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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广大农民十分关注的焦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领域。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一次深刻变革,通过健全“三资”管理运作机制能够科学、合理地规范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同时起到预防腐败的关键作用。
[关键词]三资;委托;代理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09-0300-01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三资委托代理”工作是一次深刻的改革。现就相关工作的基本路径及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由此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1.“三资委托代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思想认识不到位
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的村,认为一年中没有几笔账,用不着实行委托代理;一些经济基础比较好的村,认为自己能管好本村财务,没有必要实行委托代理,担心把村里的财权交给街道办,露出了家底,担心被上级截留、挤占、挪用,怕使用时“不方便”,从而在内心抵制委托代理。而农村群众中有很多人缺乏民主意识,认为事不关己,对委托代理制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更谈不上进行民主监督了。正是所有人都抱着这种消极的态度,才会使得“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在展开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问题以及影响。
1.2 相关配套制度不足
委托代理制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是保证委托代理服务有效实施的关键。虽然乡镇(街)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制定了一些基本的财务制度、操作流程等,但是还应该完善审计监督、处罚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制度的,要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对已经出台的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非生产性开支等制度,要尽可能细化,让这些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各村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通过制度来约束以及推动“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展开。有了制度就有了主心骨;有了适合自己的制度就有了向前发展的方向和动力。
1.3 审核监督不力
目前,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的审核监督主要包括村民民主监督和代理服务中心机构内部监督两种形式。村民民主监督主要依靠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和村务公开。有些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形同虚设,没有履行责任,将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印章交村报账员管理,由报账员自报自盖。一些村民由于怕得罪村干部、缺乏对财务知识的了解等原因,对财务公开漠不关心。代理服务中心机构内部监督由于人手少、怕麻烦、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存在着只审核凭证、不审核开支合理与否等现象,使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凭条得以入账。由于监督不力,财务不合理的问题频发,严重影响了“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展开。
2.做好“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2.1 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
作为推行委托代理制的基层政府,要帮助村干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以及加强农村廉政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行委托代理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运用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推行委托代理的意义,提高委托代理服务在干部群众中的影响力,为进一步做好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奠定群众基础。稳定和充实会计人员,村级财务人员要保持稳定。村级报账员要正派,具备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由民主推荐、村“两委”讨论通过,报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考核后方能认可。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充实会计人员,保证会计人员专职化。安排从业人员的培训学习,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凡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的人员,要适应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业务培训。通过统一的、多层次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明确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评级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2.2 制定和完善各项委托代理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按村在银行开设账户,对村级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实行“双印鉴”管理,杜绝截留、挪用情况,确保代理资金安全,给干部和群众吃个“定心丸”。村集体各项支出尤其是重大开支按照由村民商定的原则,真正实现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加强审批制度管理。实行村主要负责人一支笔限额审批制度,超过限额的支出必须由村“两委”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
完善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在村集体所有资产资源分类登记、建立台账的基础上,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等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各村签订的合同必须报乡镇(街)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村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的处置必须进行资产资源评估,并以公开竞价、招标投标等方式进行,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完善岗位责任制、预决算制、财务收入、费用报销、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并使之细化明了,使会计人员具有可操作性。建立和健全责任追究和处罚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财。
2.3 健全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农村委托代理制有效性的重要保证。按照审计监督、会计监督、民主理财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健全内部审计机构,抽调业务熟练的农经人员作为审计人员,专门从事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加强会计监督。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对每一笔村级收支原始凭证在入账前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全的票据,坚决退回补办。同时,定期对货币资金、资产、资源实行盘点、清查,从而形成上下贯通、相互制约的监督体系。
加强村级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的监督。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是村级财务监督中最基础的监督,要确保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依法产生。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要严格履行程序,加大审核监督力度,尤其是重点审查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会议,理财时,由村主要负责人解答理财监督小组提出的疑问,对审核后的单据加盖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专用章。
加强群众监督。通过村级财务公开,让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实现民主监督。对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等都要明确规定,村级财务按季度公开,有条件的村按月公开。要设立举报电话、村务监督信箱,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后,农经部门应不定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监督,尤其是农村集体“三资”变动情况,主要审查是否按照程序增减变动,借助网络管理平台优势,动态监管村级“三资”数据,以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以公谋私、伺机牟利、损害集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3.结束语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快速,村集体资金、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资源流转速度明显加快。农村“三资”管理已成为农村社会的热点和干群矛盾的焦点,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促进农村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林龙、胡伟宏、王芬.农村“钱袋子”:要“鼓”,更要“紧”[J].浙江人大,2011(6):27-29.
[2] 申晚香、陈鹏、冀纪宣.从“雾里看花”到“一目了然”[N].中国纪检监察报,2009-07-29(1).
[关键词]三资;委托;代理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09-0300-01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三资委托代理”工作是一次深刻的改革。现就相关工作的基本路径及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由此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1.“三资委托代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思想认识不到位
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的村,认为一年中没有几笔账,用不着实行委托代理;一些经济基础比较好的村,认为自己能管好本村财务,没有必要实行委托代理,担心把村里的财权交给街道办,露出了家底,担心被上级截留、挤占、挪用,怕使用时“不方便”,从而在内心抵制委托代理。而农村群众中有很多人缺乏民主意识,认为事不关己,对委托代理制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更谈不上进行民主监督了。正是所有人都抱着这种消极的态度,才会使得“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在展开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问题以及影响。
1.2 相关配套制度不足
委托代理制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是保证委托代理服务有效实施的关键。虽然乡镇(街)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制定了一些基本的财务制度、操作流程等,但是还应该完善审计监督、处罚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制度的,要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对已经出台的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非生产性开支等制度,要尽可能细化,让这些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各村也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通过制度来约束以及推动“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展开。有了制度就有了主心骨;有了适合自己的制度就有了向前发展的方向和动力。
1.3 审核监督不力
目前,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的审核监督主要包括村民民主监督和代理服务中心机构内部监督两种形式。村民民主监督主要依靠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和村务公开。有些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形同虚设,没有履行责任,将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印章交村报账员管理,由报账员自报自盖。一些村民由于怕得罪村干部、缺乏对财务知识的了解等原因,对财务公开漠不关心。代理服务中心机构内部监督由于人手少、怕麻烦、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存在着只审核凭证、不审核开支合理与否等现象,使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凭条得以入账。由于监督不力,财务不合理的问题频发,严重影响了“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展开。
2.做好“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2.1 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
作为推行委托代理制的基层政府,要帮助村干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以及加强农村廉政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行委托代理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运用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推行委托代理的意义,提高委托代理服务在干部群众中的影响力,为进一步做好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奠定群众基础。稳定和充实会计人员,村级财务人员要保持稳定。村级报账员要正派,具备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由民主推荐、村“两委”讨论通过,报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考核后方能认可。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充实会计人员,保证会计人员专职化。安排从业人员的培训学习,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凡从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的人员,要适应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业务培训。通过统一的、多层次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明确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评级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以确保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2.2 制定和完善各项委托代理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按村在银行开设账户,对村级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实行“双印鉴”管理,杜绝截留、挪用情况,确保代理资金安全,给干部和群众吃个“定心丸”。村集体各项支出尤其是重大开支按照由村民商定的原则,真正实现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加强审批制度管理。实行村主要负责人一支笔限额审批制度,超过限额的支出必须由村“两委”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
完善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在村集体所有资产资源分类登记、建立台账的基础上,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等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各村签订的合同必须报乡镇(街)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村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的处置必须进行资产资源评估,并以公开竞价、招标投标等方式进行,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完善岗位责任制、预决算制、财务收入、费用报销、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并使之细化明了,使会计人员具有可操作性。建立和健全责任追究和处罚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财。
2.3 健全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农村委托代理制有效性的重要保证。按照审计监督、会计监督、民主理财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健全内部审计机构,抽调业务熟练的农经人员作为审计人员,专门从事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加强会计监督。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对每一笔村级收支原始凭证在入账前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手续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全的票据,坚决退回补办。同时,定期对货币资金、资产、资源实行盘点、清查,从而形成上下贯通、相互制约的监督体系。
加强村级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的监督。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是村级财务监督中最基础的监督,要确保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依法产生。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要严格履行程序,加大审核监督力度,尤其是重点审查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对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每月召开一次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会议,理财时,由村主要负责人解答理财监督小组提出的疑问,对审核后的单据加盖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专用章。
加强群众监督。通过村级财务公开,让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实现民主监督。对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等都要明确规定,村级财务按季度公开,有条件的村按月公开。要设立举报电话、村务监督信箱,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后,农经部门应不定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监督,尤其是农村集体“三资”变动情况,主要审查是否按照程序增减变动,借助网络管理平台优势,动态监管村级“三资”数据,以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以公谋私、伺机牟利、损害集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3.结束语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快速,村集体资金、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资源流转速度明显加快。农村“三资”管理已成为农村社会的热点和干群矛盾的焦点,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促进农村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林龙、胡伟宏、王芬.农村“钱袋子”:要“鼓”,更要“紧”[J].浙江人大,2011(6):27-29.
[2] 申晚香、陈鹏、冀纪宣.从“雾里看花”到“一目了然”[N].中国纪检监察报,2009-07-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