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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2年申请来到美国佛罗里达大学Levin法学院攻读硕士的,今年5月获得了硕士学位。在这一年里,让我感受了异域生活的酸甜苦辣咸。在美国法学院的学习充满了挑战,但只要用心付出,回报给你的必然是充实的生活和专业的提升。
法学博士以前都没学法律
不同于国内的法学院制度,美国或者说英美法系的法学院不设学士学位。也就是说,要想申请就读美国法学院,必须已获得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本科生不能学习法学。
中国的法学学位进阶和其他学科类似,从学士、硕士到博士学位递进,代表学位的高低。而美国法学院的最主要学位是博士学位,即J.D.,学制三年。绝大多数情况下,录取本科学历以上但没有法学背景的申请学生就读,但是其他国家法学院本科毕业生仍然可以申请攻读法学博士学位。所以,能就读法学院的美国人,虽不具备法学背景,但是至少已经拥有其他专业的本科背景,其中不乏许多已经具备多年工作经验的人。
从这个角度说,美国的法学博士作用相当于国内的法学学士,都是给没有学过法律的人学习的,但是学生毕业之后直接具备法学博士学位。学生因为具备其他专业的知识,并且能够和法律工作相结合,能够胜任法律方面的工作。从这一点看,美国更加贴近实践。
美国法学院还设有硕士学位,即LL.M.,为期一年。这个学位要求申请者必须具备法学背景,所以申请者一般都是已经具备了法学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很多法学院会将法学硕士学位的课程定位成针对特定法学领域或部门的专业化课程,学生毕业后会被授予该特定部门颁发的硕士学位,如环境法、税法、国际法等。美国人申请攻读法学硕士学位,一般都是看重了法学硕士学位的专业定位。
除了这两个主要的学位外,美国法学院还设有较为学术化J.S.D或S.J.D学位。总之,J.D.是美国法学院基本的法学教育形式,而LL.M.是进阶的法学教育形式。
课本像砖头,拖着拉杆箱上课
在美国学习法学是公认较为辛苦的。法学院的课业压力非常繁重。在读J.D.课程的三年中,以学业而论最为辛苦的是第一年,必修课包括了法学当中最经典、最基础的合同法、侵权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物权法等,一般都要在一学年中全部修完。
读LL.M.课程,还要面对语言、文化以及不同法系制度的挑战。一个有趣而又悲惨的现象是,经常能够看见有同学在法学院里拖着拉杆箱上课,因为几乎每本课本都是“砖头”,教授往往又会要求学生配备一些其他材料,如法条汇编,再加上学生自己的参考书,这样,有时候仅一门课就有几本“砖头”,每天上课就是在“搬书”,这是一个周而复始的体力活。
Levin法学院对此的便民措施是在教学楼内提供免费的储物柜,学生可以把每天的书暂时寄存在储物柜内,根据学习进度和时间表对课本进行调度。遗憾的是,储物柜数量有限并且是先到先得,每个秋季学期刚开始就会出现“抢柜大战”,成功占有者获得一学年的“合法支配权”。
美国法学院的教授通过案例教学来阐述法学理论,通常教授每天都会布置学生阅读两到三个案例,这仅是一门课的内容。学生自学案例和阅读教材的一些解释之后,教授会在下一堂课上随机提问学生对案例的事实、双方的主张及争论点、法官的推理等内容的理解,希望学生能通过自发思辨来理解法律规则的教育模式。
除了每天几乎读不完的案例之外,对于有些科目,教授还会给学生布置写小论文、准备模拟法庭等作业,如果学生的课堂回答或作业表现不好,会直接影响到成绩,进而直接影响到能否找到一份好工作。若用一句话概括,美国法学院对学生自身的能力要求非常高。
学生考前睡在图书馆
美国法学院的学生极其看重考试成绩,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能否找到一份好工作。律师事务所不仅看重学校的名气,对于学生的考试成绩也是超乎想象地重视。他们认为这是一个新律师水平的最直接体现。
在这里你可以观察到一些类似于在中国高考准备中出现的现象,如小团体复习、对参考资料的渴求、失眠崩溃等,临近期末,学生会想尽办法接近教授,一些从来不提问的学生开始不停地向教授提问、拜访教授的办公室,就是为了让教授对自己有一个好印象。临考前学校的图书馆至少会开到凌晨甚至通宵,夸张一点讲,整个图书馆在考前可以用“尸横遍野”来形容,睡在图书馆的大有人在,任何法学院学生都无法回避来自考试分数的压力。
相较于复习时的人人自危,法学院为学生营造的考试环境却是较为宽松和人性的。考生可以在考试时随意去洗手间,这应该算是对基本人权的保护吧。考试时还有咖啡提供,如果学生不怕时间来不及的话,去喝杯咖啡聊聊天都可以。更重要的是,没有监考老师,但这并不是说学院不在意学生是否作弊,相反,如果学生违背这种信任而作弊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纽约州司法考试难度大
司法考试在美国被称为Bar Exam,与中国一样,是决定法律职业资质的专业化测试。不同的是,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所以不存在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法律工作者均以其所希望从事工作所在的州来划分决定参加哪一个州的Bar Exam。通过该州Bar Exam的法律工作者,一般而言仅能在该州执业。如果想在另一个州执业则一般需要再参加另一个州的Bar Exam。
要获得在美国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仅仅通过Bar Exam是不够的,申请人还需要另行通过一个全国统一的专业责任考试,称为MPRE,主要测试申请人将来作为一个律师或法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
个人认为,纽约州司法考试整体难度高于中国的司法考试。除外国人无法回避的语言问题外,Bar Exam会测试联邦法、州法、普通法和成文法,这些法律互相之间对同一个问题有时会有不同的规定,而中国司法考试的考生只需面对全国统一的法律规定。
法学博士以前都没学法律
不同于国内的法学院制度,美国或者说英美法系的法学院不设学士学位。也就是说,要想申请就读美国法学院,必须已获得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本科生不能学习法学。
中国的法学学位进阶和其他学科类似,从学士、硕士到博士学位递进,代表学位的高低。而美国法学院的最主要学位是博士学位,即J.D.,学制三年。绝大多数情况下,录取本科学历以上但没有法学背景的申请学生就读,但是其他国家法学院本科毕业生仍然可以申请攻读法学博士学位。所以,能就读法学院的美国人,虽不具备法学背景,但是至少已经拥有其他专业的本科背景,其中不乏许多已经具备多年工作经验的人。
从这个角度说,美国的法学博士作用相当于国内的法学学士,都是给没有学过法律的人学习的,但是学生毕业之后直接具备法学博士学位。学生因为具备其他专业的知识,并且能够和法律工作相结合,能够胜任法律方面的工作。从这一点看,美国更加贴近实践。
美国法学院还设有硕士学位,即LL.M.,为期一年。这个学位要求申请者必须具备法学背景,所以申请者一般都是已经具备了法学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很多法学院会将法学硕士学位的课程定位成针对特定法学领域或部门的专业化课程,学生毕业后会被授予该特定部门颁发的硕士学位,如环境法、税法、国际法等。美国人申请攻读法学硕士学位,一般都是看重了法学硕士学位的专业定位。
除了这两个主要的学位外,美国法学院还设有较为学术化J.S.D或S.J.D学位。总之,J.D.是美国法学院基本的法学教育形式,而LL.M.是进阶的法学教育形式。
课本像砖头,拖着拉杆箱上课
在美国学习法学是公认较为辛苦的。法学院的课业压力非常繁重。在读J.D.课程的三年中,以学业而论最为辛苦的是第一年,必修课包括了法学当中最经典、最基础的合同法、侵权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物权法等,一般都要在一学年中全部修完。
读LL.M.课程,还要面对语言、文化以及不同法系制度的挑战。一个有趣而又悲惨的现象是,经常能够看见有同学在法学院里拖着拉杆箱上课,因为几乎每本课本都是“砖头”,教授往往又会要求学生配备一些其他材料,如法条汇编,再加上学生自己的参考书,这样,有时候仅一门课就有几本“砖头”,每天上课就是在“搬书”,这是一个周而复始的体力活。
Levin法学院对此的便民措施是在教学楼内提供免费的储物柜,学生可以把每天的书暂时寄存在储物柜内,根据学习进度和时间表对课本进行调度。遗憾的是,储物柜数量有限并且是先到先得,每个秋季学期刚开始就会出现“抢柜大战”,成功占有者获得一学年的“合法支配权”。
美国法学院的教授通过案例教学来阐述法学理论,通常教授每天都会布置学生阅读两到三个案例,这仅是一门课的内容。学生自学案例和阅读教材的一些解释之后,教授会在下一堂课上随机提问学生对案例的事实、双方的主张及争论点、法官的推理等内容的理解,希望学生能通过自发思辨来理解法律规则的教育模式。
除了每天几乎读不完的案例之外,对于有些科目,教授还会给学生布置写小论文、准备模拟法庭等作业,如果学生的课堂回答或作业表现不好,会直接影响到成绩,进而直接影响到能否找到一份好工作。若用一句话概括,美国法学院对学生自身的能力要求非常高。
学生考前睡在图书馆
美国法学院的学生极其看重考试成绩,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能否找到一份好工作。律师事务所不仅看重学校的名气,对于学生的考试成绩也是超乎想象地重视。他们认为这是一个新律师水平的最直接体现。
在这里你可以观察到一些类似于在中国高考准备中出现的现象,如小团体复习、对参考资料的渴求、失眠崩溃等,临近期末,学生会想尽办法接近教授,一些从来不提问的学生开始不停地向教授提问、拜访教授的办公室,就是为了让教授对自己有一个好印象。临考前学校的图书馆至少会开到凌晨甚至通宵,夸张一点讲,整个图书馆在考前可以用“尸横遍野”来形容,睡在图书馆的大有人在,任何法学院学生都无法回避来自考试分数的压力。
相较于复习时的人人自危,法学院为学生营造的考试环境却是较为宽松和人性的。考生可以在考试时随意去洗手间,这应该算是对基本人权的保护吧。考试时还有咖啡提供,如果学生不怕时间来不及的话,去喝杯咖啡聊聊天都可以。更重要的是,没有监考老师,但这并不是说学院不在意学生是否作弊,相反,如果学生违背这种信任而作弊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纽约州司法考试难度大
司法考试在美国被称为Bar Exam,与中国一样,是决定法律职业资质的专业化测试。不同的是,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所以不存在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法律工作者均以其所希望从事工作所在的州来划分决定参加哪一个州的Bar Exam。通过该州Bar Exam的法律工作者,一般而言仅能在该州执业。如果想在另一个州执业则一般需要再参加另一个州的Bar Exam。
要获得在美国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仅仅通过Bar Exam是不够的,申请人还需要另行通过一个全国统一的专业责任考试,称为MPRE,主要测试申请人将来作为一个律师或法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
个人认为,纽约州司法考试整体难度高于中国的司法考试。除外国人无法回避的语言问题外,Bar Exam会测试联邦法、州法、普通法和成文法,这些法律互相之间对同一个问题有时会有不同的规定,而中国司法考试的考生只需面对全国统一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