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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淡化语法带来的负面影响
中学语法教学一直是个争论的问题,虽然初中新课标在7~9年级阶段目标里明确要求“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用来帮助理解课文中的语言难点”,然而它也明确指出“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这些话无疑传达出了这样一个信息:语法只是学习其它知识的一种辅助工具,教也可以,不教也可以,而考试是不会考的。据我对高一新生的调查得知很多学生在初中根本就没有学到一丁点的语法知识,只有一小部分学生略微知道一些语法知识。
初中淡化语法导致在高中阶段出现这么一系列在高中教师看来很奇怪的现象:很多高一学生不能判断名词、动词、形容词,更不知道主语、谓语、宾语为何物;学习文言文时全然不懂词类活用、特殊句式等重要文言知识;阅读时不能理解句子的意思;写作时词不达意、没有章法的句子比比皆是。这些现象都是和淡化语法分不开的,淡化语法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学生语法知识的浅薄,而语法知识的浅薄带来的严重后果就是学生语文能力的全面下降。这是众多教师所不愿看到的,也是多数学生所不能承受的。
二、教师在思想上的正确认识
所幸的是很多老师都看到了初中淡化语法给高中学生带来的危害,在实际教学中或多或少地进行一些弥补工作。像忍痛舍弃一些选读课文,挤出时间恶补必要的基本的语法知识,从词性、短语类型到句子成分、语病等。这样一来,既有利于学生了解母语的一些基本常识,也有利于提高他们实际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
当然,如何让语法知识欠缺的高中生补好语法知识,绝不是喊喊口号就行的,需要广大的高中语文教师在实际教学中不断地摸索好的方式、方法。语法的掌握,既要靠老师的传授、讲解,也要靠学生的学习、积累。我们不能把它当成一种静态的知识生硬地、孤立地传给学生,而应把语法教学融合、渗透进平时的教学实践中,形式要多样化,要紧密地联系学生平时的学习生活。这样的话,学生才能够扎扎实实地掌握好语法知识,并能够活学活用。
三、在教学实践中的几点建议
1.在文言文的教学中有效地渗透语法知识
高中阶段的文言文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并梳理常用的文言实词、文言虚词、文言句式的意义和用法”,而学生若要达到这一要求,就必须清楚地把握汉语中词语的分类。特别是文言文学习中的词类活用和文言句式这两种特殊现象,若是没有语法知识作为基础,学生更是难以分辨和把握,所以说在文言文教学中应当适时补充语法知识。
例如词类活用这一重要文言现象的学习时,学生首先要明确该词的词性,这个时候补充词的分类问题是再合适不过的,再举一些生活当中的常用词语可以让学生印象更深刻,掌握地更牢固。《师说》中有这样一个句子“圣益圣,愚益愚”,学生在自主学习的时候就看到了文下注解为“圣人更加圣明,愚人更加愚昧”,同样的一个“圣”有“圣人”和“圣明”两种注释,同样的一个“愚”字也存在“愚人”和“愚昧”两种解释,有一部分细心的同学就提出了疑问。首先让学生从词性方面考虑,“圣人”、“愚人”是名词,“圣明”、“愚昧”是形容词,然后让学生再从课文中找找看有没有出现这几个词语的地方,学生很容易就找到了“圣人”、“愚人”这两个词语在别的地方出现过,所以可以肯定文言文中“圣”、“愚”应当分别为“圣明”、“愚昧”的意思,也就是说这两个字是形容词。结论就出来了,第一个“圣”和一个“愚”都是形容词用作名词,这种想象就叫做词类活用。我想这样一分析,学生对这种现象的印象就会深刻多了,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掌握这种用法,还可以举一些沿用至今的保留这种现象的成语,如“衣锦还乡”中的“衣”字就是名词用作动词。还可以引导学生对初中学过的词类活用这种知识进行回顾和巩固,比如《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篇课文中的“苦其心志”一句,“苦”是形容词,不能带宾语,所以它是使动用法。所以要理解文言文词句的含义,读懂文章的内容,必须要有语法知识作为保证。
特殊句式这一文言现象的掌握也是学生反映的难点,原因是语法知识的欠缺,不知道句子有主谓宾、定状补这些成分,又怎么能够正确判断出是什么特殊句式呢?在这一个环节的学习中,可以给学生补充短语的知识和句子成分的知识。比如《劝学》中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这一句,虽然大部分学生在明确了“爪牙”、“利”、“强”这三个字的意思之后能够凭语感翻译好这句话,但是他们却不知道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知识点被遗漏了,这个时候就要补充偏正短语的知识和定语状语的区别了,在后面学习《六国论》的时候又会碰到“苟以天下之大”这句话,再次强化这一知识点,他们自然就能理解这是定语后置句。还可以举初中学过的《岳阳楼记》中的“居庙堂之高”、“处江湖之远”,都是这种句式,让学生找出共同之处,这几个偏正短语的格式都是“名词+’之’+形容词”,也就是说碰到这种格式就要特别注意了。其他的特殊句式在学习的时候也可以如此进行,寻找出一些共同的规律,学生既参与其中增强了兴趣,又能够活学活用,在实践中举一反三。
2.在练习题中讲解语法知识
高中阶段的学习除了提高学生的素养,培养学生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外,较为功利的目的就是应付高考。而高考试卷中有许多试题的解答是离不开语法知识的。
比如说语病题就是对学生语法知识的考查,高考检测的语序不当、搭配不当、成分残缺或赘余、结果混乱、表意不明、不合逻辑这6种病句类型大多属于语法毛病,特别是成分残缺或赘余,如果没有掌握一定的语法知识,是很难看出其中的语病的。做这类题目之前一定要给学生补充句子成分这一语法知识,让学生首先能够抓住句子主干,然后理解定语、状语、补语,这样的话做这类题目就不会有无从下手的感觉。有时候第二句话主语省略了,我们一般默认该句主语是和第一句一样的,但往往主语却被偷换了,如“一位农民向国家文物部门献出了一枚祖传的大颗粒珍珠,具有极高的观赏、保存价值。”这句话,学生一提取主干“农民献出珍珠,农民具有价值。”就知道这句话是有语病的,第二句话的主语应该是“珍珠”而非“农民”。有时候滥用介词也会造成主语残缺,如“经过学习,使我提高了文化水平。”这一句,学生一旦掌握“经过学习”是状语,那么就能判断出该句没有主语了,所以必须去掉一个“使”。还有定语过长的情况下,出题者也往往会用这过长的定语迷惑大家,让中心语残缺,所以划分句子成分在做这类题目的时候尤其重要。
以上这些都是直接考查语法知识的,还有一些题目看似和语法无关,其实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像现代文阅读题和作文这两类,学生若是没有扎实的语法知识,怎么能够理解文章的意思呢,当然更谈不上规范地回答文后的题目了。我们知道,文章的构成是有层次的,从小到大依次是:词语、短语、句子(单句、复句、句群)、段落。学生学好了语法,可以通过对词语的搭配、复杂单句的结构、复句和句群中各分句之间的关系的分析,把握文章的内容。而一篇立意再好的文章如果病句百出又怎么会是一篇优秀作文呢?所以说在平时的练习讲解中一定要进行相应的语法知识的讲解。学好汉语语法,可以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淡化语法给高中语文教学带来的困难已经是毋庸置疑了,在这样的现状面前,我们这些一线教师不能够总是抱怨,要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寻找切实可行的策略,把学生在初中欠缺的语法知识补充起来,这样才能提高他们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
(作者单位:江苏省吴江市汾湖高级中学)
中学语法教学一直是个争论的问题,虽然初中新课标在7~9年级阶段目标里明确要求“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用来帮助理解课文中的语言难点”,然而它也明确指出“语法、修辞知识不作为考试内容”。这些话无疑传达出了这样一个信息:语法只是学习其它知识的一种辅助工具,教也可以,不教也可以,而考试是不会考的。据我对高一新生的调查得知很多学生在初中根本就没有学到一丁点的语法知识,只有一小部分学生略微知道一些语法知识。
初中淡化语法导致在高中阶段出现这么一系列在高中教师看来很奇怪的现象:很多高一学生不能判断名词、动词、形容词,更不知道主语、谓语、宾语为何物;学习文言文时全然不懂词类活用、特殊句式等重要文言知识;阅读时不能理解句子的意思;写作时词不达意、没有章法的句子比比皆是。这些现象都是和淡化语法分不开的,淡化语法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学生语法知识的浅薄,而语法知识的浅薄带来的严重后果就是学生语文能力的全面下降。这是众多教师所不愿看到的,也是多数学生所不能承受的。
二、教师在思想上的正确认识
所幸的是很多老师都看到了初中淡化语法给高中学生带来的危害,在实际教学中或多或少地进行一些弥补工作。像忍痛舍弃一些选读课文,挤出时间恶补必要的基本的语法知识,从词性、短语类型到句子成分、语病等。这样一来,既有利于学生了解母语的一些基本常识,也有利于提高他们实际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
当然,如何让语法知识欠缺的高中生补好语法知识,绝不是喊喊口号就行的,需要广大的高中语文教师在实际教学中不断地摸索好的方式、方法。语法的掌握,既要靠老师的传授、讲解,也要靠学生的学习、积累。我们不能把它当成一种静态的知识生硬地、孤立地传给学生,而应把语法教学融合、渗透进平时的教学实践中,形式要多样化,要紧密地联系学生平时的学习生活。这样的话,学生才能够扎扎实实地掌握好语法知识,并能够活学活用。
三、在教学实践中的几点建议
1.在文言文的教学中有效地渗透语法知识
高中阶段的文言文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并梳理常用的文言实词、文言虚词、文言句式的意义和用法”,而学生若要达到这一要求,就必须清楚地把握汉语中词语的分类。特别是文言文学习中的词类活用和文言句式这两种特殊现象,若是没有语法知识作为基础,学生更是难以分辨和把握,所以说在文言文教学中应当适时补充语法知识。
例如词类活用这一重要文言现象的学习时,学生首先要明确该词的词性,这个时候补充词的分类问题是再合适不过的,再举一些生活当中的常用词语可以让学生印象更深刻,掌握地更牢固。《师说》中有这样一个句子“圣益圣,愚益愚”,学生在自主学习的时候就看到了文下注解为“圣人更加圣明,愚人更加愚昧”,同样的一个“圣”有“圣人”和“圣明”两种注释,同样的一个“愚”字也存在“愚人”和“愚昧”两种解释,有一部分细心的同学就提出了疑问。首先让学生从词性方面考虑,“圣人”、“愚人”是名词,“圣明”、“愚昧”是形容词,然后让学生再从课文中找找看有没有出现这几个词语的地方,学生很容易就找到了“圣人”、“愚人”这两个词语在别的地方出现过,所以可以肯定文言文中“圣”、“愚”应当分别为“圣明”、“愚昧”的意思,也就是说这两个字是形容词。结论就出来了,第一个“圣”和一个“愚”都是形容词用作名词,这种想象就叫做词类活用。我想这样一分析,学生对这种现象的印象就会深刻多了,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掌握这种用法,还可以举一些沿用至今的保留这种现象的成语,如“衣锦还乡”中的“衣”字就是名词用作动词。还可以引导学生对初中学过的词类活用这种知识进行回顾和巩固,比如《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篇课文中的“苦其心志”一句,“苦”是形容词,不能带宾语,所以它是使动用法。所以要理解文言文词句的含义,读懂文章的内容,必须要有语法知识作为保证。
特殊句式这一文言现象的掌握也是学生反映的难点,原因是语法知识的欠缺,不知道句子有主谓宾、定状补这些成分,又怎么能够正确判断出是什么特殊句式呢?在这一个环节的学习中,可以给学生补充短语的知识和句子成分的知识。比如《劝学》中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这一句,虽然大部分学生在明确了“爪牙”、“利”、“强”这三个字的意思之后能够凭语感翻译好这句话,但是他们却不知道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知识点被遗漏了,这个时候就要补充偏正短语的知识和定语状语的区别了,在后面学习《六国论》的时候又会碰到“苟以天下之大”这句话,再次强化这一知识点,他们自然就能理解这是定语后置句。还可以举初中学过的《岳阳楼记》中的“居庙堂之高”、“处江湖之远”,都是这种句式,让学生找出共同之处,这几个偏正短语的格式都是“名词+’之’+形容词”,也就是说碰到这种格式就要特别注意了。其他的特殊句式在学习的时候也可以如此进行,寻找出一些共同的规律,学生既参与其中增强了兴趣,又能够活学活用,在实践中举一反三。
2.在练习题中讲解语法知识
高中阶段的学习除了提高学生的素养,培养学生理解和运用知识的能力外,较为功利的目的就是应付高考。而高考试卷中有许多试题的解答是离不开语法知识的。
比如说语病题就是对学生语法知识的考查,高考检测的语序不当、搭配不当、成分残缺或赘余、结果混乱、表意不明、不合逻辑这6种病句类型大多属于语法毛病,特别是成分残缺或赘余,如果没有掌握一定的语法知识,是很难看出其中的语病的。做这类题目之前一定要给学生补充句子成分这一语法知识,让学生首先能够抓住句子主干,然后理解定语、状语、补语,这样的话做这类题目就不会有无从下手的感觉。有时候第二句话主语省略了,我们一般默认该句主语是和第一句一样的,但往往主语却被偷换了,如“一位农民向国家文物部门献出了一枚祖传的大颗粒珍珠,具有极高的观赏、保存价值。”这句话,学生一提取主干“农民献出珍珠,农民具有价值。”就知道这句话是有语病的,第二句话的主语应该是“珍珠”而非“农民”。有时候滥用介词也会造成主语残缺,如“经过学习,使我提高了文化水平。”这一句,学生一旦掌握“经过学习”是状语,那么就能判断出该句没有主语了,所以必须去掉一个“使”。还有定语过长的情况下,出题者也往往会用这过长的定语迷惑大家,让中心语残缺,所以划分句子成分在做这类题目的时候尤其重要。
以上这些都是直接考查语法知识的,还有一些题目看似和语法无关,其实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像现代文阅读题和作文这两类,学生若是没有扎实的语法知识,怎么能够理解文章的意思呢,当然更谈不上规范地回答文后的题目了。我们知道,文章的构成是有层次的,从小到大依次是:词语、短语、句子(单句、复句、句群)、段落。学生学好了语法,可以通过对词语的搭配、复杂单句的结构、复句和句群中各分句之间的关系的分析,把握文章的内容。而一篇立意再好的文章如果病句百出又怎么会是一篇优秀作文呢?所以说在平时的练习讲解中一定要进行相应的语法知识的讲解。学好汉语语法,可以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淡化语法给高中语文教学带来的困难已经是毋庸置疑了,在这样的现状面前,我们这些一线教师不能够总是抱怨,要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寻找切实可行的策略,把学生在初中欠缺的语法知识补充起来,这样才能提高他们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
(作者单位:江苏省吴江市汾湖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