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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社会责任成为近年来各企业越来越重视的一个问题,云南省地处中国的西南边陲,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并不理想。为了研究如何改善云南省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从此次云南鲁甸地震后各企业的救援行动引发思考,分析了云南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
云南企业;企业社会责任;鲁甸地震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8-0048-02
1 云南鲁甸地震引发的思考
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在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北纬27.1度,东经103.3度)发生6.5级地震,震源深度12千米。据云南省民政部门统计,截至2014年8月8日15时,地震共造成617人死亡,其中鲁甸县526人、巧家县78人、昭阳区1人、会泽县12人;112人失踪,3143人受伤,229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
地震发生后,社会各界(政府、团体及各大企业)迅速自发捐款捐物,其中包括李嘉诚基金会、腾讯慈善基金会、百度、京东、阿里巴巴、迅雷、360公司、小米、万达集团、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利集团、海尔、恒大集团、加多宝集团、蒙牛等多家知名大型企业。
2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概念最早由舍尔顿(Sheldon)在1923年提出,他提倡应该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的需要问题联系起来。1953年,鲍文(Bowen)在其出版的《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一书中提出了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即企业追求自身权利的同时必须尽到责任和义务。鲍文的研究大大地推动了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研究,标志着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构建的开始。
学术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界定众说纷纭,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有3种:第一种是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提出的“三个中心圈”概念。内圈代表企业的基本责任;中圈是指企业在实施经济职能时,应该对其行为可能影响到的社会和环境变化承担责任;外圈要求企业主动通过救济灾民、消除贫困、防止城市衰败等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第二种是卡罗尔(Carroll)提出的“金字塔”概念,即企业社会责任意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对组织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的期望,从金字塔的底端往上层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第三种是艾肯顿(Elkington)在1997年提出的“三重底线”概念。企业的经营管理应该包含三重底线,分别是经济底线、社会底线以及环境底线,企业在承担基本经济责任的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3 云南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及问题
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企业的作用尤为重要,但是企业过于重视短期经营业绩而不考虑长期发展的行为是多数企业的通病。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3年《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评价了国企100强、民企100强和外企100强共300家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现状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其中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为26.4分,整体处于起步者阶段,超过一半的企业仍在“旁观”。云南地处中国西南边疆,其产业主要依赖于其独特的自然资源和地理位置,然而云南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相较于中国较发达地区更显薄弱,云南省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现状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忽视企业社会责任
总体来讲,云南企业有不少忽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目前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较好的当属国企尤其是央企,而中小微型企业并未将企业社会责任做为企业的经营重点,甚至认为无需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追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传统企业理论认为企业的唯一目标是追逐利润最大化,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属于股东,企业管理者只对股东负责,无需履行社会责任;二是中小微型企业的生存压力大,融资困难,产业升级压力、劳动力成本上涨,原材料成本上涨,处于生存边缘的这些企业无力去履行高成本的企业社会责任;三是缺乏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氛围,有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追风赶时髦,这些企业并不认为履行社会责任是其必需做的,而是在某个事件中,迫于外界舆论压力而所做出的一次性行为(例如捐款),这种一次性行为一旦脱离事件所处的环境,则不再继续。
3.2 漠视员工权益
云南本土企业众多,但大多数并未做到以人为本的管理,漠视员工权益。存在劳资矛盾突出、超时加班、不依法交纳员工社保等各种问题,在员工的安全方面也重视不够,各种矿难和工伤事故频发,如421云南曲靖富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人遇难。经查,事故系因通风管理混乱、无风微风作业引起瓦斯积聚,遇到火源发生爆炸。
3.3 环境责任缺失
长期以来,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我国单位GDP能耗和资源利用率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有些企业随意排放废弃物,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由于技术落后,我国95%的垃圾都采用焚烧或填埋方式处理,造成垃圾围城的隐忧。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违法成本过低,一般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仅仅涉及到行政处罚,处以罚款、吊销执照、停业整顿等,据了解,昆明市中小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罚款的最高额度为10万元,而中小企业每年为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支出是30万元。就环境保护领域违法成本明显低于守法成本这就导致很多中小企业宁愿认罪罚款也不愿意投资治理污染。
3.4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
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13年12月发布“《消法》颁布实施20年消费维权状况调查”结果显示,近八成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过不同程度的侵害;在消费者权利的维护中,知情权和监督权受到保护的情况最差,经营者10项义务中,质量保证和真实信息提供方面表现最差;家电类、食品类、医药类商品等领域维权问题最受消费者关注。如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假冒伪劣产品问题等,都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容易造成社会恐慌,引发诚信危机。如今很多企业存在短视行为,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诚信问题,连最基本的经济底线都未达到,更别提社会底线和环境底线了。 4 改善云南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建议
4.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违法成本
当前我国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尚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体系,且有的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差,甚至还存在一些立法“盲区”。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有关企业承担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社区义务及其他社会责任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而不是仅仅以罚款等较单一和低成本的方式来进行惩罚;同时,加大对已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以法律、法令等强制性手段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规制。总之,要通过法制建设,增加企业违法经营的风险成本,增强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责任意识。
4.2 政府给予政策支持,促进企业社会责任文化的形成
自从国资委推进中央企业社会责任路线图于2008年年初出台后,央企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方面表现有很大的提升,其他国企和大型企业也紧随其后,整体有了较大的进步,然而占据我国99%以上的中小微型企业却差强人意。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多数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发达国家为了扶植中小企业,往往会建立服务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体系。我国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问题时,应通过宣传、颁奖、经济激励(如税收优惠)和政府采购导向等多种手段,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4.3 整合多方力量,加强对企业的监控
目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仍需通过外界的力量来推进,因而应整合多方力量,形成一个包括政府、第三方组织、供应链上下游、消费者、媒体等的监控体系,加强政府、企业、工会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对话、沟通与协作,充分利用近年来以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社交媒体的影响,加强对企业履行情况的监控。发生在最近的“福喜肉”事件,国家对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相应的制裁,但对于其下游的快餐厅却无太大做为。如丽江市古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古城区辖区内肯德基、麦当劳、德克士、必胜客等9家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9家餐饮单位中有3家存在采购并使用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原料的情况。古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存在采购并使用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原料的这3家店,将不对外公开其店名。此种处理方法难以让外界接受,作为餐厅,它们有职责要对食品选择严加把关,杜绝供应链上游的不合格原料,对消费者负责。
5 结论
总体来看,云南省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现状很不理想,尚存在很多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也很复杂,上文虽相应地提出了一些建议,但很难全论。同时,每个企业的情况都不一样,以上建议仅仅是从共性的角度来提出,因而企业应根据本身的特点来选择合适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方式。
参考文献
[1]黎耀奇,傅慧.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述评与展望[J].旅游学刊,2014,(6).
[2]熊殷泉.云南省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之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3,(4).
[3]曹蒙.中小企业社会责任分析:现状、困境及出路[J].商场现代化,2013,(35).
[4]郑承志,刘宝.企业社会责任推进中的政府行为[J].学术界,2009,(4).
[5]吴勇.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问题研究[J].商情,2014,(8).
企业社会责任成为近年来各企业越来越重视的一个问题,云南省地处中国的西南边陲,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并不理想。为了研究如何改善云南省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从此次云南鲁甸地震后各企业的救援行动引发思考,分析了云南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
云南企业;企业社会责任;鲁甸地震
中图分类号:
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8-0048-02
1 云南鲁甸地震引发的思考
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在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北纬27.1度,东经103.3度)发生6.5级地震,震源深度12千米。据云南省民政部门统计,截至2014年8月8日15时,地震共造成617人死亡,其中鲁甸县526人、巧家县78人、昭阳区1人、会泽县12人;112人失踪,3143人受伤,229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
地震发生后,社会各界(政府、团体及各大企业)迅速自发捐款捐物,其中包括李嘉诚基金会、腾讯慈善基金会、百度、京东、阿里巴巴、迅雷、360公司、小米、万达集团、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利集团、海尔、恒大集团、加多宝集团、蒙牛等多家知名大型企业。
2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概念最早由舍尔顿(Sheldon)在1923年提出,他提倡应该把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的需要问题联系起来。1953年,鲍文(Bowen)在其出版的《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一书中提出了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即企业追求自身权利的同时必须尽到责任和义务。鲍文的研究大大地推动了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研究,标志着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构建的开始。
学术界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界定众说纷纭,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有3种:第一种是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提出的“三个中心圈”概念。内圈代表企业的基本责任;中圈是指企业在实施经济职能时,应该对其行为可能影响到的社会和环境变化承担责任;外圈要求企业主动通过救济灾民、消除贫困、防止城市衰败等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第二种是卡罗尔(Carroll)提出的“金字塔”概念,即企业社会责任意指某一特定时期社会对组织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慈善的期望,从金字塔的底端往上层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第三种是艾肯顿(Elkington)在1997年提出的“三重底线”概念。企业的经营管理应该包含三重底线,分别是经济底线、社会底线以及环境底线,企业在承担基本经济责任的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3 云南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现状及问题
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企业的作用尤为重要,但是企业过于重视短期经营业绩而不考虑长期发展的行为是多数企业的通病。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3年《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评价了国企100强、民企100强和外企100强共300家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现状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其中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为26.4分,整体处于起步者阶段,超过一半的企业仍在“旁观”。云南地处中国西南边疆,其产业主要依赖于其独特的自然资源和地理位置,然而云南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相较于中国较发达地区更显薄弱,云南省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现状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忽视企业社会责任
总体来讲,云南企业有不少忽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目前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较好的当属国企尤其是央企,而中小微型企业并未将企业社会责任做为企业的经营重点,甚至认为无需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追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传统企业理论认为企业的唯一目标是追逐利润最大化,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属于股东,企业管理者只对股东负责,无需履行社会责任;二是中小微型企业的生存压力大,融资困难,产业升级压力、劳动力成本上涨,原材料成本上涨,处于生存边缘的这些企业无力去履行高成本的企业社会责任;三是缺乏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氛围,有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追风赶时髦,这些企业并不认为履行社会责任是其必需做的,而是在某个事件中,迫于外界舆论压力而所做出的一次性行为(例如捐款),这种一次性行为一旦脱离事件所处的环境,则不再继续。
3.2 漠视员工权益
云南本土企业众多,但大多数并未做到以人为本的管理,漠视员工权益。存在劳资矛盾突出、超时加班、不依法交纳员工社保等各种问题,在员工的安全方面也重视不够,各种矿难和工伤事故频发,如421云南曲靖富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4人遇难。经查,事故系因通风管理混乱、无风微风作业引起瓦斯积聚,遇到火源发生爆炸。
3.3 环境责任缺失
长期以来,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我国单位GDP能耗和资源利用率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有些企业随意排放废弃物,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由于技术落后,我国95%的垃圾都采用焚烧或填埋方式处理,造成垃圾围城的隐忧。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违法成本过低,一般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仅仅涉及到行政处罚,处以罚款、吊销执照、停业整顿等,据了解,昆明市中小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罚款的最高额度为10万元,而中小企业每年为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的支出是30万元。就环境保护领域违法成本明显低于守法成本这就导致很多中小企业宁愿认罪罚款也不愿意投资治理污染。
3.4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
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13年12月发布“《消法》颁布实施20年消费维权状况调查”结果显示,近八成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过不同程度的侵害;在消费者权利的维护中,知情权和监督权受到保护的情况最差,经营者10项义务中,质量保证和真实信息提供方面表现最差;家电类、食品类、医药类商品等领域维权问题最受消费者关注。如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假冒伪劣产品问题等,都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容易造成社会恐慌,引发诚信危机。如今很多企业存在短视行为,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诚信问题,连最基本的经济底线都未达到,更别提社会底线和环境底线了。 4 改善云南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建议
4.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违法成本
当前我国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尚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体系,且有的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差,甚至还存在一些立法“盲区”。政府应进一步完善有关企业承担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社区义务及其他社会责任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而不是仅仅以罚款等较单一和低成本的方式来进行惩罚;同时,加大对已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以法律、法令等强制性手段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进行规制。总之,要通过法制建设,增加企业违法经营的风险成本,增强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责任意识。
4.2 政府给予政策支持,促进企业社会责任文化的形成
自从国资委推进中央企业社会责任路线图于2008年年初出台后,央企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方面表现有很大的提升,其他国企和大型企业也紧随其后,整体有了较大的进步,然而占据我国99%以上的中小微型企业却差强人意。中小企业融资难是多数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发达国家为了扶植中小企业,往往会建立服务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体系。我国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问题时,应通过宣传、颁奖、经济激励(如税收优惠)和政府采购导向等多种手段,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4.3 整合多方力量,加强对企业的监控
目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仍需通过外界的力量来推进,因而应整合多方力量,形成一个包括政府、第三方组织、供应链上下游、消费者、媒体等的监控体系,加强政府、企业、工会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对话、沟通与协作,充分利用近年来以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社交媒体的影响,加强对企业履行情况的监控。发生在最近的“福喜肉”事件,国家对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相应的制裁,但对于其下游的快餐厅却无太大做为。如丽江市古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古城区辖区内肯德基、麦当劳、德克士、必胜客等9家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9家餐饮单位中有3家存在采购并使用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原料的情况。古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存在采购并使用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原料的这3家店,将不对外公开其店名。此种处理方法难以让外界接受,作为餐厅,它们有职责要对食品选择严加把关,杜绝供应链上游的不合格原料,对消费者负责。
5 结论
总体来看,云南省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现状很不理想,尚存在很多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也很复杂,上文虽相应地提出了一些建议,但很难全论。同时,每个企业的情况都不一样,以上建议仅仅是从共性的角度来提出,因而企业应根据本身的特点来选择合适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方式。
参考文献
[1]黎耀奇,傅慧.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述评与展望[J].旅游学刊,2014,(6).
[2]熊殷泉.云南省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之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3,(4).
[3]曹蒙.中小企业社会责任分析:现状、困境及出路[J].商场现代化,2013,(35).
[4]郑承志,刘宝.企业社会责任推进中的政府行为[J].学术界,2009,(4).
[5]吴勇.当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问题研究[J].商情,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