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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中曾出现这样的情况,大多数人对改革十分支持和拥护,但是一旦改革要触动自己既得利益的时候,又表示出不情愿、不支持,甚至极力反对。有人称之为“食言现象”。对于舆论监督来说,它同样遭遇“食言现象”。最近笔者在一次百人抽样调查中发现,95%的人都喜欢看舆论监督方面的稿件,并希望媒体经常开展舆论监督,但是“在新闻媒体对自己单位进行舆论监督时”,只有20%的人表示支持;有30%的人表示理解,但不予支持;还有30%的人不同意或者反对。其余的人没有填写。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我们从中能否得到新的启示?
舆论监督报道虽然受读者欢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一旦成为监督的对象,却不免要“食言”,给舆论监督带来种种阻力,使舆论监督处于尴尬的境地。为什么会这样呢?其中有自身原因,也有客观原因。
假冒伪劣行为使舆论监督声誉受损。在现实生活中舆论监督出现一些不谐之音。从调查中发现,有的媒体、记者违背舆论监督的基本要求,不为监督对象考虑,热衷于追求“轰动效应”,随意炒作,追求刺激、过瘾,给监督对象造成极大损失,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反响。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假冒记者,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到处讹诈行骗。一些素质不高的记者以舆论监督为名,行以稿谋私之实。这些行为败坏了舆论监督的社会形象。
由于这些现象的出现,许多领导不敢借助舆论监督发现和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怕批评报道不准确,影响基层同志的积极性,怕负面报道过多影响所在地区、部门的形象,怕记者说三道四,品头论足,影响到工作大局。
人们潜意识中不习惯有人监督。一是出自于喜欢自由自在的天性。从心理学上来讲,自由自在,会使人精神放松,感到轻松自然,心情愉快。相反如果被人监督,就会受到约束。在生活工作中需要分心来查看自己的行为、效率和水平是否在人们的要求之内,无疑增加了精神负担。不少人平时天南海北,侃侃而谈,可是一见镜头对着自己,半天竟说不出一句话,因为他知道,虽然面前只是镜头,但实际上无数观众的眼睛在看着自己。二是怕人说三道四。如果自己处在监督之下,每天一举一动都暴露在人们的视线之中,即使没有什么失误的地方,也同样能招致各种是非。当然更不愿媒体公开对自己说三道四,使自己成为舆论的中心和人们关注的焦点。
绝对权力观念使舆论监督障碍重重。据对调查对象分析,持反对态度或没有填写意见的都是单位的领导。在他们看来,对单位进行舆论监督事实上就是对他们行使权力进行舆论监督。他们反对舆论监督,从本质上看这是绝对权力观念在作怪。
所谓绝对权力是指“免于控制、不受约束的权力,是指不受限制地任意使用权力”。由于受几千年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单位的领导总想追求个人权力的最大化,他们不习惯也容不得有人在身后对他们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不愿甚至讨厌有人对他们行使权力进行限制约束。他们对上级新闻媒体的监督表面上笑脸相迎,内心是恨之入骨,暗地里设置重重障碍。对于本级媒体,以维护本地形象、利于招商引资为名,出台制度对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工作提出十分苛刻的要求,客观上堵住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路子。
我们研究舆论监督遭遇“食言现象”的目的就是想从中得到一定的启示,以便于我们更好地搞好舆论监督。
开展舆论监督特别是揭露性报道在量上要有一定的度。舆论监督具有很大的魅力,广大受众都喜欢看这类新闻,但喜欢舆论监督报道的动因比较复杂,受众层次也比较复杂。如果仅仅从媒体自身的眼前利益考虑,舆论监督报道容易引起轰动,容易引起大多数受众的关注,可以给媒体带来很多好处,但是从社会效果和媒体长远利益来看则并不意味着都是多多益善。
从这一点上看,我们不能觉得舆论监督有人看就要没有节制地搞起来。我们要真正理解党的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开展舆论监督特别是批评报道要在量上有一定的度。
开展舆论监督决不能寄希望于不遇到困难。开展舆论监督虽然受到受众喜欢,但我们却经常遇到困难。这种困难主要来自人为因素,来源于监督对象的不习惯、不情愿、不配合、不守法。有的是利益驱使,有的是自然天性。所以我们可以说舆论监督遇到困难是必然的,换句话说,舆论监督遇到的困难是与生俱来的。我们要教育新闻工作者,要正确认识舆论监督的意义,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中的困难,要有一种迎难而上的勇气,要有一种敢于与邪恶势力斗争的决心。同时,要从制度上对舆论监督进行必要鼓励,建立良好的舆论监督机制。
我们要对加强舆论监督拥有信心。近年来,舆论监督过程遭遇到某些人阻挠,便觉得现在领导对舆论监督存有偏见,憎恨舆论监督,舆论监督环境恶化,一些记者对开展舆论监督失去信心,一些媒体不再组织舆论监督。
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其实我们应当看到,我们党早已认识到舆论监督的作用和意义,对舆论监督十分重视。党的十六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要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党内监督条例》将舆论监督作为监督的重要方式列入其中。一些部门和地方长期以来积极引导和支持舆论监督。据报道,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一次新闻座谈会上说:“我们欢迎舆论监督。监督越多、越广,力度越强,越能使我们的工作惠及到老百姓身上。”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专门制订了《济南市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处置预案》。《预案》中规定,当事单位新闻发言人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了解情况,尽快向媒体发布新闻。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市政府主管部门和事发地的党委及政府,不仅要善待新闻媒体,而且要积极配合、支持各级媒体记者的采访,并及时发布客观、准确的新闻信息。对驱逐记者、隐瞒事实真相,蓄意封锁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因此,我们不能对加强舆论监督失去信心。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的健全,人们对舆论监督认识的提高,喜欢舆论监督更多的是出于对社会的责任感,“食言现象”将会减少,舆论监督将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作者单位:三门峡日报社)
编校:张红玲
舆论监督报道虽然受读者欢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一旦成为监督的对象,却不免要“食言”,给舆论监督带来种种阻力,使舆论监督处于尴尬的境地。为什么会这样呢?其中有自身原因,也有客观原因。
假冒伪劣行为使舆论监督声誉受损。在现实生活中舆论监督出现一些不谐之音。从调查中发现,有的媒体、记者违背舆论监督的基本要求,不为监督对象考虑,热衷于追求“轰动效应”,随意炒作,追求刺激、过瘾,给监督对象造成极大损失,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反响。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假冒记者,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到处讹诈行骗。一些素质不高的记者以舆论监督为名,行以稿谋私之实。这些行为败坏了舆论监督的社会形象。
由于这些现象的出现,许多领导不敢借助舆论监督发现和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怕批评报道不准确,影响基层同志的积极性,怕负面报道过多影响所在地区、部门的形象,怕记者说三道四,品头论足,影响到工作大局。
人们潜意识中不习惯有人监督。一是出自于喜欢自由自在的天性。从心理学上来讲,自由自在,会使人精神放松,感到轻松自然,心情愉快。相反如果被人监督,就会受到约束。在生活工作中需要分心来查看自己的行为、效率和水平是否在人们的要求之内,无疑增加了精神负担。不少人平时天南海北,侃侃而谈,可是一见镜头对着自己,半天竟说不出一句话,因为他知道,虽然面前只是镜头,但实际上无数观众的眼睛在看着自己。二是怕人说三道四。如果自己处在监督之下,每天一举一动都暴露在人们的视线之中,即使没有什么失误的地方,也同样能招致各种是非。当然更不愿媒体公开对自己说三道四,使自己成为舆论的中心和人们关注的焦点。
绝对权力观念使舆论监督障碍重重。据对调查对象分析,持反对态度或没有填写意见的都是单位的领导。在他们看来,对单位进行舆论监督事实上就是对他们行使权力进行舆论监督。他们反对舆论监督,从本质上看这是绝对权力观念在作怪。
所谓绝对权力是指“免于控制、不受约束的权力,是指不受限制地任意使用权力”。由于受几千年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单位的领导总想追求个人权力的最大化,他们不习惯也容不得有人在身后对他们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不愿甚至讨厌有人对他们行使权力进行限制约束。他们对上级新闻媒体的监督表面上笑脸相迎,内心是恨之入骨,暗地里设置重重障碍。对于本级媒体,以维护本地形象、利于招商引资为名,出台制度对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工作提出十分苛刻的要求,客观上堵住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的路子。
我们研究舆论监督遭遇“食言现象”的目的就是想从中得到一定的启示,以便于我们更好地搞好舆论监督。
开展舆论监督特别是揭露性报道在量上要有一定的度。舆论监督具有很大的魅力,广大受众都喜欢看这类新闻,但喜欢舆论监督报道的动因比较复杂,受众层次也比较复杂。如果仅仅从媒体自身的眼前利益考虑,舆论监督报道容易引起轰动,容易引起大多数受众的关注,可以给媒体带来很多好处,但是从社会效果和媒体长远利益来看则并不意味着都是多多益善。
从这一点上看,我们不能觉得舆论监督有人看就要没有节制地搞起来。我们要真正理解党的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开展舆论监督特别是批评报道要在量上有一定的度。
开展舆论监督决不能寄希望于不遇到困难。开展舆论监督虽然受到受众喜欢,但我们却经常遇到困难。这种困难主要来自人为因素,来源于监督对象的不习惯、不情愿、不配合、不守法。有的是利益驱使,有的是自然天性。所以我们可以说舆论监督遇到困难是必然的,换句话说,舆论监督遇到的困难是与生俱来的。我们要教育新闻工作者,要正确认识舆论监督的意义,正确对待舆论监督中的困难,要有一种迎难而上的勇气,要有一种敢于与邪恶势力斗争的决心。同时,要从制度上对舆论监督进行必要鼓励,建立良好的舆论监督机制。
我们要对加强舆论监督拥有信心。近年来,舆论监督过程遭遇到某些人阻挠,便觉得现在领导对舆论监督存有偏见,憎恨舆论监督,舆论监督环境恶化,一些记者对开展舆论监督失去信心,一些媒体不再组织舆论监督。
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其实我们应当看到,我们党早已认识到舆论监督的作用和意义,对舆论监督十分重视。党的十六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要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党内监督条例》将舆论监督作为监督的重要方式列入其中。一些部门和地方长期以来积极引导和支持舆论监督。据报道,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一次新闻座谈会上说:“我们欢迎舆论监督。监督越多、越广,力度越强,越能使我们的工作惠及到老百姓身上。”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专门制订了《济南市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处置预案》。《预案》中规定,当事单位新闻发言人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了解情况,尽快向媒体发布新闻。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市政府主管部门和事发地的党委及政府,不仅要善待新闻媒体,而且要积极配合、支持各级媒体记者的采访,并及时发布客观、准确的新闻信息。对驱逐记者、隐瞒事实真相,蓄意封锁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因此,我们不能对加强舆论监督失去信心。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的健全,人们对舆论监督认识的提高,喜欢舆论监督更多的是出于对社会的责任感,“食言现象”将会减少,舆论监督将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作者单位:三门峡日报社)
编校:张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