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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做过统计,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首《哈姆雷特》的中文译本多达十几种。其中脍炙人口的“to be, or not to be”这句经典台词的译文差不多都是“生存或毁灭”“是生,还是死”之类的话,即使在今日国人的文章中,引用这些译文者也屡见不鲜。我在看此剧的电影或剧本时,每到此处,总觉得这位王子本已在父亲亡魂前发誓报杀父夺国之仇、雪母亲附逆之耻,又笃信上帝严禁自杀,怎么在独自抉择时竟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实在不合情理,值得商榷。
要想翻译忠实原文,首先就得准确地理解“to be, or not to be”的含义,我认为这关键在于to be,因为not to be只是前者的反义词,只能视前者的译文而定。在英国出版的词典中,be的释义是exist,中文释义是“生存”;exist的释义是“(of people) live (esp. in reversed conditions)”,中文释义是“(人)生,生活(尤指在逆境中)”。以英语为母语的人看到be时,自然会联想到它的一个含义是“生活在逆境之中”。那么,哈姆雷特的生存状况是否与to be的含义相吻合呢?根据剧情,他本是个快乐的王子,父王被谋杀后便乾坤颠倒,除了一个好朋友外,所有朝臣都逢迎攀附于新国王即他的叔父,就连母亲也改嫁给这个谋害了自己丈夫的人,而王子本人整天遭受猜忌、鞭挞、讥讽、凌辱、冷眼和鄙视,深爱他的母亲对他也多有责备。哈姆雷特此时的的确确是生活在残酷的逆境之中。莎翁仅用了一个英语中最简短的单词就确切地描绘出哈姆雷特的艰难窘境,这位文学巨匠的神来之笔令人叹为观止。然而,汉语中的“生存”和“生”乃至“生活”都没有英语中特指的这层意思,这些译文的前面应加上修饰语,才能精确地表达出原文的含义。因此,我认为可以把to be译为“苟且偷生”,把not to be译为“奋起抗争”。为了简练起见,将“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译为“偷生,还是抗争,这是个问题”。
撰写本文期间,看到4月25日《环球时报》第4版刊登的题为“王子演王子”的照片,文字说明中提到查尔斯王子在莎翁逝世400周年纪念活动上自告奋勇朗诵了《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是忍辱偷生,还是一死了之。”这里to be的译文倒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然而把not to be译为“一死了之”,我却不敢苟同。虽然在本大段台词略后部分有“When he himself might his quietus make / With a bare bodkin(他可能仅仅用一把小刀就会了结自己的性命)”,不过,我觉得这是哈姆雷特想象在忍受凌辱时可能会发生的情景:忍辱偷生,生不如死,难以忍受,不如一死了之,但是黄泉路上无归人,又惧怕死后去那未知的国度,于是赤热的决心失去光彩,犹豫使人变成懦夫。其实,这都是懦弱表现的递进,而不是not to be所表示的与之相反的行为。
根据常人的思维逻辑,提出看法或问题之后,一般要对所说的看法或问题予以阐述或说明。我认为,紧接下来的台词就是对前一句台词的解释。Whether ’tis nobler in the mind to suffer / The slings and arrows of outrageous fortune, / Or to take arms against a sea of troubles, / And by opposing, end them?(是默默忍受暴虐命运的箭穿石击,还是奋起抗击无穷尽的苦难,通过反抗,把它们清除干净,这两种抉择,哪一种更高尚?)看,这把to be、 not to be和question的含义诠释得多么清晰!not to be不应是“死”“毁灭”,更不是“一死了之”的意思,而是“拿起武器”(take arms)进行“反抗”(opposing),也就是“抗争”。如果译为“一死了之”的话,那么question(问题)便成为:是偷生,还是轻生,这两个选择,哪一个更高尚?
或许是哈姆雷特在之后的台词中多次提到死,从而使人产生了误解,但我认为,那不是在解释“to be, or not to be”的含义,而是思维的推进,是在思考后一种抉择可能出现的后果。To die: to sleep; / No more; and by a sleep to say we end / The heart-ache and the thousand natural shocks / That flesh is heir to...(死了,睡着了,仅此而已;睡眠的意思是说我们祛除了心中的疼痛,并终结了血肉之躯必然要承受的千百次自然冲击……)哈姆雷特心里明白,他的叔父王权在握,勢力强大,并且仍在加紧制造枪炮战舰,购买战具,加强戒备,而自己势单力孤,如果抗争的话,以弱击强,很可能难免一死。我们看到,在这句台词里出现了sleep一词,并特意作出了解释,而说法与前面所说奋起抗争所要达到的目的十分相似,因此,我认为sleep实际上是指复仇后的安息。读了下一句台词,我们便了然于胸:’tis a consummation / Devoutly to be wish’d. / To die, to sleep...(为安眠赴死,是虔诚企盼的完美结局……)依我的理解,这句台词的意思是说:报仇雪恨,死而瞑目。一条路是成为懦夫,一条路是完美的结局,哈姆雷特要作出何种抉择,不言自明。这使我想起了我国古代有着类似遭遇的楚国大将伍子胥在传统京剧《文昭关》中的那段台词:“我本当拔宝剑自寻短见,寻短见,爹娘啊!父母的冤仇化灰烟。我对天发下宏誓愿,我不杀平王我的心怎甘。”这两个人的故事,地隔万里之遥,时越两千年之久,虽结局略异,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最后,我想说句题外话。世纪之交时,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举办过一次学术研讨会,在一次小型座谈会上,北京大学莎学家辜正坤教授介绍过《哈姆雷特》的写作背景。他讲的大意是:莎士比亚有一位将军朋友,曾是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的多年宠臣,位高权重,但后来女王有了新宠,这位将军不仅受到了冷落,而且还有性命之虞,于是莎士比亚根据丹麦王子的故事写出了《哈姆雷特》,目的是劝诫朋友,然而这位朋友没有听从莎翁的忠告,结果最后被女王借故诛杀。如果我的转述没有荒腔走板而辜教授的考证又与史实无误的话,残酷的历史现实是:苟且偷生,结果落得个屈辱死去的下场。那么,我们可以设想,莎翁忠告的重点可能就是这句not to be,告诫友人切勿苟且偷生,应趁实力尚存,揭竿而起,进行抗争。莎翁阅尽人间沧桑又聪颖睿智,我想他绝对不会在生死关头给朋友出“死”“毁灭”“一死了之”之类的馊主意。
要想翻译忠实原文,首先就得准确地理解“to be, or not to be”的含义,我认为这关键在于to be,因为not to be只是前者的反义词,只能视前者的译文而定。在英国出版的词典中,be的释义是exist,中文释义是“生存”;exist的释义是“(of people) live (esp. in reversed conditions)”,中文释义是“(人)生,生活(尤指在逆境中)”。以英语为母语的人看到be时,自然会联想到它的一个含义是“生活在逆境之中”。那么,哈姆雷特的生存状况是否与to be的含义相吻合呢?根据剧情,他本是个快乐的王子,父王被谋杀后便乾坤颠倒,除了一个好朋友外,所有朝臣都逢迎攀附于新国王即他的叔父,就连母亲也改嫁给这个谋害了自己丈夫的人,而王子本人整天遭受猜忌、鞭挞、讥讽、凌辱、冷眼和鄙视,深爱他的母亲对他也多有责备。哈姆雷特此时的的确确是生活在残酷的逆境之中。莎翁仅用了一个英语中最简短的单词就确切地描绘出哈姆雷特的艰难窘境,这位文学巨匠的神来之笔令人叹为观止。然而,汉语中的“生存”和“生”乃至“生活”都没有英语中特指的这层意思,这些译文的前面应加上修饰语,才能精确地表达出原文的含义。因此,我认为可以把to be译为“苟且偷生”,把not to be译为“奋起抗争”。为了简练起见,将“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译为“偷生,还是抗争,这是个问题”。
撰写本文期间,看到4月25日《环球时报》第4版刊登的题为“王子演王子”的照片,文字说明中提到查尔斯王子在莎翁逝世400周年纪念活动上自告奋勇朗诵了《哈姆雷特》的经典独白:“是忍辱偷生,还是一死了之。”这里to be的译文倒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然而把not to be译为“一死了之”,我却不敢苟同。虽然在本大段台词略后部分有“When he himself might his quietus make / With a bare bodkin(他可能仅仅用一把小刀就会了结自己的性命)”,不过,我觉得这是哈姆雷特想象在忍受凌辱时可能会发生的情景:忍辱偷生,生不如死,难以忍受,不如一死了之,但是黄泉路上无归人,又惧怕死后去那未知的国度,于是赤热的决心失去光彩,犹豫使人变成懦夫。其实,这都是懦弱表现的递进,而不是not to be所表示的与之相反的行为。
根据常人的思维逻辑,提出看法或问题之后,一般要对所说的看法或问题予以阐述或说明。我认为,紧接下来的台词就是对前一句台词的解释。Whether ’tis nobler in the mind to suffer / The slings and arrows of outrageous fortune, / Or to take arms against a sea of troubles, / And by opposing, end them?(是默默忍受暴虐命运的箭穿石击,还是奋起抗击无穷尽的苦难,通过反抗,把它们清除干净,这两种抉择,哪一种更高尚?)看,这把to be、 not to be和question的含义诠释得多么清晰!not to be不应是“死”“毁灭”,更不是“一死了之”的意思,而是“拿起武器”(take arms)进行“反抗”(opposing),也就是“抗争”。如果译为“一死了之”的话,那么question(问题)便成为:是偷生,还是轻生,这两个选择,哪一个更高尚?
或许是哈姆雷特在之后的台词中多次提到死,从而使人产生了误解,但我认为,那不是在解释“to be, or not to be”的含义,而是思维的推进,是在思考后一种抉择可能出现的后果。To die: to sleep; / No more; and by a sleep to say we end / The heart-ache and the thousand natural shocks / That flesh is heir to...(死了,睡着了,仅此而已;睡眠的意思是说我们祛除了心中的疼痛,并终结了血肉之躯必然要承受的千百次自然冲击……)哈姆雷特心里明白,他的叔父王权在握,勢力强大,并且仍在加紧制造枪炮战舰,购买战具,加强戒备,而自己势单力孤,如果抗争的话,以弱击强,很可能难免一死。我们看到,在这句台词里出现了sleep一词,并特意作出了解释,而说法与前面所说奋起抗争所要达到的目的十分相似,因此,我认为sleep实际上是指复仇后的安息。读了下一句台词,我们便了然于胸:’tis a consummation / Devoutly to be wish’d. / To die, to sleep...(为安眠赴死,是虔诚企盼的完美结局……)依我的理解,这句台词的意思是说:报仇雪恨,死而瞑目。一条路是成为懦夫,一条路是完美的结局,哈姆雷特要作出何种抉择,不言自明。这使我想起了我国古代有着类似遭遇的楚国大将伍子胥在传统京剧《文昭关》中的那段台词:“我本当拔宝剑自寻短见,寻短见,爹娘啊!父母的冤仇化灰烟。我对天发下宏誓愿,我不杀平王我的心怎甘。”这两个人的故事,地隔万里之遥,时越两千年之久,虽结局略异,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最后,我想说句题外话。世纪之交时,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举办过一次学术研讨会,在一次小型座谈会上,北京大学莎学家辜正坤教授介绍过《哈姆雷特》的写作背景。他讲的大意是:莎士比亚有一位将军朋友,曾是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的多年宠臣,位高权重,但后来女王有了新宠,这位将军不仅受到了冷落,而且还有性命之虞,于是莎士比亚根据丹麦王子的故事写出了《哈姆雷特》,目的是劝诫朋友,然而这位朋友没有听从莎翁的忠告,结果最后被女王借故诛杀。如果我的转述没有荒腔走板而辜教授的考证又与史实无误的话,残酷的历史现实是:苟且偷生,结果落得个屈辱死去的下场。那么,我们可以设想,莎翁忠告的重点可能就是这句not to be,告诫友人切勿苟且偷生,应趁实力尚存,揭竿而起,进行抗争。莎翁阅尽人间沧桑又聪颖睿智,我想他绝对不会在生死关头给朋友出“死”“毁灭”“一死了之”之类的馊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