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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否应当专职化的讨论由来已久。毋庸讳言,当前在实践中,人大代表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如代表性不足、专业性不强、与群众沟通不畅等等问题,需要不断地改革完善。但在具体改革中,人大代表是否实行专职化,尤需结合我国国情和政治发展进程综合考量。代表制问题事关向左还是向右,是未来改革的重要分水岭。通过认真查阅材料,对论文写作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也纠正之前自己关于论文写作的一些错误认识,特别是在老师授课过程中,旁征博引、学识渊博,体现了学术研究的独特魅力,感到受益匪浅,对自己今后阅读相关文献资料、确定毕业论文选题、构思撰写论文具有重要启发意义。
一、人民代表存在的意义
人民代表具有形式与实质两个维度的意义。在一个国家的宪政秩序中,人民代表具有形式和实质两方面意义。从形式意义来说,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小国寡民”中,人民可以直接行使主权,拥有真正的、朴素的民主。但是,当人民已经没有办法直接出场,人民已经无法具象化的时候,“代表制”作为一种替代方式,在法治國的秩序中具有重要的形式意义。在人民已无法亲自参与的情况下,代表制关乎国家宏观宪政秩序的运行,是一种内部的自洽与和谐。根据“镜像理论”,代表制提供了一个具有吸引力的镜像,模糊了内部与外部的界限,混淆了现实与想象,产生对于外部形式意义代表的认同。从实质意义来说,代表性具有一定的品质要求,即希望代表不仅仅具有形式上的意义,而且能够有效发挥实质上的作用。希望能够更充分地体现代表性,能够更好的地履行代表职责,更高更快更强,不仅仅是停留在“中庸”平均水平。从这意义来说,实质意义上的代表制,更多的是人们对于国家日常运作层面的主观愿望。
二、人民代表专职化的优势
1、人民代表专职化本质
人民代表专职化是否是一剂“良药”。人民代表专职化,从本质上说是人民代表的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实行人民代表专职化,对人民代表的形式意义、实质意义均有影响。从形式意义来看,人民代表专职化,在某种程度上对“代表性”有所弱化。当在形式意义上谈论人民代表时,其法治国宏观层面意义更为强烈,但是,如果形成确定的“人民代表”职业群体,由其来代表不确定的人民,其在宪政意义上的根基显得不够坚固,在一定程度上弱化、消减了人民主权。从实质意义来看,人民代表专职化,在实践运行层面的作用显而易见,可以促进人大代表投入更多时间精力,认真履行代表职责,认真研究相关问题,广泛联系人民群众,提升参政专业化水平。
2、人民代表专职化的特点
人民代表专职化应是自洽的、统一的,应当与现有的国家机构整体架构相协调,与机关之中的其他部分相衔接。若出现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现象,是对整个系统的破坏,局部的瓦解松动会导致法治国大厦的坍塌。因此,在这样的视角下来判断理解人民代表专职化,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专业性。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是国家最高的权利机关,是代表全体公民制定国家法律以及决定国家大政方针。如果要完成这项工作,仅仅靠各地的代表匆匆从天南海北赶来,听一下专家委员会汇报就能解决实际性问题,这是天方夜谭。此外,各地代表知识背景差异极大,决策难免流于形式。人大代表专职化则需接受相关的培训、考核才能上岗,大大增强人大代表的专业性,有助于帮助人民更好的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是职业化。人民代表专职化使得人大代表将谈政议政作为自己的日常职业,专心致志地听取民意、反应民情、审议法案,而不是忙碌于自己的其他工作,将参加人大的会议作为偶尔的学习甚至是调节休息。而且随着人大权力的落实化、所议事项的复杂化、议事工作的日常化,作为兼职的人民代表已无法完成其法定职责,人大代表职业化是非常必要的。
三是非官僚化。非官僚化是指各级人大代表不得由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官员担任,这是人大代表职业化的必然推论。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不能同时充任负责两项相互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公职。代表作为监督者,政府官员作为被监督者,这两者是利益相互矛盾甚至是互不相容的。
3、选择专职化原因
之所以选择人民代表专职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第一,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随着人大代表所议事项越来越复杂、所议工作也变得越来越常态化,暴露出兼职人民代表存在的各种短板问题。但是透过错综复杂的表象,难以解决问题根源本质,人大代表如果要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参政议政工作,仅仅靠各地选出的代表从天南海北匆匆召集在一起,听专家委员会的汇报,这还远远不能解决实际性问题。此外,各地代表的知识、背景、经历差异极大,代表们的决策难免流于形式。为了解决这一实际问题,人大代表需要专职化。
第二,具有理论可行性。人大代表职业素养欠佳和参政议政水平偏低一直是制约人大整体功能正常发挥的一大“瓶颈”。毋庸置疑,优化人大代表的职业素养对于改善人大的形象和提升人大的权威具有积极意义。然而,由于人大代表的产生长期偏重于其先进性和代表性,而忽略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应有的专业性,人大代表的职业素养不够,会直接印象其参政议政水平。将人大代表专职化在理论上可以使人大代表对本地现状较为清醒的认识和专业宏观整体的把握,有较为深厚的专业素养,更能够使他们重视日常敏锐观察和深入思考,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的问题,且以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才能更好更准确地抓住问题症结,在人大各种会议上提出有前瞻性、可借鉴的议案和建议。
第三,具有现实指导意义。从实质意义来看,人民代表专职化,在实践运行层面的作用显而易见,可以促进人大代表投入更多时间精力。对于下一步完善各地方所提出的对策建议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清晰明确,具有可行性,与当前中央基本部署的思路基本吻合,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除此之外,各级人大尚有很多其他任务甚至是临时性任务,面对这些任务兼职人大代表往往会力不从心。如果不实行人大代表职业化,人大的权力必然虚化,代表只能充当“捧场”的角色。
一、人民代表存在的意义
人民代表具有形式与实质两个维度的意义。在一个国家的宪政秩序中,人民代表具有形式和实质两方面意义。从形式意义来说,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小国寡民”中,人民可以直接行使主权,拥有真正的、朴素的民主。但是,当人民已经没有办法直接出场,人民已经无法具象化的时候,“代表制”作为一种替代方式,在法治國的秩序中具有重要的形式意义。在人民已无法亲自参与的情况下,代表制关乎国家宏观宪政秩序的运行,是一种内部的自洽与和谐。根据“镜像理论”,代表制提供了一个具有吸引力的镜像,模糊了内部与外部的界限,混淆了现实与想象,产生对于外部形式意义代表的认同。从实质意义来说,代表性具有一定的品质要求,即希望代表不仅仅具有形式上的意义,而且能够有效发挥实质上的作用。希望能够更充分地体现代表性,能够更好的地履行代表职责,更高更快更强,不仅仅是停留在“中庸”平均水平。从这意义来说,实质意义上的代表制,更多的是人们对于国家日常运作层面的主观愿望。
二、人民代表专职化的优势
1、人民代表专职化本质
人民代表专职化是否是一剂“良药”。人民代表专职化,从本质上说是人民代表的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实行人民代表专职化,对人民代表的形式意义、实质意义均有影响。从形式意义来看,人民代表专职化,在某种程度上对“代表性”有所弱化。当在形式意义上谈论人民代表时,其法治国宏观层面意义更为强烈,但是,如果形成确定的“人民代表”职业群体,由其来代表不确定的人民,其在宪政意义上的根基显得不够坚固,在一定程度上弱化、消减了人民主权。从实质意义来看,人民代表专职化,在实践运行层面的作用显而易见,可以促进人大代表投入更多时间精力,认真履行代表职责,认真研究相关问题,广泛联系人民群众,提升参政专业化水平。
2、人民代表专职化的特点
人民代表专职化应是自洽的、统一的,应当与现有的国家机构整体架构相协调,与机关之中的其他部分相衔接。若出现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现象,是对整个系统的破坏,局部的瓦解松动会导致法治国大厦的坍塌。因此,在这样的视角下来判断理解人民代表专职化,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专业性。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是国家最高的权利机关,是代表全体公民制定国家法律以及决定国家大政方针。如果要完成这项工作,仅仅靠各地的代表匆匆从天南海北赶来,听一下专家委员会汇报就能解决实际性问题,这是天方夜谭。此外,各地代表知识背景差异极大,决策难免流于形式。人大代表专职化则需接受相关的培训、考核才能上岗,大大增强人大代表的专业性,有助于帮助人民更好的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是职业化。人民代表专职化使得人大代表将谈政议政作为自己的日常职业,专心致志地听取民意、反应民情、审议法案,而不是忙碌于自己的其他工作,将参加人大的会议作为偶尔的学习甚至是调节休息。而且随着人大权力的落实化、所议事项的复杂化、议事工作的日常化,作为兼职的人民代表已无法完成其法定职责,人大代表职业化是非常必要的。
三是非官僚化。非官僚化是指各级人大代表不得由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官员担任,这是人大代表职业化的必然推论。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不能同时充任负责两项相互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公职。代表作为监督者,政府官员作为被监督者,这两者是利益相互矛盾甚至是互不相容的。
3、选择专职化原因
之所以选择人民代表专职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第一,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随着人大代表所议事项越来越复杂、所议工作也变得越来越常态化,暴露出兼职人民代表存在的各种短板问题。但是透过错综复杂的表象,难以解决问题根源本质,人大代表如果要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参政议政工作,仅仅靠各地选出的代表从天南海北匆匆召集在一起,听专家委员会的汇报,这还远远不能解决实际性问题。此外,各地代表的知识、背景、经历差异极大,代表们的决策难免流于形式。为了解决这一实际问题,人大代表需要专职化。
第二,具有理论可行性。人大代表职业素养欠佳和参政议政水平偏低一直是制约人大整体功能正常发挥的一大“瓶颈”。毋庸置疑,优化人大代表的职业素养对于改善人大的形象和提升人大的权威具有积极意义。然而,由于人大代表的产生长期偏重于其先进性和代表性,而忽略人大代表参政议政应有的专业性,人大代表的职业素养不够,会直接印象其参政议政水平。将人大代表专职化在理论上可以使人大代表对本地现状较为清醒的认识和专业宏观整体的把握,有较为深厚的专业素养,更能够使他们重视日常敏锐观察和深入思考,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的问题,且以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才能更好更准确地抓住问题症结,在人大各种会议上提出有前瞻性、可借鉴的议案和建议。
第三,具有现实指导意义。从实质意义来看,人民代表专职化,在实践运行层面的作用显而易见,可以促进人大代表投入更多时间精力。对于下一步完善各地方所提出的对策建议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清晰明确,具有可行性,与当前中央基本部署的思路基本吻合,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除此之外,各级人大尚有很多其他任务甚至是临时性任务,面对这些任务兼职人大代表往往会力不从心。如果不实行人大代表职业化,人大的权力必然虚化,代表只能充当“捧场”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