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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周末,我和呈伟坐在电影院里。
像一对真正的情侣一样,我们坐了双人的位子,我怀里抱着大捧的爆米花,一颗一颗丢进嘴里。仿佛十七八岁的小女生,有些小小的矫情。
电影开演了,我盯着屏幕,心思却不知道飞到了哪里。这样的电影让我沮丧,其实我是希望上演《异度空间》那样的恐怖电影,我可以在恐怖镜头出现的时候,大声尖叫,借机把头埋到呈伟的胸口,他的手或许还会妥贴温柔地拍我几下,宠溺地说,别怕,有我呢。可是现在,我只能和他规规矩矩地坐在这里,一颗一颗地吃着爆米花。
这恐怕是世间最遥远的距离,我在他身边,能听到他的呼吸,不用侧身,眼角便可扫视到他的轮廓,那样棱角分明的一张脸,嘴唇的弧度让人心折,的确是让人着迷的男子。我却无法触及。
我正在胡思乱想间,呈伟低低地叫了我一声,若涵,你看哈利·波特的那道伤疤,多像你额上的那道,也是一道闪电。我抬手抚摩那道伤疤。呈伟微笑,若涵,或许你也是个有魔法天赋的人呢,这道伤疤会帮助你的。
这个和我近在咫尺的男子,他的微笑,他的话语,他的一切对于我而言,都是礼节性的。 若不是我借着今天生日硬拖他来看电影,他也不会答应陪同。
毕竟,我们已经是成年人,懂得这个世界必须遵守一些规则。比如,他是有女友的人,我是他长期合作的生意伙伴。我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女生,对待爱情不会死缠烂打,将自己置于难堪境地。我知道如何和他不动声色地交谈,将自己的爱慕和欣赏统统完美地掩藏。
二
和呈伟因为生意上的关系,交往已有许久。
一次圈内朋友聚会,我的一个最大的供货商醉醺醺地走过来,非要和我喝。我拗不过便举起杯来干了一下,谁知这一喝便刹不住了,其余的朋友纷纷拿着酒杯上前,趋之若鹜。全是生意场上的朋友,哪一个能够得罪?我面带笑容,一一碰杯。喝到最后,已是强撑。胃里的酒精似乎翻江倒海,如火焰在胃里一路升腾。
是呈伟,在适当的时候解了我的劫。他站出来朗声说:“我来替她喝。”众人都取笑他,然而他却不作解释,只是一一举杯,替我喝掉那些透明液体。众人笑闹着要罚他,他也只是微笑着一杯接一杯地抬头饮下,姿势洒脱。
我斜倚着沙发,忽然之间眼睛就开始红了。我何尝不希冀这样的一个男子,为我出头,为我抵挡外面的风霜刀剑,严寒酷暑。我可以安心躲在他的背后,为他洗手做羹汤,做这世间最温柔的女子。我的心,在刹那,百折千回。
在回去的路上,他和我乘一辆的士。或许是酒精的作用,我的头有些疼痛,懒懒地靠在后座上。忽然他叫的士暂停一下,车子靠在路边,他开门下车,朝着路边急急跑去,在一个水果摊旁停下。回来的时候,他朝我手里塞一个袋子:“这是甘蔗,你回家放在榨汁机里榨一下,甘蔗汁是解酒保肝的东西。”
他的路程比我远一些,我先下了车。已经开了车门,正欲跨出,却感觉肩头一重,回头,是他的西服披在我身上。
的士转眼开走,我披了他的衣,慢慢一个人走在清冷的月色下。夜是寒的,可心是暖的。
三
次日将衣服干洗好,借了送衣服的名义,登门造访。
他的房间陈设简单,似乎是单身男人的样子。我正暗自窃喜,却瞥见他的写字台上一个相架,里面的女子巧笑嫣然。
我拿起来看,手指抚摩过照片,有些微微地发颤:“这是你的女友?”“是的。”他颔首微笑:“她在北京读研究生呢,很聪明的。”话音里是掩不住的得意:“她是个书呆子,就爱钻到书本里。呵呵,等她毕业我们就结婚。”
他的微笑,却让我的心里狠狠地疼了一下,为何偏偏晚来的是我?生意场上纵横捭阖的我,却在爱情上,一开始就晚了一步。
四
在那个冬天我开始学习煲汤,我相信它能滋补我的爱情。
我像一个小妇人那样,围着围裙,在灶前忙碌。听着汤里滋滋作响的声音,我似乎听到了幸福的前奏。
当呈伟被我邀请至家的时候,他看到我从厨房里端出香味四溢的汤时,他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若涵,若不是亲眼看见,我怎么能相信你是这样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女子。”他赞叹不绝。我微笑,怎么会不是美味,那是用爱来褒的汤,每一滴,都蕴涵着我对他的感情。
那日我端汤出来,穿了我最漂亮的裙子——黑色长裙,胸口开得极低,肩头飞一只高高的蝴蝶,锁骨美丽逼人,裙裾上缀了闪亮珠片,每走一步,摇曳生姿。是刻意藏了些诱惑的,甚至是希望发生些什么的。
但是迎上的,却只是他清澈如水的眼光,他对汤汁的赞美,他心无旁骛的吃相。他看我的眼光,真纯且坦荡,如最清澈的水。我愈发爱得紧。
呈伟是在深夜给我打来那个电话的。他的声音如呜咽的小兽,让我的心整个都揪疼起来,他说:“若涵,请你来陪我。”
我赶到他的住处,扭亮台灯,才发现我脚下是横七竖八的百威空瓶,烟灰缸里的烟头插得满满,再无空隙。他的脸在灯下是那般憔悴不堪,手插进头发里。我坐他身边,轻轻摇他的肩膀,低声:“呈伟……”他抬头,目光里空洞一片。喃喃自语:“为何她和我明明相爱,却突然在毕业前夕变卦,说不再爱我。我不信,不信的……”他哑声。
我低声劝慰:“呈伟,爱情是不可勉强的事,你不能让自己因为爱情如此颓废。”他的目光扫到我身上:“若涵。”他的头朝我的肩膀靠过来:“你对我如此的好……”他的唇若有似无地贴在我的颈上,那样的温度让我痉挛。我低声:“呈伟,我爱你,你可曾知道……”
五
和呈伟结婚,在两个月后。
我们相敬如宾,他是体贴的夫我是贤良的妻。但却少了些什么。
作为女人,我深知,少了爱情,我对他而言,是疗伤的一剂药,是茫茫海上的灯塔,是黑夜里突然亮起的一盏灯。我在他需要的时候出现,他抓住我就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我可以使他暂时忘记失落,但却不能够给他爱情。
原来爱情,是有先来后到这一说的。
六
并未到七年之痒,他就学会背叛,越来越晚归,连床笫之事,都是敷衍了事。我是从他眼里的愧疚和慌乱看出来的,并非如他口中的加班、谈生意如此简单。
我拿了他的身份证去打印话单,从他长长的话单上,我终于追踪到那个号码,那是属于郊区的一个号码。
我拨通了电话,不能容忍别的女子,破坏我来之不易的幸福。电话接通,那端女子清甜的声音,再熟悉不过。我脱口而出:“是你吗,千姿?”
半晌默然,而后她说:“若涵,对不起。”
抽泣声传来,而我,也潸然泪下。
七
是我,破坏了千姿和呈伟的幸福。
我和千姿,原是儿时的玩伴。千姿家境不好,一日我随她去她家里,正碰上债主逼债,她的父母都躲了出去,正碰上我们。一把抓住,严厉逼问,千姿吓得腿软,我挺身而出。为首的胖子以为我是这家的女儿,上来就是一个巴掌。
那一巴掌,将我抡到了墙上,我的额碰上了墙角的杂物,鲜血顿时流了出来。自此留下那闪电样的疤痕。千姿在我病床前发誓,她此生欠我的。无论我提什么要求,她都会答应我。
我那日在呈伟家看到的照片上,便是千姿的笑靥。我回到家,拨通了她的电话,我说:“千姿,可曾记得那道闪电伤疤?我求你,放弃呈伟。”我了解千姿这样的女子,我提起伤疤,便是她的软肋。
爱情,怎堪比生死?她终于放弃爱情,成全了我的幸福。但她终归是忘记不了爱情,她回到这所都市,再次和呈伟见面,本只想见一面,却不料延续了纠缠。她未曾向呈伟泄露过我们的约定。呈伟也没有对我说过他的旧欢。他们觉得对我都有亏欠。
我揽镜自照,那道伤疤有些淡去了,但依然尚在。
这一道疤痕,我努力使它淡去,以便使我忘记我曾经利用它成全一段幸福。可是它依然铭刻在额,那是终生不能淡去的回忆。
周末,我和呈伟坐在电影院里。
像一对真正的情侣一样,我们坐了双人的位子,我怀里抱着大捧的爆米花,一颗一颗丢进嘴里。仿佛十七八岁的小女生,有些小小的矫情。
电影开演了,我盯着屏幕,心思却不知道飞到了哪里。这样的电影让我沮丧,其实我是希望上演《异度空间》那样的恐怖电影,我可以在恐怖镜头出现的时候,大声尖叫,借机把头埋到呈伟的胸口,他的手或许还会妥贴温柔地拍我几下,宠溺地说,别怕,有我呢。可是现在,我只能和他规规矩矩地坐在这里,一颗一颗地吃着爆米花。
这恐怕是世间最遥远的距离,我在他身边,能听到他的呼吸,不用侧身,眼角便可扫视到他的轮廓,那样棱角分明的一张脸,嘴唇的弧度让人心折,的确是让人着迷的男子。我却无法触及。
我正在胡思乱想间,呈伟低低地叫了我一声,若涵,你看哈利·波特的那道伤疤,多像你额上的那道,也是一道闪电。我抬手抚摩那道伤疤。呈伟微笑,若涵,或许你也是个有魔法天赋的人呢,这道伤疤会帮助你的。
这个和我近在咫尺的男子,他的微笑,他的话语,他的一切对于我而言,都是礼节性的。 若不是我借着今天生日硬拖他来看电影,他也不会答应陪同。
毕竟,我们已经是成年人,懂得这个世界必须遵守一些规则。比如,他是有女友的人,我是他长期合作的生意伙伴。我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女生,对待爱情不会死缠烂打,将自己置于难堪境地。我知道如何和他不动声色地交谈,将自己的爱慕和欣赏统统完美地掩藏。
二
和呈伟因为生意上的关系,交往已有许久。
一次圈内朋友聚会,我的一个最大的供货商醉醺醺地走过来,非要和我喝。我拗不过便举起杯来干了一下,谁知这一喝便刹不住了,其余的朋友纷纷拿着酒杯上前,趋之若鹜。全是生意场上的朋友,哪一个能够得罪?我面带笑容,一一碰杯。喝到最后,已是强撑。胃里的酒精似乎翻江倒海,如火焰在胃里一路升腾。
是呈伟,在适当的时候解了我的劫。他站出来朗声说:“我来替她喝。”众人都取笑他,然而他却不作解释,只是一一举杯,替我喝掉那些透明液体。众人笑闹着要罚他,他也只是微笑着一杯接一杯地抬头饮下,姿势洒脱。
我斜倚着沙发,忽然之间眼睛就开始红了。我何尝不希冀这样的一个男子,为我出头,为我抵挡外面的风霜刀剑,严寒酷暑。我可以安心躲在他的背后,为他洗手做羹汤,做这世间最温柔的女子。我的心,在刹那,百折千回。
在回去的路上,他和我乘一辆的士。或许是酒精的作用,我的头有些疼痛,懒懒地靠在后座上。忽然他叫的士暂停一下,车子靠在路边,他开门下车,朝着路边急急跑去,在一个水果摊旁停下。回来的时候,他朝我手里塞一个袋子:“这是甘蔗,你回家放在榨汁机里榨一下,甘蔗汁是解酒保肝的东西。”
他的路程比我远一些,我先下了车。已经开了车门,正欲跨出,却感觉肩头一重,回头,是他的西服披在我身上。
的士转眼开走,我披了他的衣,慢慢一个人走在清冷的月色下。夜是寒的,可心是暖的。
三
次日将衣服干洗好,借了送衣服的名义,登门造访。
他的房间陈设简单,似乎是单身男人的样子。我正暗自窃喜,却瞥见他的写字台上一个相架,里面的女子巧笑嫣然。
我拿起来看,手指抚摩过照片,有些微微地发颤:“这是你的女友?”“是的。”他颔首微笑:“她在北京读研究生呢,很聪明的。”话音里是掩不住的得意:“她是个书呆子,就爱钻到书本里。呵呵,等她毕业我们就结婚。”
他的微笑,却让我的心里狠狠地疼了一下,为何偏偏晚来的是我?生意场上纵横捭阖的我,却在爱情上,一开始就晚了一步。
四
在那个冬天我开始学习煲汤,我相信它能滋补我的爱情。
我像一个小妇人那样,围着围裙,在灶前忙碌。听着汤里滋滋作响的声音,我似乎听到了幸福的前奏。
当呈伟被我邀请至家的时候,他看到我从厨房里端出香味四溢的汤时,他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若涵,若不是亲眼看见,我怎么能相信你是这样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女子。”他赞叹不绝。我微笑,怎么会不是美味,那是用爱来褒的汤,每一滴,都蕴涵着我对他的感情。
那日我端汤出来,穿了我最漂亮的裙子——黑色长裙,胸口开得极低,肩头飞一只高高的蝴蝶,锁骨美丽逼人,裙裾上缀了闪亮珠片,每走一步,摇曳生姿。是刻意藏了些诱惑的,甚至是希望发生些什么的。
但是迎上的,却只是他清澈如水的眼光,他对汤汁的赞美,他心无旁骛的吃相。他看我的眼光,真纯且坦荡,如最清澈的水。我愈发爱得紧。
呈伟是在深夜给我打来那个电话的。他的声音如呜咽的小兽,让我的心整个都揪疼起来,他说:“若涵,请你来陪我。”
我赶到他的住处,扭亮台灯,才发现我脚下是横七竖八的百威空瓶,烟灰缸里的烟头插得满满,再无空隙。他的脸在灯下是那般憔悴不堪,手插进头发里。我坐他身边,轻轻摇他的肩膀,低声:“呈伟……”他抬头,目光里空洞一片。喃喃自语:“为何她和我明明相爱,却突然在毕业前夕变卦,说不再爱我。我不信,不信的……”他哑声。
我低声劝慰:“呈伟,爱情是不可勉强的事,你不能让自己因为爱情如此颓废。”他的目光扫到我身上:“若涵。”他的头朝我的肩膀靠过来:“你对我如此的好……”他的唇若有似无地贴在我的颈上,那样的温度让我痉挛。我低声:“呈伟,我爱你,你可曾知道……”
五
和呈伟结婚,在两个月后。
我们相敬如宾,他是体贴的夫我是贤良的妻。但却少了些什么。
作为女人,我深知,少了爱情,我对他而言,是疗伤的一剂药,是茫茫海上的灯塔,是黑夜里突然亮起的一盏灯。我在他需要的时候出现,他抓住我就像抓住一根救命稻草,我可以使他暂时忘记失落,但却不能够给他爱情。
原来爱情,是有先来后到这一说的。
六
并未到七年之痒,他就学会背叛,越来越晚归,连床笫之事,都是敷衍了事。我是从他眼里的愧疚和慌乱看出来的,并非如他口中的加班、谈生意如此简单。
我拿了他的身份证去打印话单,从他长长的话单上,我终于追踪到那个号码,那是属于郊区的一个号码。
我拨通了电话,不能容忍别的女子,破坏我来之不易的幸福。电话接通,那端女子清甜的声音,再熟悉不过。我脱口而出:“是你吗,千姿?”
半晌默然,而后她说:“若涵,对不起。”
抽泣声传来,而我,也潸然泪下。
七
是我,破坏了千姿和呈伟的幸福。
我和千姿,原是儿时的玩伴。千姿家境不好,一日我随她去她家里,正碰上债主逼债,她的父母都躲了出去,正碰上我们。一把抓住,严厉逼问,千姿吓得腿软,我挺身而出。为首的胖子以为我是这家的女儿,上来就是一个巴掌。
那一巴掌,将我抡到了墙上,我的额碰上了墙角的杂物,鲜血顿时流了出来。自此留下那闪电样的疤痕。千姿在我病床前发誓,她此生欠我的。无论我提什么要求,她都会答应我。
我那日在呈伟家看到的照片上,便是千姿的笑靥。我回到家,拨通了她的电话,我说:“千姿,可曾记得那道闪电伤疤?我求你,放弃呈伟。”我了解千姿这样的女子,我提起伤疤,便是她的软肋。
爱情,怎堪比生死?她终于放弃爱情,成全了我的幸福。但她终归是忘记不了爱情,她回到这所都市,再次和呈伟见面,本只想见一面,却不料延续了纠缠。她未曾向呈伟泄露过我们的约定。呈伟也没有对我说过他的旧欢。他们觉得对我都有亏欠。
我揽镜自照,那道伤疤有些淡去了,但依然尚在。
这一道疤痕,我努力使它淡去,以便使我忘记我曾经利用它成全一段幸福。可是它依然铭刻在额,那是终生不能淡去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