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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的:观察缩宫素在剖腹产术中用量的不同引起患者不同的临床反应。方法:我们记录了两组剖腹产手术在胎儿娩出后用缩宫素的用量,第一组共用60单位的缩宫素,胎儿娩出后用20单位的缩宫素静脉推注,40单位宫体注射;第二组是共用40单位的缩宫素,胎儿娩出后用10单位的缩宫素静脉推注,30單位宫体注射。结果:在第一组1049例剖腹产患者中有147例出现了胸闷,心慌,头痛等临床症状,在第二组1017例剖腹产患者中有49例出现了胸闷,心慌,头痛等临床症状。结论:在剖腹产手术中缩宫素短时间内用量不应当超过40单位,一旦超过了40单位后,缩宫素作用未见增加,可副作用却增加了。
【关键词】缩宫素;剖腹产;副作用
缩宫素(oxytocin)是一种直接兴奋子宫平滑肌,增加子宫的收缩力,增加收缩频率作用的药物,对自然生产和剖腹产有预防产后出血的作用。对于只因子宫乏力而其他生理状况正常的难产产妇,可用小剂量缩宫素,以增强子宫的节律性收缩,用于催产[1]。而对于死胎、过期妊娠和需提前终止妊娠者,也可用于引产。当产后出血时,立即皮下以及肌内注射较大剂量的缩宫素(5-10U),迅速引起子宫强直性收缩,压迫子宫肌层血管而止血。但其作用短暂,常需要加入麦角生物碱制剂以维持疗效。当胎儿的前肩娩出时,可以静脉推注麦角新碱0.2mg或静脉推注缩宫素10U,并同时给予缩宫素10-20U静脉注射,使宫缩加强,促使胎盘剥离与娩出时与娩出及子宫血窦关闭。但应该注意,缩宫素过量易引起子宫高频率甚至持续性强直收缩,可导致胎儿窒息或子宫破裂[2],因此,用于引产和催产时应注意一下两点:1.严格控制剂量,避免发生子宫强直性收缩;2.严格掌握禁忌症,凡产道异常、胎位不正、头盆不称、前置胎盘,以及第三次妊娠以上的经产妇或有剖腹产史者禁用,以防引起子宫破裂或胎儿窒息。肌内注射后3~5分钟起效,作用持续30~60分钟[3];静脉滴注立即起效,15~60分钟内子宫收缩的频率与强度逐渐增加,然后稳定:滴注完毕后20分钟,其效应渐减退。半衰期 T1/2一般为1~6分钟。
1 对象和方法
1.1研究对象:我们统计了从2001年~2010年这十年来共记2066例剖腹产手术,这些手术均采用腰硬联合麻醉,两组患者因缩宫素用量不同而出现不同的临床表现。
1.2研究方法:第一组1049例,使用缩宫素60单位,其中静脉用量20单位,子宫体注射40单位。第二组1017例,使用缩宫素40单位,其中静脉用量10单位,子宫体注射30单位。
1.3临床标准判定:临床表现主要以术中出血、出现胸闷、心慌、头痛为观擦目标。两组的术中出血量无明显区别。但是出现胸闷,心慌,头痛等临床表现的患者比例是有明显区别的,其中第一组出现上述临床表现的患者147例,比例是14%,而第二组出现上述临床表现的患者49例,比例是4.85%。临床症状的不同主要应是由两组缩宫素的用量不同而引起的,因为术中血压、血氧饱和度和心率没有太大的波动,因此头痛,胸闷和心慌等临床症状不会因为血压等生理状态变化而引起的。
2 结果
缩宫素虽然能够直接兴奋子宫平滑肌,加强子宫的收缩力,增加子宫收缩频率,但在短时间内用量过大(超过40单位),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血压下降,冠状动脉痉挛以及颅内出血,导致心脏供血不足而出现胸闷,心慌,头痛,呼吸困难,恶心等临床表现。
3 讨论
缩宫素是下丘脑-垂体产生的,缩宫素能直接兴奋子宫平滑肌,加强子宫收缩力,增加收缩频率,也能导致血压下降、冠状动脉痉挛和颅内出血。【2】在剖腹产中患者的术中临床表现除与患者的本身病理生理变化、产科的情况有关,还应当与麻醉和术中用药情况有关。《英国药典》规定在剖腹产中,胎儿娩出后立即静脉缓慢静脉注射5单位缩宫素。而在医院的工作中不同的医生对缩宫素的用量也有各不相同,所以患者的表现也不相同。其中在自然生产中的用量是0.9%NaCl 500ML中加入缩宫素10单位,而且每分钟用量控制在30滴。由于短时间内不会进入血液大量的缩宫素,所以不会对冠状动脉和脑动脉产生太大的影响,患者就不会出现胸闷,心慌,头痛等症状。但在剖腹产手术中短时间内却用了大量缩宫素,缩宫素有收缩冠状动脉的作用,所以用量过大的情况下,非但不会增加疗效而且副作用增大,患者就会出现胸闷等临床反应。因此,我们在用缩宫素时短时间内用量不宜过大,不应当超过40单位,其中静脉用量不宜超过10单位,子宫体注射不宜超过30单位。
参考文献:
[1] 詹姆斯·杜克(主编),王伟鹏(译者).美国最新临床医学问答(麻醉学)[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5,256.
[2] 杨宝峰,苏定冯.药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346-347.
[3] 乐杰,谢幸,丰有吉.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98.
【关键词】缩宫素;剖腹产;副作用
缩宫素(oxytocin)是一种直接兴奋子宫平滑肌,增加子宫的收缩力,增加收缩频率作用的药物,对自然生产和剖腹产有预防产后出血的作用。对于只因子宫乏力而其他生理状况正常的难产产妇,可用小剂量缩宫素,以增强子宫的节律性收缩,用于催产[1]。而对于死胎、过期妊娠和需提前终止妊娠者,也可用于引产。当产后出血时,立即皮下以及肌内注射较大剂量的缩宫素(5-10U),迅速引起子宫强直性收缩,压迫子宫肌层血管而止血。但其作用短暂,常需要加入麦角生物碱制剂以维持疗效。当胎儿的前肩娩出时,可以静脉推注麦角新碱0.2mg或静脉推注缩宫素10U,并同时给予缩宫素10-20U静脉注射,使宫缩加强,促使胎盘剥离与娩出时与娩出及子宫血窦关闭。但应该注意,缩宫素过量易引起子宫高频率甚至持续性强直收缩,可导致胎儿窒息或子宫破裂[2],因此,用于引产和催产时应注意一下两点:1.严格控制剂量,避免发生子宫强直性收缩;2.严格掌握禁忌症,凡产道异常、胎位不正、头盆不称、前置胎盘,以及第三次妊娠以上的经产妇或有剖腹产史者禁用,以防引起子宫破裂或胎儿窒息。肌内注射后3~5分钟起效,作用持续30~60分钟[3];静脉滴注立即起效,15~60分钟内子宫收缩的频率与强度逐渐增加,然后稳定:滴注完毕后20分钟,其效应渐减退。半衰期 T1/2一般为1~6分钟。
1 对象和方法
1.1研究对象:我们统计了从2001年~2010年这十年来共记2066例剖腹产手术,这些手术均采用腰硬联合麻醉,两组患者因缩宫素用量不同而出现不同的临床表现。
1.2研究方法:第一组1049例,使用缩宫素60单位,其中静脉用量20单位,子宫体注射40单位。第二组1017例,使用缩宫素40单位,其中静脉用量10单位,子宫体注射30单位。
1.3临床标准判定:临床表现主要以术中出血、出现胸闷、心慌、头痛为观擦目标。两组的术中出血量无明显区别。但是出现胸闷,心慌,头痛等临床表现的患者比例是有明显区别的,其中第一组出现上述临床表现的患者147例,比例是14%,而第二组出现上述临床表现的患者49例,比例是4.85%。临床症状的不同主要应是由两组缩宫素的用量不同而引起的,因为术中血压、血氧饱和度和心率没有太大的波动,因此头痛,胸闷和心慌等临床症状不会因为血压等生理状态变化而引起的。
2 结果
缩宫素虽然能够直接兴奋子宫平滑肌,加强子宫的收缩力,增加子宫收缩频率,但在短时间内用量过大(超过40单位),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血压下降,冠状动脉痉挛以及颅内出血,导致心脏供血不足而出现胸闷,心慌,头痛,呼吸困难,恶心等临床表现。
3 讨论
缩宫素是下丘脑-垂体产生的,缩宫素能直接兴奋子宫平滑肌,加强子宫收缩力,增加收缩频率,也能导致血压下降、冠状动脉痉挛和颅内出血。【2】在剖腹产中患者的术中临床表现除与患者的本身病理生理变化、产科的情况有关,还应当与麻醉和术中用药情况有关。《英国药典》规定在剖腹产中,胎儿娩出后立即静脉缓慢静脉注射5单位缩宫素。而在医院的工作中不同的医生对缩宫素的用量也有各不相同,所以患者的表现也不相同。其中在自然生产中的用量是0.9%NaCl 500ML中加入缩宫素10单位,而且每分钟用量控制在30滴。由于短时间内不会进入血液大量的缩宫素,所以不会对冠状动脉和脑动脉产生太大的影响,患者就不会出现胸闷,心慌,头痛等症状。但在剖腹产手术中短时间内却用了大量缩宫素,缩宫素有收缩冠状动脉的作用,所以用量过大的情况下,非但不会增加疗效而且副作用增大,患者就会出现胸闷等临床反应。因此,我们在用缩宫素时短时间内用量不宜过大,不应当超过40单位,其中静脉用量不宜超过10单位,子宫体注射不宜超过30单位。
参考文献:
[1] 詹姆斯·杜克(主编),王伟鹏(译者).美国最新临床医学问答(麻醉学)[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5,256.
[2] 杨宝峰,苏定冯.药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346-347.
[3] 乐杰,谢幸,丰有吉.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