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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传统商业中心受到互联网线上购物等各种冲击,传统的经营方式和经营模式已经进入了一个瓶颈期,那么如何实现突破,成为新型商业空间设计中的重要的思考方向。
在商业空间设计中,灯光已不仅仅是有照明的作用,更能通过有意的灯光设计行为,将顾客引导到目标位置,并成为商业空间氛围营造的利器,明亮的商业空间比暗淡的更让人喜欢。可以说是良好的照明设计丰富了商业空间,推动品牌价值和销售率。
关键词:商业空间;灯光设计;艺术性
1.商业展示空间照明的发展
由于历史的原因,照明设计一直未得到我们应有的重视。即使在照明较为重要的商业展示空间,直至上世纪80~90年代,普遍的认识仍只是选择几台灯具,照亮展示空间、照亮展品而已。至于灯具形式是否与空间环境协调,照明效果是否恰当地塑造了空间形态,照明数量与商业空间质量是否有效地配合了商品陈列展示功能,灯光是否对使用者和顾客的生理和心理产生了积极地影响,以及照明灯光的调配控制,节能与创造舒适性光环境的协调等,都很少得到设计师深入地考虑。因此,很多商业展示空间的光环境既缺乏科学性,也谈不上舒适性。
在许多现代商业空间中,商业照明系统被当作商业空间整体系统一样对待,且一般的商业照明都采用了相对较高的照度水平,以达到较好的展示效果。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按一种规则的模式或网络布置地单一的照明系统(譬如有些大型商店里天花板上广泛分布的节能灯和嵌入式格状荧光灯,除此之外再无辅助光源),而这种常规做法只能起简单的照明作用几乎不能给人带来美学上的愉悦,而且还常常产生眩光。
随着现代商业的发展和人们需求的变化,近些年来在商业展示空间中,照明设计开始考虑到其对商业空间室内环境风格与特色的创造,并以此来展示商品品牌,强调照明设计辅助整个室内环境设计参与到商业空间的整体营销策略。这就要求商业空间中的每一个灯具,从其空间自身的外观造型风格、照明方式、其所在的商业空间中的位置以及其在整体空间环境中所扮演的角色等都要与商业展示的整体策划需要一至。除此对照明设计美学上的愉悦感和整体感的表现之外,还有一个主要问题在于照明设计的环保与节能,随着世界环保意识的加强、“绿色设计”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也成为其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2.商业展示空间中的照明设计技法
2.1.商业展示空间及其照明设计的独特性
商业展示空间是以招徕顾客、展示商品、营造美好的现代商业环境为主题意图的,它的主体是展示商品,从广义上说这个展品不光是指展示的商品实物,还包含了展示商品的空间本身。由于展示空间需要充分展示和表达展品的形象特征,所以其整个室内设计包括照明设计都需要有个性化、风格化的特色手法。
由于商业展示空间很明确,很重要的一个意图是招徕顾客或消费者,所以其照明设计最重要的作用之一是吸引视线。照明系统产生的明亮夺目的光线本来就有这种效果,但如果很多商业展示空间争放光芒的时候,这种效果就会减弱,只有更特别一些的照明效果(比如动态灯光、彩色灯光以及造型独特的灯具等),才能再次把顾客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商业展示空间中的展品即商品是表达的关键所在,所以对空间内所有的商品都能提供有效的照明是首要部分,在此基礎上再针对一些重点商品(如新产品、经典产品或特价商品等)设计出特色化的展示性的重点照明,使得整个照明效果在整体感中不乏层次感。
作为商业展示空间,方便消费者的体验与购买过程是不容忽视的。其间的照明设计应为消费者的行走路线负有导引和照明的作用,并为其后的购买行为提供适合的商品照明。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考虑通过直接引入天然光来增加店内的采光,这样既经济环保,光线又自然柔和。毋庸置疑,少量多区间的采光方式永远比多量少区间的方式要好,但处于另一方面的考虑,设计师需要找到一个灯具数量与柔和度的平衡点。
最后,商业展示空间照明与其他类型建筑照明的主要区别在于:展示商品主要是针对垂直面来进行考虑,而不是通常所考虑的水平面。因此,在照明设计上要避免那种很集中的下射光,如紧凑型荧光灯或是HID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下射式照明,这样光束很容易集中在水平面上;而普通的下照式荧光灯能形成足够多的漫反射光,产生良好的垂直面照明效果。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商业展示空间由于其自身的功用与特点,决定了它的照明设计除了需要考虑功能性以外,更需要突出照明设计的艺术性表达,以此来强化环境特色,塑造展示主体形象,从而达到吸引消费者、树立品牌形象的目的。
2.2.照明设计的艺术性表达手法
(1)分层次照明的设计原则
分层次照明设计原则能让人更好地理解照明设计,并实现照明所需要的整体性和美学效果。
首先是环境光层次:
环境照明的任务是为室内空间提供整体照明,它不针对特定的目标,而是提供空间中的光线,使人能在空间中活动,满足基本的视觉识别要求。对于商业展示空间来说,为强调展示空间本身的设计风格与特色,其环境照明一般采用隐蔽式的灯槽或镶嵌灯具;而荧光灯和紧凑型荧光灯也因其较高的光效和几近完美的显色性能成为其首选。有些展示空间如化装品首饰展示空间为获得一种较好的展示效果,则有意加大环境光照度与重点照明的对比度,以此来强调商品、营造商业氛围。
重点照明层次:
重点照明是起强调、突出作的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照亮物品和展示商品,如艺术品、装饰细部、商品展示和标识等。多数情况下,它具有可调性,轨道灯可能是其最常见的形式——具有可调性的照明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展示要求,比如说展品空间位置上的变化、装饰的变化等。另外,洗墙灯、聚光灯等也是常用的重点照明灯具。
作业照明层次:
这是为了满足空间场所的视觉作业要求而作的照明,因环境场所、工作性质的不同而对灯具和照度水平有不同的要求,如专业画室要求照度水平较高而柔和,不能产生眩光,对灯具的显色性能也有较高的要求;而停车场、仓库库房等场所,则对照明的光色要求均不高。其间基本的原则是在满足作业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能耗。就商业展示空间来说,其作业照明主要是考虑商品货物的存储、清洁工作、销售结算收款等作业的顺利进行。在很多此类空间的设计中,经常是在接待台的上方设置造型特点鲜明的吊灯,既便于作业,又配合了展示空间的特点,同时也为顾客提供了一定的导引作用。 (下转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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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照明层次:
装饰照明,是以吸引视线和炫耀风格或财富为目的的,主要意图就是为空间提供装饰,并在室内设计和为环境赋予主题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关于商业展示空间的装饰照明,主要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灯具本身的空间造型及其照明方式;二是灯光本身的色彩及光影变化所产生的装饰效果;三是灯光与空间和材质表面配合所产生的装饰效果;再就是一些特殊的、新颖的先进照明技术的应用所带来的与众不同的装饰效果。装饰照明对于表现空间风格与特色举足轻重,是商业展示空间照明设计中需重点考虑的部分。
(2)装饰照明的表现形式
首先是发光体即灯具本身外观造型及其照明方式的装饰性。具有鲜明造型风格的灯具,能有效地强化环境特色:一种是传统的装饰灯具,因为历史的积淀而有了较为明确的寓意和稳定的风格,如水晶吊灯代表了豪华、典雅、端庄的西方风格;而纸质木格纹的落地灯则有着典型的含蓄、宁静、灵性的东方风格。另一种是现代科技产生的装饰灯具,如LEDs(发光二极管)、霓虹灯等,它们体积小,可以制成任何形状,产生任何颜色的光,大大地提高了设计制作的弹性空间和发挥余地,新的经典灯具设计也层出不穷。灯具的发光方式也由传统的手动调节到由可以电脑程序自动指挥,产生色彩、照度等有规律地动态变化、变幻的神奇装饰效果。
灯光本身的色彩与光斑、光晕的装饰性。色彩能产生出丰富的装饰效果,使用得当能对人的产生积极的心理影响;而灯光在平面上形成的光斑、光晕及其排列组合形成的节奏感、韵律感都具有极强的装饰效果。可以把它们投影在室内空间界面上作一幅“光绘画”,由于灯光本身鲜明夺目、形式新颖,若再加上动态的效果,往往可以构成一个区域的视觉中心,既吸引视线、招徕顾客,也利于商业展示空间的广告宣传。
光影变化、变幻的装饰性。多重光投射加上照度的变化所产生的光影变化可以制作出更为复杂的三维“光雕塑”效果。这可以应用于整个展示空间,也可以针对单个需重点表达的展品。如对展品的轮廓用光进行强化,或是从不同角度投射不同照度的光束以加強立体感等。
除此之外,灯光与空间和材质表面配合,一些高新照明技术的应用都可以产生出意想不到的神奇效果,关键是这些装饰手法的运用都需要考虑到商业展示空间的整体性,它们应该服从和服务于需要表达的整体风格与商品品牌形象,表达出一种整体感;同时,应用分层照明的原则,让空间呈现出丰富的层次感(不是有所少照明层次就要用多少灯具,一个灯具可以具有两个或更多的照明层次。否则,你的照明层次就会显得混乱。)在此基础上,再追求细节的完美。
商业空间(专卖店、商场、超市等)在现代人们的生活中,已不仅仅是购物的场所,已成了休闲、娱乐、放松与人交流的场所。其发展的功能和特点确定了其在照明设计上需要更多的装饰性与创意艺术设计的表达。
作者简介:
李舒(1995.09—),女,汉族,籍贯:山东威海,大连工业大学大学艺术设计学院,17级在读研究生,硕士学位,专业:设计学(室内),研究方向:公共空间设计。
在商业空间设计中,灯光已不仅仅是有照明的作用,更能通过有意的灯光设计行为,将顾客引导到目标位置,并成为商业空间氛围营造的利器,明亮的商业空间比暗淡的更让人喜欢。可以说是良好的照明设计丰富了商业空间,推动品牌价值和销售率。
关键词:商业空间;灯光设计;艺术性
1.商业展示空间照明的发展
由于历史的原因,照明设计一直未得到我们应有的重视。即使在照明较为重要的商业展示空间,直至上世纪80~90年代,普遍的认识仍只是选择几台灯具,照亮展示空间、照亮展品而已。至于灯具形式是否与空间环境协调,照明效果是否恰当地塑造了空间形态,照明数量与商业空间质量是否有效地配合了商品陈列展示功能,灯光是否对使用者和顾客的生理和心理产生了积极地影响,以及照明灯光的调配控制,节能与创造舒适性光环境的协调等,都很少得到设计师深入地考虑。因此,很多商业展示空间的光环境既缺乏科学性,也谈不上舒适性。
在许多现代商业空间中,商业照明系统被当作商业空间整体系统一样对待,且一般的商业照明都采用了相对较高的照度水平,以达到较好的展示效果。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按一种规则的模式或网络布置地单一的照明系统(譬如有些大型商店里天花板上广泛分布的节能灯和嵌入式格状荧光灯,除此之外再无辅助光源),而这种常规做法只能起简单的照明作用几乎不能给人带来美学上的愉悦,而且还常常产生眩光。
随着现代商业的发展和人们需求的变化,近些年来在商业展示空间中,照明设计开始考虑到其对商业空间室内环境风格与特色的创造,并以此来展示商品品牌,强调照明设计辅助整个室内环境设计参与到商业空间的整体营销策略。这就要求商业空间中的每一个灯具,从其空间自身的外观造型风格、照明方式、其所在的商业空间中的位置以及其在整体空间环境中所扮演的角色等都要与商业展示的整体策划需要一至。除此对照明设计美学上的愉悦感和整体感的表现之外,还有一个主要问题在于照明设计的环保与节能,随着世界环保意识的加强、“绿色设计”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也成为其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2.商业展示空间中的照明设计技法
2.1.商业展示空间及其照明设计的独特性
商业展示空间是以招徕顾客、展示商品、营造美好的现代商业环境为主题意图的,它的主体是展示商品,从广义上说这个展品不光是指展示的商品实物,还包含了展示商品的空间本身。由于展示空间需要充分展示和表达展品的形象特征,所以其整个室内设计包括照明设计都需要有个性化、风格化的特色手法。
由于商业展示空间很明确,很重要的一个意图是招徕顾客或消费者,所以其照明设计最重要的作用之一是吸引视线。照明系统产生的明亮夺目的光线本来就有这种效果,但如果很多商业展示空间争放光芒的时候,这种效果就会减弱,只有更特别一些的照明效果(比如动态灯光、彩色灯光以及造型独特的灯具等),才能再次把顾客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商业展示空间中的展品即商品是表达的关键所在,所以对空间内所有的商品都能提供有效的照明是首要部分,在此基礎上再针对一些重点商品(如新产品、经典产品或特价商品等)设计出特色化的展示性的重点照明,使得整个照明效果在整体感中不乏层次感。
作为商业展示空间,方便消费者的体验与购买过程是不容忽视的。其间的照明设计应为消费者的行走路线负有导引和照明的作用,并为其后的购买行为提供适合的商品照明。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考虑通过直接引入天然光来增加店内的采光,这样既经济环保,光线又自然柔和。毋庸置疑,少量多区间的采光方式永远比多量少区间的方式要好,但处于另一方面的考虑,设计师需要找到一个灯具数量与柔和度的平衡点。
最后,商业展示空间照明与其他类型建筑照明的主要区别在于:展示商品主要是针对垂直面来进行考虑,而不是通常所考虑的水平面。因此,在照明设计上要避免那种很集中的下射光,如紧凑型荧光灯或是HID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下射式照明,这样光束很容易集中在水平面上;而普通的下照式荧光灯能形成足够多的漫反射光,产生良好的垂直面照明效果。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商业展示空间由于其自身的功用与特点,决定了它的照明设计除了需要考虑功能性以外,更需要突出照明设计的艺术性表达,以此来强化环境特色,塑造展示主体形象,从而达到吸引消费者、树立品牌形象的目的。
2.2.照明设计的艺术性表达手法
(1)分层次照明的设计原则
分层次照明设计原则能让人更好地理解照明设计,并实现照明所需要的整体性和美学效果。
首先是环境光层次:
环境照明的任务是为室内空间提供整体照明,它不针对特定的目标,而是提供空间中的光线,使人能在空间中活动,满足基本的视觉识别要求。对于商业展示空间来说,为强调展示空间本身的设计风格与特色,其环境照明一般采用隐蔽式的灯槽或镶嵌灯具;而荧光灯和紧凑型荧光灯也因其较高的光效和几近完美的显色性能成为其首选。有些展示空间如化装品首饰展示空间为获得一种较好的展示效果,则有意加大环境光照度与重点照明的对比度,以此来强调商品、营造商业氛围。
重点照明层次:
重点照明是起强调、突出作的用,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照亮物品和展示商品,如艺术品、装饰细部、商品展示和标识等。多数情况下,它具有可调性,轨道灯可能是其最常见的形式——具有可调性的照明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展示要求,比如说展品空间位置上的变化、装饰的变化等。另外,洗墙灯、聚光灯等也是常用的重点照明灯具。
作业照明层次:
这是为了满足空间场所的视觉作业要求而作的照明,因环境场所、工作性质的不同而对灯具和照度水平有不同的要求,如专业画室要求照度水平较高而柔和,不能产生眩光,对灯具的显色性能也有较高的要求;而停车场、仓库库房等场所,则对照明的光色要求均不高。其间基本的原则是在满足作业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能耗。就商业展示空间来说,其作业照明主要是考虑商品货物的存储、清洁工作、销售结算收款等作业的顺利进行。在很多此类空间的设计中,经常是在接待台的上方设置造型特点鲜明的吊灯,既便于作业,又配合了展示空间的特点,同时也为顾客提供了一定的导引作用。 (下转第页)
(上接第页)
装饰照明层次:
装饰照明,是以吸引视线和炫耀风格或财富为目的的,主要意图就是为空间提供装饰,并在室内设计和为环境赋予主题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关于商业展示空间的装饰照明,主要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灯具本身的空间造型及其照明方式;二是灯光本身的色彩及光影变化所产生的装饰效果;三是灯光与空间和材质表面配合所产生的装饰效果;再就是一些特殊的、新颖的先进照明技术的应用所带来的与众不同的装饰效果。装饰照明对于表现空间风格与特色举足轻重,是商业展示空间照明设计中需重点考虑的部分。
(2)装饰照明的表现形式
首先是发光体即灯具本身外观造型及其照明方式的装饰性。具有鲜明造型风格的灯具,能有效地强化环境特色:一种是传统的装饰灯具,因为历史的积淀而有了较为明确的寓意和稳定的风格,如水晶吊灯代表了豪华、典雅、端庄的西方风格;而纸质木格纹的落地灯则有着典型的含蓄、宁静、灵性的东方风格。另一种是现代科技产生的装饰灯具,如LEDs(发光二极管)、霓虹灯等,它们体积小,可以制成任何形状,产生任何颜色的光,大大地提高了设计制作的弹性空间和发挥余地,新的经典灯具设计也层出不穷。灯具的发光方式也由传统的手动调节到由可以电脑程序自动指挥,产生色彩、照度等有规律地动态变化、变幻的神奇装饰效果。
灯光本身的色彩与光斑、光晕的装饰性。色彩能产生出丰富的装饰效果,使用得当能对人的产生积极的心理影响;而灯光在平面上形成的光斑、光晕及其排列组合形成的节奏感、韵律感都具有极强的装饰效果。可以把它们投影在室内空间界面上作一幅“光绘画”,由于灯光本身鲜明夺目、形式新颖,若再加上动态的效果,往往可以构成一个区域的视觉中心,既吸引视线、招徕顾客,也利于商业展示空间的广告宣传。
光影变化、变幻的装饰性。多重光投射加上照度的变化所产生的光影变化可以制作出更为复杂的三维“光雕塑”效果。这可以应用于整个展示空间,也可以针对单个需重点表达的展品。如对展品的轮廓用光进行强化,或是从不同角度投射不同照度的光束以加強立体感等。
除此之外,灯光与空间和材质表面配合,一些高新照明技术的应用都可以产生出意想不到的神奇效果,关键是这些装饰手法的运用都需要考虑到商业展示空间的整体性,它们应该服从和服务于需要表达的整体风格与商品品牌形象,表达出一种整体感;同时,应用分层照明的原则,让空间呈现出丰富的层次感(不是有所少照明层次就要用多少灯具,一个灯具可以具有两个或更多的照明层次。否则,你的照明层次就会显得混乱。)在此基础上,再追求细节的完美。
商业空间(专卖店、商场、超市等)在现代人们的生活中,已不仅仅是购物的场所,已成了休闲、娱乐、放松与人交流的场所。其发展的功能和特点确定了其在照明设计上需要更多的装饰性与创意艺术设计的表达。
作者简介:
李舒(1995.09—),女,汉族,籍贯:山东威海,大连工业大学大学艺术设计学院,17级在读研究生,硕士学位,专业:设计学(室内),研究方向:公共空间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