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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郑和,下西洋,倭患,全球贸易,海禁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0457-6241(2019)05-0024-08
初中教材第15课“明朝的对外关系”包括郑和下西洋和戚继光抗倭两件事。叙述郑和下西洋出现了“示中国富强”“展现大国风度”等耐人寻味的文字;删去了多年不变的一句:“比欧洲航海家远航早半个多世纪”。1405~1433年,郑和7次下西洋,1487年迪亚哥远航到达非洲南端,早半个多世纪是这样算出来的。实际上,葡萄牙人探航西非海岸的时间与郑和下西洋同时,而且它是先向大西洋中的亚速尔群岛,再向南进入西非海岸,经过半个世纪不间断的远洋探险,最终发现并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西海岸。“早半个世纪”之说只以一次做比较,眼界太狭窄。初一学生还不知道地理大发现,说早多少年是营造盲目的民族自豪感,删掉是对的。郑和下西洋与明中期倭患这两件事,都有不同视角看历史,结论截然相反的问题。历史课程要培养思维素质,初中可以浅尝辄止,高中更应该以全球史的视野看中国。
一、郑和、宝船的尺度与远航技术
郑和本姓马,云南回族人。他的先祖赛典赤是中亚贵族、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后裔,随忽必烈攻占云南,被任命为云南行省最高长官,为开发云南做出很多贡献,带动了大批回族人在云南落户。云南的马姓,源于中文对穆罕默德的音译。赛典赤家族在蒙元时代十分显赫,屡出高官,到郑和已是第六代,那时他叫马三保。1381年明军攻陷云南,屠杀蒙古人,阉割了上万色目人,其中大概就有小三保。随后一些被阉割的人成为各藩王的奴仆,马三保被送到北京燕王府。朱元璋有26个儿子,长子、第九子和最小的儿子早死,其余23个儿子都是藩王,燕王朱棣是第4子。朱元璋死后将皇位传给21岁的长孙,他那些叔叔不服,燕王朱棣以“清君侧”为名率先起兵,夺取皇位,他就是明成祖。《明史·郑和传》说,郑和“初事燕王于藩邸,从起兵有功,累擢太监。”马三保的功劳是什么?不清楚。朱棣登基后论功行赏,毫不吝惜,不少人得到公、侯、伯等爵位,从位卑的底层一跃成为帝国新贵。马三保的功劳一定不小,皇帝赐姓郑,改名和,封“三保太监”,官至四品,这是当时太监最高的品级。
郑和显然是成祖的心腹,这从下西洋的动机中可以得到印证。《明史·郑和传》说:“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惠帝指朱元璋的长孙,因死不见尸,有传言说他逃往海外;如果他还活着,朱棣就没有理由当皇帝。因此,朱棣不仅几次派人到南方秘密查找,而且派郑和到海外寻觅。这是下西洋的首要任务,但不宜明说,宣扬国威则大张旗鼓、公开宣示。郑和所率船队两万多人大部分是正规官军,配备有火器等武装,因此有称郑和为将军。若非心腹,安能托付重任并授予军队和钱财?
郑和远航的编队有200多艘木制帆船,其中大型宝船不少于60艘。宝船最大的究竟有多大?过去教材有注:最大的海船长44丈,宽18丈;换算长约138米、宽约56米,比足球场还大。于是有人说,这样大的船排水量超过8000吨甚至万吨。以前笔者总觉得这个数字有点儿玄,木材不像钢铁,不能焊接,用木材造这样大的船,似乎不可能。但是,宝船尺度的原始数字来自远航人的记载。马欢是伊斯兰教徒,通晓阿拉伯语,以翻译身份跟随郑和,参加了第4次、第6次和第7次远航。他写的《瀛涯胜览》在永乐年间成书,属于当事人的记录,从梁启超开始的一批学术大腕都信之不疑。明朝还有几本文献以及清修《明史》都如是说。学界也有人质疑,但始终证据不足。问题的关键是1“丈”到底折合多少“米”;以1丈≈3.13米计算,44丈为138米。在2018年之前,所有关于明朝尺度的研究,最小的是1丈≈2.34米,宝船长103米、宽42米;这跟足球场差不多,也够大的。这样大的海船吃水深度至少5米,造大船要有大船坞,但是至今没有发现这么大的船坞遗址。
《海交史研究》2018年第2期胡晓伟的论文《郑和宝船尺度新考——从泉州东西塔的尺度谈起》,应该说解开了这个谜。作者从现存宋代泉州东西塔文献记载的高度,与实际高度的折算得到启发,结合实物论证了《明史·和兰传》所记荷兰船与火炮的尺度折算为1丈≈1.6米。以此推算,《明史·郑和传》所记宝船尺度也是1丈≈1.6米,那么宝船长44丈≈70.4米,宽18丈≈28.8米。作者列举的第三个可信理由是:16至18世纪欧洲的木帆船最长50米,18至19世纪欧美最大的木帆船91.5米。外国学者认为,木帆船大于300英尺(91.4米)在结构上就不安全了。文章的论证过程合理,以可见实物为根据之一,令人信服。尽管宝船的尺度没有那么大,但它仍是当时世界最大的木帆船,载重量可达2000吨。
郑和船队除装运货物的宝船外,船队还有护卫的战船、补给食物的粮船、裝载淡水的水船和运载马匹的马船等。江苏、浙江、福建、江西等地的20多家造船厂承担造船任务。船队中军士以外的各种专业人员大都是无偿服役,没有工钱。7次航行平均每次费时20个月左右,只在马六甲曾与海盗作战,大体一帆风顺。这样庞大的船队在当时世界无可匹敌,把欧洲所有大船集合在一起,也没有这么大的规模。同时期,欧洲能载500吨货物的船很少,超过300吨就算大船了。①
郑和远航显示了中国的航海技术,不光是罗盘,还有牵星术、针路和海图,等等。牵星术是利用北极星或华盖星确定船的位置,针路是航海路线,海图是海洋地貌图,这些都是远航缺一不可的技术。下西洋的“西洋”指印度洋,郑和船队最初沿着海岸线航行,后来横渡印度洋,到达东非的索马里半岛。远离海岸线的航行方显航海技术的成熟,如果具备一定的地理知识和冒险精神,横渡太平洋大概没什么问题。
郑和在最后一次远航中,病逝于船队穿越印度洋回国的途中,终年62岁,遗体海葬。
二、郑和下西洋的评价
对下西洋肯定的说法读者熟知,不必赘述。郑和到达的国家和地区大都派人随船来华,而且不止一次。1416年有17个亚非国家和地区的使节汇聚南京城,形成“四方来朝”的局面。据说,东南亚各国至今还有很多“三宝公庙”,祭奠郑和。郑和船队装载的货物主要是瓷器、丝绸、茶叶,还有工艺品、珠宝和白银。正如教材所言,“这些物品有的是用于慷慨送礼,展现大国风度”。但是,郑和带去大量的瓷器和丝绸也不都是精品,不完全是送礼送出去,也有和当地人谈价钱做买卖或以物易物。有记载说,在柬埔寨的一个市镇,当地有五六百人赶来与船队做生意。当时泰国的暹罗王朝在郑和联络后,22次遣使来华。东南亚各国都不止一次派人来,最大的使团有540人。有4个国家的11位国王到过中国,其中两位客死中国。 下西洋开辟了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经济交流的航路。明朝嘉靖年间,以王直为首的海商集团,将中国的丝绵、丝绸、瓷器、棉布、茶叶、药材、铁器等运往暹罗及西洋各国,运回东南亚特产,往来经营五六年。①遗憾的是,传统史书将违反海禁的民间海商称之为“奸商”“海盗”或“倭寇”,至今明史学者也未将他们的所为视为郑和下西洋的后续。
肯定郑和下西洋未必产生正能量,了解贬低说却能引发深度思考。初中教材没有说为什么停止下西洋;实验用的统编高中教材说:郑和远航的主要目的是“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给明朝带来较大的财政负担,因此后来未能持续”。下西洋是帝国的形象工程,打造“万国来朝”的虚荣局面是赔本赚吆喝。各国使节来华都不用花钱,一路上好吃好喝供着。马六甲来了540人,都是明朝买单,还赏赐黄金白金各500两、钱钞40万贯、丝绸1300匹,还有金银器、衣冠,等等。外国人很愿意来——不就是低下身段吗?得到的赏赐太实惠了,足以吸引他们下次再来。后来蒙古人和日本人朝贡一次人数过千,让朝廷很头痛。按照中日两国议定的10年朝贡一次,日本总是不守规矩,没到年限硬是来朝贡,还赖着不走,反正吃喝全管。原因就是朝贡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郑和带回的东西远不能平衡送出去的,而且带回的珍奇异兽、香料油膏只能增加宫廷和权贵的生活乐趣,与民众生活没有多大关系。有些胡椒、苏木实在太多了,就作为俸禄分发给官员和军人。这叫贸易吗?更何况重农抑商是明朝的基本国策,《大明律》专设《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条,凡违规建造两桅杆海船及下海经商者,枭首示众,家属发配边疆充军。据此,民间贸易即为非法,“友好往来”只限于官方。
下西洋耗费巨大。造船的特殊木料取自云贵、湖广的深山,再运到江浙、福建;还需要大量桐油和生漆,用工、用料加一起造价不菲。木制船受海水侵蚀寿命很短,远航后维修是一笔费用,一条海船用上10年基本就报废了,还要不断造新船补充船队。只要下西洋的活动继续,造船、修船永无休止。永乐年间还不止远航这一项工程:迁都建设北京、修建陵寝,南京建大报国寺,开通大运河,营建武当山;5次北伐蒙古,将东北至库页岛纳入版图,南征越南。朱棣在位22年就没闲着,他还经常巡游各地。如此好大喜功、劳民伤财,使国家财政濒临破产。当时明朝财政主要征收实物和劳役,各项工程所需砖瓦、石料、木材等直接取自于民,劳役则是法定的义務;也就是说,下西洋的前期准备直接由民众承担。瓷器、丝绸等手工业品,从官营手工业和民营手工业征收或低价购进。下西洋带回的东西不可能投入市场换回货币,这项工程只见付出、不见收益;相比其他战争和营建等重大支出,下西洋最得不偿失,理由也最不充分,因此,第6次远航进行时就有朝臣建议停止这项消耗空前的面子工程。明成祖刚死,新皇帝就全面叫停远航的一切准备。尽管明宣宗又进行了第7次远航,但是,他一咽气,朝臣立马以他的名义下令停止,并明确一切善后事宜。明英宗在继位诏书中再次重申先皇帝遗诏,下西洋就此结束。朝廷保存的航海档案不翼而飞,一说被烧毁,以绝后患。
为显示中国富强而慷慨大方,唐朝也是这样。朝鲜、日本的遣唐使和留学生,只要踏上大唐领土,吃喝住行一切费用唐朝全包。由于下西洋对明朝经济没有任何好处,所以朝中大臣都持反对态度。说下西洋增进了中国与亚非各国和地区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是用现代语言描绘历史。相互了解是事实,但了解并没有促进相互进步。明朝的政治与生产力水平,也不可能成为对方的样本。友好往来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朝贡要求对方摆正位置,见皇帝必须叩首、三呼万岁,因此,朝贡关系不是友好关系。吃喝全管再送厚礼的热情招待,只能让民众反感。朝廷不爱惜民力,不关注民众生活,与民众没有共同利益,民众怎么可能与国家休戚与共呢?
郑和下西洋没有改变历史面貌,没有改变我们民族的气质,对世界历史也没有产生什么影响。开辟新航路使世界连成一个整体,郑和下西洋后中国依旧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徘徊。郑和远航没有给中国社会带来海洋的清新空气,没有掀起敢于冒险、探索未知的精神。开辟新航路的船只最大的不过120吨,最小只有27吨,西方人用这样的小船横渡大西洋和太平洋,这种勇气来源于基督教理想和人文主义精神。追求新知、追求新奇事物,崇尚自由和科学的理性精神,是开辟新航路的精神支柱。意大利人毕加费塔原本是教皇驻西班牙大使的随从,参加麦哲伦航海完全是好奇心的驱使。他在航海记录的开头说:“我从读书中知道了许多事情,也从各种不同的人中了解了许多事情,这些人与大使讨论海洋上那些伟大而新奇的事情……去经历和亲眼看看那些新事物,以便我可能因此而得到满足,以便我可能为后代赢得一些名誉。”①有的书上说参加哥伦布远航的大都是死刑犯,这是讹传,死刑犯只有4人。地理大发现时期的远洋航行有30多次,绝大多数参加者都是自愿的。
郑和远航从头至尾完全是政府行为。在开辟新航路中,西欧各国政府只是支持者。西班牙的远洋探险计划一般由国王和私人合股经营,国王和私人签署协议方能生效。哥伦布得到西班牙王室的支持,女王个人卖首饰提供了远航费用的15%,哥伦布自筹12.5%,其余由国库开支和富人捐助。麦哲伦远航费用全部来自国王。西班牙的远航队也有完全是私人组织的,领头人出资或采取集资入股方式。英国是民间自筹资金、招募人员,王室颁发特许状,从探险收益中提成。葡萄牙最早有组织的进行海上探险活动,一般都是政府出资,贵族参与,探险伴随着经商。由于西方地理大发现时期的远航都是以通商和建立殖民地为目的,因此不止一次,影响深远。比如集资的入股方式,风险共担、按股分成,这是资本主义经营的基本方式,流行至今。
三、倭寇的成分与倭患的叙事
日本古称“倭”,7世纪改称“日本”。隋朝以前,日本接受中国王朝的册封,认可朝贡关系。隋朝时,日本开始要求建立平等关系。607年,日本给隋炀帝的国书称“日出处天子致日没处天子”,用语不仅体现平起平坐,且以“日出”自比还有高于“日没”之意。后来又在国书中以“东天皇敬白西皇帝”开头,显示日本不再认可册封与朝贡。唐朝时,日本人虽然来中国学习,但在观念上没有从对等立场上后退,学习中国仍保持日本特色。忽必烈统一中国后两次发兵侵日,第二次动用大小船只4000多艘,运载军队14万,试图在日本博多湾登陆。是时飓风狂起,数千船只被卷入大海,淹死人数无法计算,被俘的数万将士在海滩上被集体斩首。日本人十分崇拜这场挽救国家命运的飓风,称之为“神风”。一些人大肆渲染神风助日,日本是不可战胜的神国。忽必烈侵日失败,给中日关系留下难以磨灭的历史阴影。 元朝时期,一些来华贸易的日本武士和商人往往暗藏兵器,顺利时做生意,不顺利就抢劫。日本地方割据势力为解决财源,也组织浪人、商人到中国沿海地区走私、抢掠。在明朝的语境中,“倭寇”主要指这些人。万历年间丰臣秀吉侵略朝鲜,“倭寇”指日本国。明中期嘉靖年间,官方文书所指倭寇主体不是日本人。
洪武帝在位31年,有记载的倭寇侵掠共计44次,以辽东、山东以及浙江等沿海地区较为严重。朱元璋两次遣使日本,主动改善两国关系;在使臣被杀后仍不放弃和平愿望,但日本衔旧恨,轻视中国,表示不惜武力抗衡。于是朱元璋下令断交、禁海。禁海主要针对日本,防止沿海居民与日本人接触。禁海没有杜绝倭患,日本九州南部的倭寇仍不时侵扰中国沿海。
成祖朱棣改变乃父政策,认为恢复朝贡使日本获利,可要求日本抑倭。两国议定10年一贡,人止200,船限2艘,不得夹带刀枪。永乐二年(1404),日本幕府朝贡,明廷仅赏赐锦绮20匹。永乐四年(1406),幕府捣毁对马等地倭寇巢穴,并将寇俘送交明朝。转年朝贡,明廷赏赐白金一千二百五十两、铜钱二万缗、绵丝绢等四百九十四匹,还有帷帐、器皿若干。②幕府获利丰厚,更加积极擒杀倭寇。日本剿倭有功,明朝赏赐增多;赏赐愈多,来的次数愈多;每年一次甚至一年来数次。明朝为鼓励日本灭倭,来者不拒,同时加强海防。永乐十九年(1421),辽东总兵刘江在金州西北设伏,全歼来犯倭寇30余船、2000余人,倭寇元气大伤。而后百年,有记载的倭寇侵掠共56次,倭患渐轻。
对上述时段的倭寇问题,学术认识趋同。嘉靖40多年间,倭寇之患最为严重,学界分歧最大。统编初中教材与实验用的统编高中教材,表述也不一样。初中教材说:
明朝中期,随着日本国内社会动荡加剧,特别是由于明朝国力减弱,海防松懈,倭寇与中国海盗、奸商等相互勾结,对中国沿海的武装抢劫日益猖獗。……明王朝派年轻将领戚继光到东南沿海抗倭。……使东南沿海的倭患基本解除。……戚继光领导的抗倭战争是一场反侵略的战争。
“相关史事”的小字解释:
当时明朝的不少官僚、富豪也下海经商,其中一些官僚、奸商以及沿海海盗与倭寇相勾结,为虎作伥,趁火打劫,使倭寇更为嚣张。
再看高中教材:
明朝中期,朝廷出于对日本实行经济封锁的目的,严厉禁止海外贸易。结果东南沿海民间海上走私活动猖獗,与倭寇混杂,出没沿海,烧殺抢掠,造成巨大破坏。明廷派遣大将戚继光等人平倭,经过长时间战斗,加上后来逐渐放松了对私人海外贸易的限制,东南沿海的形势才稳定下来。
二者的差别显然不是深浅问题,而是对明中期倭寇及倭患的认知不同。初中教材认为,日本人组成的倭寇是主角,明朝的官僚、奸商、海盗是狐假虎威,“为虎作伥”的汉奸。因此,戚继光抗倭是反侵略战争。高中教材认为,禁海导致民间走私猖獗,倭寇成分“混杂”(意指中日两国人,因此回避戚继光抗倭),放松禁海限制是倭患平息的原因之一。这两种抗倭叙事正是学界的两种看法。孰是孰非?读初中教材不禁要问: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明知禁海还要下海经商?他们与倭寇勾结的目的是抢掠还是经商?“不少官僚”参与其中,有哪些事例?
说不少官僚勾结倭寇,可能证据不足。官场的确腐败,沿海地方官经常借口防倭横征暴敛,倭寇来临则望风而逃,任凭混乱发生,这无疑助长倭寇气焰。但是,敢于勾结倭寇抢劫、坐地分赃的无良官僚,证据确凿的似乎没有。倭寇猖獗之时,正适严嵩当道。严嵩做首辅20年,最后被徐阶扳倒。徐阶为置严嵩父子于死地,给严世蕃拟定“通倭”罪名,刺激皇帝下旨将其斩杀,其实并无实据。除此之外,沿海官员接触较多的“倭寇”,即是被称为奸商、海盗的中国人,有称“假倭”。这些人确与日倭合流,并在日本建立根据地,但他们的主要诉求是经商。嘉靖年间的一些官员看得很清楚,他们说:“倭寇之患起于市舶,市舶不开由于入贡不许。许入贡,通市舶,中外得志,寇志泯矣。”“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①这些史料学界两种观点都在使用:认为抗倭是反侵略战争的一方指责与倭寇合流即为汉奸,史料所言是表面现象,实质是明朝海防松弛,没有禁海也不能满足双方贸易需求,更何况日本海盗行径一贯存在;②反方认为,史料证明禁海导致民间贸易非法,倭寇非倭,海商非奸商,海上贸易非武装不可。高中教材正是后一种观点的反映。那么,嘉靖年究竟是些什么人与倭寇“混杂”在一起?他们与日本是什么关系呢?
高中教材没有用“奸商”“海盗”这样的贬义词,用“民间”概括,相对国家“禁海”政策而用“走私”描述。说明白了就是,民间商人从事非法的海上贸易活动。这些商人集资造的巨舰堪比郑和宝船,长“一百二十步,可容二千人,上可驰马”。③他们结成的船队“或五十只,或一百只”,④规模宏大,往来于中国与日本及东南亚各国,进行贸易。这些人以徽商为主,首领中王直的名声最大。官方史书记载,嘉靖三十一年至四十五年(1552—1566)间,倭寇大规模侵掠259次,年均18次。“倭奴万余人,驾船千余艘”,指的就是王直集团。了解王直基本可以清楚嘉靖年倭患的来龙去脉。
据嘉靖《宁波府志》记载,王直“先以盐商折阅投入贼伙,继而窜身倭国,招集夷商,联舟而来,栖泊岛屿,潜与内地奸民交通贸易”。①王直以前是盐商,“投入贼伙”之后,主要活动是“招集夷商”和“与内地奸民交通贸易”,长期活动于宁波境内的双屿港。在贼伙头目被官府擒杀后,王直成为首领。
为谋求海上贸易的合法性,嘉靖三十年前后,王直协助官府擒拿海盗卢七一伙,将其“解送定海卫掌印指挥李寿,送巡按衙门”。②又接受“海道衙门委宁波府唐通判、张把总”之托,擒拿海盗陈四,“得陈四等一百六十四名,被掳妇女一十二口,烧毁大船七只,小船二十只,解丁海道”。③立功之后,王直向官府提出“求通互市”的请求,“官司弗许”,④王直前往日本的萨摩洲诸岛,建立起强大的海外贸易中转站,是时中国商人、日本商人、葡萄牙商人皆麇集于此进行贸易。王直自称“徽王”,居日本15年,控制36个岛屿,生意做到东南亚各国,中外海商咸服,称其为“五峰船主”。他的集团拥有武装,所用武器是日本制造,战术阵法也学日本,还雇用一些日本倭寇。⑤王直俨然成为海上“商界领袖”,不仅调节各国商业纠纷,还抑制了海盗。当时中国的生丝、丝绵、中药等产品运到国外,利润达10倍以上;国际市场对中国产品的需求旺盛,货源紧俏时价格不断攀升。王直等虽然居住在日本,但需经常到中国进货。他们或潜往沿海内陆采办,用钱财打通关卡;或用武力开道,直奔货源地。而朝廷明令“寸板不许下海,寸货不许入番”,这样他们势必要与官军发生冲突,日本还有小股倭寇不时侵扰东南沿海,王直麾下有时也打着倭寇旗号吓唬官军,如此,他们被指为“倭寇”也不冤枉。 嘉靖三十四年(1555),朝廷调戚继光指挥浙江军务。由于官军士兵来自军户,当兵非自愿,经常有逃亡,战斗力低下,因此最初戚继光也不是王直武装的对手。嘉靖三十六年(1557),胡宗宪任浙江巡抚,总督军务。胡宗宪设计诱骗王直,王直以为可以就此“息兵安境”,⑥束手就擒。他在狱中还心存侥幸,表示“如皇上慈仁恩宥,赦臣之罪,得效犬马微劳驱驰。浙江定海外长涂等港,仍如广中事例,通关纳税,又使不失贡期,宣谕诸岛,其主各为禁制,倭奴不得复为跋扈,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者也。”⑦他说,开市既可增关税,又能解决倭寇侵扰,不战而平息倭患。殊不知,与官府对抗不论事理,死路一条。王直死后,他的部下采取报复性抗争,海盗趁火打劫,还有缺饷的海兵叛乱⑧、沿海贫民走投无路造反,这些都被列入“倭患”(有新倭之称)。戚继光与俞大猷平息浙东倭患后,又转战福建、广东。有论者说,明朝政府力不从心,不得不招抚郑芝龙集团,形成官盗联合,最终才稳定了沿海秩序。⑨也有人认为,倭患严重之时,开海呼声日隆,武力剿倭使明朝财政捉襟见肘;隆庆年实施开海政策,东南沿海百姓得以下海经商,社会秩序日渐稳定。
四、两种观点的实质
倭患的解除,是戚继光、俞大猷抗倭的结果,还是朝廷取消禁海令的效应,抑或是抗倭胜利保障了开海后的贸易秩序,本文不再讨论。学界对嘉靖倭患的两种看法已经反映到中学教材,深入分析这两种观点的实质则十分必要。
初中教材采用的传统观点,笔者也曾深信不疑。明朝的当事人,明末的顾炎武,近代以来很多史学家也都这样评说。因为平倭战争是正义的,戚继光、俞大猷是民族英雄,那么王直等人就是丧失民族气节的奸商、委身日本的民族败类。以维护中国的立场而划分爱国与叛国,泾渭分明,结论似乎无可非议。但是,在这种逻辑中隐含着维护明王朝的稳定性:禁海是国家政策,下海经商即是违法走私;以武装对抗政府,还以日本岛屿为根据地,更是与国家为敌。在中国历史的叙事中,以朝廷代表国家,经常无视人民的权利与利益。尽管禁海因倭寇侵扰而起,但不能说禁海就是正确的。禁海只是禁止民间贸易,官方朝贡贸易仍在广东进行。禁海断绝了民众致富的一条途径,朝廷也失去了一大笔关税收入。东南沿海不同于内陆,可耕地面积有限,下海捕鱼、经营海外贸易是沿海经济传统。朱元璋的思想重农抑商,采取禁海政策应对倭患,封锁日本也封锁了沿海民众的生路。为禁止渔民下海、禁绝海外贸易,他下令岛屿居民一律上岸,沿海居民一律后退。沿海人出于生计铤而走险,远航贸易成为首选。嘉靖帝与大部分官员都主张加强禁海;黄仁宇甚至说,俞大猷要求建立海军的目的是消灭国际贸易。①而1500年以来,新航路的开辟使全球贸易迅速发展起来,这是人类历史的进步潮流。那么,以全球视野看明朝禁海即是倒行逆施。中外学界所言白银流向中国,正是隆庆年开海后出现的峰势。民间贸易无论于国于民都是正当而有益无害的经济活动,在西方受到政府的鼓励和保护,在中国却被视为大逆不道。站在朱姓王朝代表的国家立场上,民间贸易是走私,海商是奸商;以世界历史的視野看,民间贸易是顺应人类发展的大趋势,他们就是普通商人而已。但是还有个问题,民间贸易非武装不可吗?
还真有必要。回到16世纪的海洋世界,恃强凌弱随处可见。那时没有公海和领海的概念,没有国际公法,海上的事无人管理。海盗横行使海上贸易充满风险。开辟新航路及其之后西欧各国的远航贸易,无不携带武器,有时是自卫,有时就是抢劫。典型如英国的德雷克环球航行,抢劫西班牙人的金银。明朝时,葡萄牙人、荷兰人的船队来到东亚海域,都是武装贸易。荷兰人的商船安装火炮,还有战舰护航。国际贸易是在武力保护下进行的,没有武装即为刀俎下的鱼肉。那时各国海商都是商人兼海盗,中国海商也是如此,很难分清身份。正如当时福建官员许孚远所言:“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当通商可能时,他们收起刀枪做买卖;实在走投无路抄家伙抢劫。规规矩矩的商人不可能从事海上贸易,远洋贸易只能以武力为后盾。而且还要结成大团伙,方能平安无事。王直、郑芝龙的武装贸易组织都是这样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更何况,明朝政府以武力强制禁海。当初朱元璋下令海岛与沿海居民退离海岸线,“以三日为限,后者死”。违抗禁海就是死罪,国家只给海商留下武装对抗一条路。
那么,在日本建立根据地还雇用倭寇,算不算丧失民族气节呢?郑成功以收复台湾受到高度赞誉,但他是半个日本人,7岁之前在日本长大。郑芝龙在日本平户岛起家,也可以说以日本为根据地经营海上贸易。他不仅娶个日本老婆,经常往来日本,还与荷兰人关系密切。对郑成功历史评价并不在意他的家庭背景。王直以缉拿海盗为功,请求贸易合法化,这已经是尽了最大努力。无奈取道日本,经营海上贸易,这不是投靠日本人,而是以武力在日本割据一方,竟使一些倭寇甘愿为其效力。其实王直与郑芝龙都是海上霸主,身份都是亦商亦盗,只不过前者出现在禁海时期,后者生存于开海时期,于是他们的命运和历史声誉就拉开了距离——至少没人说郑芝龙是汉奸、民族败类。李伯重教授指出:“这些商人在东亚世界国际贸易中所进行的走私、劫掠、欺诈、行贿乃至殖民统治等种种恶行,在今天受到严厉谴责。然而,这里要说的是,这些今天不能容忍的恶行,恰恰是早期经济全球化时代国际贸易发展所必需的,因此进行这些恶行的商人,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或许不应当受到过分的谴责。”诚如所言,今人的严厉谴责缺乏历史的视角。但是,这种认识不完全取决于历史视角,其中潜在的民族主义情绪,恐怕是更难去除的障碍。
初中教材从中国历史的角度阐述事实,高中教材从世界历史的角度阐述事实。两种历史叙事如此相反,为历史课程实施思维训练提供了绝好的机会。
【作者简介】任世江,《历史教学》顾问。
【责任编辑:王雅贞】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0457-6241(2019)05-0024-08
初中教材第15课“明朝的对外关系”包括郑和下西洋和戚继光抗倭两件事。叙述郑和下西洋出现了“示中国富强”“展现大国风度”等耐人寻味的文字;删去了多年不变的一句:“比欧洲航海家远航早半个多世纪”。1405~1433年,郑和7次下西洋,1487年迪亚哥远航到达非洲南端,早半个多世纪是这样算出来的。实际上,葡萄牙人探航西非海岸的时间与郑和下西洋同时,而且它是先向大西洋中的亚速尔群岛,再向南进入西非海岸,经过半个世纪不间断的远洋探险,最终发现并绕过好望角,到达印度西海岸。“早半个世纪”之说只以一次做比较,眼界太狭窄。初一学生还不知道地理大发现,说早多少年是营造盲目的民族自豪感,删掉是对的。郑和下西洋与明中期倭患这两件事,都有不同视角看历史,结论截然相反的问题。历史课程要培养思维素质,初中可以浅尝辄止,高中更应该以全球史的视野看中国。
一、郑和、宝船的尺度与远航技术
郑和本姓马,云南回族人。他的先祖赛典赤是中亚贵族、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后裔,随忽必烈攻占云南,被任命为云南行省最高长官,为开发云南做出很多贡献,带动了大批回族人在云南落户。云南的马姓,源于中文对穆罕默德的音译。赛典赤家族在蒙元时代十分显赫,屡出高官,到郑和已是第六代,那时他叫马三保。1381年明军攻陷云南,屠杀蒙古人,阉割了上万色目人,其中大概就有小三保。随后一些被阉割的人成为各藩王的奴仆,马三保被送到北京燕王府。朱元璋有26个儿子,长子、第九子和最小的儿子早死,其余23个儿子都是藩王,燕王朱棣是第4子。朱元璋死后将皇位传给21岁的长孙,他那些叔叔不服,燕王朱棣以“清君侧”为名率先起兵,夺取皇位,他就是明成祖。《明史·郑和传》说,郑和“初事燕王于藩邸,从起兵有功,累擢太监。”马三保的功劳是什么?不清楚。朱棣登基后论功行赏,毫不吝惜,不少人得到公、侯、伯等爵位,从位卑的底层一跃成为帝国新贵。马三保的功劳一定不小,皇帝赐姓郑,改名和,封“三保太监”,官至四品,这是当时太监最高的品级。
郑和显然是成祖的心腹,这从下西洋的动机中可以得到印证。《明史·郑和传》说:“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惠帝指朱元璋的长孙,因死不见尸,有传言说他逃往海外;如果他还活着,朱棣就没有理由当皇帝。因此,朱棣不仅几次派人到南方秘密查找,而且派郑和到海外寻觅。这是下西洋的首要任务,但不宜明说,宣扬国威则大张旗鼓、公开宣示。郑和所率船队两万多人大部分是正规官军,配备有火器等武装,因此有称郑和为将军。若非心腹,安能托付重任并授予军队和钱财?
郑和远航的编队有200多艘木制帆船,其中大型宝船不少于60艘。宝船最大的究竟有多大?过去教材有注:最大的海船长44丈,宽18丈;换算长约138米、宽约56米,比足球场还大。于是有人说,这样大的船排水量超过8000吨甚至万吨。以前笔者总觉得这个数字有点儿玄,木材不像钢铁,不能焊接,用木材造这样大的船,似乎不可能。但是,宝船尺度的原始数字来自远航人的记载。马欢是伊斯兰教徒,通晓阿拉伯语,以翻译身份跟随郑和,参加了第4次、第6次和第7次远航。他写的《瀛涯胜览》在永乐年间成书,属于当事人的记录,从梁启超开始的一批学术大腕都信之不疑。明朝还有几本文献以及清修《明史》都如是说。学界也有人质疑,但始终证据不足。问题的关键是1“丈”到底折合多少“米”;以1丈≈3.13米计算,44丈为138米。在2018年之前,所有关于明朝尺度的研究,最小的是1丈≈2.34米,宝船长103米、宽42米;这跟足球场差不多,也够大的。这样大的海船吃水深度至少5米,造大船要有大船坞,但是至今没有发现这么大的船坞遗址。
《海交史研究》2018年第2期胡晓伟的论文《郑和宝船尺度新考——从泉州东西塔的尺度谈起》,应该说解开了这个谜。作者从现存宋代泉州东西塔文献记载的高度,与实际高度的折算得到启发,结合实物论证了《明史·和兰传》所记荷兰船与火炮的尺度折算为1丈≈1.6米。以此推算,《明史·郑和传》所记宝船尺度也是1丈≈1.6米,那么宝船长44丈≈70.4米,宽18丈≈28.8米。作者列举的第三个可信理由是:16至18世纪欧洲的木帆船最长50米,18至19世纪欧美最大的木帆船91.5米。外国学者认为,木帆船大于300英尺(91.4米)在结构上就不安全了。文章的论证过程合理,以可见实物为根据之一,令人信服。尽管宝船的尺度没有那么大,但它仍是当时世界最大的木帆船,载重量可达2000吨。
郑和船队除装运货物的宝船外,船队还有护卫的战船、补给食物的粮船、裝载淡水的水船和运载马匹的马船等。江苏、浙江、福建、江西等地的20多家造船厂承担造船任务。船队中军士以外的各种专业人员大都是无偿服役,没有工钱。7次航行平均每次费时20个月左右,只在马六甲曾与海盗作战,大体一帆风顺。这样庞大的船队在当时世界无可匹敌,把欧洲所有大船集合在一起,也没有这么大的规模。同时期,欧洲能载500吨货物的船很少,超过300吨就算大船了。①
郑和远航显示了中国的航海技术,不光是罗盘,还有牵星术、针路和海图,等等。牵星术是利用北极星或华盖星确定船的位置,针路是航海路线,海图是海洋地貌图,这些都是远航缺一不可的技术。下西洋的“西洋”指印度洋,郑和船队最初沿着海岸线航行,后来横渡印度洋,到达东非的索马里半岛。远离海岸线的航行方显航海技术的成熟,如果具备一定的地理知识和冒险精神,横渡太平洋大概没什么问题。
郑和在最后一次远航中,病逝于船队穿越印度洋回国的途中,终年62岁,遗体海葬。
二、郑和下西洋的评价
对下西洋肯定的说法读者熟知,不必赘述。郑和到达的国家和地区大都派人随船来华,而且不止一次。1416年有17个亚非国家和地区的使节汇聚南京城,形成“四方来朝”的局面。据说,东南亚各国至今还有很多“三宝公庙”,祭奠郑和。郑和船队装载的货物主要是瓷器、丝绸、茶叶,还有工艺品、珠宝和白银。正如教材所言,“这些物品有的是用于慷慨送礼,展现大国风度”。但是,郑和带去大量的瓷器和丝绸也不都是精品,不完全是送礼送出去,也有和当地人谈价钱做买卖或以物易物。有记载说,在柬埔寨的一个市镇,当地有五六百人赶来与船队做生意。当时泰国的暹罗王朝在郑和联络后,22次遣使来华。东南亚各国都不止一次派人来,最大的使团有540人。有4个国家的11位国王到过中国,其中两位客死中国。 下西洋开辟了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经济交流的航路。明朝嘉靖年间,以王直为首的海商集团,将中国的丝绵、丝绸、瓷器、棉布、茶叶、药材、铁器等运往暹罗及西洋各国,运回东南亚特产,往来经营五六年。①遗憾的是,传统史书将违反海禁的民间海商称之为“奸商”“海盗”或“倭寇”,至今明史学者也未将他们的所为视为郑和下西洋的后续。
肯定郑和下西洋未必产生正能量,了解贬低说却能引发深度思考。初中教材没有说为什么停止下西洋;实验用的统编高中教材说:郑和远航的主要目的是“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给明朝带来较大的财政负担,因此后来未能持续”。下西洋是帝国的形象工程,打造“万国来朝”的虚荣局面是赔本赚吆喝。各国使节来华都不用花钱,一路上好吃好喝供着。马六甲来了540人,都是明朝买单,还赏赐黄金白金各500两、钱钞40万贯、丝绸1300匹,还有金银器、衣冠,等等。外国人很愿意来——不就是低下身段吗?得到的赏赐太实惠了,足以吸引他们下次再来。后来蒙古人和日本人朝贡一次人数过千,让朝廷很头痛。按照中日两国议定的10年朝贡一次,日本总是不守规矩,没到年限硬是来朝贡,还赖着不走,反正吃喝全管。原因就是朝贡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郑和带回的东西远不能平衡送出去的,而且带回的珍奇异兽、香料油膏只能增加宫廷和权贵的生活乐趣,与民众生活没有多大关系。有些胡椒、苏木实在太多了,就作为俸禄分发给官员和军人。这叫贸易吗?更何况重农抑商是明朝的基本国策,《大明律》专设《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条,凡违规建造两桅杆海船及下海经商者,枭首示众,家属发配边疆充军。据此,民间贸易即为非法,“友好往来”只限于官方。
下西洋耗费巨大。造船的特殊木料取自云贵、湖广的深山,再运到江浙、福建;还需要大量桐油和生漆,用工、用料加一起造价不菲。木制船受海水侵蚀寿命很短,远航后维修是一笔费用,一条海船用上10年基本就报废了,还要不断造新船补充船队。只要下西洋的活动继续,造船、修船永无休止。永乐年间还不止远航这一项工程:迁都建设北京、修建陵寝,南京建大报国寺,开通大运河,营建武当山;5次北伐蒙古,将东北至库页岛纳入版图,南征越南。朱棣在位22年就没闲着,他还经常巡游各地。如此好大喜功、劳民伤财,使国家财政濒临破产。当时明朝财政主要征收实物和劳役,各项工程所需砖瓦、石料、木材等直接取自于民,劳役则是法定的义務;也就是说,下西洋的前期准备直接由民众承担。瓷器、丝绸等手工业品,从官营手工业和民营手工业征收或低价购进。下西洋带回的东西不可能投入市场换回货币,这项工程只见付出、不见收益;相比其他战争和营建等重大支出,下西洋最得不偿失,理由也最不充分,因此,第6次远航进行时就有朝臣建议停止这项消耗空前的面子工程。明成祖刚死,新皇帝就全面叫停远航的一切准备。尽管明宣宗又进行了第7次远航,但是,他一咽气,朝臣立马以他的名义下令停止,并明确一切善后事宜。明英宗在继位诏书中再次重申先皇帝遗诏,下西洋就此结束。朝廷保存的航海档案不翼而飞,一说被烧毁,以绝后患。
为显示中国富强而慷慨大方,唐朝也是这样。朝鲜、日本的遣唐使和留学生,只要踏上大唐领土,吃喝住行一切费用唐朝全包。由于下西洋对明朝经济没有任何好处,所以朝中大臣都持反对态度。说下西洋增进了中国与亚非各国和地区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是用现代语言描绘历史。相互了解是事实,但了解并没有促进相互进步。明朝的政治与生产力水平,也不可能成为对方的样本。友好往来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朝贡要求对方摆正位置,见皇帝必须叩首、三呼万岁,因此,朝贡关系不是友好关系。吃喝全管再送厚礼的热情招待,只能让民众反感。朝廷不爱惜民力,不关注民众生活,与民众没有共同利益,民众怎么可能与国家休戚与共呢?
郑和下西洋没有改变历史面貌,没有改变我们民族的气质,对世界历史也没有产生什么影响。开辟新航路使世界连成一个整体,郑和下西洋后中国依旧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徘徊。郑和远航没有给中国社会带来海洋的清新空气,没有掀起敢于冒险、探索未知的精神。开辟新航路的船只最大的不过120吨,最小只有27吨,西方人用这样的小船横渡大西洋和太平洋,这种勇气来源于基督教理想和人文主义精神。追求新知、追求新奇事物,崇尚自由和科学的理性精神,是开辟新航路的精神支柱。意大利人毕加费塔原本是教皇驻西班牙大使的随从,参加麦哲伦航海完全是好奇心的驱使。他在航海记录的开头说:“我从读书中知道了许多事情,也从各种不同的人中了解了许多事情,这些人与大使讨论海洋上那些伟大而新奇的事情……去经历和亲眼看看那些新事物,以便我可能因此而得到满足,以便我可能为后代赢得一些名誉。”①有的书上说参加哥伦布远航的大都是死刑犯,这是讹传,死刑犯只有4人。地理大发现时期的远洋航行有30多次,绝大多数参加者都是自愿的。
郑和远航从头至尾完全是政府行为。在开辟新航路中,西欧各国政府只是支持者。西班牙的远洋探险计划一般由国王和私人合股经营,国王和私人签署协议方能生效。哥伦布得到西班牙王室的支持,女王个人卖首饰提供了远航费用的15%,哥伦布自筹12.5%,其余由国库开支和富人捐助。麦哲伦远航费用全部来自国王。西班牙的远航队也有完全是私人组织的,领头人出资或采取集资入股方式。英国是民间自筹资金、招募人员,王室颁发特许状,从探险收益中提成。葡萄牙最早有组织的进行海上探险活动,一般都是政府出资,贵族参与,探险伴随着经商。由于西方地理大发现时期的远航都是以通商和建立殖民地为目的,因此不止一次,影响深远。比如集资的入股方式,风险共担、按股分成,这是资本主义经营的基本方式,流行至今。
三、倭寇的成分与倭患的叙事
日本古称“倭”,7世纪改称“日本”。隋朝以前,日本接受中国王朝的册封,认可朝贡关系。隋朝时,日本开始要求建立平等关系。607年,日本给隋炀帝的国书称“日出处天子致日没处天子”,用语不仅体现平起平坐,且以“日出”自比还有高于“日没”之意。后来又在国书中以“东天皇敬白西皇帝”开头,显示日本不再认可册封与朝贡。唐朝时,日本人虽然来中国学习,但在观念上没有从对等立场上后退,学习中国仍保持日本特色。忽必烈统一中国后两次发兵侵日,第二次动用大小船只4000多艘,运载军队14万,试图在日本博多湾登陆。是时飓风狂起,数千船只被卷入大海,淹死人数无法计算,被俘的数万将士在海滩上被集体斩首。日本人十分崇拜这场挽救国家命运的飓风,称之为“神风”。一些人大肆渲染神风助日,日本是不可战胜的神国。忽必烈侵日失败,给中日关系留下难以磨灭的历史阴影。 元朝时期,一些来华贸易的日本武士和商人往往暗藏兵器,顺利时做生意,不顺利就抢劫。日本地方割据势力为解决财源,也组织浪人、商人到中国沿海地区走私、抢掠。在明朝的语境中,“倭寇”主要指这些人。万历年间丰臣秀吉侵略朝鲜,“倭寇”指日本国。明中期嘉靖年间,官方文书所指倭寇主体不是日本人。
洪武帝在位31年,有记载的倭寇侵掠共计44次,以辽东、山东以及浙江等沿海地区较为严重。朱元璋两次遣使日本,主动改善两国关系;在使臣被杀后仍不放弃和平愿望,但日本衔旧恨,轻视中国,表示不惜武力抗衡。于是朱元璋下令断交、禁海。禁海主要针对日本,防止沿海居民与日本人接触。禁海没有杜绝倭患,日本九州南部的倭寇仍不时侵扰中国沿海。
成祖朱棣改变乃父政策,认为恢复朝贡使日本获利,可要求日本抑倭。两国议定10年一贡,人止200,船限2艘,不得夹带刀枪。永乐二年(1404),日本幕府朝贡,明廷仅赏赐锦绮20匹。永乐四年(1406),幕府捣毁对马等地倭寇巢穴,并将寇俘送交明朝。转年朝贡,明廷赏赐白金一千二百五十两、铜钱二万缗、绵丝绢等四百九十四匹,还有帷帐、器皿若干。②幕府获利丰厚,更加积极擒杀倭寇。日本剿倭有功,明朝赏赐增多;赏赐愈多,来的次数愈多;每年一次甚至一年来数次。明朝为鼓励日本灭倭,来者不拒,同时加强海防。永乐十九年(1421),辽东总兵刘江在金州西北设伏,全歼来犯倭寇30余船、2000余人,倭寇元气大伤。而后百年,有记载的倭寇侵掠共56次,倭患渐轻。
对上述时段的倭寇问题,学术认识趋同。嘉靖40多年间,倭寇之患最为严重,学界分歧最大。统编初中教材与实验用的统编高中教材,表述也不一样。初中教材说:
明朝中期,随着日本国内社会动荡加剧,特别是由于明朝国力减弱,海防松懈,倭寇与中国海盗、奸商等相互勾结,对中国沿海的武装抢劫日益猖獗。……明王朝派年轻将领戚继光到东南沿海抗倭。……使东南沿海的倭患基本解除。……戚继光领导的抗倭战争是一场反侵略的战争。
“相关史事”的小字解释:
当时明朝的不少官僚、富豪也下海经商,其中一些官僚、奸商以及沿海海盗与倭寇相勾结,为虎作伥,趁火打劫,使倭寇更为嚣张。
再看高中教材:
明朝中期,朝廷出于对日本实行经济封锁的目的,严厉禁止海外贸易。结果东南沿海民间海上走私活动猖獗,与倭寇混杂,出没沿海,烧殺抢掠,造成巨大破坏。明廷派遣大将戚继光等人平倭,经过长时间战斗,加上后来逐渐放松了对私人海外贸易的限制,东南沿海的形势才稳定下来。
二者的差别显然不是深浅问题,而是对明中期倭寇及倭患的认知不同。初中教材认为,日本人组成的倭寇是主角,明朝的官僚、奸商、海盗是狐假虎威,“为虎作伥”的汉奸。因此,戚继光抗倭是反侵略战争。高中教材认为,禁海导致民间走私猖獗,倭寇成分“混杂”(意指中日两国人,因此回避戚继光抗倭),放松禁海限制是倭患平息的原因之一。这两种抗倭叙事正是学界的两种看法。孰是孰非?读初中教材不禁要问: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明知禁海还要下海经商?他们与倭寇勾结的目的是抢掠还是经商?“不少官僚”参与其中,有哪些事例?
说不少官僚勾结倭寇,可能证据不足。官场的确腐败,沿海地方官经常借口防倭横征暴敛,倭寇来临则望风而逃,任凭混乱发生,这无疑助长倭寇气焰。但是,敢于勾结倭寇抢劫、坐地分赃的无良官僚,证据确凿的似乎没有。倭寇猖獗之时,正适严嵩当道。严嵩做首辅20年,最后被徐阶扳倒。徐阶为置严嵩父子于死地,给严世蕃拟定“通倭”罪名,刺激皇帝下旨将其斩杀,其实并无实据。除此之外,沿海官员接触较多的“倭寇”,即是被称为奸商、海盗的中国人,有称“假倭”。这些人确与日倭合流,并在日本建立根据地,但他们的主要诉求是经商。嘉靖年间的一些官员看得很清楚,他们说:“倭寇之患起于市舶,市舶不开由于入贡不许。许入贡,通市舶,中外得志,寇志泯矣。”“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①这些史料学界两种观点都在使用:认为抗倭是反侵略战争的一方指责与倭寇合流即为汉奸,史料所言是表面现象,实质是明朝海防松弛,没有禁海也不能满足双方贸易需求,更何况日本海盗行径一贯存在;②反方认为,史料证明禁海导致民间贸易非法,倭寇非倭,海商非奸商,海上贸易非武装不可。高中教材正是后一种观点的反映。那么,嘉靖年究竟是些什么人与倭寇“混杂”在一起?他们与日本是什么关系呢?
高中教材没有用“奸商”“海盗”这样的贬义词,用“民间”概括,相对国家“禁海”政策而用“走私”描述。说明白了就是,民间商人从事非法的海上贸易活动。这些商人集资造的巨舰堪比郑和宝船,长“一百二十步,可容二千人,上可驰马”。③他们结成的船队“或五十只,或一百只”,④规模宏大,往来于中国与日本及东南亚各国,进行贸易。这些人以徽商为主,首领中王直的名声最大。官方史书记载,嘉靖三十一年至四十五年(1552—1566)间,倭寇大规模侵掠259次,年均18次。“倭奴万余人,驾船千余艘”,指的就是王直集团。了解王直基本可以清楚嘉靖年倭患的来龙去脉。
据嘉靖《宁波府志》记载,王直“先以盐商折阅投入贼伙,继而窜身倭国,招集夷商,联舟而来,栖泊岛屿,潜与内地奸民交通贸易”。①王直以前是盐商,“投入贼伙”之后,主要活动是“招集夷商”和“与内地奸民交通贸易”,长期活动于宁波境内的双屿港。在贼伙头目被官府擒杀后,王直成为首领。
为谋求海上贸易的合法性,嘉靖三十年前后,王直协助官府擒拿海盗卢七一伙,将其“解送定海卫掌印指挥李寿,送巡按衙门”。②又接受“海道衙门委宁波府唐通判、张把总”之托,擒拿海盗陈四,“得陈四等一百六十四名,被掳妇女一十二口,烧毁大船七只,小船二十只,解丁海道”。③立功之后,王直向官府提出“求通互市”的请求,“官司弗许”,④王直前往日本的萨摩洲诸岛,建立起强大的海外贸易中转站,是时中国商人、日本商人、葡萄牙商人皆麇集于此进行贸易。王直自称“徽王”,居日本15年,控制36个岛屿,生意做到东南亚各国,中外海商咸服,称其为“五峰船主”。他的集团拥有武装,所用武器是日本制造,战术阵法也学日本,还雇用一些日本倭寇。⑤王直俨然成为海上“商界领袖”,不仅调节各国商业纠纷,还抑制了海盗。当时中国的生丝、丝绵、中药等产品运到国外,利润达10倍以上;国际市场对中国产品的需求旺盛,货源紧俏时价格不断攀升。王直等虽然居住在日本,但需经常到中国进货。他们或潜往沿海内陆采办,用钱财打通关卡;或用武力开道,直奔货源地。而朝廷明令“寸板不许下海,寸货不许入番”,这样他们势必要与官军发生冲突,日本还有小股倭寇不时侵扰东南沿海,王直麾下有时也打着倭寇旗号吓唬官军,如此,他们被指为“倭寇”也不冤枉。 嘉靖三十四年(1555),朝廷调戚继光指挥浙江军务。由于官军士兵来自军户,当兵非自愿,经常有逃亡,战斗力低下,因此最初戚继光也不是王直武装的对手。嘉靖三十六年(1557),胡宗宪任浙江巡抚,总督军务。胡宗宪设计诱骗王直,王直以为可以就此“息兵安境”,⑥束手就擒。他在狱中还心存侥幸,表示“如皇上慈仁恩宥,赦臣之罪,得效犬马微劳驱驰。浙江定海外长涂等港,仍如广中事例,通关纳税,又使不失贡期,宣谕诸岛,其主各为禁制,倭奴不得复为跋扈,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者也。”⑦他说,开市既可增关税,又能解决倭寇侵扰,不战而平息倭患。殊不知,与官府对抗不论事理,死路一条。王直死后,他的部下采取报复性抗争,海盗趁火打劫,还有缺饷的海兵叛乱⑧、沿海贫民走投无路造反,这些都被列入“倭患”(有新倭之称)。戚继光与俞大猷平息浙东倭患后,又转战福建、广东。有论者说,明朝政府力不从心,不得不招抚郑芝龙集团,形成官盗联合,最终才稳定了沿海秩序。⑨也有人认为,倭患严重之时,开海呼声日隆,武力剿倭使明朝财政捉襟见肘;隆庆年实施开海政策,东南沿海百姓得以下海经商,社会秩序日渐稳定。
四、两种观点的实质
倭患的解除,是戚继光、俞大猷抗倭的结果,还是朝廷取消禁海令的效应,抑或是抗倭胜利保障了开海后的贸易秩序,本文不再讨论。学界对嘉靖倭患的两种看法已经反映到中学教材,深入分析这两种观点的实质则十分必要。
初中教材采用的传统观点,笔者也曾深信不疑。明朝的当事人,明末的顾炎武,近代以来很多史学家也都这样评说。因为平倭战争是正义的,戚继光、俞大猷是民族英雄,那么王直等人就是丧失民族气节的奸商、委身日本的民族败类。以维护中国的立场而划分爱国与叛国,泾渭分明,结论似乎无可非议。但是,在这种逻辑中隐含着维护明王朝的稳定性:禁海是国家政策,下海经商即是违法走私;以武装对抗政府,还以日本岛屿为根据地,更是与国家为敌。在中国历史的叙事中,以朝廷代表国家,经常无视人民的权利与利益。尽管禁海因倭寇侵扰而起,但不能说禁海就是正确的。禁海只是禁止民间贸易,官方朝贡贸易仍在广东进行。禁海断绝了民众致富的一条途径,朝廷也失去了一大笔关税收入。东南沿海不同于内陆,可耕地面积有限,下海捕鱼、经营海外贸易是沿海经济传统。朱元璋的思想重农抑商,采取禁海政策应对倭患,封锁日本也封锁了沿海民众的生路。为禁止渔民下海、禁绝海外贸易,他下令岛屿居民一律上岸,沿海居民一律后退。沿海人出于生计铤而走险,远航贸易成为首选。嘉靖帝与大部分官员都主张加强禁海;黄仁宇甚至说,俞大猷要求建立海军的目的是消灭国际贸易。①而1500年以来,新航路的开辟使全球贸易迅速发展起来,这是人类历史的进步潮流。那么,以全球视野看明朝禁海即是倒行逆施。中外学界所言白银流向中国,正是隆庆年开海后出现的峰势。民间贸易无论于国于民都是正当而有益无害的经济活动,在西方受到政府的鼓励和保护,在中国却被视为大逆不道。站在朱姓王朝代表的国家立场上,民间贸易是走私,海商是奸商;以世界历史的視野看,民间贸易是顺应人类发展的大趋势,他们就是普通商人而已。但是还有个问题,民间贸易非武装不可吗?
还真有必要。回到16世纪的海洋世界,恃强凌弱随处可见。那时没有公海和领海的概念,没有国际公法,海上的事无人管理。海盗横行使海上贸易充满风险。开辟新航路及其之后西欧各国的远航贸易,无不携带武器,有时是自卫,有时就是抢劫。典型如英国的德雷克环球航行,抢劫西班牙人的金银。明朝时,葡萄牙人、荷兰人的船队来到东亚海域,都是武装贸易。荷兰人的商船安装火炮,还有战舰护航。国际贸易是在武力保护下进行的,没有武装即为刀俎下的鱼肉。那时各国海商都是商人兼海盗,中国海商也是如此,很难分清身份。正如当时福建官员许孚远所言:“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当通商可能时,他们收起刀枪做买卖;实在走投无路抄家伙抢劫。规规矩矩的商人不可能从事海上贸易,远洋贸易只能以武力为后盾。而且还要结成大团伙,方能平安无事。王直、郑芝龙的武装贸易组织都是这样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更何况,明朝政府以武力强制禁海。当初朱元璋下令海岛与沿海居民退离海岸线,“以三日为限,后者死”。违抗禁海就是死罪,国家只给海商留下武装对抗一条路。
那么,在日本建立根据地还雇用倭寇,算不算丧失民族气节呢?郑成功以收复台湾受到高度赞誉,但他是半个日本人,7岁之前在日本长大。郑芝龙在日本平户岛起家,也可以说以日本为根据地经营海上贸易。他不仅娶个日本老婆,经常往来日本,还与荷兰人关系密切。对郑成功历史评价并不在意他的家庭背景。王直以缉拿海盗为功,请求贸易合法化,这已经是尽了最大努力。无奈取道日本,经营海上贸易,这不是投靠日本人,而是以武力在日本割据一方,竟使一些倭寇甘愿为其效力。其实王直与郑芝龙都是海上霸主,身份都是亦商亦盗,只不过前者出现在禁海时期,后者生存于开海时期,于是他们的命运和历史声誉就拉开了距离——至少没人说郑芝龙是汉奸、民族败类。李伯重教授指出:“这些商人在东亚世界国际贸易中所进行的走私、劫掠、欺诈、行贿乃至殖民统治等种种恶行,在今天受到严厉谴责。然而,这里要说的是,这些今天不能容忍的恶行,恰恰是早期经济全球化时代国际贸易发展所必需的,因此进行这些恶行的商人,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或许不应当受到过分的谴责。”诚如所言,今人的严厉谴责缺乏历史的视角。但是,这种认识不完全取决于历史视角,其中潜在的民族主义情绪,恐怕是更难去除的障碍。
初中教材从中国历史的角度阐述事实,高中教材从世界历史的角度阐述事实。两种历史叙事如此相反,为历史课程实施思维训练提供了绝好的机会。
【作者简介】任世江,《历史教学》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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