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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艺术实践表明,现行的三种律制--十二平均律、纯律、五度相生律,并不能单独满足演唱的要求,而常常需要在"微调"中灵活运用三种律制来解决音准问题.所谓的"微调"关键在于要养成对自然调式、调性及其自然调式音级倾向关系的敏锐感,以致使"三律并用"的"微调"形成一种新的"可差律",这是掌握"三律并用"的根本之所在,也是视唱教学中需要着力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