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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一顿烧烤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两顿。
当北方的大兄弟在寒风凛冽中拉开店门,闻到金黄玉米棒子烤出的焦甜香味,南方的姑娘正精致地牙签仔上剥下玉米粒。
地理空间绵延几千里,饮食文化隔断几座山,而马路牙子上一只烧烤炉散发的烟熏味道,足以让横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华儿女垂涎欲滴上下五千年。
烧烤,啤酒,夏日标配。光鲜繁乱的城市,在整个忙碌的白天后,最终落脚在街巷的浓烟迷离中;一把烤串,是刚切的新鲜羊腿肉;半拉腰子,厚重的椒盐盖不住的浓郁西北味。
越往南边走,则可以看到更多的海鲜、蔬菜被整齐码放在烤炉前。
暗红的夜色、清凉的啤酒,街边一眼望去霓虹闪烁余韵未消的城市,烧烤的天时地利。而烧烤的人和,就是即便面对重大人生难题的人们,一手竹签,一手酒瓶,一吐忧愁的快意。
由来
《古史考》记载,炎帝(燧人氏)在人类还茹毛饮血生吞活剥的时代,便用小木棍钻木取火,点亮九州大地上第一株火种。西方创世神话中,普罗米修斯因盗取天火而被愤怒的宙斯锁在高加索山上,饱受恶鹰食肝脏之苦。
火,照亮黑夜、温暖身体、驱逐野兽,最重要的是制作熟食。这应该是最早的烧烤,它让食物更易咀嚼消化,避免人类受来自生肉中细菌和寄生虫感染的风险。
这种对烧烤的热爱牢牢镌刻在我们的基因之中——烧烤让人类摆脱因生肉带来的死亡风险,在残酷的自然竞赛中获得高质蛋白和高效能量来源。
中国古代很早就出现了用以烹制食物的“炙”“炮”“燔”法。《礼记·礼运》:“炙,贯于火上也”,即是将肉以叉贯起,并在火上烤熟,也就是今天烤串儿的鼻祖。
从殷商时期开始,“纣宫九市,车行酒,马行炙”,烤制肉食作为宫中重要的食物品类,风靡一时。而相当长一段时间,由于社会生产力的低下,牛羊猪作为生产和祭祀用品,肉食炙品对普通百姓来说,不轻易得到。
吃肉,与人的等级地位密切相关,撸羊肉串几乎是贵族的专利。
魏晋汉唐以后,社会生产极大发展,撸串走入寻常百姓家。此时多民族融合,与北方游牧民族的交往,给中原烧烤界带来了丰富的原料和香料。《搜神记》中记载的羌人涮羊肉,烤全羊,得到了中原人民的争相效仿。
唐宋后,大势已成,撸串业蓬勃发展。曹雪芹《红楼梦》有“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一章,专讲大观园里烤鹿肉,又玩又吃又作诗,和今日的烤串啤酒大冒险一样有趣。
初心
烧烤业已然成为城市宵夜的主角。每个城市,遍地的烧烤店,但要挑出最好吃的,首先要回避大城市,然后就是美食点评APP。
大多时候要循着昏暗、小霓红灯、小旅馆的路子去找,门面越旧,味道越好。一般名字和装潢特花哨的店不行,要找名字朴实的,什么老郑啊,老五的,说明这小店有些年头了,因为,早先时候没那么多讲究,能做到现在的,凭的都是真本事。
对于食物来说,什么都比不上时间的检验。
吃烧烤,吃的是食物,但见的是食物背后的人。
干烧烤很多都是城市流民,恰好赶上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改革开放,国企改革,下岗再就业,没有土地和资源,烧烤是门槛最低的营生。费点心,总能活下去,干得越久的老师傅,无论料理人情世故有多么圆滑,但对食物的心反而单纯。
烤茄子,不能用北方的紫皮茄子,必须要用青紫相间的本地茄子,皮薄肉多汁水少,不腌不煮,大小火交替,大火出香,中途抹上独门秘制蒜蓉酱,小火再入入味,不能太干,等茄身在炉上变软,赶紧撒香料撤火,往盒子中一装,谁汁水最足,味道最好。
烤牛油呢,就是公牛的胸口油,每头牛只有五到六两,烤起来相当讲究:火不能大,要用一层薄火,绵密的调料,鸡精味精嫩肉粉之类的全不要,放在火上烤,一定火候撒葱花,撒完葱花后迅速用牛油把葱花包裹起来,用高温逼出葱香。
重口的人蘸着芝麻酱或辣椒面吃,细细咀嚼,微微奶香溢满口腔。
江湖
总觉得干烧烤的人,多少带点江湖气。
老家有个阿姨,甭管多冷的天,只要摊前一站,肥胖的身材套一件紧身背心,露出手臂上张牙舞爪的龙,明晃晃的金耳圈在一溜的烤串摊中格外亮眼。烤串时一手夹着烟,一手快速翻动串,动作娴熟,还时不时跟客人插科打诨。
她一般都要搓上几局麻将,十点后出摊,专门伺候十点十一点吃完饭再来喝二茬酒的闲人。这一顿烧烤,不解决吃饭问题,只负责社交功能,边喝边聊,也不谈正经事,纯粹是消磨時间。最后所有的人累了,颓了,局就散了。
一整天人来人往,鱼龙混杂,这位阿姨就是镇场的主儿,无论是蹬三轮儿的小贩,还是无所事事的游民混混,都一视同仁,如果要来闹事的,啤酒瓶子伺候,黑白两道都要怯三分,大姐年轻时因为跟人干架进过派出所。
现在,她也老了,当了奶奶。依然出摊,就是不亲自上阵了,收摊后会在隔壁摊打包一份炒米粉或小龙虾,就着啤酒,跟老伴儿对坐拉呱,或是含饴弄孙。
记忆
城市化会消融一些东西,改变一些东西。包括那些即将回不去、今后也不再来的街头烟火气。这些时光走得太快,唯有味道,能让人留些念想。
在古城中,有家叫老郑烤串的店,1995年至今,开了二十多年的老牌小吃店,傲娇的老郑只做三种烧烤,烤金钱肉、烤豆泡和鱿鱼须,下午四点开始到晚上八点结束,可遇而不可求。
金钱肉是招牌,选取新鲜的猪肩甲肉(俗称夹心肉),要瘦中带丝肥油。肉不能冰冻过夜,要买当天的新鲜肉,当天腌制,几小时后上炉子,烤时刷上自调的酱汁,软嫩可口。
老头很舍得下血本,每一天炉火一旦升起,就不会熄灭,持续燃烧到收摊。
“很多时候,吃的不是味道,是感情。”对于人们来说,街边小店是他们的集体回忆。有个特文艺的哥们儿说,“我们心中的白衣飘飘的年代,手里必须要有一根老郑的烤串儿。”
人们常说烧烤有烟火气,其实是因为它有灯、火、烟和好吃。白天的食肆多半解决果腹,夜半的小串儿才是抚慰灵魂。一份烤生蚝,几串牛肉签,都着了魔力,填饱肚子也热乎了心。
剔除掉烧烤的表象,剩下的是人们所向往的实实在在的温暖与美好。每个人都能撸着串,尽情放飞自我,在油乎乎的小凳上一坐,再怎么西装笔挺,也立马现出原形。
无论是多年相识的老友,或是萍水相逢的食客,这里的人生便有了交集,心情便有了置换的地方,对酒当歌,笑谈爱恨情仇,哪怕不经意勾起的一阵情绪,也能被冒着热气的食物瞬间配菜下胃。
现实生活中不被善待的许许多多,此刻都成了故事。不知说于谁听的起起伏伏,此刻也有了听众。如若没有这种烟火气,人生便是一段孤单。
国人为什么喜欢吃烧烤?也许,这就是答案。
就像《人生一串》最后一集里写得最后一句旁白:
这里有嬉笑怒骂,柴米油盐,人间戏梦,滚滚红尘。
当北方的大兄弟在寒风凛冽中拉开店门,闻到金黄玉米棒子烤出的焦甜香味,南方的姑娘正精致地牙签仔上剥下玉米粒。
地理空间绵延几千里,饮食文化隔断几座山,而马路牙子上一只烧烤炉散发的烟熏味道,足以让横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华儿女垂涎欲滴上下五千年。
烧烤,啤酒,夏日标配。光鲜繁乱的城市,在整个忙碌的白天后,最终落脚在街巷的浓烟迷离中;一把烤串,是刚切的新鲜羊腿肉;半拉腰子,厚重的椒盐盖不住的浓郁西北味。
越往南边走,则可以看到更多的海鲜、蔬菜被整齐码放在烤炉前。
暗红的夜色、清凉的啤酒,街边一眼望去霓虹闪烁余韵未消的城市,烧烤的天时地利。而烧烤的人和,就是即便面对重大人生难题的人们,一手竹签,一手酒瓶,一吐忧愁的快意。
由来
《古史考》记载,炎帝(燧人氏)在人类还茹毛饮血生吞活剥的时代,便用小木棍钻木取火,点亮九州大地上第一株火种。西方创世神话中,普罗米修斯因盗取天火而被愤怒的宙斯锁在高加索山上,饱受恶鹰食肝脏之苦。
火,照亮黑夜、温暖身体、驱逐野兽,最重要的是制作熟食。这应该是最早的烧烤,它让食物更易咀嚼消化,避免人类受来自生肉中细菌和寄生虫感染的风险。
这种对烧烤的热爱牢牢镌刻在我们的基因之中——烧烤让人类摆脱因生肉带来的死亡风险,在残酷的自然竞赛中获得高质蛋白和高效能量来源。
中国古代很早就出现了用以烹制食物的“炙”“炮”“燔”法。《礼记·礼运》:“炙,贯于火上也”,即是将肉以叉贯起,并在火上烤熟,也就是今天烤串儿的鼻祖。
从殷商时期开始,“纣宫九市,车行酒,马行炙”,烤制肉食作为宫中重要的食物品类,风靡一时。而相当长一段时间,由于社会生产力的低下,牛羊猪作为生产和祭祀用品,肉食炙品对普通百姓来说,不轻易得到。
吃肉,与人的等级地位密切相关,撸羊肉串几乎是贵族的专利。
魏晋汉唐以后,社会生产极大发展,撸串走入寻常百姓家。此时多民族融合,与北方游牧民族的交往,给中原烧烤界带来了丰富的原料和香料。《搜神记》中记载的羌人涮羊肉,烤全羊,得到了中原人民的争相效仿。
唐宋后,大势已成,撸串业蓬勃发展。曹雪芹《红楼梦》有“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一章,专讲大观园里烤鹿肉,又玩又吃又作诗,和今日的烤串啤酒大冒险一样有趣。
初心
烧烤业已然成为城市宵夜的主角。每个城市,遍地的烧烤店,但要挑出最好吃的,首先要回避大城市,然后就是美食点评APP。
大多时候要循着昏暗、小霓红灯、小旅馆的路子去找,门面越旧,味道越好。一般名字和装潢特花哨的店不行,要找名字朴实的,什么老郑啊,老五的,说明这小店有些年头了,因为,早先时候没那么多讲究,能做到现在的,凭的都是真本事。
对于食物来说,什么都比不上时间的检验。
吃烧烤,吃的是食物,但见的是食物背后的人。
干烧烤很多都是城市流民,恰好赶上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改革开放,国企改革,下岗再就业,没有土地和资源,烧烤是门槛最低的营生。费点心,总能活下去,干得越久的老师傅,无论料理人情世故有多么圆滑,但对食物的心反而单纯。
烤茄子,不能用北方的紫皮茄子,必须要用青紫相间的本地茄子,皮薄肉多汁水少,不腌不煮,大小火交替,大火出香,中途抹上独门秘制蒜蓉酱,小火再入入味,不能太干,等茄身在炉上变软,赶紧撒香料撤火,往盒子中一装,谁汁水最足,味道最好。
烤牛油呢,就是公牛的胸口油,每头牛只有五到六两,烤起来相当讲究:火不能大,要用一层薄火,绵密的调料,鸡精味精嫩肉粉之类的全不要,放在火上烤,一定火候撒葱花,撒完葱花后迅速用牛油把葱花包裹起来,用高温逼出葱香。
重口的人蘸着芝麻酱或辣椒面吃,细细咀嚼,微微奶香溢满口腔。
江湖
总觉得干烧烤的人,多少带点江湖气。
老家有个阿姨,甭管多冷的天,只要摊前一站,肥胖的身材套一件紧身背心,露出手臂上张牙舞爪的龙,明晃晃的金耳圈在一溜的烤串摊中格外亮眼。烤串时一手夹着烟,一手快速翻动串,动作娴熟,还时不时跟客人插科打诨。
她一般都要搓上几局麻将,十点后出摊,专门伺候十点十一点吃完饭再来喝二茬酒的闲人。这一顿烧烤,不解决吃饭问题,只负责社交功能,边喝边聊,也不谈正经事,纯粹是消磨時间。最后所有的人累了,颓了,局就散了。
一整天人来人往,鱼龙混杂,这位阿姨就是镇场的主儿,无论是蹬三轮儿的小贩,还是无所事事的游民混混,都一视同仁,如果要来闹事的,啤酒瓶子伺候,黑白两道都要怯三分,大姐年轻时因为跟人干架进过派出所。
现在,她也老了,当了奶奶。依然出摊,就是不亲自上阵了,收摊后会在隔壁摊打包一份炒米粉或小龙虾,就着啤酒,跟老伴儿对坐拉呱,或是含饴弄孙。
记忆
城市化会消融一些东西,改变一些东西。包括那些即将回不去、今后也不再来的街头烟火气。这些时光走得太快,唯有味道,能让人留些念想。
在古城中,有家叫老郑烤串的店,1995年至今,开了二十多年的老牌小吃店,傲娇的老郑只做三种烧烤,烤金钱肉、烤豆泡和鱿鱼须,下午四点开始到晚上八点结束,可遇而不可求。
金钱肉是招牌,选取新鲜的猪肩甲肉(俗称夹心肉),要瘦中带丝肥油。肉不能冰冻过夜,要买当天的新鲜肉,当天腌制,几小时后上炉子,烤时刷上自调的酱汁,软嫩可口。
老头很舍得下血本,每一天炉火一旦升起,就不会熄灭,持续燃烧到收摊。
“很多时候,吃的不是味道,是感情。”对于人们来说,街边小店是他们的集体回忆。有个特文艺的哥们儿说,“我们心中的白衣飘飘的年代,手里必须要有一根老郑的烤串儿。”
人们常说烧烤有烟火气,其实是因为它有灯、火、烟和好吃。白天的食肆多半解决果腹,夜半的小串儿才是抚慰灵魂。一份烤生蚝,几串牛肉签,都着了魔力,填饱肚子也热乎了心。
剔除掉烧烤的表象,剩下的是人们所向往的实实在在的温暖与美好。每个人都能撸着串,尽情放飞自我,在油乎乎的小凳上一坐,再怎么西装笔挺,也立马现出原形。
无论是多年相识的老友,或是萍水相逢的食客,这里的人生便有了交集,心情便有了置换的地方,对酒当歌,笑谈爱恨情仇,哪怕不经意勾起的一阵情绪,也能被冒着热气的食物瞬间配菜下胃。
现实生活中不被善待的许许多多,此刻都成了故事。不知说于谁听的起起伏伏,此刻也有了听众。如若没有这种烟火气,人生便是一段孤单。
国人为什么喜欢吃烧烤?也许,这就是答案。
就像《人生一串》最后一集里写得最后一句旁白:
这里有嬉笑怒骂,柴米油盐,人间戏梦,滚滚红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