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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生态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政治治理的焦点和关键。在政治领域解决生态问题要求我国生态政治理论的不断完善,需要依据我国国情提出适合我国发展的生态政治实践理论体系。我国生态政治建设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五位一体的实践布局,探索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政治实践路径。
【关键词】生态政治;总原则;建设路径
文章编号:ISSN1006—(2014)03-0257-01656X
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是我国生态政治建设的总体布局。其核心是“建设美丽中国”,其最终目的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其手段方法是将生态文明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我国生态政治的总原则
(一)社会主义方向原则
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得资本主义国家走了“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但是这条道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实现生态文明,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扩张和经济全球化的浪潮,资本主义国家将环境问题推向了全世界,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言,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一定会在时间维度上导致生态环境问题的渐次全球化。从环境问题的地域维度来看,“先污染,后治理”的实质是用污染全球所换取的利润来保障资本主义国家的生态环境,资本主义输出的污染还在继续,而且变本加厉。所以资本主义必然造成污染,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建成生态政治体系。
(二)五位一体原则
我国的生态政治体系建设,不能是单纯的生态政治化,也不是政治生态化,而是努力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的有机融合的五位一体的生态政治体系构建,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满足生态建设的基本要求,生态政治体系的建设不能靠单方面的努力或异军突起,需要在生态政治建设的总体框架下进行,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进行全面建设,坚决避免只谈生态而不及其余的孤立片面思想。
只重视一方面的建设或片面的建设会使生态政治构建出现短板,政治方面的建设为生态政治建设提供政策基础;经济方面的建设为生态政治建设的持续进行提供有力的保障;文化方面的建设为生态政治建设提供了思想条件和理念的先进性保证;社会方面的建设为生态政治建设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生态方面的建设是生态政治建设的根本性出发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为生态建设提供政治保障与政策支持,物质基础与运作方式,思想动力与智力支持,广泛监督和动力源泉,生态建设是其他四方面建设的起点和最终归宿,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将危及中华民族甚至人类的永续发展,其他的建设都将没有依托、不复存在。因此生态建设必须是五位一体框架下的生态建设生态政治必须是五位一体,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生态政治。
二、我国生态政治的建设路径
(一)生态政治文化引领
生态政治文化,是生态政治实践在文化范畴的体现,具有引领生态政治建设的作用。生态政治文化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生态政治理念、生态政治制度和生态政治传播。
生态政治制度是生态政治文化的中间层面,是联系生态政治理念和生态政治传播的中间桥梁,在生态政治理念的指导下形成的为生态政治建设提供指导的保障性机制。我国的生态政治制度包括社会主义制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生态政治方面的法律体系三个方面。其中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及优势是我国建设生态政治的根本保障,正如奥康纳所强调的一样,只有建立生态社会主义社会,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异化消费”,解决生态危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是生态政治制度的重要支柱,保护环境必须节约优先,节约是最好的保护。生态政治方面的法律体系以《环保法》为基本法、包括众多的单行条例,主要涉及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两个方面。
生态政治的传播是指将生态文化的理念、制度进行扩散,使更多的人能够接受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文化是良好的载体,是天然的载体,它承载着理念,又指导着人们的行动,使人们在接受文化的同时,不可避免的接受了它所宣扬的理念,并且按照它的理念行动。文化天然具有向外扩张的动力,生态政治文化也不例外。
(二)区域统筹协调推动
生态环境问题,往往在空间上是连续的,但行政区域的划分在空间上却是割裂的,这种冲突导致了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出现巨大的困难,例如大江大河流域的污染问题,由于其流动范围内经过多个行政区,在上游造成的污染势必会发展到下游。按照经济人原则行事的单个地方政府会尽可能逃避治理污染的成本,于是造成跨区域的生态问题解决困难,个体经济理性选择的结果,导致了集体不理性。奥斯特罗姆认为,“我不同意如下看法,即中央政府管理或私人产权是‘避免公用地灾难的惟一途径’”,“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下,面临公用地两难处境的人们,可以确定他们自己的体制安排,来改变他们所处的情况”。这里所说的“他们自己的体制安排”就是各当事人通过协商建立一种合作机制,因此,促进区域统筹协调应该成为建设生态政治的必由之路。
区域统筹协调建设生态政治的成本支付应该坚持收支对等、照顾弱小原则,这样既可以保障合作各方的公平,又可以激发各方合作的动力,促进合作的持续进行。合作的利益分配机制直接影响到合作的持久性,应该坚持以下几个原则:第一,公平原则,合作各方获益要公平,要与付出成正比。当然公平不是平均,如果平均分配的话将使付出较多的地区的积极性受到打击,不利于长期的合作,平均主义实质是不公平的。第二,超额收益原则。所谓超额收益是指,合作各方获益与各方单独行动获益的差额。只有额外利益为正数并且不断增加时,合作才有持续下去的动力,否则合作联盟将会分崩离析。第三,补偿原则。由于现实合作中,不同行政区在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等方面的差异,每个地区的收益和支付都是不同的,为了保障公平的实现,促使合作的持续,必须将收益进行二次分配,对支付大于收益的地方或是超额收益小于零的地方给予补偿。
【关键词】生态政治;总原则;建设路径
文章编号:ISSN1006—(2014)03-0257-01656X
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是我国生态政治建设的总体布局。其核心是“建设美丽中国”,其最终目的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其手段方法是将生态文明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我国生态政治的总原则
(一)社会主义方向原则
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得资本主义国家走了“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但是这条道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实现生态文明,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扩张和经济全球化的浪潮,资本主义国家将环境问题推向了全世界,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言,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一定会在时间维度上导致生态环境问题的渐次全球化。从环境问题的地域维度来看,“先污染,后治理”的实质是用污染全球所换取的利润来保障资本主义国家的生态环境,资本主义输出的污染还在继续,而且变本加厉。所以资本主义必然造成污染,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建成生态政治体系。
(二)五位一体原则
我国的生态政治体系建设,不能是单纯的生态政治化,也不是政治生态化,而是努力实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的有机融合的五位一体的生态政治体系构建,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满足生态建设的基本要求,生态政治体系的建设不能靠单方面的努力或异军突起,需要在生态政治建设的总体框架下进行,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进行全面建设,坚决避免只谈生态而不及其余的孤立片面思想。
只重视一方面的建设或片面的建设会使生态政治构建出现短板,政治方面的建设为生态政治建设提供政策基础;经济方面的建设为生态政治建设的持续进行提供有力的保障;文化方面的建设为生态政治建设提供了思想条件和理念的先进性保证;社会方面的建设为生态政治建设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生态方面的建设是生态政治建设的根本性出发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为生态建设提供政治保障与政策支持,物质基础与运作方式,思想动力与智力支持,广泛监督和动力源泉,生态建设是其他四方面建设的起点和最终归宿,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将危及中华民族甚至人类的永续发展,其他的建设都将没有依托、不复存在。因此生态建设必须是五位一体框架下的生态建设生态政治必须是五位一体,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生态政治。
二、我国生态政治的建设路径
(一)生态政治文化引领
生态政治文化,是生态政治实践在文化范畴的体现,具有引领生态政治建设的作用。生态政治文化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生态政治理念、生态政治制度和生态政治传播。
生态政治制度是生态政治文化的中间层面,是联系生态政治理念和生态政治传播的中间桥梁,在生态政治理念的指导下形成的为生态政治建设提供指导的保障性机制。我国的生态政治制度包括社会主义制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生态政治方面的法律体系三个方面。其中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及优势是我国建设生态政治的根本保障,正如奥康纳所强调的一样,只有建立生态社会主义社会,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异化消费”,解决生态危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是生态政治制度的重要支柱,保护环境必须节约优先,节约是最好的保护。生态政治方面的法律体系以《环保法》为基本法、包括众多的单行条例,主要涉及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两个方面。
生态政治的传播是指将生态文化的理念、制度进行扩散,使更多的人能够接受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文化是良好的载体,是天然的载体,它承载着理念,又指导着人们的行动,使人们在接受文化的同时,不可避免的接受了它所宣扬的理念,并且按照它的理念行动。文化天然具有向外扩张的动力,生态政治文化也不例外。
(二)区域统筹协调推动
生态环境问题,往往在空间上是连续的,但行政区域的划分在空间上却是割裂的,这种冲突导致了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出现巨大的困难,例如大江大河流域的污染问题,由于其流动范围内经过多个行政区,在上游造成的污染势必会发展到下游。按照经济人原则行事的单个地方政府会尽可能逃避治理污染的成本,于是造成跨区域的生态问题解决困难,个体经济理性选择的结果,导致了集体不理性。奥斯特罗姆认为,“我不同意如下看法,即中央政府管理或私人产权是‘避免公用地灾难的惟一途径’”,“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下,面临公用地两难处境的人们,可以确定他们自己的体制安排,来改变他们所处的情况”。这里所说的“他们自己的体制安排”就是各当事人通过协商建立一种合作机制,因此,促进区域统筹协调应该成为建设生态政治的必由之路。
区域统筹协调建设生态政治的成本支付应该坚持收支对等、照顾弱小原则,这样既可以保障合作各方的公平,又可以激发各方合作的动力,促进合作的持续进行。合作的利益分配机制直接影响到合作的持久性,应该坚持以下几个原则:第一,公平原则,合作各方获益要公平,要与付出成正比。当然公平不是平均,如果平均分配的话将使付出较多的地区的积极性受到打击,不利于长期的合作,平均主义实质是不公平的。第二,超额收益原则。所谓超额收益是指,合作各方获益与各方单独行动获益的差额。只有额外利益为正数并且不断增加时,合作才有持续下去的动力,否则合作联盟将会分崩离析。第三,补偿原则。由于现实合作中,不同行政区在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等方面的差异,每个地区的收益和支付都是不同的,为了保障公平的实现,促使合作的持续,必须将收益进行二次分配,对支付大于收益的地方或是超额收益小于零的地方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