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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兰西对“市民社会”的阐述
“市民社会”一词是由英文Civil Society翻译过来的,其思想古已有之,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最早使用市民社会的概念。黑格尔在近代欧洲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相分离的现象基础上也使用了市民社会的概念。马克思也使用过市民社会这一概念,不过他的市民社会思想,主要是指商业与工业生活的经济关系综合体。
葛兰西在探究总结西欧社会阶级革命挫败的经验教训过程中,针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结构,对市民社会获得了重新认识,阐发了“国家=政治社会+市民社会”的著名理论。葛兰西这一界定的开创性在于明确地把市民社会归之于上层建筑领域。葛兰西指出:“我们目前可以确定两个上层建筑的‘阶层’:一个可称作‘市民社会’,即通常称作‘私人的’组织的总和,另一个是‘政治社会’或‘国家’。这两个阶层一方面相当于统治集团通过社会行使的‘霸权’职能,另一方面相当于国家和‘司法’政府所行使的‘直接统治’或管辖职能。”。葛兰西的“市民社会”范畴既不同于黑格尔的处于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差距阶段并且具有相对浓重伦理性的“市民社会”,也不同于马克思具有经济基础含义的“市民社会”。
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主要内容
葛兰西与以往的市民社会理论家不一样, 他从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这个角度来阐释市民社会关于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内容,总结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从市民社会的基本内容看,市民社会是“通常所谓的‘私人的’组织的总和”。他不是从经济意义上来强调市民社会对国家的决定作用,而是从上层建筑意义上显现出市民社会对国家的保护作用。
其次,从市民社会的活动主体来看,市民社会的活动主体是知识分子,因为“知识分子恰恰在市民社会活动”。葛兰西着力钻研广大民众中的根深蒂固的信仰和恐惧心理,重构形成了新领导阶级的观点。
再次,从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来看,市民社会的变化也促使了国家革命策略的变化。葛兰西从无产阶级革命的立场,提出无产阶级必须用成熟的阶级意识来取代资产阶级意识,首先应打破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所属的保护体系,然后才能触及掌握国家政权。
最后,从市民社会的发展来看,市民社会在各个国家中的不断扩大。葛兰西指出,由于国家领导权在意识形态上的出色表现,政治国家实际上发展成为对意识形态领导权的保护机构,而使得市民社会在国家统治中的作用举足轻重。
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现实启示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思想不仅具有理论指导意义,而且具有现实实践意义,为后来的社会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同时也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积极的启发意义。对构设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而言,体现为以下方面:
首先,在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稳定和发展和谐主义方面,葛兰西强调市民社会的维护功能对统治阶级地位的稳定尤为重要,这种市民社会构成国家政权的防护系统,起到了维护阶级国家稳定与发展的重要作用,因而市民社会可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发展的稳定机制。
其次,突出文化领导权,发挥市民意识的巨大作用,构建普遍有效的法治秩序。唯有在全社会树立起公民意识,并形成一种自主自律、理性自由、公共精神的市民文化,使之发挥出“文化领导权”的功能和作用,法治秩序才能真正正常、稳固、持久地确立起来。
最后,要在市民社会中植入先进文化理念和核心价值体系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葛兰西曾指出文化领导权问题,就要最优化地发挥知识分子的创造力与影响力作用。
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内涵丰富,一方面有利于我们对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实质能有正确认识;另一方面有利于时下我国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理论的健康形成和良好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建立并不断深化,也孕育了市民社会的各种存在要素。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指示我们要充分利用思想文化因素对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通过教育宣传而不是社会培养的方式,用科学、先进的思想文化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市民社会”一词是由英文Civil Society翻译过来的,其思想古已有之,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最早使用市民社会的概念。黑格尔在近代欧洲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相分离的现象基础上也使用了市民社会的概念。马克思也使用过市民社会这一概念,不过他的市民社会思想,主要是指商业与工业生活的经济关系综合体。
葛兰西在探究总结西欧社会阶级革命挫败的经验教训过程中,针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结构,对市民社会获得了重新认识,阐发了“国家=政治社会+市民社会”的著名理论。葛兰西这一界定的开创性在于明确地把市民社会归之于上层建筑领域。葛兰西指出:“我们目前可以确定两个上层建筑的‘阶层’:一个可称作‘市民社会’,即通常称作‘私人的’组织的总和,另一个是‘政治社会’或‘国家’。这两个阶层一方面相当于统治集团通过社会行使的‘霸权’职能,另一方面相当于国家和‘司法’政府所行使的‘直接统治’或管辖职能。”。葛兰西的“市民社会”范畴既不同于黑格尔的处于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差距阶段并且具有相对浓重伦理性的“市民社会”,也不同于马克思具有经济基础含义的“市民社会”。
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主要内容
葛兰西与以往的市民社会理论家不一样, 他从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这个角度来阐释市民社会关于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内容,总结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从市民社会的基本内容看,市民社会是“通常所谓的‘私人的’组织的总和”。他不是从经济意义上来强调市民社会对国家的决定作用,而是从上层建筑意义上显现出市民社会对国家的保护作用。
其次,从市民社会的活动主体来看,市民社会的活动主体是知识分子,因为“知识分子恰恰在市民社会活动”。葛兰西着力钻研广大民众中的根深蒂固的信仰和恐惧心理,重构形成了新领导阶级的观点。
再次,从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来看,市民社会的变化也促使了国家革命策略的变化。葛兰西从无产阶级革命的立场,提出无产阶级必须用成熟的阶级意识来取代资产阶级意识,首先应打破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所属的保护体系,然后才能触及掌握国家政权。
最后,从市民社会的发展来看,市民社会在各个国家中的不断扩大。葛兰西指出,由于国家领导权在意识形态上的出色表现,政治国家实际上发展成为对意识形态领导权的保护机构,而使得市民社会在国家统治中的作用举足轻重。
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的现实启示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思想不仅具有理论指导意义,而且具有现实实践意义,为后来的社会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同时也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积极的启发意义。对构设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而言,体现为以下方面:
首先,在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稳定和发展和谐主义方面,葛兰西强调市民社会的维护功能对统治阶级地位的稳定尤为重要,这种市民社会构成国家政权的防护系统,起到了维护阶级国家稳定与发展的重要作用,因而市民社会可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发展的稳定机制。
其次,突出文化领导权,发挥市民意识的巨大作用,构建普遍有效的法治秩序。唯有在全社会树立起公民意识,并形成一种自主自律、理性自由、公共精神的市民文化,使之发挥出“文化领导权”的功能和作用,法治秩序才能真正正常、稳固、持久地确立起来。
最后,要在市民社会中植入先进文化理念和核心价值体系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葛兰西曾指出文化领导权问题,就要最优化地发挥知识分子的创造力与影响力作用。
葛兰西“市民社会”理论内涵丰富,一方面有利于我们对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实质能有正确认识;另一方面有利于时下我国社会主义市民社会理论的健康形成和良好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建立并不断深化,也孕育了市民社会的各种存在要素。葛兰西的市民社会理论指示我们要充分利用思想文化因素对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通过教育宣传而不是社会培养的方式,用科学、先进的思想文化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