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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规范与个案的双重观察显示,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中国并不存在“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概念的“土壤”。西方学界所称的“个别劳动关系”在中国实为劳务关系,“集体合同”本身不创设劳动关系。劳动法学界关于劳动关系转型命题的讨论失真于中国法治实践的原因在于“以西释中”的研究范式。立足我国的司法实践,以公法理论为分析工具,中国劳动关系呈现的真实转型趋势是:从“管制”转向“自治”,即从对政府外部管制力量的依赖转向社会组织自治的加强。为顺应这一趋势,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干预范围和强度将日愈缩小和弱化,回归到民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