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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即将到来,搞好节日副食品市场供应,切实稳定物价,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是关系民生的一件大事,为此,新当选的长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将此列入首次视察内容。为保证全市人民能够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1月23日,长春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在祝业精主任的带领下对春节前市场的主要副食品供应和价格情况进行了实地视察和调研。
视察人员首先来到春城综合批发市场,考察了华正冷却保鲜肉的销售摊位,了解到现在我市猪肉价格比去年11月份有所回落,近期老百姓的购买量也有所增加,节前市场繁荣有序。又来到桂林路恒客隆仓储超市,与前来购物的消费者们亲切交谈,了解到全市节前市场上粮、油、肉、菜等副食品供应充足,市场秩序稳定。
视察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关于春节前市场物价及商品供应情况的汇报。根据目前市场粮油供应及价格的波动情况,市政府采取了一些非常有针对性的措施,如建立成品粮油价格检测网点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加视察调研的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在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方面所做出的大量细致务实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要求和建议。要求市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好国家和省里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要做好货源组织和储备,丰富市场商品供应;要加强市场运行检测,确保物价基本稳定;要强化安全监管,保障消费安全。同时要妥善解决好全市低收入群体节日期间的基本生活用品需求,让春城的百姓都能过上温暖、快乐的鼠年春节。
前郭县人大常委会实行代表辞职制度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机构改革的深入,县人大代表的流动性在增强,代表结构不断发生变化,给人大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优化代表结构资源配置和打造更加合理的人大工作布局,保持代表队伍的代表性、合理性和广泛性,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责任感,保障选民的合法权益,前郭县人大常委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依据《选举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前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辞职的规定》,并于2007年11月9日,在前郭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现已开始实行。
在《规定》中确定了县人大代表辞职的必要程序,明确了县人大代表应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职请求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因职务调整、工作变动或退休等原因失去代表性的;领导干部调离本工作岗位,按组织要求不需要再担任代表职务的;调离原选区、不能参加选区代表活动,不便于执行代表职务的;外出经商、打工或从事其他活动,长期居住在外地与选民失去联系的;无故不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无故不参加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小组等组织的会议和活动累计达三次以上的等八种情形。
《规定》实行后,曾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有2名代表,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书面辞职请求。县人大常委会依照《规定》,进行审议表决,做出了接受其提出辞职请求的决定。
通过启动代表“退出机制”,打破“终届制”,有利于保持代表结构的合理性,把那些素质高、责任心强、适合担当代表职务的人补充到代表队伍中来,进一步优化代表队伍。激励代表牢固树立角色意识、责任意识,让那些代表意识淡薄,把代表职务看成闲职或荣誉职务的“无为”代表,产生一种紧迫感和危机感,增强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更好地发挥代表职能作用,保障选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效地解决因代表流动而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代表活动深入开展,从而使代表工作更具活力。(王喜禄张志强)
视察人员首先来到春城综合批发市场,考察了华正冷却保鲜肉的销售摊位,了解到现在我市猪肉价格比去年11月份有所回落,近期老百姓的购买量也有所增加,节前市场繁荣有序。又来到桂林路恒客隆仓储超市,与前来购物的消费者们亲切交谈,了解到全市节前市场上粮、油、肉、菜等副食品供应充足,市场秩序稳定。
视察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关于春节前市场物价及商品供应情况的汇报。根据目前市场粮油供应及价格的波动情况,市政府采取了一些非常有针对性的措施,如建立成品粮油价格检测网点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加视察调研的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在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方面所做出的大量细致务实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要求和建议。要求市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好国家和省里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要做好货源组织和储备,丰富市场商品供应;要加强市场运行检测,确保物价基本稳定;要强化安全监管,保障消费安全。同时要妥善解决好全市低收入群体节日期间的基本生活用品需求,让春城的百姓都能过上温暖、快乐的鼠年春节。
前郭县人大常委会实行代表辞职制度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机构改革的深入,县人大代表的流动性在增强,代表结构不断发生变化,给人大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了优化代表结构资源配置和打造更加合理的人大工作布局,保持代表队伍的代表性、合理性和广泛性,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责任感,保障选民的合法权益,前郭县人大常委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依据《选举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前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辞职的规定》,并于2007年11月9日,在前郭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现已开始实行。
在《规定》中确定了县人大代表辞职的必要程序,明确了县人大代表应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职请求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因职务调整、工作变动或退休等原因失去代表性的;领导干部调离本工作岗位,按组织要求不需要再担任代表职务的;调离原选区、不能参加选区代表活动,不便于执行代表职务的;外出经商、打工或从事其他活动,长期居住在外地与选民失去联系的;无故不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无故不参加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小组等组织的会议和活动累计达三次以上的等八种情形。
《规定》实行后,曾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有2名代表,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书面辞职请求。县人大常委会依照《规定》,进行审议表决,做出了接受其提出辞职请求的决定。
通过启动代表“退出机制”,打破“终届制”,有利于保持代表结构的合理性,把那些素质高、责任心强、适合担当代表职务的人补充到代表队伍中来,进一步优化代表队伍。激励代表牢固树立角色意识、责任意识,让那些代表意识淡薄,把代表职务看成闲职或荣誉职务的“无为”代表,产生一种紧迫感和危机感,增强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更好地发挥代表职能作用,保障选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效地解决因代表流动而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代表活动深入开展,从而使代表工作更具活力。(王喜禄张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