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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江苏省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于2003年3月1曰起施行。3月3日下午,江苏省人大民宗侨委、省侨办、省政协港澳台侨委、省侨联、致公党江苏省委在南京联合召开江苏侨界认真贯彻《实施办法》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苏宁和省暨南京市机关、省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厂矿企业的30多位侨界代表出席了座谈会。3月22日上午,省市侨界主办、南京市鼓楼区委统战部协办、有关部门参与,在南京市山西路市民广场联手开展了“侨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