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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预算法是事业单位进行财务预算的重要依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在开展上需要进行大幅调整,新预算法的实施对事业单位预算管理活动开展提出了新要求、对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的预算体系,对控制方式和支付方式有了新的要求,要求事业单位完善预算制度,提高预算透明度,提高财务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对预算法全面实施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开展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新預算法;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前言:
事业单位是国家经济管理和发展的重要部分,是国家履行其社会经济职能的重要组织,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制度能够极大提升事业单位功能的发挥,同时也能更好的提升公众形象。本文从事业单位现有预算体系出发,指出目前财务体系的缺点,并对新预算法的重要变化进行简述,进而重点探讨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影响和对策,希望能为新预算法下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1.事业单位目前财务体系存在问题
1.1内部各职能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
事业单位与企业在财务管理开展上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特别是财务管理内容基本相同。但事业单位与一般性企业在性质上存在很大不同,财务管理相关活动开展的目标并不是获取经济利润,而是要以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及基本职能更好的履行为目标。近几年,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能力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对财务管理的认识也越发全面。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新预算法的出台使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开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的具体开展产生了直接影响。对于事业单位而言,如何在预算法实施背景下进行财务管理上的优化调整,对外部政策法规变动带来的影响进行更好的应对,也是值得思考的现实问题。事业单位相关财务工作和整体预算计划的编制需要所有部门的参与,目前事业单位各职能部门之间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了解,在进行预算编制时,往往不能有效整合所有部门的意见,财务部门单打独斗,无法考虑到所有部门的意见,这样的预算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问题,与实际不符,极大的降低了工作效率。
1.2没有健全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
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工作的前提,能够保证财务预算等工作在可控范围内进行,有章可循。从目前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来看,没有行之有效的制度来保证财务工作的实施,再加上领导人员的不重视,监督体系匮乏,财务工作无法有效开展,甚至有的单位连基本的内控制度都没有,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制约。
1.3财务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是开展财务预算工作的基础,由于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特殊性,对财务人员的素质要求低,导致财务工作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和理论水平都比较滞后,而且缺乏同外界有效的沟通能力,不能有效促进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开展。
2.新预算法的新特点
2.1预算制度更加透明
在新预算法中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作了明确规定,每一笔收支都要如实入账,这是对预算制度的一大完善,另外,新预算法对预算的种类进行重新界定,避免事业单位自行划分预算种类,要认真区分社保资金、国有资金和一般性资金等类别,并且制定了预算公布细则,只要不涉及到国家机密,对于每一笔预算都要公开,对使用情况进行说明,提高使用透明度。
2.2优化转移支付制度
在旧的预算法中,没有提及转移支付制度,新预算法对其功能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填补了事业单位预算制度的空白。转移支付制度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从区域角度看,可以划分为中央和地方支付,从使用方式上可以划分为一般性和专项支付等,这些新的规定极大的提升了预算制度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促使预算制度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2.3对事业单位债务管理进行明确规范
要想有效控制事业单位的债务风险,必须对事业单位的债务管理进行系统的规范,明确举债主体,并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能够举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才能举债,另外要对举债的用途进行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举债必须用到公益事业上,而且规模也要有上级批准,这些都能有效减低举债风险。
3.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影响
3.1完善事业单位预算体系,提高透明度
新的预算法将预算外资金取消,变预算收入为全口径,要求事业单位所有的收支都要纳入管理,通过这一规定,事业单位预算口径得到拓宽,建立了完善的预算体系,对规范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控制账外资金具有重要的作用。
3.2提高债务风险控制能力,控制风险
原有的预算法对政府发行债券是明令禁止的,但是为了发展经济,还有一些其他的需要,政府纷纷采用其他的方式进行融资,导致更大的债务风险。新的预算法同意政府在一定的规模和用途下进行债券发行,但是必须经过人大的批准,并按照约定的用途进行使用,这极大提高了风险控制能力,起到了控制风险的目的。
4.新预算法背景下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对策
4.1合理、合规的进行预算安排
新预算法下对事业单位的收支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每一笔收支都是财务预算的一部分,都要进行详细具体的记录。所有的事业单位都要从自身情况出发,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预算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的安排。同时,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的相关要求,保证预算工作的合理合法、公开透明。
4.2加强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事业单位要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来适应新预算法实施工作的需要,日常工作要严格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绝不做违反制度的事情,谨守底线。
4.3准确应用权责发生制
目前事业单位通常使用收付实现制进行财务核算,对于权责发生制很少使用,而新预算法中规定,事业单位在向本级人大报告后,对于一些特定的项目可以使用权责发生制,这对于事业单位来说是一种大突破。再具体的会计核算中,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使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或者二者并用,这提高预算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的意义,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财务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根据工作的特点选择会计核算制度,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5.结语
从长远角度来看,预算法的深度实施有利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规范程度以及总体水平的提升。现阶段,虽然,很多事业单位对预算法的适应性较强,但财务管理活动开展中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事业单位需要对自身财务管理上存在的不足予以正视,并在充分研读预算法中财务管理与预算管理相关内容的基础上,不断对财务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决并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事业单位的预算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进行,新预算法的实施给预算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相关事业单位必须加强自身的学习,认真领悟和学习相关要求,进而开展本单位的工作,确保本单位的财务预算工作科学系统,提高效率。
关键词:新預算法;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前言:
事业单位是国家经济管理和发展的重要部分,是国家履行其社会经济职能的重要组织,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制度能够极大提升事业单位功能的发挥,同时也能更好的提升公众形象。本文从事业单位现有预算体系出发,指出目前财务体系的缺点,并对新预算法的重要变化进行简述,进而重点探讨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影响和对策,希望能为新预算法下事业单位的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1.事业单位目前财务体系存在问题
1.1内部各职能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
事业单位与企业在财务管理开展上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特别是财务管理内容基本相同。但事业单位与一般性企业在性质上存在很大不同,财务管理相关活动开展的目标并不是获取经济利润,而是要以事业单位更好的发展及基本职能更好的履行为目标。近几年,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能力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对财务管理的认识也越发全面。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新预算法的出台使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开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活动的具体开展产生了直接影响。对于事业单位而言,如何在预算法实施背景下进行财务管理上的优化调整,对外部政策法规变动带来的影响进行更好的应对,也是值得思考的现实问题。事业单位相关财务工作和整体预算计划的编制需要所有部门的参与,目前事业单位各职能部门之间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和了解,在进行预算编制时,往往不能有效整合所有部门的意见,财务部门单打独斗,无法考虑到所有部门的意见,这样的预算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问题,与实际不符,极大的降低了工作效率。
1.2没有健全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
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财务工作的前提,能够保证财务预算等工作在可控范围内进行,有章可循。从目前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来看,没有行之有效的制度来保证财务工作的实施,再加上领导人员的不重视,监督体系匮乏,财务工作无法有效开展,甚至有的单位连基本的内控制度都没有,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制约。
1.3财务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专业的财务工作人员是开展财务预算工作的基础,由于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特殊性,对财务人员的素质要求低,导致财务工作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和理论水平都比较滞后,而且缺乏同外界有效的沟通能力,不能有效促进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开展。
2.新预算法的新特点
2.1预算制度更加透明
在新预算法中对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作了明确规定,每一笔收支都要如实入账,这是对预算制度的一大完善,另外,新预算法对预算的种类进行重新界定,避免事业单位自行划分预算种类,要认真区分社保资金、国有资金和一般性资金等类别,并且制定了预算公布细则,只要不涉及到国家机密,对于每一笔预算都要公开,对使用情况进行说明,提高使用透明度。
2.2优化转移支付制度
在旧的预算法中,没有提及转移支付制度,新预算法对其功能进行了细致的规范,填补了事业单位预算制度的空白。转移支付制度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从区域角度看,可以划分为中央和地方支付,从使用方式上可以划分为一般性和专项支付等,这些新的规定极大的提升了预算制度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促使预算制度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2.3对事业单位债务管理进行明确规范
要想有效控制事业单位的债务风险,必须对事业单位的债务管理进行系统的规范,明确举债主体,并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能够举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才能举债,另外要对举债的用途进行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举债必须用到公益事业上,而且规模也要有上级批准,这些都能有效减低举债风险。
3.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影响
3.1完善事业单位预算体系,提高透明度
新的预算法将预算外资金取消,变预算收入为全口径,要求事业单位所有的收支都要纳入管理,通过这一规定,事业单位预算口径得到拓宽,建立了完善的预算体系,对规范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控制账外资金具有重要的作用。
3.2提高债务风险控制能力,控制风险
原有的预算法对政府发行债券是明令禁止的,但是为了发展经济,还有一些其他的需要,政府纷纷采用其他的方式进行融资,导致更大的债务风险。新的预算法同意政府在一定的规模和用途下进行债券发行,但是必须经过人大的批准,并按照约定的用途进行使用,这极大提高了风险控制能力,起到了控制风险的目的。
4.新预算法背景下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对策
4.1合理、合规的进行预算安排
新预算法下对事业单位的收支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每一笔收支都是财务预算的一部分,都要进行详细具体的记录。所有的事业单位都要从自身情况出发,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预算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的安排。同时,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的相关要求,保证预算工作的合理合法、公开透明。
4.2加强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事业单位要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来适应新预算法实施工作的需要,日常工作要严格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绝不做违反制度的事情,谨守底线。
4.3准确应用权责发生制
目前事业单位通常使用收付实现制进行财务核算,对于权责发生制很少使用,而新预算法中规定,事业单位在向本级人大报告后,对于一些特定的项目可以使用权责发生制,这对于事业单位来说是一种大突破。再具体的会计核算中,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使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或者二者并用,这提高预算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的意义,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财务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根据工作的特点选择会计核算制度,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5.结语
从长远角度来看,预算法的深度实施有利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规范程度以及总体水平的提升。现阶段,虽然,很多事业单位对预算法的适应性较强,但财务管理活动开展中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事业单位需要对自身财务管理上存在的不足予以正视,并在充分研读预算法中财务管理与预算管理相关内容的基础上,不断对财务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决并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事业单位的预算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进行,新预算法的实施给预算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相关事业单位必须加强自身的学习,认真领悟和学习相关要求,进而开展本单位的工作,确保本单位的财务预算工作科学系统,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