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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题中之义;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问题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基于此,本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议。
关键词 城乡一体化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概念定位 基本关系
作者简介:李洁,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博士生在读,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210-02
一、“城乡一体化”的概念定位
“城乡一体化”的概念最初由中国学者结合中国国情于上世纪70年代末期提出。1955年国务院通过《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从此我国开始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并随之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城乡体制方面的差异,此后众多学者针对如何改善这种情况逐步提出了“城乡一体化”概念。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强调城市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以城市为中心,并带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开始逐步推行设立地级市、整县设市,开创了城乡综合治理区域管理模式,为最终消灭城乡差别作准备 。这也成为“城乡一体化”概念的另一个认识来源。
随着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以及政府在相关政策文件上的不断演进,当前阶段学术界对“城乡一体化”的概念通常是指:在政府的引导下,有效利用市场机制,以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为重点,通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向农村引导资源要素,发展农村经济,减缓二元结构,从而实现城乡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推动城乡一体化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因此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一体化,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和城乡关系。
二、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关系
(一)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题中之义
1.我国初步具备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结果,纵观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发展历史,基本上都经历了一个以城市为中心、然后再从城市逐步向农村扩展的过程,进而最终建立起一个完整的、系统性的城市农村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在当前情况下,虽然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尚未达到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城乡的最高条件,但近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已经达到了建立这种制度的基本条件。首先,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国经济发展态势良好,GDP年均增长率达10.7%,远高于同期的全球GDP年均增长率3.9%,这表明我国初步具备工业反哺农业、统筹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经济基础;其次,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民权利意识不断觉醒,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整体发展的必要措施;再次,我国政府不断意识到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采、取了相关的措施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的制度基础已经形成,如何统筹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继续发展的必由之径。
2.当前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较大差异。第一,社会保障项目和覆盖面差异大。目前,我国大中小城市已经普遍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并基本涵盖了所有社会保障项目。但与之相对的是,一方面,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仅包括五保供养、低保、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优抚安置等,很多社会福利项目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保障则相对缺失;另一方面,城乡已有的各种保障项目覆盖面,包括覆盖人群类别和覆盖人群总数也存在较大差异,从而使得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覆盖人数相对于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覆盖人数更少。第二,城乡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差异大。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权利差距的另一个表现即是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较大,即使是同一个保障项目,其具体的保障的方式和水平也不相同。据统计,2007年城乡居民的社會保障费用支出比达到100:1,城乡人均社会保障费用支出的数额差距则大于1500元。以养老保险而言,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达13933元,而农村人均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仅为1109元,前者水平约为后者水平的12.56倍 。第三,城乡社会保障运行机制成熟度差距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于1998年成立以后,对城市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目前已基本实现统一管理,其制度化水平和社会化程度均有很大提高,运行机制也趋于成熟。相对而言,农村社会保障多头管理的现状没有太大改变:合作医疗归卫生部门管理,社会养老保险归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归民政部门管理,另外,由于建立时间短、管理不统一,管理效率较为低下,运作也不够规范。
3.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符合“城乡一体化”的概念定位。“城乡一体化”是一项包括经济的、精神的、文化的、社会的系统性工程。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本,其实现程度如何是检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指标,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从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当前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间存在的各种差距、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本身就是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说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手段之一,又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之一,是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方式之一。
(二)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问题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1.城乡劳动力素质的差异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从经济学角度讲,人力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相比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即劳动力素质在更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当前,由于农村优质人才大量流出,以及农村基础教育设施配备的欠缺,城乡人力资本存在着巨大差异,这种巨大差异使得农村在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过程中缺乏优秀的人才,也即使得“城乡一体化”的人才基础受到了损害。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村教育保障水平、医疗保障水平以及就业培训等项目,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吸引外部劳动力流入或返回农村,带来新的技能和知识,从而全面推进新农村的建设。 2.城乡居民较大的收入和消费差距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尤其由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三农”政策,农民收入得到显著提高,城乡居民收入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同时需要正视的是,城乡居民收入仍存在较大差距,并由此产生了很大消费差距。这种消费差距的存在和拉大有损于城乡居民之间的和谐相处,不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不符合“城乡一体化”的概念定位。
从理论上讲,一方面,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的差别是造成这种收入、消费差距的原因之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部分项目的缺失及保障水平的低下,既不符合社会保障再分配保障公平的宗旨,也没有使农民享受到切实的保障利益从而导致不敢消费;另一方面,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将有利于缓解城乡收入和消费差距:遵循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基本原则将有利于推进城乡居民公平的享受社会保障权利,进而增进全社会的公平性。
3.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差异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中央和城市城府提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则几乎由农民自己负担,这种倾向于城市的供给政策使得城乡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均等。通过近年来的农村综合改革,国家政策的重视、财政投入的增加,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一定程度提高,城乡差距有一定程度缩小,然而由于历史积累、城乡二元分治的差距基数太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仍存在巨大的差距。从广义上讲,社会保障也属于公共服务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提供给公民的一种福利,因此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除了加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提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公民应有的权利,也是惠民公共服务的重要表现方式。
三、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明确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
政府主导型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之一,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建立的国民福利保障系统,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大背景下,国民将面临越来越多的社会风险,尤其由于资本全球化和社会经济结构急剧变迁的影响,社会风险又不断的被放大,个体一方面无法避免社会风险的发生,另一方面在遭受风险时又通常陷入危机,农民也不例外,我国农民由于长期的“二元结构”,其收入能力及规避风险的能力较之城市居民更差。因此,政府应当成为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設的主要责任承担者,而这种责任最主要的表现方式即是增加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财政投入。
(二)统筹社保项目是城乡统筹社保制度的核心
所谓“城乡统筹”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已建立了该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对城乡居民实现普遍覆盖,这是城乡统筹的前提条件和初级阶段;另一方面,同样的社会保障项目在城市与农村相互协调,城市和农村不仅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而且居民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障权益可以衔接,社会保障待遇能够实现,这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指向和高级阶段,通常有两种实现方式:一是城乡制度的完全统一;二是建立各自独立、同时又相互对接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
(三)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和法律建设
针对农村社会保障多部门分散管理的局面,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统筹城乡发展,理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一些冗杂、重复的部门可以适当进行调整和减少;协调各部门的管理,明确各部门的任务,从而既能够降低管理成本,也能够提高管理效率。法制性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之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其具体的表现之一就是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不健全,在不断推进全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同时,尤其要在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不但要从法律上明确农村居民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更要着眼于改变历史上形成的“二元体制”针对农村制定专门的社会保障法律,改变其一直以来弱势地位。经过长期的筹备及多方主体的商讨,2010年《社会保险法》正视出台,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应当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改善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法制建设不健全的状况。
(四)具体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议
首先,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的目的在于免除人们生存危机,缓解和消除贫困,处于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地位。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城镇居民综合救助制度在城市已经得到逐步确立和完善,但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仍处于分散试点的阶段。国家应当尽快颁布出台相关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从而维护广大农村居民的社会救助权,与农村扶贫政策共同形成合力,减缓农村的贫困问题,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 。
其次,建立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并考虑流动人口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机制问题。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计划生育政策,我国人口老龄速度逐渐加快、程度逐渐加重,建立和完善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障制度的需求尤为迫切。当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逐步从定型走向完善,覆盖面和覆盖水平都达到了一定标准,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及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障制也度就成为统筹城乡养老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
再次,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首先,分别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高二者的保障水平和运行效率;其次,逐步消除参保的户籍限制,不管是是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都可以以年度为单位,以居住地为基础,自由选择参加何种保障方式;再次,应当在大病统筹方面逐步实现城镇医疗保险与新型合作医疗的统一,最终实现较高层次的大病统筹,2013年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已经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应该说这既可以视为政府改革农村医保的成果,也可以视为新一轮改革的起点;最后,加快农村地区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加强农村地区公共卫生服务设施的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卫生宣传、疾病预防和医疗服务的提供的有机结合,从而全面保障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保障权利。
注释:
袁政.中国城乡一体化评析及公共政策探讨.经济地理.2004.5.
杨玲.国内外城乡一体化理论探讨与思考,生产力研究.2004.10.
黄英君.我国二元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反思与重构:基于城乡统筹的视角分析.保险研究.2010.4.
鲁全.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和谐社会建设.山东社会科学.2008.10.
景天魁.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思路与对策.吉林大学学报.2003.3.
关键词 城乡一体化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概念定位 基本关系
作者简介:李洁,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博士生在读,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210-02
一、“城乡一体化”的概念定位
“城乡一体化”的概念最初由中国学者结合中国国情于上世纪70年代末期提出。1955年国务院通过《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从此我国开始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并随之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城乡体制方面的差异,此后众多学者针对如何改善这种情况逐步提出了“城乡一体化”概念。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强调城市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以城市为中心,并带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开始逐步推行设立地级市、整县设市,开创了城乡综合治理区域管理模式,为最终消灭城乡差别作准备 。这也成为“城乡一体化”概念的另一个认识来源。
随着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以及政府在相关政策文件上的不断演进,当前阶段学术界对“城乡一体化”的概念通常是指:在政府的引导下,有效利用市场机制,以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为重点,通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向农村引导资源要素,发展农村经济,减缓二元结构,从而实现城乡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推动城乡一体化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因此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一体化,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和城乡关系。
二、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关系
(一)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题中之义
1.我国初步具备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结果,纵观世界各国的社会保障发展历史,基本上都经历了一个以城市为中心、然后再从城市逐步向农村扩展的过程,进而最终建立起一个完整的、系统性的城市农村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在当前情况下,虽然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尚未达到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城乡的最高条件,但近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已经达到了建立这种制度的基本条件。首先,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国经济发展态势良好,GDP年均增长率达10.7%,远高于同期的全球GDP年均增长率3.9%,这表明我国初步具备工业反哺农业、统筹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经济基础;其次,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民权利意识不断觉醒,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成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整体发展的必要措施;再次,我国政府不断意识到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并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采、取了相关的措施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的制度基础已经形成,如何统筹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继续发展的必由之径。
2.当前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较大差异。第一,社会保障项目和覆盖面差异大。目前,我国大中小城市已经普遍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并基本涵盖了所有社会保障项目。但与之相对的是,一方面,农村社会保障项目仅包括五保供养、低保、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优抚安置等,很多社会福利项目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保障则相对缺失;另一方面,城乡已有的各种保障项目覆盖面,包括覆盖人群类别和覆盖人群总数也存在较大差异,从而使得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覆盖人数相对于城镇居民社会保障覆盖人数更少。第二,城乡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差异大。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权利差距的另一个表现即是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较大,即使是同一个保障项目,其具体的保障的方式和水平也不相同。据统计,2007年城乡居民的社會保障费用支出比达到100:1,城乡人均社会保障费用支出的数额差距则大于1500元。以养老保险而言,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达13933元,而农村人均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仅为1109元,前者水平约为后者水平的12.56倍 。第三,城乡社会保障运行机制成熟度差距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于1998年成立以后,对城市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目前已基本实现统一管理,其制度化水平和社会化程度均有很大提高,运行机制也趋于成熟。相对而言,农村社会保障多头管理的现状没有太大改变:合作医疗归卫生部门管理,社会养老保险归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归民政部门管理,另外,由于建立时间短、管理不统一,管理效率较为低下,运作也不够规范。
3.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符合“城乡一体化”的概念定位。“城乡一体化”是一项包括经济的、精神的、文化的、社会的系统性工程。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本,其实现程度如何是检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指标,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从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当前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间存在的各种差距、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本身就是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说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手段之一,又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之一,是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方式之一。
(二)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问题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1.城乡劳动力素质的差异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从经济学角度讲,人力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相比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即劳动力素质在更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当前,由于农村优质人才大量流出,以及农村基础教育设施配备的欠缺,城乡人力资本存在着巨大差异,这种巨大差异使得农村在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过程中缺乏优秀的人才,也即使得“城乡一体化”的人才基础受到了损害。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村教育保障水平、医疗保障水平以及就业培训等项目,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吸引外部劳动力流入或返回农村,带来新的技能和知识,从而全面推进新农村的建设。 2.城乡居民较大的收入和消费差距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尤其由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扶持“三农”政策,农民收入得到显著提高,城乡居民收入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同时需要正视的是,城乡居民收入仍存在较大差距,并由此产生了很大消费差距。这种消费差距的存在和拉大有损于城乡居民之间的和谐相处,不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不符合“城乡一体化”的概念定位。
从理论上讲,一方面,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的差别是造成这种收入、消费差距的原因之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部分项目的缺失及保障水平的低下,既不符合社会保障再分配保障公平的宗旨,也没有使农民享受到切实的保障利益从而导致不敢消费;另一方面,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将有利于缓解城乡收入和消费差距:遵循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基本原则将有利于推进城乡居民公平的享受社会保障权利,进而增进全社会的公平性。
3.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差异要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中央和城市城府提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则几乎由农民自己负担,这种倾向于城市的供给政策使得城乡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均等。通过近年来的农村综合改革,国家政策的重视、财政投入的增加,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一定程度提高,城乡差距有一定程度缩小,然而由于历史积累、城乡二元分治的差距基数太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仍存在巨大的差距。从广义上讲,社会保障也属于公共服务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提供给公民的一种福利,因此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除了加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提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公民应有的权利,也是惠民公共服务的重要表现方式。
三、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明确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
政府主导型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之一,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建立的国民福利保障系统,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大背景下,国民将面临越来越多的社会风险,尤其由于资本全球化和社会经济结构急剧变迁的影响,社会风险又不断的被放大,个体一方面无法避免社会风险的发生,另一方面在遭受风险时又通常陷入危机,农民也不例外,我国农民由于长期的“二元结构”,其收入能力及规避风险的能力较之城市居民更差。因此,政府应当成为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設的主要责任承担者,而这种责任最主要的表现方式即是增加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财政投入。
(二)统筹社保项目是城乡统筹社保制度的核心
所谓“城乡统筹”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已建立了该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对城乡居民实现普遍覆盖,这是城乡统筹的前提条件和初级阶段;另一方面,同样的社会保障项目在城市与农村相互协调,城市和农村不仅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而且居民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障权益可以衔接,社会保障待遇能够实现,这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指向和高级阶段,通常有两种实现方式:一是城乡制度的完全统一;二是建立各自独立、同时又相互对接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
(三)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和法律建设
针对农村社会保障多部门分散管理的局面,要有计划有步骤地统筹城乡发展,理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一些冗杂、重复的部门可以适当进行调整和减少;协调各部门的管理,明确各部门的任务,从而既能够降低管理成本,也能够提高管理效率。法制性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特征之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其具体的表现之一就是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不健全,在不断推进全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同时,尤其要在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不但要从法律上明确农村居民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更要着眼于改变历史上形成的“二元体制”针对农村制定专门的社会保障法律,改变其一直以来弱势地位。经过长期的筹备及多方主体的商讨,2010年《社会保险法》正视出台,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们应当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改善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法制建设不健全的状况。
(四)具体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议
首先,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的目的在于免除人们生存危机,缓解和消除贫困,处于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地位。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城镇居民综合救助制度在城市已经得到逐步确立和完善,但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仍处于分散试点的阶段。国家应当尽快颁布出台相关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从而维护广大农村居民的社会救助权,与农村扶贫政策共同形成合力,减缓农村的贫困问题,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 。
其次,建立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并考虑流动人口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机制问题。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以及计划生育政策,我国人口老龄速度逐渐加快、程度逐渐加重,建立和完善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障制度的需求尤为迫切。当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逐步从定型走向完善,覆盖面和覆盖水平都达到了一定标准,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及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障制也度就成为统筹城乡养老保障制度的关键所在。
再次,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首先,分别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高二者的保障水平和运行效率;其次,逐步消除参保的户籍限制,不管是是农村居民还是城镇居民,都可以以年度为单位,以居住地为基础,自由选择参加何种保障方式;再次,应当在大病统筹方面逐步实现城镇医疗保险与新型合作医疗的统一,最终实现较高层次的大病统筹,2013年我国的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已经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应该说这既可以视为政府改革农村医保的成果,也可以视为新一轮改革的起点;最后,加快农村地区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加强农村地区公共卫生服务设施的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卫生宣传、疾病预防和医疗服务的提供的有机结合,从而全面保障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保障权利。
注释:
袁政.中国城乡一体化评析及公共政策探讨.经济地理.2004.5.
杨玲.国内外城乡一体化理论探讨与思考,生产力研究.2004.10.
黄英君.我国二元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反思与重构:基于城乡统筹的视角分析.保险研究.2010.4.
鲁全.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和谐社会建设.山东社会科学.2008.10.
景天魁.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思路与对策.吉林大学学报.2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