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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长沙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践制定出台了监督问责暂行办法,在民生监督、预算监督、常委会审议等领域,先后探索开展了一系列动真格、分量重、有刚性的监督方式,凸显人大监督实效。省委26号文件提出,"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健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预算审查监督等工作机制,规范专题询问工作,完善工作评议整改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