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商业模式革新交相辉映。以网购为主要形式的电子商务借助互联网技术的成熟为民众生活带来便利,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进一步扩大了网购的影响面,网购成为民众日常生活之常态;在交易量日益增长的同时,与之相匹配的更高效更便捷的支付模式逐渐形成。商业模式的革新又一次与金融领域的变革联系在了一起。传统以吸储放贷、中介服务为主要经营模式的金融机构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互联网金融”正以其时代性和优越性显示出其对传统金融模式的替代效应。P2P信贷(Peer-to-Peer Lending)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大亮点,在这一背景下,迎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而传统银行因其服务于低收入群体和小微企业的收益与成本不匹配带来的规模效应不显著、服务体系不完善也为P2P带来了宝贵的市场空间。
一、P2P信贷的概念
狭义的P2P信贷是一种个人对个人,不以传统金融机构为媒介的借贷模式。而借助P2P平台进行融资的中小企业我们一般也可以把其纳入P2P的范围。P2P的运作模式为:在搭建的网络平台上,资金需求方(borrower)发布信息(简称发标),有闲钱的人(lender)参与竞标,当双方在融资数量、利率等要素上达成一致,交易即告成功。P2P信贷公司负责考察资金需求方的资信状况,并收取一定的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
从其概念可以看出,P2P本质仍是一种民间借贷,只是其形式表现为在线运作。概括其特点,我们认为有如下几点:第一,效率高规模大,P2P借助互联网平台,能最大限度减小信息搜集成本,提高资金融通的速度和效率,同时受众群体的广泛保证了其融资的规模;第二,单笔金额不大,借贷门槛低,资金运用弹性大,相比传统金融机构单笔融资体量大时间长的特点,正成为P2P占据中小信贷市场的优势;第三,P2P信贷公司只起中介作用,借贷双方自主参与,只不过在经历了初期的发展后,P2P信贷公司所主导的资金调配者的作用正在增强;第四,出借方单笔投资金额小,风险分散,但随着整个P2P借贷规模的扩大,资金错配潜在的风险成为P2P的隐患。
回顾P2P的发展历史,2005年世界第一家P2P信贷公司Zopa在英国伦敦成立。两年后,2007年8月,中国第一家P2P信贷公司——拍拍贷成立。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P2P信贷公司总共超过300家,行业交易总量高达200多亿元,P2P在互联网金融中所占据的地位日益凸显。
二、P2P信贷的分类和经营模式
依据国外的分类标准(是否具有趋利性),对P2P信贷公司可分为营利性P2P信贷公司和非营利性P2P信贷公司。国内纯中介性质的P2P信贷公司并不多,因此并不适用以趋利性划分公司的标准。如果按照平台的经营模式分类,可将国内P2P信贷企业分为线上和非典型P2P信贷两种模式。
线上模式又可分为纯中介模式和线下认证模式,线上模式如图1(a)所示,借款人和出借人是交易主体,P2P信贷公司发布资金供需讯息,负责审查资金需求方资信状况,并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收入,代表公司:上海人人贷公司。线下认证模式主要针对借款金额较大,资金需求方资信未知,潜在风险较大的情况,平台本身需要通过面审来鉴别借款人认证资料的真伪,杜绝一定的欺诈,防控风险于未然,以“合力贷”为例,当借款人的借款需求超过3万元就需要到合力贷公司面审。
而非典型P2P信贷模式,是将线下行为转移至线上,通常采用债权转移的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资产证券化,其运作模式如图1(b)所示,代表企业是宜信。
圖1 P2P信贷经营模式
表1给出了对7家P2P信贷公司的类比:
三、P2P模式存在的风险及对策建议
受众面广,投资门槛低,对碎片化资金开发和集约利用的特点使得互联网金融蕴含的能量极为巨大,也正因为如此,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势头迅猛。但经过初期的野蛮粗放增长后,潜藏在互联网金融中的隐患也逐步积蓄,成为一颗不可忽视的定时炸弹。互联网自身的虚拟性以及相关应对互联网犯罪的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让这样的隐患成倍放大,让人堪忧。没有拨备,也没有存款准备金的P2P企业因其自身往往不能够提供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案,在面对风险时显得办法不多,一旦发生较大范围的逾期就可能触发逆向选择问题。
表1 7家P2P信贷公司类比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一、系统界定和打击互联网违法犯罪的法律条文亟待出台;二、鼓励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企业开辟新业务,或者转型互联网金融,毕竟,一套成熟的风险防控体系是互联网金融急需的;三、相关部门要为一批具有成熟风控机制和管理体系的企业设立税收减免,鼓励新兴互联网企业做大做强,以提高整个行业的风险防控水平。
参考文献
[1]于小洋,高雪林.基于第三方支付视角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探究[J].电子测试:2013(7).
[2]范敏.“余额宝”业务发展趋势、影响及政策建议[J].时代金融:2013(9).
[3]梁璋,沈凡.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的挑战[J].新金融:2013(7).
[4]蔡水花.中小企业进行P2P网络借贷的风险探析[J].福建金融:2013(5).
[5]陈金艳.互联网金融:一场平台游戏[J].上海国资:2013(9).
作者简介:李爱娅(1990-),女,汉族,安徽六安人,现为四川大学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
一、P2P信贷的概念
狭义的P2P信贷是一种个人对个人,不以传统金融机构为媒介的借贷模式。而借助P2P平台进行融资的中小企业我们一般也可以把其纳入P2P的范围。P2P的运作模式为:在搭建的网络平台上,资金需求方(borrower)发布信息(简称发标),有闲钱的人(lender)参与竞标,当双方在融资数量、利率等要素上达成一致,交易即告成功。P2P信贷公司负责考察资金需求方的资信状况,并收取一定的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
从其概念可以看出,P2P本质仍是一种民间借贷,只是其形式表现为在线运作。概括其特点,我们认为有如下几点:第一,效率高规模大,P2P借助互联网平台,能最大限度减小信息搜集成本,提高资金融通的速度和效率,同时受众群体的广泛保证了其融资的规模;第二,单笔金额不大,借贷门槛低,资金运用弹性大,相比传统金融机构单笔融资体量大时间长的特点,正成为P2P占据中小信贷市场的优势;第三,P2P信贷公司只起中介作用,借贷双方自主参与,只不过在经历了初期的发展后,P2P信贷公司所主导的资金调配者的作用正在增强;第四,出借方单笔投资金额小,风险分散,但随着整个P2P借贷规模的扩大,资金错配潜在的风险成为P2P的隐患。
回顾P2P的发展历史,2005年世界第一家P2P信贷公司Zopa在英国伦敦成立。两年后,2007年8月,中国第一家P2P信贷公司——拍拍贷成立。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P2P信贷公司总共超过300家,行业交易总量高达200多亿元,P2P在互联网金融中所占据的地位日益凸显。
二、P2P信贷的分类和经营模式
依据国外的分类标准(是否具有趋利性),对P2P信贷公司可分为营利性P2P信贷公司和非营利性P2P信贷公司。国内纯中介性质的P2P信贷公司并不多,因此并不适用以趋利性划分公司的标准。如果按照平台的经营模式分类,可将国内P2P信贷企业分为线上和非典型P2P信贷两种模式。
线上模式又可分为纯中介模式和线下认证模式,线上模式如图1(a)所示,借款人和出借人是交易主体,P2P信贷公司发布资金供需讯息,负责审查资金需求方资信状况,并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收入,代表公司:上海人人贷公司。线下认证模式主要针对借款金额较大,资金需求方资信未知,潜在风险较大的情况,平台本身需要通过面审来鉴别借款人认证资料的真伪,杜绝一定的欺诈,防控风险于未然,以“合力贷”为例,当借款人的借款需求超过3万元就需要到合力贷公司面审。
而非典型P2P信贷模式,是将线下行为转移至线上,通常采用债权转移的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资产证券化,其运作模式如图1(b)所示,代表企业是宜信。
圖1 P2P信贷经营模式
表1给出了对7家P2P信贷公司的类比:
三、P2P模式存在的风险及对策建议
受众面广,投资门槛低,对碎片化资金开发和集约利用的特点使得互联网金融蕴含的能量极为巨大,也正因为如此,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势头迅猛。但经过初期的野蛮粗放增长后,潜藏在互联网金融中的隐患也逐步积蓄,成为一颗不可忽视的定时炸弹。互联网自身的虚拟性以及相关应对互联网犯罪的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让这样的隐患成倍放大,让人堪忧。没有拨备,也没有存款准备金的P2P企业因其自身往往不能够提供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案,在面对风险时显得办法不多,一旦发生较大范围的逾期就可能触发逆向选择问题。
表1 7家P2P信贷公司类比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一、系统界定和打击互联网违法犯罪的法律条文亟待出台;二、鼓励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企业开辟新业务,或者转型互联网金融,毕竟,一套成熟的风险防控体系是互联网金融急需的;三、相关部门要为一批具有成熟风控机制和管理体系的企业设立税收减免,鼓励新兴互联网企业做大做强,以提高整个行业的风险防控水平。
参考文献
[1]于小洋,高雪林.基于第三方支付视角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探究[J].电子测试:2013(7).
[2]范敏.“余额宝”业务发展趋势、影响及政策建议[J].时代金融:2013(9).
[3]梁璋,沈凡.国有商业银行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带来的挑战[J].新金融:2013(7).
[4]蔡水花.中小企业进行P2P网络借贷的风险探析[J].福建金融:2013(5).
[5]陈金艳.互联网金融:一场平台游戏[J].上海国资:2013(9).
作者简介:李爱娅(1990-),女,汉族,安徽六安人,现为四川大学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