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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地理标志?
答:地理标志是用于商品上的一种具有特殊地理来源,并拥有因该来源地点而获得的品质或声誉的标记。最通俗地讲,地理标志是由商品来源地点的名称构成的。农产品通常都具有源于其产地的品质并受当地气候和土壤等特殊地理因素的影响。某一标记是否能作为地理标志,乃是一个涉及到国内法和消费者观念的问题。地理标志可以用在各种类型的农产品上,比如说“图斯卡尼亚”,就表示产于意大利某一特定地区的橄榄油(例如,在意大利受1992年2月5日第169号法律的保护),或者象“罗克福尔”,则是指产于法国同名地区的奶酪(例如,在欧盟受第2081/92号条例(欧共体)的保护,在美国受第571.798号美国证明注册商标的保护)。
2.什么是“通用”地理标志?
答:如果一个地名被用作某一类产品的名称,而不是用来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那么这一名词就不再具有地理标志的功能。如果在某一具体国家这一情况出现了一段很长时间,该国可能认识到消费者已将一个曾经用来表示产地的地理名词──例如“第戎芥末”这种原产于法国第戎镇的一种芥末──用作代表某一种类的芥末的名称,而无论其产地如何。
3.为什么需要保护地理标志?
答:消费者把地理标志理解为代表产品原产地和品质的标记。许多地理标志已获得了富有价值的声誉;如果不对其加以适当保护,那么从事不正当商业行为的人就可能从中进行鱼目混珠。未经授权的当事方以虚假方式使用地理标志的行为,有损于消费者和合法生产者。消费者会受到蒙骗,误以为他们所购买的是具有特殊品质和特点的真货,而实际上他们所购买的是一种毫无价值的赝品。合法生产者也会蒙受损失,因为别人抢走了他们有价值的生意,同时也损害了其已得到公认的产品声誉。
4.地理标志的作用是什么?
答:地理标志让人想到某一具体的生产地点或地区,这一地点或地区决定了产自该地的产品所具有的特质。在这里重要的是,产品的品质和声誉来自该地。由于这些品质是由产地决定的,因此产品与原产地之间存在一种特有的“联系”。
5.地理标志和商标之间的区别?
答:商标是企业为使其商品和服务有别于其他企业的商品和服务所使用的一种标识。它赋予商标注册人以排除他人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而地理标志则是告诉消费者一件产品是在某地生产并具备某些与该生产地有关的特性。在地理标志所指的地方生产其产品、而且其产品共有特殊品质的所有生产者均可使用这一地理标志。
6.WIPO在保护地理标志中的作用是什么?
答:WIPO负责管理全部或部分涉及地理标志保护的许多国际协定(其中特别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除此之外,WIPO还通过由成员国和其他有关组织的代表组成的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法律常设委员会,探讨加强地理标志国际保护的新方法。
7.国际上是如何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
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许多条约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作出了规定,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及《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此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第22条至第24条涉及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对地理标志进行国际保护的问题。
8.地理标志只能用于农产品吗?
答:地理标志的使用并不限于农产品。地理标志还可以突出地显示可以见之于产品原产地的因人类因素而致使产品具有的特殊品质,例如这些因素可以包括特殊的创造技能和传统。原产地可以是一个村庄或城镇,一个地区或国家。后者的一个例子是“瑞士”或“瑞士的”,它在许多国家中被看作是瑞士制造的产品的地理标志,特别是作为手表的地理标志。
9.什么是原产地名称?
答:原产地名称是一种特殊类别的地理标志,用于那些单纯或基本上是因产品生产的地理环境 而具有特殊品质的产品上。地理标志的概念包括了原产地名称,在一般情况下与原产地名称的概念是一致的。
10.怎样保护地理标志?
答: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是依据各国的国内法和一系列范围广泛的法律概念进行的。例如这些法律概念有:反不公平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证明商标保护法或保护地理标志或原产地名称的特别法。实际上,如果对地理标志的使用可能会在产品的真实来源地问题上对公众造成误导,未经授权的当事方就不得进行此种使用。适用的制裁措施包括从阻止未经授权使用的法庭禁止令到支付损失赔偿费和罚款,或者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予以监禁。
答:地理标志是用于商品上的一种具有特殊地理来源,并拥有因该来源地点而获得的品质或声誉的标记。最通俗地讲,地理标志是由商品来源地点的名称构成的。农产品通常都具有源于其产地的品质并受当地气候和土壤等特殊地理因素的影响。某一标记是否能作为地理标志,乃是一个涉及到国内法和消费者观念的问题。地理标志可以用在各种类型的农产品上,比如说“图斯卡尼亚”,就表示产于意大利某一特定地区的橄榄油(例如,在意大利受1992年2月5日第169号法律的保护),或者象“罗克福尔”,则是指产于法国同名地区的奶酪(例如,在欧盟受第2081/92号条例(欧共体)的保护,在美国受第571.798号美国证明注册商标的保护)。
2.什么是“通用”地理标志?
答:如果一个地名被用作某一类产品的名称,而不是用来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那么这一名词就不再具有地理标志的功能。如果在某一具体国家这一情况出现了一段很长时间,该国可能认识到消费者已将一个曾经用来表示产地的地理名词──例如“第戎芥末”这种原产于法国第戎镇的一种芥末──用作代表某一种类的芥末的名称,而无论其产地如何。
3.为什么需要保护地理标志?
答:消费者把地理标志理解为代表产品原产地和品质的标记。许多地理标志已获得了富有价值的声誉;如果不对其加以适当保护,那么从事不正当商业行为的人就可能从中进行鱼目混珠。未经授权的当事方以虚假方式使用地理标志的行为,有损于消费者和合法生产者。消费者会受到蒙骗,误以为他们所购买的是具有特殊品质和特点的真货,而实际上他们所购买的是一种毫无价值的赝品。合法生产者也会蒙受损失,因为别人抢走了他们有价值的生意,同时也损害了其已得到公认的产品声誉。
4.地理标志的作用是什么?
答:地理标志让人想到某一具体的生产地点或地区,这一地点或地区决定了产自该地的产品所具有的特质。在这里重要的是,产品的品质和声誉来自该地。由于这些品质是由产地决定的,因此产品与原产地之间存在一种特有的“联系”。
5.地理标志和商标之间的区别?
答:商标是企业为使其商品和服务有别于其他企业的商品和服务所使用的一种标识。它赋予商标注册人以排除他人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而地理标志则是告诉消费者一件产品是在某地生产并具备某些与该生产地有关的特性。在地理标志所指的地方生产其产品、而且其产品共有特殊品质的所有生产者均可使用这一地理标志。
6.WIPO在保护地理标志中的作用是什么?
答:WIPO负责管理全部或部分涉及地理标志保护的许多国际协定(其中特别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除此之外,WIPO还通过由成员国和其他有关组织的代表组成的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法律常设委员会,探讨加强地理标志国际保护的新方法。
7.国际上是如何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的?
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许多条约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作出了规定,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及《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此外,《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第22条至第24条涉及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对地理标志进行国际保护的问题。
8.地理标志只能用于农产品吗?
答:地理标志的使用并不限于农产品。地理标志还可以突出地显示可以见之于产品原产地的因人类因素而致使产品具有的特殊品质,例如这些因素可以包括特殊的创造技能和传统。原产地可以是一个村庄或城镇,一个地区或国家。后者的一个例子是“瑞士”或“瑞士的”,它在许多国家中被看作是瑞士制造的产品的地理标志,特别是作为手表的地理标志。
9.什么是原产地名称?
答:原产地名称是一种特殊类别的地理标志,用于那些单纯或基本上是因产品生产的地理环境 而具有特殊品质的产品上。地理标志的概念包括了原产地名称,在一般情况下与原产地名称的概念是一致的。
10.怎样保护地理标志?
答: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是依据各国的国内法和一系列范围广泛的法律概念进行的。例如这些法律概念有:反不公平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证明商标保护法或保护地理标志或原产地名称的特别法。实际上,如果对地理标志的使用可能会在产品的真实来源地问题上对公众造成误导,未经授权的当事方就不得进行此种使用。适用的制裁措施包括从阻止未经授权使用的法庭禁止令到支付损失赔偿费和罚款,或者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予以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