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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是独立于现有主板市场,实施注册制度试点的新型板。科创板注册制以市场为导向,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中介检查为基础,重点在于减少发行审核领域的行政干预,将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发挥到极致。本文从资本市场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出发,探讨了科技创新板信息披露的风险。科创板注册制下,需要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以此来维护投资者利益。审计人员应与时俱进,提高自身综合实力,掌握科技创新企业的风险特性,运用与时俱进的审计技术和手段,识别审计风险,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审计工作。
一、引言
信息披露是科創板注册制的关键部分。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决定科创板注册制度的实施是否顺利,效果是否良好。注册制下科创板的信息披露规则在信息披露审核、信息披露内容和违规责任等方面较之前有重大进步。除此之外,信息披露在实施过程中对审计人员要求更加严格。在进行相关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必须迅速且准确的识别出科技创新公司存在的风险,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开展审计工作,以此增强审计效率,提高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二、科创板及注册制
(一)科创板的市场定位
2019年3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办法中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应当符合科创板的定位,面向世界前沿科技,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要优先发展符合国家总体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经营模式稳定、市场认知度高、社会形象好、成长性强的企业。由此可见,科创板上市企业应符合行业属性和企业自身条件。
(二)科创板注册制的特征
1.非实质性审核。对于申请上市的企业,证券监管机构只审核申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不做实质性审核;2.信息公开透明。科创板注册制强调企业必须完全披露信息才可申请上市。投资者可根据披露信息作出相关投资决策,承担投资相应的风险;3.事后控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对其上市要求较为宽松,但在企业上市后对企业信息披露要求极为严格,意欲事后控制风险。
三、科创板信息披露存在的风险
科创板在为公司提供更包容的上市环境下,对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更加严格。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监管机构需要对披露的文件作出高质量的保证,信息如何进行披露、审核和监管将成为科创板市场信息披露方面面临的一个很大的挑战。
(一)监管机构风险
对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监管专业、灵活性要求上升科创型企业具有行业壁垒高、研发投入大、技术更新快、经营风险大等特点,企业在研发的不同阶段会出现不同的潜在价值的变化和风险,因此监管机构无论是在事前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问询,还是在对公司上市以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中,可能会面临一些较为专业而又会影响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的信息的处理,这就为监管机构监管过程中的专业、灵活性提出了要求,对当前的监管方式方法形成了挑战。
(二)中介机构风险
在科创板上市规则和审核规则中提出要明确中介机构“看门人”的职责,说明了倘若发生信息披露违规事项,交易所可以对中介机构处以“冷淡 处理”等事后监管措施。因此与主板、新三板、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要求相比,这一处理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了中介机构承担公司在上市过程中信息披露的把关责任(陈洁等,2017);此外,中介机构在进行相关工作的推进时,也应力求公司披露的文件到达充分、一致和可理解,同时使用更加简洁易懂、重点突出的语言帮助投资者理解和判断公司的价值,这也成为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方面责任的增加,因此未来中介机构在科创板申请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责任更大,同时也是中介机构将会面临的一个挑战。
(三)上市公司风险
1.上市公司披露要求更加细化
科创板上市规则中,要求申请上市的企业可以进一步明确行业信息披露、分阶段披露、资源信息披露等信息披露规定。公司是否存在合理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否会合法合规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是否可以更加及时、准确、充分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将成为上市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一个挑战。
2.上市公司披露内容界限难以确定
科创板注册制要求更加严格,但对披露内容的界限标准不够明确。强调监管机构在审核文件时,应保证企业披露文件的“充分性、一致性、可理解性”(张奥平,2019)。科创板上市规则提出,企业披露的信息中,对于有关企业经营相关业务、核心技术、资产等方面的重大信息应披露的更加详细,并要针对性的披露企业经营业绩波动、行业风险等相关事项,并对公司相关科研发展信息进行持续披露,但在披露过程中对于涉及到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的信息应当如何处理和划定、持续披露过程中应将相关科研信息披露到何种程度等问题,都需要上市公司内部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
四、科创板审计风险分析
(一)来源于新制度的风险
在注册制下,政府的角色转变为监管者。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质量对投资者具有重要意义,与投资者做出的决策息息相关。审计人员面临更大的职业风险并且承担更高的社会责任,因此审计人员需要加大工作强度,提高自身软实力。大量处于成长期的创新型企业可以借助科创板这个平台实现上市。这些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借助科创板得以上市,但在企业自身在公司治理、风险规避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很大的经营风险。若这些风险没有被识别出来,会加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难度,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审计风险。在审计工作过程中,会给审计工作的推进带来不必要的困难,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保持更加谨慎的职业态度,运用专业知识,在开展审计工作时更加有针对性的进行,以保证可以降低审计风险。
(二)审计人员因缺乏科技领域的知识而带来的风险
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大多是科技创新型企业,而这些企业的特征是技术性强和风险性高。审计人员虽然在涉及会计、审计专业知识的领域经验丰富,但在涉及科技领域方面没有足够的经验和认识,这在对审计工作的实施上造成很大的阻碍。科技创新公司对技术及创新程度上要求更高,其经营活动本身具有极高的风险性。并且审计人员在科技创新领域没有足够的见解和经验,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审计工作的风险和难度。一旦面临需要在科技创新领域做出相关判断时,审计人员在这方面的不足可能无法做出专业的判断,有带来审计风险的可能性。
(三)科创公司的高经营风险增加务报表整体风险
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市场对于处在成长期的科创型企业认可度较低,企业会因此面临较高的经营风险。科技创新企业扩张主要通过股权融资来实现,其所面临的外部市场环境具有极强的不确定性。从内部环境来看,科技创新企业为实现企业扩张,会在技术性人才和核心技术产权上具有较高的依赖性,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另外,新技术研发对公司的成长也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科技创新公司企业若仅重视研发而忽略企业经营管理,会使企业在未来发展面临更大的经营管理风险(谭春芝,2019)。综上,结合内外部环境发现,科技创新企业存在经营风险高的问题,审计人员在审计这些公司业务时会面临更高的风险。
五、总结与展望
信息披露是科创板注册制有效实施的关键,合理有效的识别信息披露风险有助于科创板市场的稳定。对审计人员来说,需要拥有判断科技创新公司的风险的能力,并且需要根据科技创新企业特点丰富自己的知识范围。在审计工作中,可以借助与时俱进的审计技术,开展切实有效的审计工作,保证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会计与审计学院)
项目:广西财经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
一、引言
信息披露是科創板注册制的关键部分。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决定科创板注册制度的实施是否顺利,效果是否良好。注册制下科创板的信息披露规则在信息披露审核、信息披露内容和违规责任等方面较之前有重大进步。除此之外,信息披露在实施过程中对审计人员要求更加严格。在进行相关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必须迅速且准确的识别出科技创新公司存在的风险,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开展审计工作,以此增强审计效率,提高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二、科创板及注册制
(一)科创板的市场定位
2019年3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办法中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应当符合科创板的定位,面向世界前沿科技,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要优先发展符合国家总体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经营模式稳定、市场认知度高、社会形象好、成长性强的企业。由此可见,科创板上市企业应符合行业属性和企业自身条件。
(二)科创板注册制的特征
1.非实质性审核。对于申请上市的企业,证券监管机构只审核申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不做实质性审核;2.信息公开透明。科创板注册制强调企业必须完全披露信息才可申请上市。投资者可根据披露信息作出相关投资决策,承担投资相应的风险;3.事后控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对其上市要求较为宽松,但在企业上市后对企业信息披露要求极为严格,意欲事后控制风险。
三、科创板信息披露存在的风险
科创板在为公司提供更包容的上市环境下,对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更加严格。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监管机构需要对披露的文件作出高质量的保证,信息如何进行披露、审核和监管将成为科创板市场信息披露方面面临的一个很大的挑战。
(一)监管机构风险
对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监管专业、灵活性要求上升科创型企业具有行业壁垒高、研发投入大、技术更新快、经营风险大等特点,企业在研发的不同阶段会出现不同的潜在价值的变化和风险,因此监管机构无论是在事前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问询,还是在对公司上市以后的事中事后监管中,可能会面临一些较为专业而又会影响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的信息的处理,这就为监管机构监管过程中的专业、灵活性提出了要求,对当前的监管方式方法形成了挑战。
(二)中介机构风险
在科创板上市规则和审核规则中提出要明确中介机构“看门人”的职责,说明了倘若发生信息披露违规事项,交易所可以对中介机构处以“冷淡 处理”等事后监管措施。因此与主板、新三板、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要求相比,这一处理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了中介机构承担公司在上市过程中信息披露的把关责任(陈洁等,2017);此外,中介机构在进行相关工作的推进时,也应力求公司披露的文件到达充分、一致和可理解,同时使用更加简洁易懂、重点突出的语言帮助投资者理解和判断公司的价值,这也成为中介机构在信息披露方面责任的增加,因此未来中介机构在科创板申请上市的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责任更大,同时也是中介机构将会面临的一个挑战。
(三)上市公司风险
1.上市公司披露要求更加细化
科创板上市规则中,要求申请上市的企业可以进一步明确行业信息披露、分阶段披露、资源信息披露等信息披露规定。公司是否存在合理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否会合法合规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是否可以更加及时、准确、充分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将成为上市公司未来可能面临的一个挑战。
2.上市公司披露内容界限难以确定
科创板注册制要求更加严格,但对披露内容的界限标准不够明确。强调监管机构在审核文件时,应保证企业披露文件的“充分性、一致性、可理解性”(张奥平,2019)。科创板上市规则提出,企业披露的信息中,对于有关企业经营相关业务、核心技术、资产等方面的重大信息应披露的更加详细,并要针对性的披露企业经营业绩波动、行业风险等相关事项,并对公司相关科研发展信息进行持续披露,但在披露过程中对于涉及到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的信息应当如何处理和划定、持续披露过程中应将相关科研信息披露到何种程度等问题,都需要上市公司内部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
四、科创板审计风险分析
(一)来源于新制度的风险
在注册制下,政府的角色转变为监管者。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质量对投资者具有重要意义,与投资者做出的决策息息相关。审计人员面临更大的职业风险并且承担更高的社会责任,因此审计人员需要加大工作强度,提高自身软实力。大量处于成长期的创新型企业可以借助科创板这个平台实现上市。这些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借助科创板得以上市,但在企业自身在公司治理、风险规避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很大的经营风险。若这些风险没有被识别出来,会加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难度,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审计风险。在审计工作过程中,会给审计工作的推进带来不必要的困难,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保持更加谨慎的职业态度,运用专业知识,在开展审计工作时更加有针对性的进行,以保证可以降低审计风险。
(二)审计人员因缺乏科技领域的知识而带来的风险
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大多是科技创新型企业,而这些企业的特征是技术性强和风险性高。审计人员虽然在涉及会计、审计专业知识的领域经验丰富,但在涉及科技领域方面没有足够的经验和认识,这在对审计工作的实施上造成很大的阻碍。科技创新公司对技术及创新程度上要求更高,其经营活动本身具有极高的风险性。并且审计人员在科技创新领域没有足够的见解和经验,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审计工作的风险和难度。一旦面临需要在科技创新领域做出相关判断时,审计人员在这方面的不足可能无法做出专业的判断,有带来审计风险的可能性。
(三)科创公司的高经营风险增加务报表整体风险
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市场对于处在成长期的科创型企业认可度较低,企业会因此面临较高的经营风险。科技创新企业扩张主要通过股权融资来实现,其所面临的外部市场环境具有极强的不确定性。从内部环境来看,科技创新企业为实现企业扩张,会在技术性人才和核心技术产权上具有较高的依赖性,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另外,新技术研发对公司的成长也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科技创新公司企业若仅重视研发而忽略企业经营管理,会使企业在未来发展面临更大的经营管理风险(谭春芝,2019)。综上,结合内外部环境发现,科技创新企业存在经营风险高的问题,审计人员在审计这些公司业务时会面临更高的风险。
五、总结与展望
信息披露是科创板注册制有效实施的关键,合理有效的识别信息披露风险有助于科创板市场的稳定。对审计人员来说,需要拥有判断科技创新公司的风险的能力,并且需要根据科技创新企业特点丰富自己的知识范围。在审计工作中,可以借助与时俱进的审计技术,开展切实有效的审计工作,保证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会计与审计学院)
项目:广西财经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