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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争取政策,形成合力,为学校体
育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省委、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 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泛征求意见, 省教育厅起草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 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以 下简称《意见》),并经省政府常务 会议通过,建立了学校体育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 教育厅等11个省直部门参加,每年组 织1~2次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 设立了省财政学校体育设施配备经费 专项,用于农村和贫困地区学校体育 设施的配备。成立了湖北省“学生阳 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 施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和内容。 即以班级和校园为阵地。以实施《健 康标准》和《课程标准》为主线,以 体育大课间,课余体育活动和“三 操”为平台,全员参与“阳光体育运 动”,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评价 机制、开发体育资源、加大经费投 入、提高教师质量,切实保证学生每 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的落实。
二、科学管理,完善机制,确保学校 体育工作的地位
我省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 保障学生体育课和体育活动,作为规 范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强调“五个 严格”,即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 教学用书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 间,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严格执行 作息规定,保证学生每天8~10小时 的睡眠时间。做到“四个必须”,即 学校必须按课程计划开足体育课时, 每天上午必须安排70~80分钟的体育 活动;必须每天安排25~30分钟的体 育大课间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 必须安排学生1小时体育锻炼。实行 “三个不能”,即学校体育工作评估 不合格,学生健康状况持续下降的地 区和学校,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和示范 性学校,主要负责人述职不能评为优 秀。
三、因地制宜,创新活动。满足学生 体育锻炼的需求
我省在实施“阳光体育运动” 中,确立了小学小游戏、小集体、小 场地、小器材、小活动量;初中多组 织、多活动、多团队项目、多组织引 导。高中多实践、多层次、多种类、 多体育竞赛的课外体育活动形式。通 过开发体育资源,组织各地自创自编 了韵律操、器械操,开发了跳木桩, 抖空竹等100余种小器材,数量达100 万余件,体育资源的开发,丰富了 体育活动的内容,满足了学生的锻炼 需求。自去年以来,省级教育、体育 局部门开展了20余项体育竞赛活动, 各地开展了160余项体育活动,经常 体育锻炼的中小学生近600万人,有 9000余所学校开展了大课间体育活 动。
四、紧跟形势,突出重点,落实学校 体育的基本要求
一是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 康标准》,纳入政府教育督导指标, 作为评价教育工作、学生综合素质评 价和体育考试的内容,作为学生毕 业、升学的重要依据。二是积极探索 体育考试的新机制,我省制定了《体 育考试实施方案》,采取考试项目与 《健康标准》相结合,必考项目和选 考项目相结合,考试成绩与平时体育 课成绩相结合的办法,体育考试成绩 平均按40分计入升学总成绩,促进了 学校体育活动的落实。武汉、仙桃市 的考试办法受到教育部的肯定并被确 定为国家试点单位。三是促进城市、 农村学校体育协调发展。我省襄樊 市和武汉市被教育部授予国家级课外 文体活动示范区。襄樊市90%的农村 学校建设了不同规模的体育园地,其 中示范性学校150所。武汉市政府两 年投入300万元,为100余所学校添置 体育器材设备,向社区学生和居民开 放,发挥体育设施的综合效益,受到 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充分肯定。
在省委、省政府和各有关部门 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泛征求意见, 省教育厅起草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 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以 下简称《意见》),并经省政府常务 会议通过,建立了学校体育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 教育厅等11个省直部门参加,每年组 织1~2次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 设立了省财政学校体育设施配备经费 专项,用于农村和贫困地区学校体育 设施的配备。成立了湖北省“学生阳 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 施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和内容。 即以班级和校园为阵地。以实施《健 康标准》和《课程标准》为主线,以 体育大课间,课余体育活动和“三 操”为平台,全员参与“阳光体育运 动”,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评价 机制、开发体育资源、加大经费投 入、提高教师质量,切实保证学生每 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的落实。
二、科学管理,完善机制,确保学校 体育工作的地位
我省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 保障学生体育课和体育活动,作为规 范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强调“五个 严格”,即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 教学用书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 间,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严格执行 作息规定,保证学生每天8~10小时 的睡眠时间。做到“四个必须”,即 学校必须按课程计划开足体育课时, 每天上午必须安排70~80分钟的体育 活动;必须每天安排25~30分钟的体 育大课间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 必须安排学生1小时体育锻炼。实行 “三个不能”,即学校体育工作评估 不合格,学生健康状况持续下降的地 区和学校,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和示范 性学校,主要负责人述职不能评为优 秀。
三、因地制宜,创新活动。满足学生 体育锻炼的需求
我省在实施“阳光体育运动” 中,确立了小学小游戏、小集体、小 场地、小器材、小活动量;初中多组 织、多活动、多团队项目、多组织引 导。高中多实践、多层次、多种类、 多体育竞赛的课外体育活动形式。通 过开发体育资源,组织各地自创自编 了韵律操、器械操,开发了跳木桩, 抖空竹等100余种小器材,数量达100 万余件,体育资源的开发,丰富了 体育活动的内容,满足了学生的锻炼 需求。自去年以来,省级教育、体育 局部门开展了20余项体育竞赛活动, 各地开展了160余项体育活动,经常 体育锻炼的中小学生近600万人,有 9000余所学校开展了大课间体育活 动。
四、紧跟形势,突出重点,落实学校 体育的基本要求
一是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 康标准》,纳入政府教育督导指标, 作为评价教育工作、学生综合素质评 价和体育考试的内容,作为学生毕 业、升学的重要依据。二是积极探索 体育考试的新机制,我省制定了《体 育考试实施方案》,采取考试项目与 《健康标准》相结合,必考项目和选 考项目相结合,考试成绩与平时体育 课成绩相结合的办法,体育考试成绩 平均按40分计入升学总成绩,促进了 学校体育活动的落实。武汉、仙桃市 的考试办法受到教育部的肯定并被确 定为国家试点单位。三是促进城市、 农村学校体育协调发展。我省襄樊 市和武汉市被教育部授予国家级课外 文体活动示范区。襄樊市90%的农村 学校建设了不同规模的体育园地,其 中示范性学校150所。武汉市政府两 年投入300万元,为100余所学校添置 体育器材设备,向社区学生和居民开 放,发挥体育设施的综合效益,受到 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