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利用大数据改进政府服务受到包括工商部门在内越来越多政府部门的关注。本文首先就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必要性进行了探讨,进一步对目前工商部门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如何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的建议。
关键词:工商部门 大数据 市场监管
对工商部门而言,一方面拥有历史积累的海量、权威市场主体信息资源优势,另一方面传统市场监管模式已经严重滞后于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发展的新形势以及事中事后“严管”新要求,工商部门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需要进一步探索发展。
一、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是适应新形势的必然选择、降低监管成本的必然要求、创新工作方式的必然结果,有助于填补监管漏洞和空白、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一)适应市场监管工作新形势的必然选择
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有利于破除各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孤岛,通过数据的挖掘分析,较为准确地预判市场监管风险点,提高监管和服务的精准度,是适应市场监管工作的新形势的必然选择。
(二)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能的必然要求
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大数据的预测功能,把握各类市场主体的特征,有效地开展预测和风险预警进行精准监管,化解监管人员业务水平的限制,是降低监管成本、提升市场监管的有效性的必然要求。
(三)创新监管服务方式的必然结果
国家层面高度重视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强调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是响应国家号召,以改革创新思维促进市场监管模式创新、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务实之举和必然结果。
二、工商部门在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当前各级工商部门已经开始重视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但由于新事物的發展需要长时间的探索,具体工作中还面临着诸多问题。
(一)无效数据亟待修复
确保数据有效性是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前提。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可用数据、失真数据、僵尸数据、错误数据等可以避免的无效数据混杂在海量数据中,亟待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修复并采取方法阻止无效数据的产生,否则会对大数据发挥效应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二)信息孤岛现象严重
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法制条件下,目前的市场监管工作中,市场主体的监管信息、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处罚信息等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数据难以归集共享和互联互通,信息孤岛现象普遍存在。对于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市场主体,各部门自扫门前雪,无法形成更大的震慑力,不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
(三)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数据分析是大数据监管发挥作用的关键,而专业的大数据人才是做好数据挖掘分析工作的保证。大数据涉及法律、会计、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的专业知识,运用大数据实施监管是一门交叉科学,对大数据人才的要求自然也较高,但目前相关人才极为缺乏,大数据的开发和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限制。
(四)大数据利用极欠缺
目前,现有的业务系统平台仍只停留在简单对企业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经营范围等有限的数据进行采集和统计阶段,远远未完成对数据进行有效整合、分析、评价、控制和应用,距离融合其他政府部门的相关数据和网络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形成自动分析模型和分析规则这个目标仍很遥远。
三、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的对策
通过对工商部门在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中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笔者对工商部门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以下的建议。
(一)严格数据录入,修复无效数据
对于工商部门内部数据,要严格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并采取电子化手段克服纸质档案造成的数据不可用的缺陷。对于来自其他政府部门的外部数据,要严格数据采集,比如采取专人负责、统一平台录入等措施,确保共享的信息的准确性。
对于早期数据,采取人工定期复查、异常信息核查、企业自查的方式进行及时修正,充分利用企业年报、双随机抽查等时机,做好无效数据的修复。
(二)统一数据标准,共享监管信息
规范标准,严格数据采集一致性是市场监管信息共享的基础保障。要破除信息孤岛,首先,自上而下建立统一的标准,包括数据格式、指标内容、采集生成流程、报送应用规定等,保证数据采集的统一性和标准性。同时,建立静态和动态信息的分析模型,处理好多部门各类数据之间的复杂关系,有效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利用率,完善监管信息数据的共享。
(三)关注人才培养,鼓励探索创新
一方面招录或引进优秀的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相关人才,配备专员从事市场监管与大数据执法统计工作,促进信息技术与市场监管工作在实践中互融共进。另一方面就是对现有市场监管人员在加强日常业务培训的同时加强的大数据培训,鼓励探索创新,使基层监管人员能够主动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加强数据运用,完善综合分析
一方面推进顶层设计,形成完善的大数据发展规划,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实现、大数据统一应用平台有效的运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支撑,形成大数据运用的完整体系。另一方面在财政上予以资金支持,大数据系统的开发和利用,都需要资金的大量投入。最后借助大数据技术完善大数据综合运用,建立可量化的市场风险预警体系,进而将个体特征与总体规律进行对比分析,加强对异常群体的关注度,提升监管精准度。
英国学者维克托在《大数据时代》一书的开篇中指出,“大数据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以及理解世界的方式,成为新发明和新服务的源泉,而更多的改变正蓄势待发……”工商部门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必然会遇更多新的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加强探索。
参考文献:
1.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尼思?库克耶.大数据时代[M].盛杨燕,周涛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19.
2.王达.美国互联网金融与大数据监管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6.
3.张晓强,杨君游,曾国屏.大数据方法:科学方法的变革和哲学思考[J].哲学动态,2014(8).
4.陈海疆,陈秀新,焦勇,刘晓青.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市场监管工作转型研究[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5,(2):30-35.
关键词:工商部门 大数据 市场监管
对工商部门而言,一方面拥有历史积累的海量、权威市场主体信息资源优势,另一方面传统市场监管模式已经严重滞后于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发展的新形势以及事中事后“严管”新要求,工商部门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需要进一步探索发展。
一、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的必要性
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是适应新形势的必然选择、降低监管成本的必然要求、创新工作方式的必然结果,有助于填补监管漏洞和空白、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一)适应市场监管工作新形势的必然选择
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有利于破除各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孤岛,通过数据的挖掘分析,较为准确地预判市场监管风险点,提高监管和服务的精准度,是适应市场监管工作的新形势的必然选择。
(二)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能的必然要求
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大数据的预测功能,把握各类市场主体的特征,有效地开展预测和风险预警进行精准监管,化解监管人员业务水平的限制,是降低监管成本、提升市场监管的有效性的必然要求。
(三)创新监管服务方式的必然结果
国家层面高度重视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强调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是响应国家号召,以改革创新思维促进市场监管模式创新、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务实之举和必然结果。
二、工商部门在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当前各级工商部门已经开始重视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但由于新事物的發展需要长时间的探索,具体工作中还面临着诸多问题。
(一)无效数据亟待修复
确保数据有效性是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前提。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可用数据、失真数据、僵尸数据、错误数据等可以避免的无效数据混杂在海量数据中,亟待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修复并采取方法阻止无效数据的产生,否则会对大数据发挥效应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二)信息孤岛现象严重
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法制条件下,目前的市场监管工作中,市场主体的监管信息、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处罚信息等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数据难以归集共享和互联互通,信息孤岛现象普遍存在。对于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市场主体,各部门自扫门前雪,无法形成更大的震慑力,不能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
(三)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数据分析是大数据监管发挥作用的关键,而专业的大数据人才是做好数据挖掘分析工作的保证。大数据涉及法律、会计、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的专业知识,运用大数据实施监管是一门交叉科学,对大数据人才的要求自然也较高,但目前相关人才极为缺乏,大数据的开发和应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限制。
(四)大数据利用极欠缺
目前,现有的业务系统平台仍只停留在简单对企业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经营范围等有限的数据进行采集和统计阶段,远远未完成对数据进行有效整合、分析、评价、控制和应用,距离融合其他政府部门的相关数据和网络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形成自动分析模型和分析规则这个目标仍很遥远。
三、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的对策
通过对工商部门在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中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笔者对工商部门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以下的建议。
(一)严格数据录入,修复无效数据
对于工商部门内部数据,要严格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并采取电子化手段克服纸质档案造成的数据不可用的缺陷。对于来自其他政府部门的外部数据,要严格数据采集,比如采取专人负责、统一平台录入等措施,确保共享的信息的准确性。
对于早期数据,采取人工定期复查、异常信息核查、企业自查的方式进行及时修正,充分利用企业年报、双随机抽查等时机,做好无效数据的修复。
(二)统一数据标准,共享监管信息
规范标准,严格数据采集一致性是市场监管信息共享的基础保障。要破除信息孤岛,首先,自上而下建立统一的标准,包括数据格式、指标内容、采集生成流程、报送应用规定等,保证数据采集的统一性和标准性。同时,建立静态和动态信息的分析模型,处理好多部门各类数据之间的复杂关系,有效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利用率,完善监管信息数据的共享。
(三)关注人才培养,鼓励探索创新
一方面招录或引进优秀的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相关人才,配备专员从事市场监管与大数据执法统计工作,促进信息技术与市场监管工作在实践中互融共进。另一方面就是对现有市场监管人员在加强日常业务培训的同时加强的大数据培训,鼓励探索创新,使基层监管人员能够主动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加强数据运用,完善综合分析
一方面推进顶层设计,形成完善的大数据发展规划,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实现、大数据统一应用平台有效的运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支撑,形成大数据运用的完整体系。另一方面在财政上予以资金支持,大数据系统的开发和利用,都需要资金的大量投入。最后借助大数据技术完善大数据综合运用,建立可量化的市场风险预警体系,进而将个体特征与总体规律进行对比分析,加强对异常群体的关注度,提升监管精准度。
英国学者维克托在《大数据时代》一书的开篇中指出,“大数据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以及理解世界的方式,成为新发明和新服务的源泉,而更多的改变正蓄势待发……”工商部门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必然会遇更多新的问题,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加强探索。
参考文献:
1.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尼思?库克耶.大数据时代[M].盛杨燕,周涛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19.
2.王达.美国互联网金融与大数据监管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6.
3.张晓强,杨君游,曾国屏.大数据方法:科学方法的变革和哲学思考[J].哲学动态,2014(8).
4.陈海疆,陈秀新,焦勇,刘晓青.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市场监管工作转型研究[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5,(2):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