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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究竟应该干什么,他(她)应该代表谁的利益?看起来不难回答,但在中国却一直是个不明不白的问题。传统上的中国工会主席都扮演发放职工福利补助费、娱乐活动入场券,以及组织各类职工体育活动这样的角色。这在单一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计划经济时代尚可理解和接受,但在多元经济和利益集团纷呈、相互激烈博弈的当代,工会主席还是以这种角色出现,显然是站不住脚了。
笔者认为,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中国工会主席应该是唐晓冬那样的角色。唐晓冬是北京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总务部经理,有“严厉”的高管之称,执掌公司行政、人事、后勤及保卫。工人称他“管人挺有一套,馊点子没少出”。他自己也承认“许多工人恨我”。“在他们眼里,我就是老板的‘走狗’”。但2003年6月,公司宣布撤销每季度发给职工的劳保用品以及过节费,引起工人不满。矛盾反映到了总务部经理处。有工人说,如果有工会组织,工人就有地方说话了。这一情况触动了唐晓冬,使他一下成为该公司工会筹备工作负责人。(此前公司没有工会)。2003年8月22日,三环公司工会选举大会正式举行,在170多名员工中,有109名参加了投票,唐晓冬得了106票,就这样他“不得不”成了工会主席。最终成了一个颇有作为的工会主席。(《中国青年报》05.12.28.11)
唐晓冬由一个“严厉”的高管变为大有作为的工会主席,首先是他对工会的性质和作用有新的认识。他从工人口中了解到他们希望有自己的工会,同时也从中方工会人士和该公司日方人士了解到工会的性质:“既维护企业的利益,也维护职工的利益”;“工会是职工与管理者之间的纽带、桥梁,可以缓解职工与公司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当选工会主席后,在学习班认真学习了《工会法》,了解到外国工会如何维权,认识到了“在法律上,工会的法人与企业的法人平行”。“咱们可是一级组织,不是一个草台班子,法律地位与公司相等。不是老子与儿子的关系,也不是上下级关系”。
正是在这种深刻认识基础上,唐晓冬采取了一系列积极大胆的维护工人权益的行动。9月9日,工会委员会发出了001号“红头”文件,建议2003年9月30日前,公司与全体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各项社会保险;“依法调整职工的加班费”等共5条。9月28日,工会又发出002号文件,请公司拨给工会经费。10月中旬发出3号文件,建议恢复劳保用品发放制度,节假日发放过节费。
当这些文件没有得到公司高层回应后,唐晓冬又将公司违反《工会法》情况反映给海淀区总工会,并将有些事情捅给媒体,向公司施压。结果公司在几个问题上受到海淀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行政处罚,而唐晓冬也收到了公司解除其总务部经理职务的决定,理由是未做好本职工作,造成不良后果……败坏企业声誉,影响生产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唐晓冬又立即发出工会004号文件“请全体职工一定保证生产”,以堵住某些公司高管的嘴。
此计不成,公司高管又使出离间计,说什么公司不是不承认工会,而是不承认唐晓冬,称他是利用工会来达到个人目的。有些高管甚至承诺,只要唐晓冬下台,就给大家签合同、上保险。甚至有人策划罢免工会主席,强迫工人签名。但公司此计仍未得逞。在北京市总工会、区总工会等干涉下,2004年1月,公司撤消《决定》,恢复了唐晓冬原有岗位,协助新经理工作,而实质上是把他“闲置”起来。
但“闲置”期间,他仍继续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发出各种文件,还两次为职工代理与公司的劳动争议,对簿公堂,并赢得仲裁胜诉。公司最终又找到公司的水源《卫生许可证》未及时进行年检,乃唐的严重失职为由,解除了唐的劳动合同,使唐成为“北京首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会主席”。
唐晓冬被解除劳动合同后正在为自己申请劳动争议仲栽。他以非常理智而又高尚地面对这种仲栽。他说:“我只想讨个对与不对的说法。哪怕判我输也行,总得给大家一个交待。如果我唐晓冬做对了,那么给后来者一个示范,如果错了,也对后来者有个警示。”所幸北京市市区总工会都对唐晓冬表示了“旗帜鲜明地支持”。
笔者认为唐晓冬式的工会主席乃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阶层大分化、无数不同利益集团大博奕时代下的必然产物。他有力地冲破了单一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利益一体化的束缚,即所谓一切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并围绕着这一根指挥棒转,而不顾及任何个人的或局部的利益,甚至根本不承认个人和局部的利益。
在当前的中国还有一个最大的让人困惑的问题是,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财产,它代表国家或全民的利益,因此,国有企业的工会不能率领工人向管理方争取利益和厂方搞对立,否则就是侵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或者说自己毁损自己。这种伦调现在也该收起了。无数事实证明,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们并不能完全代表国家和人民包括本企业工人的利益。他们以权谋私,把企业当作肥已的工具,不顾工人死活。在这种形势下,工人不靠自己的工会来监督他们,争取自己的利益,维护自己的权益,行吗?
总之,唐晓冬式的工会主席是完全不同于计划体制时代的新型的工会主席,他是新的历史潮流的产物,任何人想阻止和扼杀它的出现都是愚蠢而不可能的。
笔者认为,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中国工会主席应该是唐晓冬那样的角色。唐晓冬是北京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总务部经理,有“严厉”的高管之称,执掌公司行政、人事、后勤及保卫。工人称他“管人挺有一套,馊点子没少出”。他自己也承认“许多工人恨我”。“在他们眼里,我就是老板的‘走狗’”。但2003年6月,公司宣布撤销每季度发给职工的劳保用品以及过节费,引起工人不满。矛盾反映到了总务部经理处。有工人说,如果有工会组织,工人就有地方说话了。这一情况触动了唐晓冬,使他一下成为该公司工会筹备工作负责人。(此前公司没有工会)。2003年8月22日,三环公司工会选举大会正式举行,在170多名员工中,有109名参加了投票,唐晓冬得了106票,就这样他“不得不”成了工会主席。最终成了一个颇有作为的工会主席。(《中国青年报》05.12.28.11)
唐晓冬由一个“严厉”的高管变为大有作为的工会主席,首先是他对工会的性质和作用有新的认识。他从工人口中了解到他们希望有自己的工会,同时也从中方工会人士和该公司日方人士了解到工会的性质:“既维护企业的利益,也维护职工的利益”;“工会是职工与管理者之间的纽带、桥梁,可以缓解职工与公司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当选工会主席后,在学习班认真学习了《工会法》,了解到外国工会如何维权,认识到了“在法律上,工会的法人与企业的法人平行”。“咱们可是一级组织,不是一个草台班子,法律地位与公司相等。不是老子与儿子的关系,也不是上下级关系”。
正是在这种深刻认识基础上,唐晓冬采取了一系列积极大胆的维护工人权益的行动。9月9日,工会委员会发出了001号“红头”文件,建议2003年9月30日前,公司与全体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各项社会保险;“依法调整职工的加班费”等共5条。9月28日,工会又发出002号文件,请公司拨给工会经费。10月中旬发出3号文件,建议恢复劳保用品发放制度,节假日发放过节费。
当这些文件没有得到公司高层回应后,唐晓冬又将公司违反《工会法》情况反映给海淀区总工会,并将有些事情捅给媒体,向公司施压。结果公司在几个问题上受到海淀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行政处罚,而唐晓冬也收到了公司解除其总务部经理职务的决定,理由是未做好本职工作,造成不良后果……败坏企业声誉,影响生产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唐晓冬又立即发出工会004号文件“请全体职工一定保证生产”,以堵住某些公司高管的嘴。
此计不成,公司高管又使出离间计,说什么公司不是不承认工会,而是不承认唐晓冬,称他是利用工会来达到个人目的。有些高管甚至承诺,只要唐晓冬下台,就给大家签合同、上保险。甚至有人策划罢免工会主席,强迫工人签名。但公司此计仍未得逞。在北京市总工会、区总工会等干涉下,2004年1月,公司撤消《决定》,恢复了唐晓冬原有岗位,协助新经理工作,而实质上是把他“闲置”起来。
但“闲置”期间,他仍继续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发出各种文件,还两次为职工代理与公司的劳动争议,对簿公堂,并赢得仲裁胜诉。公司最终又找到公司的水源《卫生许可证》未及时进行年检,乃唐的严重失职为由,解除了唐的劳动合同,使唐成为“北京首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会主席”。
唐晓冬被解除劳动合同后正在为自己申请劳动争议仲栽。他以非常理智而又高尚地面对这种仲栽。他说:“我只想讨个对与不对的说法。哪怕判我输也行,总得给大家一个交待。如果我唐晓冬做对了,那么给后来者一个示范,如果错了,也对后来者有个警示。”所幸北京市市区总工会都对唐晓冬表示了“旗帜鲜明地支持”。
笔者认为唐晓冬式的工会主席乃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阶层大分化、无数不同利益集团大博奕时代下的必然产物。他有力地冲破了单一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利益一体化的束缚,即所谓一切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并围绕着这一根指挥棒转,而不顾及任何个人的或局部的利益,甚至根本不承认个人和局部的利益。
在当前的中国还有一个最大的让人困惑的问题是,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财产,它代表国家或全民的利益,因此,国有企业的工会不能率领工人向管理方争取利益和厂方搞对立,否则就是侵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或者说自己毁损自己。这种伦调现在也该收起了。无数事实证明,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们并不能完全代表国家和人民包括本企业工人的利益。他们以权谋私,把企业当作肥已的工具,不顾工人死活。在这种形势下,工人不靠自己的工会来监督他们,争取自己的利益,维护自己的权益,行吗?
总之,唐晓冬式的工会主席是完全不同于计划体制时代的新型的工会主席,他是新的历史潮流的产物,任何人想阻止和扼杀它的出现都是愚蠢而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