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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互联网保险,要从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人手,结合当前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实际,特别是风险管控能力的实际、消费者意识和能力的实际,形成对互联网保险领域全覆盖的长效监管体制机制。
近年来,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投资热情不断传导,在P2P等互联网金融平台问题频出之后,大量投资资金转而投向了互联网金融的其他板块,比如互联网保险、基金产品等,人们对互联网保险的需求逐渐增大。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互联网保险整体保费规模达到了2234亿元,同比增长160.1%。其中,开通互联网业务的保险公司数量已超过100家,渗透率也从2013年的1.7%上升至2015年的9.2‰不仅如此,到今年3月底,被互联网保险服务的用户已经超过3.3亿人次。
互联网的场景捕捉力、用户信息聚合力,都是传统线下保险无法比拟的。而目前传统保险的销售渠道,主要以代理人和银保渠道为主,占比超过九成。而线下渠道高额的“提成”费,也是导致商业保费高昂的主因之一。互联网保险的线上销售模式,正好解决了“人力”、“地推”、“高提成”的问题。
为了更加规范现有的互联网保险业务,保监会日前联合央行、财政部、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中央维稳办、国家网信办等14个部门发布《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力求协同作战,“无死角”整治互联网保险业务。
这次整治工作重点在于三大层面,一是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这类业务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不实描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導性描述。二是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这类业务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保险公司与一些不法互联网信贷平台合作,这些平台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并可能引发风险向保险领域传递。三是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这类业务面临的突出问题是非持牌机构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一年,分为摸底排查、查处整改和总结报告三个阶段。摸底排查阶段,主要是通过全面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摸清风险底数,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结束。下一步将进入查处整改阶段,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排查发现的相关问题限时、全面整改。适时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处理力度,对于违规经营的市场主体采取叫停业务、责令整改等监管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等行为。最后是总结报告阶段,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将有关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于2017年初完成。
此次专项整治的力度可谓是前所未有,涉及互联网金融的各个领域,让互联网保险回归保障本质。
作为风险管理工具,尤其在“互联网+”时代,保险是唯一可以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生态各个环节的机构,并能够为互联网金融生态各参与方的风险管理需求,充当风险稳定器的角色。
所以整改互联网保险,要从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入手,结合当前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实际,特别是风险管控能力的实际、消费者意识和能力的实际,形成对互联网保险领域全覆盖的长效监管体制机制。这样有助于从根本上树立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准入及发展规则。通过集中整治,优化环境,让整个行业回归正轨,实现健康、有序、可持续的发展,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最终形成良好的行业生态,助力消费升级和经济转型。
另外,互联网保险监管长效机制的形成,需要依靠技术手段、消费者监督和行业自律的合力。这也要求保险公司特别是互联网保险公司,必须学会利用新技术,深刻理解互联网生态下的新风险及新需求。即根据不同业务、主体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保险渗透率为4 25%,发达国家平均渗透率在10%左右。这意味着,国内的互联网保险市场仍有巨大的拓展空间。此次“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方案”正为创新划定红线,让身处其中的企业有所为、有所不为,让具有真正创新意识、创新思维的优质互联网金融机构迎来更多的机遇。
近年来,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投资热情不断传导,在P2P等互联网金融平台问题频出之后,大量投资资金转而投向了互联网金融的其他板块,比如互联网保险、基金产品等,人们对互联网保险的需求逐渐增大。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互联网保险整体保费规模达到了2234亿元,同比增长160.1%。其中,开通互联网业务的保险公司数量已超过100家,渗透率也从2013年的1.7%上升至2015年的9.2‰不仅如此,到今年3月底,被互联网保险服务的用户已经超过3.3亿人次。
互联网的场景捕捉力、用户信息聚合力,都是传统线下保险无法比拟的。而目前传统保险的销售渠道,主要以代理人和银保渠道为主,占比超过九成。而线下渠道高额的“提成”费,也是导致商业保费高昂的主因之一。互联网保险的线上销售模式,正好解决了“人力”、“地推”、“高提成”的问题。
为了更加规范现有的互联网保险业务,保监会日前联合央行、财政部、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中央维稳办、国家网信办等14个部门发布《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力求协同作战,“无死角”整治互联网保险业务。
这次整治工作重点在于三大层面,一是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这类业务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不实描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導性描述。二是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这类业务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保险公司与一些不法互联网信贷平台合作,这些平台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并可能引发风险向保险领域传递。三是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这类业务面临的突出问题是非持牌机构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一年,分为摸底排查、查处整改和总结报告三个阶段。摸底排查阶段,主要是通过全面排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摸清风险底数,并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结束。下一步将进入查处整改阶段,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排查发现的相关问题限时、全面整改。适时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处理力度,对于违规经营的市场主体采取叫停业务、责令整改等监管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等行为。最后是总结报告阶段,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将有关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于2017年初完成。
此次专项整治的力度可谓是前所未有,涉及互联网金融的各个领域,让互联网保险回归保障本质。
作为风险管理工具,尤其在“互联网+”时代,保险是唯一可以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生态各个环节的机构,并能够为互联网金融生态各参与方的风险管理需求,充当风险稳定器的角色。
所以整改互联网保险,要从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入手,结合当前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实际,特别是风险管控能力的实际、消费者意识和能力的实际,形成对互联网保险领域全覆盖的长效监管体制机制。这样有助于从根本上树立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准入及发展规则。通过集中整治,优化环境,让整个行业回归正轨,实现健康、有序、可持续的发展,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最终形成良好的行业生态,助力消费升级和经济转型。
另外,互联网保险监管长效机制的形成,需要依靠技术手段、消费者监督和行业自律的合力。这也要求保险公司特别是互联网保险公司,必须学会利用新技术,深刻理解互联网生态下的新风险及新需求。即根据不同业务、主体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保险渗透率为4 25%,发达国家平均渗透率在10%左右。这意味着,国内的互联网保险市场仍有巨大的拓展空间。此次“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方案”正为创新划定红线,让身处其中的企业有所为、有所不为,让具有真正创新意识、创新思维的优质互联网金融机构迎来更多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