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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电力市场的交易有效的运行,推动整个行业的稳定发展,促进体制改革。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982号)精神,对于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给出以下几点看法。
关键词:电力;市場交易;衔接
一、市场设计更加完善
《规则》清晰全面,市场成员涉及的类型丰富多样,比如电力交易机构、电网企业以及电力用户等等。和《规则(暂行)》相比较而言,市场成员类型又增加了两种,其中之一是配售电企业,另外一个是储能企业。
除此之外,交易情况也发生了一些改变,尤其是周期方面,变得更加详细。从品种角度来看,该文件也提出了另外一种新的交易方式,即滚动撮合交易。
价格机制出现了非常明确的改变。从市场价格角度来看,文件中明确的指出,在整个市场交易的过程中,对于广大用户来说,他们的价格涉及到多方面内容,比如政府性基金,输配电价格以及电能量交易价格等等。
张骥是中嘉年能集团首席交易官,他认为,对中长期交易来说,其周期变得越来越完善,交易品种也变得越来越丰富,这样能够进一步提高交易的灵活性,同时防止出现电量偏差的状况。其中最为显著的改变之一就是价格机制。用户角度为切入点来看,辅助服务费用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价格内容,该措施的实行能够进一步还原电力商品属性。除此之外,《规则》也在其他多方面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使得这些内容变得更加完善且丰富,比如信息披露,让主体准入等等。
加拿大安大略省独立电力系统运营公司高级经济师何爱民在接受记者采访过程中明确表示,《规则》提出的改变不仅仅包括上述内容,除此之外,还包括增量配网主体的权责[1]。
二、与现货市场有所割裂
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经济与电力市场研究所所长陈皓勇认为,从细节角度而言,新版《规则》相关内容变得越来越完善。即使如此,仍然存在较多的不足和缺陷,主要表现在推进市场建设方面,这一方面的内容和8个现货试点市场改革路径之间根本不具有一致性,具有一定的偏差。
他还提出,和西方国家相比较而言,我国的电力市场改革起点与之具有很明显的差异性,改革步骤也是如此。根据西方国家的改革状况来看,他们改革的基础是成熟的经济调度,在这样的情况下,实现集中竞价现货交易的难度相对来说比较小。然而在我国,改革的前提条件是存电量中长期交易。针对这种情况,目前急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以此为基础来推动电力曲线中长期交易,这样才能够给之后的交易提供重要的保障。
何爱民非常认可这一观点,他指出,《规则》内容确实比较完善,但是同时也忽略了电价的位置信号,无法真实有效的体现出广大用户和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以及意愿。通常情况下来说,成本最高的电厂一般都会靠近负荷中心。然而,有实际交易情况而言,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他们的成交时间最晚,竞争力相对较差。面对这种情况,如果某一个区域严重阻塞,那么,在交易的过程中,很有必要采取分区定价策略。
安全校核是《规则》中并没有讨论到的问题,它和分区定价具有紧密的联系。到目前为止,安全校核仍然存在严重的缺陷,不够科学透明,而且和市场相互脱节。必须考虑到市民的参与度,了解市民的报价。
除此以外,《规则》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市场上到目前为止仍然存在很多不正当行为,这些行为导致市场秩序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很有必要对他们进行内部曝光。
何爱民提出,对于任何行业的市场来说,如果存在操纵市场行为,那么整个市场发展必然会受到严重的阻碍。同时也会对这种行为进行严格的惩罚。在电力市场中,如果出现上述行为,处理依据的主要内容就是《电力管理条例》。这种情况根本不足以发挥真正的惩治作用。
三、应该围绕现货市场设计中长期交易
《规则》中存在如此多的缺陷和不足之处,陈浩勇针对这一现象提出,对于当前的市场来说,即需要完成一个任务就是要建立带电力曲线的中长期交易机制。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可以实行以下几种方式,第一,带电力曲线的双边协商交易,第二,带电力曲线的集中竞价交易,第三,带电力曲线的连续交易。
何爱民认为,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这两个因素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前者交易的主要对象是实时电能,出清价格具有较高的波动性,与此同时,交易机制的复杂程度也更高一些,不仅存在较多交易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重的交易风险。而对于后者来说,一般情况下,现货市场价格指数是最重要的交易标的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现货价格波动风险的产生。
何爱民指出,假如交易标的物发生了改变,实施物理交易。这样的情况下,风险性会大幅度上升。这就仿佛今年原油期货价格出现过每桶-40美金一样。直到现阶段,我国的中长期交易仍然不够完善,但是,如果交易区域不存在现货市场,好像也不具备够完善的选择。
在这样的情况下,何爱民提出建议,如果交易区域具有现货市场,那么,应该把现货价格指数作为最为重要的交易标的物,这样能够尽可能的防止风险。在设计中长期市场交易的过程中,应该把现货市场放在最核心的位置,其最重要的特征必须反映在交易规则中。
四、加强统筹谋划,有序衔接中长期交易和现货市场
(一)稳定有序的促进现货市场连续计算运行。在实施试点工作的过程中,不能过于急躁,而是要循序渐进,延长试点工作周期,增加试点工作频次。尽可能的优化涉及到的交易规则和制度,完善系统的功能。同时还有必要构建发电固定成本回收机制,确保所有的企业都能够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经济效益,对于规划投资进行科学有效的指导,促进省内电力现货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二)要建立健全现有的带电力负荷曲线交易机制。要实现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运行,在交易的过程中,必须采取统一一致的发电功率,然后制定相同的交易曲线,这一点也要在合同中明确的标注出来。为了确保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相关主体都能够科学有效的推动带曲线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把他们自身的分时用电曲线提供给广大电力用户。与此同时,分行业以及地区也给用户提供了典型电力负荷曲线,这有利于推动合同的签订,给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有效的参考和借鉴,最终签订中长期合作合同,为整个市场的交易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
(三)必须构建电力负荷曲线调整机制。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运行后,在之后的交易过程中,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也应该严格根据相关规则和标准来执行。无论是转让还是买卖中长期合同,那么多必须带曲线开展,确保市场主体能够得到科学完善的渠道和路径。除此之外,为了确保主体能够更加科学合理的对于曲线进行调节,还有必要进行周挂牌交易。
(四)健全市场价格发现机制。要对交易主体进行可是有效的鼓励和指导,帮助他们共同签订中长期合同。在这一过程中,也应该学习并参考上下游的成功经验和策略,对价格机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优化,与其他各个主体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果在市场化交易规则的前提条件之下,已经构建了上网电价,那么仍然需要执行现有的规则。
五、强化合同管理,努力提高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
(一)要采取科学有序的方式来推动常态化合同交易,同时也要提高合同的约束能力。从原则角度上来看,开展合同交易的周期是月。而对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来说,也要定期的对一些经验和规律进行总结和归纳,适当的缩小周期,以此为基础进行交易。在运行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以后,如果没有明确依据相应的标准来构建合同,那么,该中心也无法给予他们合同备案。不仅如此,电力调度机构也不会给他们提供安全校核服务。
(二)要充分贯彻落实相应的举措,适当的增加合同签约比例。对于所有的市场交易主体来说,他们都必须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积极认真,为提高签订率奠定良好的基础。通常情况下来说,中长期合同电量应该大于等于上一年用电量的95%,如果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对于不足部分来说,就需要依据有关规则来实行。
(三)如果交易主体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则和要求来签订合同,那么一旦出现风险,他们就要自行承担。对于没有签订合同的主体来说,严格根据国家所制定的有关制度,他们不具备电力现货交易权。如果主体签订的合同不足额,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结合市场的有关规定和制度,仔细核算其中的偏差。
参考文献:
[1]中国特色、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关键问题研究(3):省间省内电力市场协调运行的交易出清模型[J].曾丹,谢开,庞博,李竹,杨争林.电网技术.2020(08)
关键词:电力;市場交易;衔接
一、市场设计更加完善
《规则》清晰全面,市场成员涉及的类型丰富多样,比如电力交易机构、电网企业以及电力用户等等。和《规则(暂行)》相比较而言,市场成员类型又增加了两种,其中之一是配售电企业,另外一个是储能企业。
除此之外,交易情况也发生了一些改变,尤其是周期方面,变得更加详细。从品种角度来看,该文件也提出了另外一种新的交易方式,即滚动撮合交易。
价格机制出现了非常明确的改变。从市场价格角度来看,文件中明确的指出,在整个市场交易的过程中,对于广大用户来说,他们的价格涉及到多方面内容,比如政府性基金,输配电价格以及电能量交易价格等等。
张骥是中嘉年能集团首席交易官,他认为,对中长期交易来说,其周期变得越来越完善,交易品种也变得越来越丰富,这样能够进一步提高交易的灵活性,同时防止出现电量偏差的状况。其中最为显著的改变之一就是价格机制。用户角度为切入点来看,辅助服务费用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价格内容,该措施的实行能够进一步还原电力商品属性。除此之外,《规则》也在其他多方面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使得这些内容变得更加完善且丰富,比如信息披露,让主体准入等等。
加拿大安大略省独立电力系统运营公司高级经济师何爱民在接受记者采访过程中明确表示,《规则》提出的改变不仅仅包括上述内容,除此之外,还包括增量配网主体的权责[1]。
二、与现货市场有所割裂
华南理工大学电力经济与电力市场研究所所长陈皓勇认为,从细节角度而言,新版《规则》相关内容变得越来越完善。即使如此,仍然存在较多的不足和缺陷,主要表现在推进市场建设方面,这一方面的内容和8个现货试点市场改革路径之间根本不具有一致性,具有一定的偏差。
他还提出,和西方国家相比较而言,我国的电力市场改革起点与之具有很明显的差异性,改革步骤也是如此。根据西方国家的改革状况来看,他们改革的基础是成熟的经济调度,在这样的情况下,实现集中竞价现货交易的难度相对来说比较小。然而在我国,改革的前提条件是存电量中长期交易。针对这种情况,目前急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以此为基础来推动电力曲线中长期交易,这样才能够给之后的交易提供重要的保障。
何爱民非常认可这一观点,他指出,《规则》内容确实比较完善,但是同时也忽略了电价的位置信号,无法真实有效的体现出广大用户和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以及意愿。通常情况下来说,成本最高的电厂一般都会靠近负荷中心。然而,有实际交易情况而言,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他们的成交时间最晚,竞争力相对较差。面对这种情况,如果某一个区域严重阻塞,那么,在交易的过程中,很有必要采取分区定价策略。
安全校核是《规则》中并没有讨论到的问题,它和分区定价具有紧密的联系。到目前为止,安全校核仍然存在严重的缺陷,不够科学透明,而且和市场相互脱节。必须考虑到市民的参与度,了解市民的报价。
除此以外,《规则》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市场上到目前为止仍然存在很多不正当行为,这些行为导致市场秩序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很有必要对他们进行内部曝光。
何爱民提出,对于任何行业的市场来说,如果存在操纵市场行为,那么整个市场发展必然会受到严重的阻碍。同时也会对这种行为进行严格的惩罚。在电力市场中,如果出现上述行为,处理依据的主要内容就是《电力管理条例》。这种情况根本不足以发挥真正的惩治作用。
三、应该围绕现货市场设计中长期交易
《规则》中存在如此多的缺陷和不足之处,陈浩勇针对这一现象提出,对于当前的市场来说,即需要完成一个任务就是要建立带电力曲线的中长期交易机制。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可以实行以下几种方式,第一,带电力曲线的双边协商交易,第二,带电力曲线的集中竞价交易,第三,带电力曲线的连续交易。
何爱民认为,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这两个因素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前者交易的主要对象是实时电能,出清价格具有较高的波动性,与此同时,交易机制的复杂程度也更高一些,不仅存在较多交易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重的交易风险。而对于后者来说,一般情况下,现货市场价格指数是最重要的交易标的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现货价格波动风险的产生。
何爱民指出,假如交易标的物发生了改变,实施物理交易。这样的情况下,风险性会大幅度上升。这就仿佛今年原油期货价格出现过每桶-40美金一样。直到现阶段,我国的中长期交易仍然不够完善,但是,如果交易区域不存在现货市场,好像也不具备够完善的选择。
在这样的情况下,何爱民提出建议,如果交易区域具有现货市场,那么,应该把现货价格指数作为最为重要的交易标的物,这样能够尽可能的防止风险。在设计中长期市场交易的过程中,应该把现货市场放在最核心的位置,其最重要的特征必须反映在交易规则中。
四、加强统筹谋划,有序衔接中长期交易和现货市场
(一)稳定有序的促进现货市场连续计算运行。在实施试点工作的过程中,不能过于急躁,而是要循序渐进,延长试点工作周期,增加试点工作频次。尽可能的优化涉及到的交易规则和制度,完善系统的功能。同时还有必要构建发电固定成本回收机制,确保所有的企业都能够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经济效益,对于规划投资进行科学有效的指导,促进省内电力现货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二)要建立健全现有的带电力负荷曲线交易机制。要实现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运行,在交易的过程中,必须采取统一一致的发电功率,然后制定相同的交易曲线,这一点也要在合同中明确的标注出来。为了确保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相关主体都能够科学有效的推动带曲线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把他们自身的分时用电曲线提供给广大电力用户。与此同时,分行业以及地区也给用户提供了典型电力负荷曲线,这有利于推动合同的签订,给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有效的参考和借鉴,最终签订中长期合作合同,为整个市场的交易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
(三)必须构建电力负荷曲线调整机制。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运行后,在之后的交易过程中,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也应该严格根据相关规则和标准来执行。无论是转让还是买卖中长期合同,那么多必须带曲线开展,确保市场主体能够得到科学完善的渠道和路径。除此之外,为了确保主体能够更加科学合理的对于曲线进行调节,还有必要进行周挂牌交易。
(四)健全市场价格发现机制。要对交易主体进行可是有效的鼓励和指导,帮助他们共同签订中长期合同。在这一过程中,也应该学习并参考上下游的成功经验和策略,对价格机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优化,与其他各个主体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如果在市场化交易规则的前提条件之下,已经构建了上网电价,那么仍然需要执行现有的规则。
五、强化合同管理,努力提高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比例
(一)要采取科学有序的方式来推动常态化合同交易,同时也要提高合同的约束能力。从原则角度上来看,开展合同交易的周期是月。而对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来说,也要定期的对一些经验和规律进行总结和归纳,适当的缩小周期,以此为基础进行交易。在运行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以后,如果没有明确依据相应的标准来构建合同,那么,该中心也无法给予他们合同备案。不仅如此,电力调度机构也不会给他们提供安全校核服务。
(二)要充分贯彻落实相应的举措,适当的增加合同签约比例。对于所有的市场交易主体来说,他们都必须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积极认真,为提高签订率奠定良好的基础。通常情况下来说,中长期合同电量应该大于等于上一年用电量的95%,如果没有达到这一标准,对于不足部分来说,就需要依据有关规则来实行。
(三)如果交易主体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则和要求来签订合同,那么一旦出现风险,他们就要自行承担。对于没有签订合同的主体来说,严格根据国家所制定的有关制度,他们不具备电力现货交易权。如果主体签订的合同不足额,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结合市场的有关规定和制度,仔细核算其中的偏差。
参考文献:
[1]中国特色、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关键问题研究(3):省间省内电力市场协调运行的交易出清模型[J].曾丹,谢开,庞博,李竹,杨争林.电网技术.2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