德风险,是道德风险在国有企业中的特殊表现,指国有企业(国家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所有或直接、间接控股的经济实体)经营者为了最大化实现自己的效用目标而背离国家、企业与股东的利益,导致企业效益下降甚至破产的风险。
当我们把分析建立在经营者追求自利的假定之上,分析国有企业的现实经营状况时就不难发现,国有企业的经营者道德风险程度是比较高的。与国外现代公司相比,国有企业所有权结构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加之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国有企业经营者有着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充分可能性,道德风险问题表现得更加严重。
(二)现状及表现分析
1.对在职消费、隐性收入的腐化追求。日本学者奥村宏认为,中国企业的管理者更多地受益于在职消费和隐性收入,包括能分配到更多更好的住房、私人用车、公款吃喝、娱乐等。国有企业经营者并不总是自动地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实现自身的物质利益享受,满足虚荣心理,利用职务之便扩大在职消费,挥霍公款、违规报销、贪污挪用等不道德行为屡有发生。此外,为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他们也会利用各种手段将企业财产变成其私人财产,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企业亏损。如通过造假账等手段,挪用公司资金,贪污企业资产;收取回扣出卖公司经济技术情报等。
2.对“政绩”的片面追求。国有企业经营者在职期间,对于企业绩效的重视程度远远小于对于政治、仕途的重视程度。国有企业经营者为了自身在政治、仕途上的升迁,无视经济发展规律,决策随意度大、不考虑短期责任,过于重视项目的新闻轰动效应,从而盲目引进新技术、上马新项目,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捞取“政绩”上的升迁资本,不惜给企业的长远发展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由于国有企业现有激励、约束等制度方面的问题,这种片面追求“政绩”的道德风险,在短期内是呈隐性状态的,很难被发现,即使被发现,由于时间等诸多原因,当事人也很少会被追究责任。
3.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国有企业改造过程中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内部人控制指代理人员事实上或依法掌握了控制权,并在公司战略决策中实现其利益,与员工的合谋,对公司进行控制。国有企业经营者拥有企业的控制权,却没有分享企业利润的剩余索取权,因此通过与员工合谋,减少公司资产积累而增加在职消费,以致出现企业亏损而员工收益增加的现象;也会同相关政府部门“串谋”,故意隐瞒信息,一方面套用国家资金,另一方面尽量减少上缴份额,看似为企业员工谋取福利,实则侵蚀国家和股东的利益。
4.国有企业“59岁现象”严重。主要指一些企业家甚至非常优秀的企业家在退休前一反几十年守法努力工作的常态,为自己大谋私利,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经营者退休时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从而因职权获得的各种物质利益和精神满足一并消失,引起心里的不平衡,为了摆脱不安、压力、恐惧等心理而采取的一些极端的、以损坏国家利益为前提的,为自己牟利的、不正当的、甚至不合法的行为。
三、国有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问题的产生原因
从经营者个人角度看,国有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经营失败无风险的“合理预期”
目前,国有企业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很小,不足以使其受到有力的约束。首先,经营者生成机制和退出机制的不完善,与政治仕途关系密切。经营者在企业中经营成功会有升官的奖励,即使经营失败,很多经营者还是拥有易地做官的归宿,导致经营者不珍惜在企业中的现有职位,往往催生经营领导、片面追求“政绩”、贪污腐化等道德风险问题。其次,经营者不是真正的财产风險承担者。“负盈不负亏”是目前较为普遍的现象,即使经营失败也不会面临巨大的个人财产损失。个人财产担保制度的缺失,在制度上产生了漏洞,导致对经营者没有实际的约束力。最后,失职行为和道德风险行为被查处的概率和监督力度很小。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不健全、国有企业内部监督约束失效、外部监督软弱等原因,造成经营者失职行为被发现概率低,使得他们存在着赌徒的侥幸心理,容易认为经营失败不存在风险,从事道德风险的动机加强。 (二)退休前后权利利益落差大
“59岁现象”的出现,表面上看,是经营者腐化变质,退休前利用手中职权为自己谋取最大利益;实质上,是由我国现有的经营者控制权机制和退休制度决定的。有学者认为,国有企业经营者现有的激励报酬基本上是基于掌握控制权而产生的。掌握控制权可以满足经营者自我实现的需要、权力的需要和在职消费的享受需要,给他们带来正规报酬激励以外的满足,然而,这种巨大的需要满足是和控制权完全关联在一起的。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仍采用退休制度,且报酬激励机制缺乏长期性,经营者退休前后地位、待遇差距悬殊。面临退休时,经营者效用目标会发生明显转变,对个人事业、声誉的追求就会急剧下降,甚至会放弃多年来积累的声誉,从事损公肥私的活动,道德风险迅速增加。
(三)道德素质问题
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受命于国家的委托,靠一份固定的薪水来工作,不是企业的所有者,他们的努力程度也不会得到应有的分配制度的保障。经济学中“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假设告诉我们,理性的经济人最大的特征在于追求主体福利或个体效用的最大化。一般而言,企业经营者的自身素质和能力以及努力水平是和他的个体效用成正比。而部分国有企业经营者自身道德素质存在问题,缺乏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加之,他们明确地知道自身能力、努力水平和预期收入不能成正比,在处理个人和集体、社会的利益关系时价值取向就会发生错位,利已主义、享乐主义滋生,权力滥用,催生经营者道德风险问题。
四、国有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问题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财产抵押制度
可以采取两种方式来实现,一种是经营者采用现金、股票、实物资产、年薪延期支付等形式进行抵押,使个人利益与企业经营业绩紧密相连。另一种方式是要求经营者任职时出资购买相当数量的企业股份,在离开企业时,根据当时的股票市价向其支付现金,如果此时企业经营业绩良好,经营者便可以从股票升值中得到红利,反之则要承担由股票贬值带来的亏损。通过建立这样的财产抵押制度,加大经营者职位的机会成本,消除经营失败无风险的“合理预期”,将其引入风险机制,使其能够从内心深处想要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同时也合理地承担经营决策的风险,分享着经营成果。
(二)建立退休补偿机制
建立合理的国有企业经营者退休补偿机制,采取退休金计划或一次性补偿方式,使经营者在退休之后获得充足的资金保障,以确保他们在晚年能够享受较好的生活待遇,对于“59岁现象”将会有明显的遏制作用。一方面,可以使退休者的心理得到平衡,不容易产生违规动机;另一方面,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将随之加大,直接与退休金相挂钩,可以使国有企业经营者冒险的比例下降。经营者退休后能够在生活上、精神上没有压力,就不会造成心理上的巨大落差,从而能够在工作期间全身心投入到事业和工作中去。
(三)加强道德素质教育
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训练过程中,要重视经营道德、商业伦理等方面的内容。通过长期教育,逐步提高其道德素质水平,把国有企业经营者统一到市场经济建设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弘扬优秀的传统道德与正确的价值观念,激发国有企业经营者责任心,提高忠诚度;强化企业家精神和责任意识,培养对国有企业的归属感,引导、调整和约束其行为,形成一种内在的自律机制,从而自觉践行职业道德义务,自愿克服道德风险倾向。
参考文献:
1.孙童,李奎.控股股东与公司治理关系的分析——基于双重委托代理的视角[J].齐鲁论坛,2007(2).
2.张涛,於流芳.国有资产管理道德风险剖析[J].科技创业月刊,2005(10).
3、罗丽娜.国有企业经营者道德风险成因与防范[J].法制与经济,2006(4).
4、湯小琴.对国有企业委托代理理论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J].时代经贸,2007(60).
5、苏华,张莉琴.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探讨[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4).
(作者单位: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