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投资要看人,更要看项目,从天使投资人商克伟的经历,我们可以看到天使投资成长的艰辛, 光环的背后,有着难以尽述的困苦。
2009年,我一次接触天使投资,机缘巧合让我深入其中,并由此钟情于这个行业。进入这个领域之初,我一直在学习各种风投知识,了解各个案例,但是真正让我对天使投资有了一个清晰的认知,还是我参与投资的第一个案例。我后来把这个案例称为我的教学案例,在这个案例中,我经历了很多教科书式的问题。
四大错误接踵而至
考虑到一些影响因素,我隐去了创始人的真实姓名,姑且称其为W先生吧。W先生是北邮的高材生,毕业后去了国外,过起了很多人都羡慕的留洋生活,拿着不菲的收入,住着大house,生活无忧无虑。也正是这样的一段经历让其在开始创业之后有了更多的机会。
突然有一天,W先生发现了一个商机,他拉进了一个投资人,一个移动运营商的人,由于项目的方向是当时最火爆的三网融合的项目。W先生四处寻找融资机会,他的项目也进入了我们的视野,这是我们后来联合投资的大股东发现并引荐进来的。当看到创始人的资料时,我觉得项目很靠谱。同样影响我的还有W先生的海外精英身份。不过后来我发现有些精英是不适合做创业公司的,只适合到大企业中去做关键部件。
我第一次感觉项目有问题,是见了项目的团队。由于我是商务出身,对于人的判断还比较到位。当时我是亲自去见这个团队的,见了有四五个人,有技术顾问和专家,有销售负责人,有管理合伙人。在沟通的过程中,我发现商务上的问题最大,在相处中,销售负责人的思路难以让人认同,在后续的沟通中,W先生开始有意弱化销售负责人,直到有一天他明确表态,那个人已经另谋高就了。
一个初创团队应该是团结和彼此信任的,绝不会因为潜在投资者的质疑而抛弃某个人。这就是我所犯下的第一个错误,没有一个良好的、团结的团队,初创公司做什么都没机会。
借着我对W先生的欣赏,我们继续推进项目进程,这时候,我犯下了第二个错误。对项目的创始人可以信任,但是对项目本身应该持续持有怀疑态度,这样才能发现更多的问题,以便更理性地判断风险和进行投资决策。但是我这个时候太想参与这个项目了,甚至畅想着借助这个项目一跃成为著名投资人,成为投资界的传奇人物。对投资人来说,第一个案例就大获成功是值得炫耀的。
项目推进得很顺利,但是在上会(投资决策会)的时候出了问题。由于当时我们采用的是联投机制,投资人用脚投票,喜欢的就认购额度,不喜欢的就一走了之。结果会上这个项目获得的认购额不足融资额的80%,根据当时的规则,项目没办法投资。项目的导入者,后来项目投资的大股东看好这个项目,在第一次决策会之后积极地游说各个LP,希望得到更多的人支持。但是所有的努力都没有换回预想的结果,项目在第二次上会的时候仍然没有获得足够的认购额。于是几个关系不错的人决定脱离基金,私下里联合投资。
而这个时候我又犯下了第三个错误。在之前项目上投资决策会的时候,我们做了相对详细的尽职调查,同时也草拟了一份完整的投资协议和投资条款清单,但是当我们决定自己私下里投资,在最后签字的时候我才发现使用的不是我当时整理的那份合同,而是一个简版的合同,最要命的地方是这个合同里对于创始团队的约束变得很少,对后来发生的很多问题都没有约束到。而在签字的时候,我没能抵挡住所谓的面子,我觉得别人都签了,我也签了吧。
其实我在签字之前,就对创始人有了一种不好的感觉,总觉得创始人有点什么问题在故意隐瞒着我们。但是我仍然没有坚持。这算是我的第四个错误。
花钱买来的教训
当时公司业务的落地项目在石景山,然而W先生却在上地租了办公室,还养了三个对公司没有任何帮助的牛人。W先生给他们开的工资都还挺高,而且这几个人一用就是一年。
深度介入到项目运营中我才发现,此时项目的融资款已经花没了,都是靠借钱过日子,工资照发,团队里的人一个不少。这时候我更加懊悔当初没有使用完整版的投资协议了,因为在完整版投资协议中有明确约定,企业产生一定额度的债务时,须经投资方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方可执行撤资,而简版的合同中没有这一条。正是这个问题导致了在我接手项目运营的时候,公司不仅账上没有钱了,还欠了近两百万。甚至连我接手当月的工资都是借钱发的。
项目运营的时候,跟大股东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大股东思考的不是如何让企业扭亏为盈,而是担心权力的旁落。当我开始接手业务运营之后,在我的紧盯之下,在团队的努力之下,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了很大的改观,从一个月的两三万收入很快做到了一个月二十几万的收入。眼看着公司的经营就要进入正轨的时候,大股东W先生突然跟我谈话,说是销售团队跟他反映我管他们管得太严,W先生担心团队不稳定,我跟他说团队一两个人有意见很正常,他以团队稳定第一为由,跟我说让我休息一段时间。于是我便顺理成章地离开了这个我第一个参与投资并满怀信心的项目。
当我决定离开的时候,我知道我犯下了很多错误。然而在仔细思考之后,我又发现,我并不是一无所获,正是这样的一个项目,让我学会了很多,让我知道了天使投资的难处,又似乎窥到了天使投资的门道。据说后来W先生把那个项目的经营权卖给了别的公司,获得了维持生存的资金,但是在我的心中,这个项目早已经失败了。
虽然项目失败了,但是在我看来,这是一次成功的“失败投资”经历,古人都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对此我深信不疑。这一次失败的投资经历让我对于看人,看业务,看方向,看运营,看得更深了,看得更具体,也更理性了。正是这样的一次经历,让我在之后的投资中有了更多的参考。
商克伟 天使投资人,啄木鸟俱乐部创始人。
2009年,我一次接触天使投资,机缘巧合让我深入其中,并由此钟情于这个行业。进入这个领域之初,我一直在学习各种风投知识,了解各个案例,但是真正让我对天使投资有了一个清晰的认知,还是我参与投资的第一个案例。我后来把这个案例称为我的教学案例,在这个案例中,我经历了很多教科书式的问题。
四大错误接踵而至
考虑到一些影响因素,我隐去了创始人的真实姓名,姑且称其为W先生吧。W先生是北邮的高材生,毕业后去了国外,过起了很多人都羡慕的留洋生活,拿着不菲的收入,住着大house,生活无忧无虑。也正是这样的一段经历让其在开始创业之后有了更多的机会。
突然有一天,W先生发现了一个商机,他拉进了一个投资人,一个移动运营商的人,由于项目的方向是当时最火爆的三网融合的项目。W先生四处寻找融资机会,他的项目也进入了我们的视野,这是我们后来联合投资的大股东发现并引荐进来的。当看到创始人的资料时,我觉得项目很靠谱。同样影响我的还有W先生的海外精英身份。不过后来我发现有些精英是不适合做创业公司的,只适合到大企业中去做关键部件。
我第一次感觉项目有问题,是见了项目的团队。由于我是商务出身,对于人的判断还比较到位。当时我是亲自去见这个团队的,见了有四五个人,有技术顾问和专家,有销售负责人,有管理合伙人。在沟通的过程中,我发现商务上的问题最大,在相处中,销售负责人的思路难以让人认同,在后续的沟通中,W先生开始有意弱化销售负责人,直到有一天他明确表态,那个人已经另谋高就了。
一个初创团队应该是团结和彼此信任的,绝不会因为潜在投资者的质疑而抛弃某个人。这就是我所犯下的第一个错误,没有一个良好的、团结的团队,初创公司做什么都没机会。
借着我对W先生的欣赏,我们继续推进项目进程,这时候,我犯下了第二个错误。对项目的创始人可以信任,但是对项目本身应该持续持有怀疑态度,这样才能发现更多的问题,以便更理性地判断风险和进行投资决策。但是我这个时候太想参与这个项目了,甚至畅想着借助这个项目一跃成为著名投资人,成为投资界的传奇人物。对投资人来说,第一个案例就大获成功是值得炫耀的。
项目推进得很顺利,但是在上会(投资决策会)的时候出了问题。由于当时我们采用的是联投机制,投资人用脚投票,喜欢的就认购额度,不喜欢的就一走了之。结果会上这个项目获得的认购额不足融资额的80%,根据当时的规则,项目没办法投资。项目的导入者,后来项目投资的大股东看好这个项目,在第一次决策会之后积极地游说各个LP,希望得到更多的人支持。但是所有的努力都没有换回预想的结果,项目在第二次上会的时候仍然没有获得足够的认购额。于是几个关系不错的人决定脱离基金,私下里联合投资。
而这个时候我又犯下了第三个错误。在之前项目上投资决策会的时候,我们做了相对详细的尽职调查,同时也草拟了一份完整的投资协议和投资条款清单,但是当我们决定自己私下里投资,在最后签字的时候我才发现使用的不是我当时整理的那份合同,而是一个简版的合同,最要命的地方是这个合同里对于创始团队的约束变得很少,对后来发生的很多问题都没有约束到。而在签字的时候,我没能抵挡住所谓的面子,我觉得别人都签了,我也签了吧。
其实我在签字之前,就对创始人有了一种不好的感觉,总觉得创始人有点什么问题在故意隐瞒着我们。但是我仍然没有坚持。这算是我的第四个错误。
花钱买来的教训
当时公司业务的落地项目在石景山,然而W先生却在上地租了办公室,还养了三个对公司没有任何帮助的牛人。W先生给他们开的工资都还挺高,而且这几个人一用就是一年。
深度介入到项目运营中我才发现,此时项目的融资款已经花没了,都是靠借钱过日子,工资照发,团队里的人一个不少。这时候我更加懊悔当初没有使用完整版的投资协议了,因为在完整版投资协议中有明确约定,企业产生一定额度的债务时,须经投资方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方可执行撤资,而简版的合同中没有这一条。正是这个问题导致了在我接手项目运营的时候,公司不仅账上没有钱了,还欠了近两百万。甚至连我接手当月的工资都是借钱发的。
项目运营的时候,跟大股东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大股东思考的不是如何让企业扭亏为盈,而是担心权力的旁落。当我开始接手业务运营之后,在我的紧盯之下,在团队的努力之下,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了很大的改观,从一个月的两三万收入很快做到了一个月二十几万的收入。眼看着公司的经营就要进入正轨的时候,大股东W先生突然跟我谈话,说是销售团队跟他反映我管他们管得太严,W先生担心团队不稳定,我跟他说团队一两个人有意见很正常,他以团队稳定第一为由,跟我说让我休息一段时间。于是我便顺理成章地离开了这个我第一个参与投资并满怀信心的项目。
当我决定离开的时候,我知道我犯下了很多错误。然而在仔细思考之后,我又发现,我并不是一无所获,正是这样的一个项目,让我学会了很多,让我知道了天使投资的难处,又似乎窥到了天使投资的门道。据说后来W先生把那个项目的经营权卖给了别的公司,获得了维持生存的资金,但是在我的心中,这个项目早已经失败了。
虽然项目失败了,但是在我看来,这是一次成功的“失败投资”经历,古人都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对此我深信不疑。这一次失败的投资经历让我对于看人,看业务,看方向,看运营,看得更深了,看得更具体,也更理性了。正是这样的一次经历,让我在之后的投资中有了更多的参考。
商克伟 天使投资人,啄木鸟俱乐部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