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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在对《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的教学难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笔者在教学实践中的探索与思考,提出一些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与建议。
【关键词】《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难点;教学改革
一、课程教学的难点分析
(一)从课程性质来说,课程本身尚不具备系统的逻辑结构,缺乏有机的内外联系
目前,我国还没有颁布旅游行业的基本法,行业的法律主体及其关系的处理主要是受各种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与规制,这些法规常常是散落于各个领域,内容繁杂,而以此为学习对象的《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在教学内容上就有了明显的先天不足——学习内容缺乏严密的逻辑结构且内容松散,翻开任何一本教材的目录,就能够轻易的发现,除了第一章“绪论”是必置于首位的之外,其后的各个章节完全可以随意调换顺序,学习对象的“散”使得该课程很难整合成为教学内容模块,也不利于学生知识结构的建构。
(二)从教材质量来说,现有的教材难以为教学活动提供充分的指导与支持
近年来《旅游政策与法规》的教材建设工作也取得了明顯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法理与案例脱节的情况比较严重,纵观现有的教材,大致可以分为法理型和案例型两类,前者侧重于法学理论阐述,概念繁多,条款罗列,缺乏全面而又典型的案例分析,实际操作性不强,而后者则以案例为主,与实际联系紧密,便于学生理解,但此类教材的案例往往又缺乏细致准确的法理分析,使读者只知其事,不知其理,更有甚者,案例良莠不齐、缺头短尾,也难以为教学活动提供有益有力的支持。
二是教材毫无趣味性可言,难以吸引学生自学。《旅游政策与法规》是一门法律色彩浓重的课程,法律固然是严肃的,但是在传递知识、解释知识的过程中,条文的枯燥不利于学生的接受和理解。
三是教材内容与行业发展脱节。《旅游政策与法规》的教材中常常出现滞后于实践的现象,比如近期修订过的一些法规、行业政策的新动向等等,在教材中都得不到适时的反应,在案例选择方面行业中新近发生的典型事件难以收录其中进行分析,而5、6年甚至是10年以前的陈年往事却比比皆是。
(三)从教师能力来说,该课程对教师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行业实践经验要求都较高
《旅游政策与法规》对授课教师的知识与能力均有着较高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旅游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这对旅游管理的专业教师而言,是基本能力,因此并非难事。
二是目前旅游管理专业高等教育层次的教师多是从校园到校园的科研型人才,多数教师对行业实践环节的了解程度不够,即便是行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也只是熟悉某一个方面,不太可能面面俱到。
三是《旅游政策与法规》必然要求任课教师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素养,以旅行社经营管理法规这部分的教学内容为例,任课教师在熟悉《旅行社条例》的基础上,还应掌握《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相关法规制度。
(四)从教学方法来说,传统的讲授+案例教学法不能完全满足课程教学的要求
目前教学实践中此法也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教学中所使用的许多材料都存在陈旧过时、不够典型;另一方面在具体分析和应用时完整性不够,常常是陈述了事情起因之后却缺乏具体的处理程序和处理结果,也难以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改革的思路
任何一门课程的教学,都是一个教、学互动,教学相长的过程,教师与学生是教学活动中的核心主体,也是教学改革的关键所在,针对《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趣”、“活”、“新”、“动”的教学改革思路。
(一)“趣”——培养学生的课程学习兴趣
首先,重视课程导入,强化“第一堂课”的力量
“第一堂课”是指学生第一次在课堂上正式接触某一门课程,以《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来说,在课程导入环节,可以通过一些与学生联系紧密的事件入手,引导其思考当这些事件发生在他们身上时,如何处理才能称得上是合情合法合理,进一步说明课程的学习目的。
其次,增强课堂的趣味性,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
例如在讲授“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这一节内容时,笔者给学生播放了一首名为“最炫导游风”的FLASH动画,以此引发学生对主题的思考与讨论,再引入《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在活跃课堂氛围的同时也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活”——设计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
一是法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这类教学内容在课程中占了较大的比重,几乎每一章都有,且多为重要的核心知识点,例如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旅游饭店的权利与义务、旅游交通运输承运人与旅客的权利与义务、旅游消费者的权利与旅游经营者的义务等等。这类知识点的教学目的在于让学生掌握“可为”与“不可为”,并且明晰“不可为”的责任和后果。因而,采取案例教学法,变抽象法理为具象事件,是比较可取的方法。
二是程序性教学内容
程序性知识的教学目的在于让学生熟悉处理相关事宜的程序,在教学过程中宜引入情境模拟法,例如在讲授旅行社设立程序时,可以让学生扮演旅行社经营人员到旅游局、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的全过程,在讲授旅游投诉程序时,可以让学生分别扮演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在教师的引导下对旅游投诉情境进行还原。
三是争议性教学内容
诸如旅游业中一直争论不休的“开瓶费”、“12点退房”、“1元消毒餐具”等现象,往往存在见仁见智的争议,对于此类教学内容,则适合采用讨论式的教学方法,教师可以从日常生活的片断引入,或是提供相应的材料,列出讨论题目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并鼓励其发表看法。在讨论教学法中,值得注意的是点评总结环节,学生讨论之后,教师应适当的对其观点进行点评。 (三)“新”——注重教学材料的与时俱进
以“旅游安全管理法规”一章为例,笔者在该章的讲授中引入了三个时事关键词,分别为“火锅店爆炸”、“塑化剂”和“45天速成鸡”,这些事件都发生在授课的当月甚至是同一个星期,大部分学生都已知晓事件名称,只是多数未曾深究。引入时事关键词,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在此前提下,将相关的法理融入时事,引导学生从旅游安全管理法规的角度来思考、分析发生在身边的事件,对于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收效颇丰。又如,2012年8月底,國家旅游局官网公布了《旅游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这对我国旅游法制建设而言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本,但是任何一本教材都不可能及时的作出反应,于是笔者在第八周的教学中,安排了一次《旅游法》草案的讨论活动,对说明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在这次课上,学生表现出了较强的积极性,提出了不少颇有新意的见解,可见教学材料的更新对于强化学习兴趣、提升教学效果有着较好的作用。
(四)“动”——加强学生在课堂中的参与
传统的《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中,教学方法以静态为主,学生在课堂上多处于被动状态,加之原本就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课堂氛围很难活跃起来。对于本课程来说,如何通过有效的方法促进学生主动思考以锻炼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因此在课程教学改革中,如何加强学生在课堂中的参与,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论题。前述的“趣”、“活”、“新”三个方面,都与这一点有着密切的联系,培养学习兴趣是加强学生课堂参与的前提,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能够为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和教、学之间的互动提供空间,尽量使用新的教学材料,则能够拉近课堂与生活的距离,更能吸引学生参与,也便于学生发挥。
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上述的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法和讨论教学法,都能够较好的吸引学生参与教学,无论是采用哪一种方法,都需要教师尊重学生的思维、观点和表现,可以多采用口头表扬等方式鼓励学生表达自己的观点。此外,应注重问题式教学的运用,通过案例、情景设计、角色模拟等方式,引导学生提出问题,指导学生共同对问题进行分析,并鼓励其设计多种方案寻找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途径,多视角、全方位地综合培养学生的思维逻辑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灵活运用法律知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参考文献:
[1]崔海波.以就业为导向的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模式研究,当代教育论坛,2011年第12期.
[2]杨艳芳.《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改的注意事项,教育界,2012年第7期.
作者简介:
张瑾(1984.12—),女,管理学博士,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乡村旅游、旅游规划与策划。
【关键词】《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难点;教学改革
一、课程教学的难点分析
(一)从课程性质来说,课程本身尚不具备系统的逻辑结构,缺乏有机的内外联系
目前,我国还没有颁布旅游行业的基本法,行业的法律主体及其关系的处理主要是受各种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与规制,这些法规常常是散落于各个领域,内容繁杂,而以此为学习对象的《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在教学内容上就有了明显的先天不足——学习内容缺乏严密的逻辑结构且内容松散,翻开任何一本教材的目录,就能够轻易的发现,除了第一章“绪论”是必置于首位的之外,其后的各个章节完全可以随意调换顺序,学习对象的“散”使得该课程很难整合成为教学内容模块,也不利于学生知识结构的建构。
(二)从教材质量来说,现有的教材难以为教学活动提供充分的指导与支持
近年来《旅游政策与法规》的教材建设工作也取得了明顯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法理与案例脱节的情况比较严重,纵观现有的教材,大致可以分为法理型和案例型两类,前者侧重于法学理论阐述,概念繁多,条款罗列,缺乏全面而又典型的案例分析,实际操作性不强,而后者则以案例为主,与实际联系紧密,便于学生理解,但此类教材的案例往往又缺乏细致准确的法理分析,使读者只知其事,不知其理,更有甚者,案例良莠不齐、缺头短尾,也难以为教学活动提供有益有力的支持。
二是教材毫无趣味性可言,难以吸引学生自学。《旅游政策与法规》是一门法律色彩浓重的课程,法律固然是严肃的,但是在传递知识、解释知识的过程中,条文的枯燥不利于学生的接受和理解。
三是教材内容与行业发展脱节。《旅游政策与法规》的教材中常常出现滞后于实践的现象,比如近期修订过的一些法规、行业政策的新动向等等,在教材中都得不到适时的反应,在案例选择方面行业中新近发生的典型事件难以收录其中进行分析,而5、6年甚至是10年以前的陈年往事却比比皆是。
(三)从教师能力来说,该课程对教师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行业实践经验要求都较高
《旅游政策与法规》对授课教师的知识与能力均有着较高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旅游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这对旅游管理的专业教师而言,是基本能力,因此并非难事。
二是目前旅游管理专业高等教育层次的教师多是从校园到校园的科研型人才,多数教师对行业实践环节的了解程度不够,即便是行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也只是熟悉某一个方面,不太可能面面俱到。
三是《旅游政策与法规》必然要求任课教师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素养,以旅行社经营管理法规这部分的教学内容为例,任课教师在熟悉《旅行社条例》的基础上,还应掌握《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相关法规制度。
(四)从教学方法来说,传统的讲授+案例教学法不能完全满足课程教学的要求
目前教学实践中此法也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教学中所使用的许多材料都存在陈旧过时、不够典型;另一方面在具体分析和应用时完整性不够,常常是陈述了事情起因之后却缺乏具体的处理程序和处理结果,也难以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改革的思路
任何一门课程的教学,都是一个教、学互动,教学相长的过程,教师与学生是教学活动中的核心主体,也是教学改革的关键所在,针对《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趣”、“活”、“新”、“动”的教学改革思路。
(一)“趣”——培养学生的课程学习兴趣
首先,重视课程导入,强化“第一堂课”的力量
“第一堂课”是指学生第一次在课堂上正式接触某一门课程,以《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来说,在课程导入环节,可以通过一些与学生联系紧密的事件入手,引导其思考当这些事件发生在他们身上时,如何处理才能称得上是合情合法合理,进一步说明课程的学习目的。
其次,增强课堂的趣味性,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
例如在讲授“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这一节内容时,笔者给学生播放了一首名为“最炫导游风”的FLASH动画,以此引发学生对主题的思考与讨论,再引入《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在活跃课堂氛围的同时也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活”——设计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
一是法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这类教学内容在课程中占了较大的比重,几乎每一章都有,且多为重要的核心知识点,例如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旅游饭店的权利与义务、旅游交通运输承运人与旅客的权利与义务、旅游消费者的权利与旅游经营者的义务等等。这类知识点的教学目的在于让学生掌握“可为”与“不可为”,并且明晰“不可为”的责任和后果。因而,采取案例教学法,变抽象法理为具象事件,是比较可取的方法。
二是程序性教学内容
程序性知识的教学目的在于让学生熟悉处理相关事宜的程序,在教学过程中宜引入情境模拟法,例如在讲授旅行社设立程序时,可以让学生扮演旅行社经营人员到旅游局、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的全过程,在讲授旅游投诉程序时,可以让学生分别扮演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在教师的引导下对旅游投诉情境进行还原。
三是争议性教学内容
诸如旅游业中一直争论不休的“开瓶费”、“12点退房”、“1元消毒餐具”等现象,往往存在见仁见智的争议,对于此类教学内容,则适合采用讨论式的教学方法,教师可以从日常生活的片断引入,或是提供相应的材料,列出讨论题目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并鼓励其发表看法。在讨论教学法中,值得注意的是点评总结环节,学生讨论之后,教师应适当的对其观点进行点评。 (三)“新”——注重教学材料的与时俱进
以“旅游安全管理法规”一章为例,笔者在该章的讲授中引入了三个时事关键词,分别为“火锅店爆炸”、“塑化剂”和“45天速成鸡”,这些事件都发生在授课的当月甚至是同一个星期,大部分学生都已知晓事件名称,只是多数未曾深究。引入时事关键词,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在此前提下,将相关的法理融入时事,引导学生从旅游安全管理法规的角度来思考、分析发生在身边的事件,对于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收效颇丰。又如,2012年8月底,國家旅游局官网公布了《旅游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这对我国旅游法制建设而言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本,但是任何一本教材都不可能及时的作出反应,于是笔者在第八周的教学中,安排了一次《旅游法》草案的讨论活动,对说明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在这次课上,学生表现出了较强的积极性,提出了不少颇有新意的见解,可见教学材料的更新对于强化学习兴趣、提升教学效果有着较好的作用。
(四)“动”——加强学生在课堂中的参与
传统的《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中,教学方法以静态为主,学生在课堂上多处于被动状态,加之原本就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课堂氛围很难活跃起来。对于本课程来说,如何通过有效的方法促进学生主动思考以锻炼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因此在课程教学改革中,如何加强学生在课堂中的参与,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论题。前述的“趣”、“活”、“新”三个方面,都与这一点有着密切的联系,培养学习兴趣是加强学生课堂参与的前提,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能够为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和教、学之间的互动提供空间,尽量使用新的教学材料,则能够拉近课堂与生活的距离,更能吸引学生参与,也便于学生发挥。
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上述的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法和讨论教学法,都能够较好的吸引学生参与教学,无论是采用哪一种方法,都需要教师尊重学生的思维、观点和表现,可以多采用口头表扬等方式鼓励学生表达自己的观点。此外,应注重问题式教学的运用,通过案例、情景设计、角色模拟等方式,引导学生提出问题,指导学生共同对问题进行分析,并鼓励其设计多种方案寻找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途径,多视角、全方位地综合培养学生的思维逻辑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灵活运用法律知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参考文献:
[1]崔海波.以就业为导向的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模式研究,当代教育论坛,2011年第12期.
[2]杨艳芳.《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改的注意事项,教育界,2012年第7期.
作者简介:
张瑾(1984.12—),女,管理学博士,江西财经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乡村旅游、旅游规划与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