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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栏目主持人: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 张福强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相结合,构建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认真践行“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侦防工作主题,走出了一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检察发挥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社会化预防工作路子,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2011年,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先后4次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表示肯定,各省辖市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也24次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表示肯定。此次,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牵头,共邀省辖市的几位检察长对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预防相结合,构建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进行了连线探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晓燕
近年来,南京市检察机关以高检院“坚持专业化预防和社会化预防相结合”工作部署为指引,积极探索构建社会化大预防的新途径,形成具有南京特色的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预防工作科学发展。成立市、区(县)两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健全工作领导体制和组织网络;出台《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推进预防法制建设。二是围绕工作大局,积极推进预防工作社会化。积极介入453个市级重大工程项目,其中284个工程被评为“双优三无”工程, 68个工程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主动介入征地、拆迁、社保、劳动、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领域开展预防工作,并推动出台《南京市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拆违和拆迁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三是发扬首创精神,努力打造预防工作新品牌。自2003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每三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目前成员单位达1200多家,覆盖全市近三分之二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该活动对重大项目和民生突出问题等进行有效监督,提高了机关服务水平和行政效率,形成了纵向监督、平级监督、群众和舆论媒体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四是创新工作载体,扎实推进预防文化建设。成立“南京市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指导中心”、“金陵预防职务犯罪研究所”及“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会”等机构,为预防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组建“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和“南京市法制教育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高校、社区和农村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创作优秀预防文艺作品,上舞台、上媒体、上网络、上广告、上课堂,其中大型话剧《啊!娘亲》受到中组部李源潮部长等领导的高度评价,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预防工作“十佳大事”之一。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君悦
苏州检察机关坚持“领唱”社会化预防,深入贯彻《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在市委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积极发揮职能,构建组织健全、职责分明、结合紧密、措施得力的社会化预防格局,预防职务犯罪已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形成了“一统三会”长效预防模式。一是坚持走预防工作职能化、专业化、规范化道路,结合执法办案,大力开展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切实提出检察建议,催生了《苏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办法》等十多项规范性文件,为社会管理创新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坚持“秉正、彰善、求是、致远”的苏州检察精神,加强源头预防和预测预警,大力开展“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和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积极参与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创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机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极具苏州特色的预防品牌,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蒋永良
多年来,无锡市两级检察机关在上级检察院和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逐步形成了法制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极具无锡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模式。一是争取党委领导支持。以《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推动地方党委成立了两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行年度预防督查。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建成总面积1.2万平方米、展馆面积2000余平方米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目前受教育人数已达5万余人。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依托“一纵三横”的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在全市先后确立91家预防工作示范点、联系点单位,吸纳了737家单位为两级预防协会成员,通过经验交流会、专题研讨会、联席会议等形式,促进预防工作不断取得实效。三是立足检察职能。利用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优势,在全市积极推动职务犯罪危险源点查控工作,先后在25个行业200余家单位排查危险源点,及时帮助有关单位堵漏建制。四是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创新预防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创设廉政准入制度,打造上市公司高管安全区,进一步推动重大工程建设专家预防、招投标代理备案审查等制度,为预防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增添了生机与活力。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其江
近年来,徐州市检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党委领导下社会化预防格局中的作用,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科学发展,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为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和机制建设,全市已成立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11家,预防协会8家,深入贯彻《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精神,将预防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落实预防工作责任制;与辖区内的高校、大型国企制定联合开展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三重一大”工程项目中积极开展重大工程专项预防;积极完善“三色预警”机制,通过现代技术手段加强职务犯罪风险源点的监视、评估、防控和预警预测机制建设,构筑职务犯罪“防火墙”,推动相关部门执法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有效防范和控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游已春
长期以来,常州市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预防协会为平台,深入推进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社会化大预防机制建设,着力将预防工作纳入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之中,持之以恒地推动区域预防工作深入开展;以争创“预防职务犯罪示范单位”为抓手,历时5年,在金融、交通、建设、卫生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争创活动,推动责任主体落实预防措施;在45个重大工程项目中,派专人驻点负责,推行项目化管理,常州经验在全省重大工程预防腐败经验交流会上推广。扎实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开展风险防控,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公共宣传力度,组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积极推进预防教育进党校,稳步推动非公经济、中介组织的预防工作,抓紧建设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长风破浪终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我市全民预防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进步,为促进常州科学发展、率先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实习编辑:张同舟 [email protected]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相结合,构建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认真践行“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侦防工作主题,走出了一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检察发挥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社会化预防工作路子,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2011年,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先后4次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表示肯定,各省辖市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也24次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表示肯定。此次,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牵头,共邀省辖市的几位检察长对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预防相结合,构建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问题进行了连线探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晓燕
近年来,南京市检察机关以高检院“坚持专业化预防和社会化预防相结合”工作部署为指引,积极探索构建社会化大预防的新途径,形成具有南京特色的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预防工作科学发展。成立市、区(县)两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健全工作领导体制和组织网络;出台《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推进预防法制建设。二是围绕工作大局,积极推进预防工作社会化。积极介入453个市级重大工程项目,其中284个工程被评为“双优三无”工程, 68个工程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主动介入征地、拆迁、社保、劳动、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领域开展预防工作,并推动出台《南京市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拆违和拆迁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三是发扬首创精神,努力打造预防工作新品牌。自2003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每三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目前成员单位达1200多家,覆盖全市近三分之二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该活动对重大项目和民生突出问题等进行有效监督,提高了机关服务水平和行政效率,形成了纵向监督、平级监督、群众和舆论媒体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四是创新工作载体,扎实推进预防文化建设。成立“南京市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指导中心”、“金陵预防职务犯罪研究所”及“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会”等机构,为预防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组建“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和“南京市法制教育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高校、社区和农村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创作优秀预防文艺作品,上舞台、上媒体、上网络、上广告、上课堂,其中大型话剧《啊!娘亲》受到中组部李源潮部长等领导的高度评价,并被高检院评为全国预防工作“十佳大事”之一。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君悦
苏州检察机关坚持“领唱”社会化预防,深入贯彻《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在市委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积极发揮职能,构建组织健全、职责分明、结合紧密、措施得力的社会化预防格局,预防职务犯罪已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形成了“一统三会”长效预防模式。一是坚持走预防工作职能化、专业化、规范化道路,结合执法办案,大力开展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切实提出检察建议,催生了《苏州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办法》等十多项规范性文件,为社会管理创新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坚持“秉正、彰善、求是、致远”的苏州检察精神,加强源头预防和预测预警,大力开展“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和法制宣传、警示教育,积极参与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创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机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形成极具苏州特色的预防品牌,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蒋永良
多年来,无锡市两级检察机关在上级检察院和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逐步形成了法制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极具无锡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模式。一是争取党委领导支持。以《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推动地方党委成立了两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行年度预防督查。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建成总面积1.2万平方米、展馆面积2000余平方米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目前受教育人数已达5万余人。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依托“一纵三横”的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在全市先后确立91家预防工作示范点、联系点单位,吸纳了737家单位为两级预防协会成员,通过经验交流会、专题研讨会、联席会议等形式,促进预防工作不断取得实效。三是立足检察职能。利用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优势,在全市积极推动职务犯罪危险源点查控工作,先后在25个行业200余家单位排查危险源点,及时帮助有关单位堵漏建制。四是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创新预防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创设廉政准入制度,打造上市公司高管安全区,进一步推动重大工程建设专家预防、招投标代理备案审查等制度,为预防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增添了生机与活力。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其江
近年来,徐州市检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党委领导下社会化预防格局中的作用,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科学发展,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为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和机制建设,全市已成立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11家,预防协会8家,深入贯彻《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精神,将预防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落实预防工作责任制;与辖区内的高校、大型国企制定联合开展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预防工作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三重一大”工程项目中积极开展重大工程专项预防;积极完善“三色预警”机制,通过现代技术手段加强职务犯罪风险源点的监视、评估、防控和预警预测机制建设,构筑职务犯罪“防火墙”,推动相关部门执法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有效防范和控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游已春
长期以来,常州市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预防协会为平台,深入推进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社会化大预防机制建设,着力将预防工作纳入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之中,持之以恒地推动区域预防工作深入开展;以争创“预防职务犯罪示范单位”为抓手,历时5年,在金融、交通、建设、卫生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争创活动,推动责任主体落实预防措施;在45个重大工程项目中,派专人驻点负责,推行项目化管理,常州经验在全省重大工程预防腐败经验交流会上推广。扎实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开展风险防控,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公共宣传力度,组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积极推进预防教育进党校,稳步推动非公经济、中介组织的预防工作,抓紧建设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长风破浪终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我市全民预防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进步,为促进常州科学发展、率先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实习编辑:张同舟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