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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学工作仍是任何一所学校的中心工作,而这一中心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学校的安全工作,特别是学生的生命安全,已被越来越多的学校所关注并付诸实践中。如此严峻形势下,我们应如何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效?本文试着从我校安全管理奖惩细则这一制度的形成和落实,来谈谈如何促成学校安全工作常态化发展。
关键词:制度完善;安全管理;奖惩细则
一、 细则研究的背景
1. 社会家庭方面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西部的许多外来工来到东南沿海地区打工谋生存,这在闽南地区已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而忙于奔波满足生计的外来务工家长者,或因时间紧张或因教育理论不足,往往缺失对学生的监管与教育,不清楚孩子在校或在家的学习和心理的变化,甚至有时都不清楚自己的孩子是否按时上下学,这些都为学校学生的安全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教育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对安全问题的追责,成为我们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的一根高压线,个别难缠不明理的家长行为,更是为我们处理安全事故带来了一定的障碍,甚至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这些严峻的形势,成为我们研究安全细则的一大重要背景。
2. 学校教师方面
按照学校“一岗双责”的原则,教师教书育人的同时,还负有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关注学生安全,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学生学习的安全环境。而部分存在侥幸心理的教师,往往忽视了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暂时的学校安全稳定格局,更加剧了他们的侥幸心理,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在这之前,我校虽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但却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考核细则,最终导致大家同享“大锅饭”,期末领到的安全奖金也是相同的,造成了教师对安全工作的被动接受,消极应对。同时,个别教师缺少對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时还会出现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这些都成为我们研究管理工作奖惩细则,提高教师思想认识的又一重要背景。
3. 学生方面
处于中学时期的学生,大多还是未成年人,他们的思想和心理都还很不成熟而有时又很冲动,意识不到有些问题的危险性。他们对于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的缺失,需要我们通过多种多样的教育去充实他们的安全知识和唤醒他们的安全意识。学生这种允许犯错误的年龄,更是需要我们教师耐心地去引导和呵护。他们充沛的精力,更是要求我们教师时刻去关注他们的一言一行。个别学生的翘课或旷课,课间休息时间的你追我赶,同学之间的矛盾斗争,甚至由此引发的打架等问题的产生,表明我们要以制度的完善去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二、 细则的产生过程
1. 保卫处制定初稿
首先,先确定考核的对象。结合我校实际,保卫处认为应唤醒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共同关注学校学生的安全工作,这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点。因此,我们把细则的考核对象确定为全校教职员工,包括在岗不在编的临时工。对于全体教职员工,又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年段长班主任教师,他们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负有重要的职责。另一类是科任教师,他们与学生有着直接的接触,也是安全教育的重要教师。第三类是学校保卫人员,尽管他们与学生接触的时间较短,但他们有时对学生也起着至关重要的安全教育作用。
其次,确定考核的内容,这是细则中最重要的部分。根据以上三类教师的划分,产生与之相对应的奖惩内容。年段长班主任负有对班级学生的全面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对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做好学生的请假离校管理工作等内容。科任教师的管理工作有:课前的点名,课堂的安全管理,对学生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排查,参加日常要求的安全教育活动。
最后,形成整个细则的初稿。整个细则要体现出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各相关处室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部分,这也应是细则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还对责任的大小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学校能处理的,更多的是一般的安全事故,而如果发生较大的或重大的安全事故,学校则应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既然是奖惩细则,有惩也要有奖,细则中还增加了奖励的项目。
2. 征求全体教师的意见
初稿产生后,我们将初稿分发到每位教师手中,征求全体教师的意见,并明确告知全体教师:本细则最终会提请教代会通过,成为学校的一个重要规章制度。由于牵涉到教师的利益,所以全体教师都很积极地对细则中的每一条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操作性较强的建议提案,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最为重要的是,整个讨论初稿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对细则初稿的学习分析的过程,全体教师也做到了对细则有一个大概的掌握。最终,细则经过了修改,提请教代会,一致表决通过。
三、 细则的落实与取得的效果
1. 细则的落实
第一,关于点名制度:科任教师作为课堂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负起每堂课课前三分钟的点名责任,发现缺席者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以防个别学生出现中途旷课的现象。同时,强调班主任签写学生请假条前,务必与家长联系确认,以防学生借请假名义,外出游玩。第二,关于加强课间学生(特别是初中生)管理的补充说明:班主任应加强课间教育,教育学生课间休息时不得在走廊、班级和楼道上追逐推搡打闹、进行体育运动,确保课间有序休整。班主任应指定值日班委,随时关注班级学生的课间动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生行为和活动,值日班委应及时劝阻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及课任老师要重视班级课间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取得的效果
细则实施以来,大部分的教师改变了以往的消极被动的局面,更加积极主动地对待安全管理工作,表现在日常的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隐患的排查等方面。教师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提升,久而久之,细则已慢慢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安全管理工作少了些人为的因素,更多地依靠制度来管人管事,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常态化发展。
作者简介:吴辉庭,福建省南安市,南安市第三中学。
关键词:制度完善;安全管理;奖惩细则
一、 细则研究的背景
1. 社会家庭方面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中西部的许多外来工来到东南沿海地区打工谋生存,这在闽南地区已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而忙于奔波满足生计的外来务工家长者,或因时间紧张或因教育理论不足,往往缺失对学生的监管与教育,不清楚孩子在校或在家的学习和心理的变化,甚至有时都不清楚自己的孩子是否按时上下学,这些都为学校学生的安全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教育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对安全问题的追责,成为我们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的一根高压线,个别难缠不明理的家长行为,更是为我们处理安全事故带来了一定的障碍,甚至影响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这些严峻的形势,成为我们研究安全细则的一大重要背景。
2. 学校教师方面
按照学校“一岗双责”的原则,教师教书育人的同时,还负有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关注学生安全,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学生学习的安全环境。而部分存在侥幸心理的教师,往往忽视了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暂时的学校安全稳定格局,更加剧了他们的侥幸心理,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在这之前,我校虽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但却没有一个具体的量化考核细则,最终导致大家同享“大锅饭”,期末领到的安全奖金也是相同的,造成了教师对安全工作的被动接受,消极应对。同时,个别教师缺少對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时还会出现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这些都成为我们研究管理工作奖惩细则,提高教师思想认识的又一重要背景。
3. 学生方面
处于中学时期的学生,大多还是未成年人,他们的思想和心理都还很不成熟而有时又很冲动,意识不到有些问题的危险性。他们对于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的缺失,需要我们通过多种多样的教育去充实他们的安全知识和唤醒他们的安全意识。学生这种允许犯错误的年龄,更是需要我们教师耐心地去引导和呵护。他们充沛的精力,更是要求我们教师时刻去关注他们的一言一行。个别学生的翘课或旷课,课间休息时间的你追我赶,同学之间的矛盾斗争,甚至由此引发的打架等问题的产生,表明我们要以制度的完善去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二、 细则的产生过程
1. 保卫处制定初稿
首先,先确定考核的对象。结合我校实际,保卫处认为应唤醒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共同关注学校学生的安全工作,这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点。因此,我们把细则的考核对象确定为全校教职员工,包括在岗不在编的临时工。对于全体教职员工,又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年段长班主任教师,他们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负有重要的职责。另一类是科任教师,他们与学生有着直接的接触,也是安全教育的重要教师。第三类是学校保卫人员,尽管他们与学生接触的时间较短,但他们有时对学生也起着至关重要的安全教育作用。
其次,确定考核的内容,这是细则中最重要的部分。根据以上三类教师的划分,产生与之相对应的奖惩内容。年段长班主任负有对班级学生的全面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对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做好学生的请假离校管理工作等内容。科任教师的管理工作有:课前的点名,课堂的安全管理,对学生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排查,参加日常要求的安全教育活动。
最后,形成整个细则的初稿。整个细则要体现出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各相关处室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部分,这也应是细则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还对责任的大小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学校能处理的,更多的是一般的安全事故,而如果发生较大的或重大的安全事故,学校则应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既然是奖惩细则,有惩也要有奖,细则中还增加了奖励的项目。
2. 征求全体教师的意见
初稿产生后,我们将初稿分发到每位教师手中,征求全体教师的意见,并明确告知全体教师:本细则最终会提请教代会通过,成为学校的一个重要规章制度。由于牵涉到教师的利益,所以全体教师都很积极地对细则中的每一条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操作性较强的建议提案,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最为重要的是,整个讨论初稿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对细则初稿的学习分析的过程,全体教师也做到了对细则有一个大概的掌握。最终,细则经过了修改,提请教代会,一致表决通过。
三、 细则的落实与取得的效果
1. 细则的落实
第一,关于点名制度:科任教师作为课堂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负起每堂课课前三分钟的点名责任,发现缺席者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以防个别学生出现中途旷课的现象。同时,强调班主任签写学生请假条前,务必与家长联系确认,以防学生借请假名义,外出游玩。第二,关于加强课间学生(特别是初中生)管理的补充说明:班主任应加强课间教育,教育学生课间休息时不得在走廊、班级和楼道上追逐推搡打闹、进行体育运动,确保课间有序休整。班主任应指定值日班委,随时关注班级学生的课间动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生行为和活动,值日班委应及时劝阻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及课任老师要重视班级课间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取得的效果
细则实施以来,大部分的教师改变了以往的消极被动的局面,更加积极主动地对待安全管理工作,表现在日常的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隐患的排查等方面。教师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提升,久而久之,细则已慢慢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安全管理工作少了些人为的因素,更多地依靠制度来管人管事,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常态化发展。
作者简介:吴辉庭,福建省南安市,南安市第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