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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这个年头,怎是简单的一个假字了得!假烟假酒还搭上假广告,假情假意还带着假微笑,假人假事还拿着假钞票。从小时候《西游记》里的真假孙悟空,再到如今的真假乔丹鞋,就在我们身边,仿佛任何事物都衍生出了假的一面。
近期,由全北京人民领衔主演的灾难大片《十面霾伏》已经悄然上映,3月15日还将同步上映一部《那些被“假”死的日子》。本期我们抛开那些假名牌、残次商品以及有毒食物,来细数一下咱老百姓自己的“假”故事。
“假头像”
该摘眼镜的摘眼镜,该掀刘海儿的掀刘海儿,把妆擦掉了之后眼睛瞪得圆圆地看过来。是不是只有这样做才能看清一个女孩到底长得什么样?随着各类交友软件的不断推出,各种妆后与PS修过的美女头像犹如滔滔江水般源源不断。是不是你也有过看照片怦然心动,见了面惊呼逃走的悲惨经历?至少我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会默默感叹一声:“一定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
不得不说这化妆技术一熟练,妹子们的矜持就荡然无存了。你是自恋了,你有考虑过广大男生们的感受嘛?姑娘,爱美归爱美,咱还是注意下尺度可以嘛,说你耍流氓吧,不合适,不过真想耍流氓的人恐怕都要被逼的自己进监狱了。
“假美女”
如果说用了假头像最多是让你落荒而逃,那么如今的一种新新人类绝对会把你吓得站都站不起来,TA们这个群体叫伪娘。相信大家一定已经在网上见识过了这个群体的威力。举手投足比女人还妩媚,性感身材比女人还魔鬼。约会一个丑女还好说,如果真一不小心在最后一步时发现对方是个男的,你该怎么办?
“大哥,我就是单身屌丝,你放过我行吗?”这年头秀恩爱已经不可耻了,秀基友什么的才可耻。
“假摔”
不是老人们变坏了,而是坏人们变老了。的确,现在的大爷大妈早已经不是那种慈祥和蔼的大爷大妈了。开车等个红绿灯没准就悄悄躺在你前面了,骑车不知怎的就把人家撞倒了,即使走路没准都会突然有个人躺在你边上,扶还是不扶,这的确是个问题。如果就这样被不明不白地逼死了,想想真不甘心。这以后有人问我怎么死了,我说得出口吗?
“假胖”
有这么一种人,明明身材非常好,却动不动就说别人瘦,自己多么胖,还要经常发一些露着招牌瓜子脸的自拍照,然后配上一些“最近胖死了、脸上的肉多到已经看不到酒窝”等文字。实话实说,你们这是什么心态,这让我们这种一坐下来腰上就套个“游泳圈”的人何去何从?
解读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六大亮点
赋予消费者反悔权
编辑解读:近几年,网络购物似乎成为了一种流行,但这种“非现场”的形式也导致商品与网上信息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世上没有后悔药”,买都买了想退也是不可能的了。但是现在,《消法》还真就提供了你一次反悔的机会。当然,这个法条并不对所有商品生效,比如猪肉,毕竟这种东西要是都可以无条件退货,那些爱开玩笑的人就有机可趁了。
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编辑解读:在此之前,消费者想要证明自己购买不足半年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必须拿出相关证据,但貌似大家都没有“买什么懂什么”的本事,所以举证的过程往往非常困难。而本次的修改,将举证责任交由商家,这无疑去掉了消费者的一块心病。咱们不一定买什么一定懂什么,但是对于商家来说,自己卖的东西肯定比任何人都要了解。
明确个人信息保护
编辑解读:“把我卖了也不值这个价钱”,这是一句经常开玩笑时说出的话,但你以为你真的就那么不值钱吗?事实可并非如此。如今的商家会把获取到的消费者信息随意泄漏甚至是买卖,从而让很多人的正常生活受到不必要的干扰。修改后的《消法》加大了对此种现象的整治力度。我可以说,以后再也不用担心接到骚扰电话了。
消协可提公益诉讼
编辑解读:因为一些“小钱“而引发的侵权行为,而去法院提起诉讼,相信很多人都会觉得有点得不偿失。甚至是在一些群体性消费事件中,消费者往往也会因为势单力薄或是举证困难而放弃维权行为。现在《消法》明确了消协的诉讼主体地位,并明确表示消费者可以请求提起公益诉讼。
定位网购平台责任
编辑解读:虽然说“网店”并不是个真实存在的店面,但既然有了真实的金钱交易,彼此诚实应该是最起码的标准。对于无从查证的卖家来说,就需要网络平台加强审查与监管。为此,修改后的《消法》对网购平台的责任进行了清晰定位,即网购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需承担赔偿责任。
加大消费欺诈赔偿
编辑解读:“挂羊头卖狗肉”的营销方式其实已经有段历史了,依靠一些能激起消费者购买欲望的标语来换取利润的行为在当今社会中屡见不鲜。修改后的《消法》对于此种欺诈行为加大了惩治力度。由原来的“退一赔二”变为“退一赔三”,而且还能获得500元的最低数额。
近期,由全北京人民领衔主演的灾难大片《十面霾伏》已经悄然上映,3月15日还将同步上映一部《那些被“假”死的日子》。本期我们抛开那些假名牌、残次商品以及有毒食物,来细数一下咱老百姓自己的“假”故事。
“假头像”
该摘眼镜的摘眼镜,该掀刘海儿的掀刘海儿,把妆擦掉了之后眼睛瞪得圆圆地看过来。是不是只有这样做才能看清一个女孩到底长得什么样?随着各类交友软件的不断推出,各种妆后与PS修过的美女头像犹如滔滔江水般源源不断。是不是你也有过看照片怦然心动,见了面惊呼逃走的悲惨经历?至少我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会默默感叹一声:“一定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
不得不说这化妆技术一熟练,妹子们的矜持就荡然无存了。你是自恋了,你有考虑过广大男生们的感受嘛?姑娘,爱美归爱美,咱还是注意下尺度可以嘛,说你耍流氓吧,不合适,不过真想耍流氓的人恐怕都要被逼的自己进监狱了。
“假美女”
如果说用了假头像最多是让你落荒而逃,那么如今的一种新新人类绝对会把你吓得站都站不起来,TA们这个群体叫伪娘。相信大家一定已经在网上见识过了这个群体的威力。举手投足比女人还妩媚,性感身材比女人还魔鬼。约会一个丑女还好说,如果真一不小心在最后一步时发现对方是个男的,你该怎么办?
“大哥,我就是单身屌丝,你放过我行吗?”这年头秀恩爱已经不可耻了,秀基友什么的才可耻。
“假摔”
不是老人们变坏了,而是坏人们变老了。的确,现在的大爷大妈早已经不是那种慈祥和蔼的大爷大妈了。开车等个红绿灯没准就悄悄躺在你前面了,骑车不知怎的就把人家撞倒了,即使走路没准都会突然有个人躺在你边上,扶还是不扶,这的确是个问题。如果就这样被不明不白地逼死了,想想真不甘心。这以后有人问我怎么死了,我说得出口吗?
“假胖”
有这么一种人,明明身材非常好,却动不动就说别人瘦,自己多么胖,还要经常发一些露着招牌瓜子脸的自拍照,然后配上一些“最近胖死了、脸上的肉多到已经看不到酒窝”等文字。实话实说,你们这是什么心态,这让我们这种一坐下来腰上就套个“游泳圈”的人何去何从?
解读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六大亮点
赋予消费者反悔权
编辑解读:近几年,网络购物似乎成为了一种流行,但这种“非现场”的形式也导致商品与网上信息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世上没有后悔药”,买都买了想退也是不可能的了。但是现在,《消法》还真就提供了你一次反悔的机会。当然,这个法条并不对所有商品生效,比如猪肉,毕竟这种东西要是都可以无条件退货,那些爱开玩笑的人就有机可趁了。
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编辑解读:在此之前,消费者想要证明自己购买不足半年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就必须拿出相关证据,但貌似大家都没有“买什么懂什么”的本事,所以举证的过程往往非常困难。而本次的修改,将举证责任交由商家,这无疑去掉了消费者的一块心病。咱们不一定买什么一定懂什么,但是对于商家来说,自己卖的东西肯定比任何人都要了解。
明确个人信息保护
编辑解读:“把我卖了也不值这个价钱”,这是一句经常开玩笑时说出的话,但你以为你真的就那么不值钱吗?事实可并非如此。如今的商家会把获取到的消费者信息随意泄漏甚至是买卖,从而让很多人的正常生活受到不必要的干扰。修改后的《消法》加大了对此种现象的整治力度。我可以说,以后再也不用担心接到骚扰电话了。
消协可提公益诉讼
编辑解读:因为一些“小钱“而引发的侵权行为,而去法院提起诉讼,相信很多人都会觉得有点得不偿失。甚至是在一些群体性消费事件中,消费者往往也会因为势单力薄或是举证困难而放弃维权行为。现在《消法》明确了消协的诉讼主体地位,并明确表示消费者可以请求提起公益诉讼。
定位网购平台责任
编辑解读:虽然说“网店”并不是个真实存在的店面,但既然有了真实的金钱交易,彼此诚实应该是最起码的标准。对于无从查证的卖家来说,就需要网络平台加强审查与监管。为此,修改后的《消法》对网购平台的责任进行了清晰定位,即网购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需承担赔偿责任。
加大消费欺诈赔偿
编辑解读:“挂羊头卖狗肉”的营销方式其实已经有段历史了,依靠一些能激起消费者购买欲望的标语来换取利润的行为在当今社会中屡见不鲜。修改后的《消法》对于此种欺诈行为加大了惩治力度。由原来的“退一赔二”变为“退一赔三”,而且还能获得500元的最低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