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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职院校学生资助工作是贫困大学生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和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我国具有包括“奖、助、贷、勤、减、免”在内的资助体系,资助效果显著。但在实际工作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和资助过程存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过程不清晰、精准贫困认定工作难度大、部分贫困学生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损害贫困大学生在受资助过程中的利益。因此,需要构建更加精准科学的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体系,使高校资助工作更加科学精准。
关键词:贫困生认定;政策;存在问题;认定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高职院校学生事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高职院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实现精准育人的前提,是保障学生受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2020年是验收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年,更是高职院校精准资助育人工作验收的关键一年。而年初开始爆发的新冠疫情给全国上下的脱贫工作,包括高职院校的资助工作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面对当下高职院校在精准化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系统掌握现有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事物所依托的政策背景及在日常资助育人事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构建出一个切实可行的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体系,使得认定工作能够更加科学高效,更好地助力资助育人目标的实现。
一、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体系的构建意义
(一)学生资助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的重要体现
学生资助工作作为中国特有的教育政策,新中国建立后经历了从“高等教育全体免费”到“部分有偿获得助学金”,从“单一的资助方式”到“多元化的资助体系”,从“单纯帮扶”和“高效励优”的转变。
2010年后,是高校学生助学工作逐步完善的高速发展期。各地方和高等院校根据自身的情况完善资助管理体系,大数据的普及也推进了资助管理事务的精准化和规范化。高职院校资助资金的来源也从原来单一的依靠财政拨款转向了依靠企业或校友设立助学基金。2015年,我国通过并发布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勤工俭学、各级奖学金、减免学费及新生“绿色通道”等多形式结合资助方案,多种途径保障贫困生平等享受受教育权益,从根源上确保不让任何一个贫困生因经济问题而失学[1]。
经过半个多世纪不断的发展完善,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奖、助、贷、勤、减、免”为主导的资助系统,不断适应时代经济发展的需求,做到精细化、精准化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二)精准扶贫背景下做好高校资助工作的必要前提
精准扶贫背景下如何公平公正开展资助工作是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关键所在,高校资助工作作为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特有的教育政策,在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精准扶贫背景下,开展好高校资助育工作是实现资助育人功能的前提和基础。
现在所执行的高校资助体系主要是在2002年、2007年由国家教育部、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两个文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知》实施后,资助工作不再只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资助奖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大学生,对优秀大学生起到了良好的嘉勉效果。资助额度和资助人数比例均有所上升,调整后国家奖学金提升到每年8000元,占比0.2%,国家助学金每年3000元,占比3.7%[2]。资助额度的提升和资助人数比例的增加一方面有利于高校资助工作覆盖更多困难学生,但同时也会增加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难度。多年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如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者一直在探索更加精准高效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方法,为资助育人工作打好公平公正的基础。构建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体系既有利于精准解决困难学生的贫困问题,同时也能在公平公正的资助工作中发挥育人效能。
二、高职院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现存问题
近年来,高职院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生源结构多元化,这无疑给高职院校开展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增加了难度。同时,我国目前缺少统一的、科学有效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体系,普遍高职院校反映在实际认定过程中存在诸多的疑点和难点,使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成为资助工作的一大难题。[3]不断创新完善高职院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体系,构建学生精准资助体系,对促进大学生资助公平、增强大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度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以广东省为例,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审材料由《家庭情况调查表》改为《认定申请表》(下称《申请表》)。2018年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发文取消了《申请表》村镇、街道盖章要求,简化学生贫困认定工作的流程,《申请表》仅作为认定过程的辅助参考。评分认定主要参考贫困生提交的《廣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下称《分析表》)及其他相关佐证文件,由学校二级学院组织评审并上报学校。
经过3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的改革,认定工作的流程和材料审核逐渐规范化、合理化、清晰化,较大程度的避免了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审核标准单一依靠《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过度夸大困难程度、认定过程中学生“比惨”、认定结果不实等情况,更大程度地提高了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和精准性。但同时也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过程不清晰
1.认定材料填写有歧义
认定资料填写过程中存在有分歧的问题,学生在填写的过程中容易混淆概念。如在《分析表》第15项“父母一方抚养”,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是父母任一方因故身亡或符合法院判定失踪,由其单一方给所属子女承担抚养义务;父母分居或者离异,双方仍必须履行共同供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能纳入“父母一方抚养”的指标。但很多离异单亲家庭学生在这一项目中填写了由父母一方抚养。[4] 2.认定材料的标准不统一
在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工作认定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有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认定要求不同,但由于认定材料多,不同认定材料之间的认定材料的标准不统一,导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难度较大。如在广东省提供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中,《分析表》和《信息采集表》存在部分项目不对称,《分析表》中的部分项目分值无法在《信息采集表》中体现。《分析表》中的“户籍性质”“民族”等项目中农村户籍得分2分,少数民族得分1分,但这些项目在《信息采集表》中并没有体现。而《信息采集表》中的“家庭欠债金额”“家庭人均年收入”“无房产无汽车户”等经济调查项目,则没有明确的证明要求,存在学生谎报的现象。
(二)精准贫困认定工作难度大
1.存在少部分“假贫困”学生
在新执行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中,“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人员”等学生的贫困认定分数都是100分,这确保了精准扶贫对象学生能够界定为特殊困难等级。有些地方开展扶贫工作存在“唯亲论”“唯近論”等现象,这部分学生在认定的过程中难于判断。特别是全国各地精准扶贫的政策文件不统一,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过程中,对于省外学生的建档立卡材料的真实性审核难度高。[5]
2.学生家庭困难材料更新不及时
学生家庭困难材料是认定学生是否困难及困难程度的主要依据,学生家庭困难材料更新不及时导致认定结果困难等级低或者直接被认定为不困难。如家庭成员或学生自己突发疾病致贫,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重大疾病”的判断依据和方法是: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的诊断证明(包括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及病历等),证明材料须写明所患何种疾病并且加盖医院公章,主治医生签名。但部分学生无法提供有效的诊断证明或提供的是不符合要求的诊断证明,这直接导致了学生在认定结果中分数偏低。
(三)部分学生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在开展资助工作中,有部分“真贫困”学生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其主要原因来自两方面。一方面,部分学生因为认定程序复杂而放弃。在实际认定工作过程中,因为需要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部分贫困生因在生源地证明繁琐而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笔者在广东省某高职院校的随机抽查中发现,部分一般困难学生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主要原因是准备证明材料存在一定困难,如学校要求的证明材料存在有在当地政府较难开具、认定手续繁琐等情况。另一方面,主要是学生个人心理因素影响,导致部分学生自动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按照高校资助工作要求,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贫困生需要自主向学校提交申请。但部分贫困生因自卑、胆小等性格原因,对自身的贫困现状的认定产生抵触心理,担心因贫困生身份在学校受到同学的异样眼光看待。
三、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体系构建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有诸多方面,如家人患病致贫、家中劳动力人口少、未成年子女多、因不可抗力因素失收等,但因何种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的学习、生活和交往等各方面。在高职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较高,其中有部分学生高考分数超过本科线录取线,但却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选择了高职。在高职院校贫困生中,一些学生能够直面困难,寻求学校的帮助度过难关,而一些学生则选择逃避问题,拒绝接受学校或他人的资助,甚至因此引发自卑等心理问题。这需要高职院校构建完善的资助认定体系,更加科学、精确地开展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6]
(一)建设贫困学生数据库,提高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性
利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通过多途径、广范围的方式收集贫困生的消费、收入信息。校内多部门联合采集学生校园卡的消费数据,统计分析学生校园卡的消费情况能够更加真实的了解学生的消费习惯和经济情况。对于在校期间消费水平较低的学生,在困难认定的过程中适当加分,避免认定过程过度依赖学生提供的证明,而忽视了在实际生活中真正存在困难的学生。
(二)完善认定制度,透明认定工作过程
家庭经济认定结果直接关系到贫困生能否顺利评上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相关的奖助学金,存在经济上、荣誉上的利益之争。学校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过程应该制定规范化的制度,透明化认定过程。认定工作开展前召集各班班主任及班干部进行认定的流程和认定办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在认定过程中确保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严把资料审核关、严防内定资助名额,将认定结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校内公示。
(三)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培训,提高认定工作成效
资助工作者(包括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作为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资助管理队伍的建设直接影响精准资助育人的成效。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配备专职资助工作管理人员,定期开展资助管理事务培训学习会议,创造条件组织资助工作管理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实现资助管理工作专职化和专业化。资助工作管理教师必须真心热爱资助育人事业,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关心贫困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在工作中详细掌握贫困生的基本情况,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开展认定工作。在资助育人的过程中要把关注贫困生的成长成才放在首位,不仅要在经济上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还要教育学生成为一个“有志有智”的合格大学生。
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队伍成员培训,熟悉认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操作流程,加强小组成员的工作纪律教育。广东省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要求学生在进行认定的过程中《分析表》和《信息采集表》的分数要保持一致,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很难做到两个表的分数相同,需简化认定申请的流程,规范化认定数据的上报。
(四)树立资助育人工作理念
“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学生资助工作不仅是给学生提供经济上的资助,还肩负着育人成才的重任,教育出有感恩心、有自信心、有责任心和有理想信念的合格大学生,这要求高校资助育人工作要密切关心贫困生的身心健康。特别是部分贫困生因自身经济困难、成长背景等原因,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在资助管理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学生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既要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学习,又要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助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7] (五)搭建“校企社”资助平台,拓宽资助渠道和资助方式
首先,在拓宽资助育人渠道方面,高校除以国家奖助学金方式资助学生外,还应充分利用学校的社会资源、校友资源,设立贫困生资助基金,或设立资助贫困生的专项资金,给特殊困难学生提供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辍学。充分发挥企业回报社会的作用,企业在高校设立助学基金资助贫困生,既弘扬了企业文化,也帮助了有需要的学生。设立校友基金会,汇集社会各方力量助力高校资助工作。其次,在资助方式方面,高校应改变传统以无偿为主的资助形式,采用學生毕业后自愿回报学校的方法。通过资助工作激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不断提升专业技能,促进学生可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学生的感恩教育,鼓励受资助学生毕业后在有能力的条件下回报社会。
四、小结
高校贫困学生的奖助贷政策也在逐年完善,为更好地解决高校学生因贫困而引起的学习、生活困难搭建了坚实的基础。但在高校认定过程中存在材料繁琐、困难认定材料难辨认等实际问题。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是评价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事务成效的重要指标,做好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工作是实现精准资助育人的前提。通过大数据精准困难学生认定、改善困难认定工作制度、建立高素质的资助工作队伍、树立资助育人工作理念,拓宽资助渠道和资助方式等几方面构建高职院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工作认定体系,以解决资助工作的现存问题,从而促进高校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实现资助育人效能。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2015)[EB/OL].(2015-08-12)[2020-09-30].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1508/t20150812_199664.html.
[2]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EB/OL].(2017-01-22)[2020-09-30].http://www.moe.gov.cn/srcsite/A05/s7505/201701/t20170122_295524.html.
[3]何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27):132-134.
[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的通知[EB/OL].(2019-08-30)[2020-09-30].http://www.swvtc.cn/html/hy/tzgk/2019/0830/2311.html.
[5]田立新,念金波,郭芳伶,李征.新时代“精准扶贫”视域下高校资助育人体系构建[J].高校辅导员,2018(06):51-54.
[6]搜狐教育.高校要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贫困学生身上[EB/OL].(2015-09-30)[2020-09-30].http://learning.sohu.com/20150930/n422443385.shtml.
[7]郝媛媛.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体性特征及励志教育路径分析[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20(07):141-144.
关键词:贫困生认定;政策;存在问题;认定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高职院校学生事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高职院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实现精准育人的前提,是保障学生受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2020年是验收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年,更是高职院校精准资助育人工作验收的关键一年。而年初开始爆发的新冠疫情给全国上下的脱贫工作,包括高职院校的资助工作都带来了巨大的挑战。面对当下高职院校在精准化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系统掌握现有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事物所依托的政策背景及在日常资助育人事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构建出一个切实可行的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体系,使得认定工作能够更加科学高效,更好地助力资助育人目标的实现。
一、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体系的构建意义
(一)学生资助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的重要体现
学生资助工作作为中国特有的教育政策,新中国建立后经历了从“高等教育全体免费”到“部分有偿获得助学金”,从“单一的资助方式”到“多元化的资助体系”,从“单纯帮扶”和“高效励优”的转变。
2010年后,是高校学生助学工作逐步完善的高速发展期。各地方和高等院校根据自身的情况完善资助管理体系,大数据的普及也推进了资助管理事务的精准化和规范化。高职院校资助资金的来源也从原来单一的依靠财政拨款转向了依靠企业或校友设立助学基金。2015年,我国通过并发布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勤工俭学、各级奖学金、减免学费及新生“绿色通道”等多形式结合资助方案,多种途径保障贫困生平等享受受教育权益,从根源上确保不让任何一个贫困生因经济问题而失学[1]。
经过半个多世纪不断的发展完善,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奖、助、贷、勤、减、免”为主导的资助系统,不断适应时代经济发展的需求,做到精细化、精准化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二)精准扶贫背景下做好高校资助工作的必要前提
精准扶贫背景下如何公平公正开展资助工作是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关键所在,高校资助工作作为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特有的教育政策,在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精准扶贫背景下,开展好高校资助育工作是实现资助育人功能的前提和基础。
现在所执行的高校资助体系主要是在2002年、2007年由国家教育部、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两个文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知》实施后,资助工作不再只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资助奖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大学生,对优秀大学生起到了良好的嘉勉效果。资助额度和资助人数比例均有所上升,调整后国家奖学金提升到每年8000元,占比0.2%,国家助学金每年3000元,占比3.7%[2]。资助额度的提升和资助人数比例的增加一方面有利于高校资助工作覆盖更多困难学生,但同时也会增加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难度。多年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如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者一直在探索更加精准高效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方法,为资助育人工作打好公平公正的基础。构建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体系既有利于精准解决困难学生的贫困问题,同时也能在公平公正的资助工作中发挥育人效能。
二、高职院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现存问题
近年来,高职院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生源结构多元化,这无疑给高职院校开展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增加了难度。同时,我国目前缺少统一的、科学有效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体系,普遍高职院校反映在实际认定过程中存在诸多的疑点和难点,使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成为资助工作的一大难题。[3]不断创新完善高职院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体系,构建学生精准资助体系,对促进大学生资助公平、增强大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度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以广东省为例,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审材料由《家庭情况调查表》改为《认定申请表》(下称《申请表》)。2018年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发文取消了《申请表》村镇、街道盖章要求,简化学生贫困认定工作的流程,《申请表》仅作为认定过程的辅助参考。评分认定主要参考贫困生提交的《廣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下称《分析表》)及其他相关佐证文件,由学校二级学院组织评审并上报学校。
经过3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的改革,认定工作的流程和材料审核逐渐规范化、合理化、清晰化,较大程度的避免了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审核标准单一依靠《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过度夸大困难程度、认定过程中学生“比惨”、认定结果不实等情况,更大程度地提高了资助工作的公平性和精准性。但同时也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过程不清晰
1.认定材料填写有歧义
认定资料填写过程中存在有分歧的问题,学生在填写的过程中容易混淆概念。如在《分析表》第15项“父母一方抚养”,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是父母任一方因故身亡或符合法院判定失踪,由其单一方给所属子女承担抚养义务;父母分居或者离异,双方仍必须履行共同供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能纳入“父母一方抚养”的指标。但很多离异单亲家庭学生在这一项目中填写了由父母一方抚养。[4] 2.认定材料的标准不统一
在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工作认定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有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认定要求不同,但由于认定材料多,不同认定材料之间的认定材料的标准不统一,导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难度较大。如在广东省提供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中,《分析表》和《信息采集表》存在部分项目不对称,《分析表》中的部分项目分值无法在《信息采集表》中体现。《分析表》中的“户籍性质”“民族”等项目中农村户籍得分2分,少数民族得分1分,但这些项目在《信息采集表》中并没有体现。而《信息采集表》中的“家庭欠债金额”“家庭人均年收入”“无房产无汽车户”等经济调查项目,则没有明确的证明要求,存在学生谎报的现象。
(二)精准贫困认定工作难度大
1.存在少部分“假贫困”学生
在新执行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中,“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人员”等学生的贫困认定分数都是100分,这确保了精准扶贫对象学生能够界定为特殊困难等级。有些地方开展扶贫工作存在“唯亲论”“唯近論”等现象,这部分学生在认定的过程中难于判断。特别是全国各地精准扶贫的政策文件不统一,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过程中,对于省外学生的建档立卡材料的真实性审核难度高。[5]
2.学生家庭困难材料更新不及时
学生家庭困难材料是认定学生是否困难及困难程度的主要依据,学生家庭困难材料更新不及时导致认定结果困难等级低或者直接被认定为不困难。如家庭成员或学生自己突发疾病致贫,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标解释》“重大疾病”的判断依据和方法是:提供县、区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的诊断证明(包括病情诊断书、出院小结及病历等),证明材料须写明所患何种疾病并且加盖医院公章,主治医生签名。但部分学生无法提供有效的诊断证明或提供的是不符合要求的诊断证明,这直接导致了学生在认定结果中分数偏低。
(三)部分学生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在开展资助工作中,有部分“真贫困”学生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其主要原因来自两方面。一方面,部分学生因为认定程序复杂而放弃。在实际认定工作过程中,因为需要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部分贫困生因在生源地证明繁琐而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笔者在广东省某高职院校的随机抽查中发现,部分一般困难学生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主要原因是准备证明材料存在一定困难,如学校要求的证明材料存在有在当地政府较难开具、认定手续繁琐等情况。另一方面,主要是学生个人心理因素影响,导致部分学生自动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按照高校资助工作要求,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中,贫困生需要自主向学校提交申请。但部分贫困生因自卑、胆小等性格原因,对自身的贫困现状的认定产生抵触心理,担心因贫困生身份在学校受到同学的异样眼光看待。
三、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体系构建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有诸多方面,如家人患病致贫、家中劳动力人口少、未成年子女多、因不可抗力因素失收等,但因何种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的学习、生活和交往等各方面。在高职院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较高,其中有部分学生高考分数超过本科线录取线,但却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选择了高职。在高职院校贫困生中,一些学生能够直面困难,寻求学校的帮助度过难关,而一些学生则选择逃避问题,拒绝接受学校或他人的资助,甚至因此引发自卑等心理问题。这需要高职院校构建完善的资助认定体系,更加科学、精确地开展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6]
(一)建设贫困学生数据库,提高困难学生认定的精准性
利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通过多途径、广范围的方式收集贫困生的消费、收入信息。校内多部门联合采集学生校园卡的消费数据,统计分析学生校园卡的消费情况能够更加真实的了解学生的消费习惯和经济情况。对于在校期间消费水平较低的学生,在困难认定的过程中适当加分,避免认定过程过度依赖学生提供的证明,而忽视了在实际生活中真正存在困难的学生。
(二)完善认定制度,透明认定工作过程
家庭经济认定结果直接关系到贫困生能否顺利评上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相关的奖助学金,存在经济上、荣誉上的利益之争。学校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过程应该制定规范化的制度,透明化认定过程。认定工作开展前召集各班班主任及班干部进行认定的流程和认定办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在认定过程中确保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严把资料审核关、严防内定资助名额,将认定结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校内公示。
(三)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培训,提高认定工作成效
资助工作者(包括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作为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资助管理队伍的建设直接影响精准资助育人的成效。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配备专职资助工作管理人员,定期开展资助管理事务培训学习会议,创造条件组织资助工作管理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实现资助管理工作专职化和专业化。资助工作管理教师必须真心热爱资助育人事业,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关心贫困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在工作中详细掌握贫困生的基本情况,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开展认定工作。在资助育人的过程中要把关注贫困生的成长成才放在首位,不仅要在经济上帮扶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还要教育学生成为一个“有志有智”的合格大学生。
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队伍成员培训,熟悉认定工作的政策要求和操作流程,加强小组成员的工作纪律教育。广东省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要求学生在进行认定的过程中《分析表》和《信息采集表》的分数要保持一致,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很难做到两个表的分数相同,需简化认定申请的流程,规范化认定数据的上报。
(四)树立资助育人工作理念
“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学生资助工作不仅是给学生提供经济上的资助,还肩负着育人成才的重任,教育出有感恩心、有自信心、有责任心和有理想信念的合格大学生,这要求高校资助育人工作要密切关心贫困生的身心健康。特别是部分贫困生因自身经济困难、成长背景等原因,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在资助管理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学生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既要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学习,又要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助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7] (五)搭建“校企社”资助平台,拓宽资助渠道和资助方式
首先,在拓宽资助育人渠道方面,高校除以国家奖助学金方式资助学生外,还应充分利用学校的社会资源、校友资源,设立贫困生资助基金,或设立资助贫困生的专项资金,给特殊困难学生提供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辍学。充分发挥企业回报社会的作用,企业在高校设立助学基金资助贫困生,既弘扬了企业文化,也帮助了有需要的学生。设立校友基金会,汇集社会各方力量助力高校资助工作。其次,在资助方式方面,高校应改变传统以无偿为主的资助形式,采用學生毕业后自愿回报学校的方法。通过资助工作激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不断提升专业技能,促进学生可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学生的感恩教育,鼓励受资助学生毕业后在有能力的条件下回报社会。
四、小结
高校贫困学生的奖助贷政策也在逐年完善,为更好地解决高校学生因贫困而引起的学习、生活困难搭建了坚实的基础。但在高校认定过程中存在材料繁琐、困难认定材料难辨认等实际问题。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是评价高职院校学生管理事务成效的重要指标,做好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工作是实现精准资助育人的前提。通过大数据精准困难学生认定、改善困难认定工作制度、建立高素质的资助工作队伍、树立资助育人工作理念,拓宽资助渠道和资助方式等几方面构建高职院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工作认定体系,以解决资助工作的现存问题,从而促进高校资助工作的有效开展,实现资助育人效能。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2015)[EB/OL].(2015-08-12)[2020-09-30].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1508/t20150812_199664.html.
[2]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EB/OL].(2017-01-22)[2020-09-30].http://www.moe.gov.cn/srcsite/A05/s7505/201701/t20170122_295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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