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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力开展,建立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迫在眉睫。通过委托代理博弈模型,分析在国企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下职业经理人的行为选择,并从二者之间的博弈来分析如何激励职业经理人更为积极的工作,提高委托代理关系的有效性以及如何对职业经理人进行约束,降低职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险,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关键词:委托代理博弈;国企;职业经理人;激励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17.043
1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随后各省市明确了国企的改革方向,将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重点,通过建立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股权多元化来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但是,目前我国职业经理人市场还不完善,职业经理人素质良莠不齐,国企作为委托人和代理人职业经理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国企不易对职业经理人行为进行监督,可能造成职业经理人的行为目标与国企的战略目标不一致。此外,薄弱的社会监督和约束力量,也可能造成国企职业经理人的僭越行为。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协调好国企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关系,对降低职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險,避免逆向选择行为,提高国企经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着重要意义。
2国企职业经理人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
现代意义的委托代理的概念最早是由罗斯提出,他认为如果当事人双方,其中代理人一方代表委托人一方的利益行使某些决策权,则代理关系就随之产生了。随后詹森和麦克林的研究将委托代理关系视作一种委托人委托代理人根据其利益从事某些活动,并相应地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的契约关系。国企的自身特性导致国企存在多重委托代理关系,主要有社会公民和国资委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国资委和其委派的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本文的分析中,国企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忽略初始委托人社会公民和次级委托人国资委,简化为国企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直接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委托代理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委托人董事会不易直接观察到职业经理人的努力工作程度,无法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而职业经理人很清楚自己付出的努力水平,二者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导致职业经理人采取冒险行为,例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任人唯亲等等,造成职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险。正是道德风险问题的存在,对职业经理人的责权利制衡是必要的。董事会应根据职业经理人的行为选择来设计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对职业经理人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3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博弈模型的建立
3.1模型的假设
根据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之间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模型建立的前提条件有:第一,董事会不能直接观察到职业经理人的努力工作程度,也不能确定职业经理人的行为选择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但是董事会可以观察到职业经理人的努力工作结果,所以董事会会按照工作结果来决定职业经理人的薪酬。第二,职业经理人清楚自己付出的努力水平,可能会不顾董事会的利益,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来谋取自己的利益,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第三,董事会实行的约束和激励手段,可以提升职业经理人的努力工作程度,使得职业经理人的行为选择符合董事会利益。并在以上前提条件下作出如下假设:
假设1:在委托代理中,行为的双方为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
假设2:董事会在约束方面有两种选择,约束和不约束,通过约束可发现职业经理人符合或违背董事会利益的行为,同时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的约束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c1为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实施约束的成本。a1为职业经理人努力情况下董事会获得的利益,a2为职业经理人偷懒情况下董事会获得的利益,a1>a2。
假设3:职业经理人的工作程度有两种选择行为,努力和偷懒,努力工作可以获得更高的报酬,偷懒可以获得额外收益,b1为职业经理人努力情况下的报酬,b2为职业经理人偷懒情况下的报酬,b1>b2;c2为职业经理人选择努力付出的时间成本、智力资本等的总和,d为职业经理人利用偷懒时间获得闲暇享受、从事董事会委托外的其他工作以及采取背德行为获得的额外收益的总和。
假设4:董事会根据对职业经理人约束的结果对其工作给予一定的激励或者惩罚,e为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给予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的总和;f为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采取偷懒或背德行为的物质处罚。
假设5:p为董事会实施约束的概率,1-p为不约束的概率;q为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的概率,1-q为偷懒的概率;r为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受到激励的概率,s为职业经理人偷懒受到惩罚的概率。
3.2模型的建立
根据假设,这是一个每阶段都有两种选择的三阶段动态博弈模型,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利用各自掌握的信息进行博弈,如图1所示。
其中1为委托人董事会,2为代理人职业经理人。第一个阶段是董事会的选择阶段,董事会可以选择对职业经理人进行约束或者不约束。如果选择约束,董事会付出一定的约束成本,职业经理人会努力的工作,董事会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如果选择不约束,职业经理人偷懒的概率会增大,董事会的利益会受损。第二阶段是职业经理人的选择阶段,职业经理人可以选择努力或者偷懒。如果选择努力工作,职业经理人会有更多时间和精力的消耗,同时也可以获得较高的报酬。如果选择偷懒,职业经理人获得较低的报酬,同时得到偷懒带来的额外收益。第三阶段是董事会的选择阶段,董事会对约束情况下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的结果可以选择激励或者不激励,对职业经理人的偷懒行为可以选择惩罚或者不惩罚。对于努力工作的结果如果选择激励,董事会获得的利益中损失激励的数额,同时职业经理人得到激励的数额。如果选择不激励,董事会不损失激励的数额,职业经理人也没得到激励的数额。对于偷懒行为如果选择惩罚,董事会获得处罚金,职业经理人损失处罚金。如果选择不惩罚,董事会没有获得处罚金,同时职业经理人没有损失。 在此博弈中,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为[q*=(sf-c1)/(sf+re),p*=(b2+d+c2-b1)/(sf+re)]。对董事会来说,当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的概率小于q*,董事会的最优选择是对职业经理人进行约束;当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的概率大于q*,董事会的最优选择是不约束;当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的概率等于q*,董事会随机选择约束或者不约束。对职业经理人而言,当董事会实施约束的概率小于p*,职业经理人的最优选择是偷懒;当董事会实施约束的概率大于p*,职业经理人的最优选择是努力工作;当董事会实施监督的概率等于p*,职业经理人随机选择努力工作或偷懒。
根据上述的博弈模型及相关分析可知,此博弈的纳什均衡与董事会实施约束的成本c1,激励的金额e,激励概率r,处罚金额f,惩罚概率s以及职业经理人选择努力工作付出的成本c2,职业经理人努力情况下的报酬b1,职业经理人偷懒情况下的报酬b2,职业经理人偷懒获得的额外收益d有关。从激励机制来看,要激励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就要使得其努力工作的期望收益高于偷懒的期望收益。因此,董事会可以提高对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的激励力度,增加其努力工作的报酬,降低其偷懒的工作报酬。从约束机制来看,董事会要想减少职业经理人的偷懒行为,就要降低其偷懒的期望收益。因此,董事会一定要增加职业经理人不努力工作所面临的风险,提高对职业经理人偷懒的惩罚力度,尽量减少其不努力工作获得的额外收益。
4结束语
本文基于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博弈模型,简析了二者激励约束机制的形成。现实中国企的委托代理关系十分复杂,初始委托人社会公民无法直接行使对职业经理人的监督约束权。因此,董事会需要建立一套激励约束机制来规范职业经理人的行为,尽量使他们的个人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相一致,降低职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险,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杨红英,童露.论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J].宏观经济研究,2015,(01):4251.
[2]郑永彪,张磊,张生太等.委托代理问题研究综述[J].中国流通经济,2013,(05):6369.
[3]刘以安,陈海明.委托代理理论与我国国有企业代理机制述评[J].江海学刊,2003,(03):194198.
[4]梁敏,張婷婷.基于博弈论的职业经理人道德风险规避分析[J].价值工程,2006,(11):116118.
[5]谢湘泉.委托代理关系中激励约束机制的博弈分析[J].经济师,2005,(05):1516.
关键词:委托代理博弈;国企;职业经理人;激励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17.043
1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随后各省市明确了国企的改革方向,将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重点,通过建立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股权多元化来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但是,目前我国职业经理人市场还不完善,职业经理人素质良莠不齐,国企作为委托人和代理人职业经理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国企不易对职业经理人行为进行监督,可能造成职业经理人的行为目标与国企的战略目标不一致。此外,薄弱的社会监督和约束力量,也可能造成国企职业经理人的僭越行为。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协调好国企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关系,对降低职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險,避免逆向选择行为,提高国企经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着重要意义。
2国企职业经理人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
现代意义的委托代理的概念最早是由罗斯提出,他认为如果当事人双方,其中代理人一方代表委托人一方的利益行使某些决策权,则代理关系就随之产生了。随后詹森和麦克林的研究将委托代理关系视作一种委托人委托代理人根据其利益从事某些活动,并相应地授予代理人某些决策权的契约关系。国企的自身特性导致国企存在多重委托代理关系,主要有社会公民和国资委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国资委和其委派的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本文的分析中,国企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忽略初始委托人社会公民和次级委托人国资委,简化为国企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直接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委托代理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委托人董事会不易直接观察到职业经理人的努力工作程度,无法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而职业经理人很清楚自己付出的努力水平,二者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导致职业经理人采取冒险行为,例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任人唯亲等等,造成职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险。正是道德风险问题的存在,对职业经理人的责权利制衡是必要的。董事会应根据职业经理人的行为选择来设计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对职业经理人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3董事会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博弈模型的建立
3.1模型的假设
根据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之间存在的委托代理问题,模型建立的前提条件有:第一,董事会不能直接观察到职业经理人的努力工作程度,也不能确定职业经理人的行为选择是否符合自己的利益,但是董事会可以观察到职业经理人的努力工作结果,所以董事会会按照工作结果来决定职业经理人的薪酬。第二,职业经理人清楚自己付出的努力水平,可能会不顾董事会的利益,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来谋取自己的利益,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第三,董事会实行的约束和激励手段,可以提升职业经理人的努力工作程度,使得职业经理人的行为选择符合董事会利益。并在以上前提条件下作出如下假设:
假设1:在委托代理中,行为的双方为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
假设2:董事会在约束方面有两种选择,约束和不约束,通过约束可发现职业经理人符合或违背董事会利益的行为,同时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的约束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c1为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实施约束的成本。a1为职业经理人努力情况下董事会获得的利益,a2为职业经理人偷懒情况下董事会获得的利益,a1>a2。
假设3:职业经理人的工作程度有两种选择行为,努力和偷懒,努力工作可以获得更高的报酬,偷懒可以获得额外收益,b1为职业经理人努力情况下的报酬,b2为职业经理人偷懒情况下的报酬,b1>b2;c2为职业经理人选择努力付出的时间成本、智力资本等的总和,d为职业经理人利用偷懒时间获得闲暇享受、从事董事会委托外的其他工作以及采取背德行为获得的额外收益的总和。
假设4:董事会根据对职业经理人约束的结果对其工作给予一定的激励或者惩罚,e为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给予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的总和;f为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采取偷懒或背德行为的物质处罚。
假设5:p为董事会实施约束的概率,1-p为不约束的概率;q为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的概率,1-q为偷懒的概率;r为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受到激励的概率,s为职业经理人偷懒受到惩罚的概率。
3.2模型的建立
根据假设,这是一个每阶段都有两种选择的三阶段动态博弈模型,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利用各自掌握的信息进行博弈,如图1所示。
其中1为委托人董事会,2为代理人职业经理人。第一个阶段是董事会的选择阶段,董事会可以选择对职业经理人进行约束或者不约束。如果选择约束,董事会付出一定的约束成本,职业经理人会努力的工作,董事会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如果选择不约束,职业经理人偷懒的概率会增大,董事会的利益会受损。第二阶段是职业经理人的选择阶段,职业经理人可以选择努力或者偷懒。如果选择努力工作,职业经理人会有更多时间和精力的消耗,同时也可以获得较高的报酬。如果选择偷懒,职业经理人获得较低的报酬,同时得到偷懒带来的额外收益。第三阶段是董事会的选择阶段,董事会对约束情况下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的结果可以选择激励或者不激励,对职业经理人的偷懒行为可以选择惩罚或者不惩罚。对于努力工作的结果如果选择激励,董事会获得的利益中损失激励的数额,同时职业经理人得到激励的数额。如果选择不激励,董事会不损失激励的数额,职业经理人也没得到激励的数额。对于偷懒行为如果选择惩罚,董事会获得处罚金,职业经理人损失处罚金。如果选择不惩罚,董事会没有获得处罚金,同时职业经理人没有损失。 在此博弈中,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为[q*=(sf-c1)/(sf+re),p*=(b2+d+c2-b1)/(sf+re)]。对董事会来说,当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的概率小于q*,董事会的最优选择是对职业经理人进行约束;当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的概率大于q*,董事会的最优选择是不约束;当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的概率等于q*,董事会随机选择约束或者不约束。对职业经理人而言,当董事会实施约束的概率小于p*,职业经理人的最优选择是偷懒;当董事会实施约束的概率大于p*,职业经理人的最优选择是努力工作;当董事会实施监督的概率等于p*,职业经理人随机选择努力工作或偷懒。
根据上述的博弈模型及相关分析可知,此博弈的纳什均衡与董事会实施约束的成本c1,激励的金额e,激励概率r,处罚金额f,惩罚概率s以及职业经理人选择努力工作付出的成本c2,职业经理人努力情况下的报酬b1,职业经理人偷懒情况下的报酬b2,职业经理人偷懒获得的额外收益d有关。从激励机制来看,要激励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就要使得其努力工作的期望收益高于偷懒的期望收益。因此,董事会可以提高对职业经理人努力工作的激励力度,增加其努力工作的报酬,降低其偷懒的工作报酬。从约束机制来看,董事会要想减少职业经理人的偷懒行为,就要降低其偷懒的期望收益。因此,董事会一定要增加职业经理人不努力工作所面临的风险,提高对职业经理人偷懒的惩罚力度,尽量减少其不努力工作获得的额外收益。
4结束语
本文基于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博弈模型,简析了二者激励约束机制的形成。现实中国企的委托代理关系十分复杂,初始委托人社会公民无法直接行使对职业经理人的监督约束权。因此,董事会需要建立一套激励约束机制来规范职业经理人的行为,尽量使他们的个人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相一致,降低职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险,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杨红英,童露.论混合所有制改革下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J].宏观经济研究,2015,(01):4251.
[2]郑永彪,张磊,张生太等.委托代理问题研究综述[J].中国流通经济,2013,(05):6369.
[3]刘以安,陈海明.委托代理理论与我国国有企业代理机制述评[J].江海学刊,2003,(03):194198.
[4]梁敏,張婷婷.基于博弈论的职业经理人道德风险规避分析[J].价值工程,2006,(11):116118.
[5]谢湘泉.委托代理关系中激励约束机制的博弈分析[J].经济师,2005,(05):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