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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颁布,则进一步为中小学实施法治教育作出了指引。加强和改善青少年法治教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中小学校面临的现实而紧迫的课题。本刊将持续关注法治教育的创新实践与思考,并欢迎一线教师赐稿。
摘 要 文献研究表明,我国法治教育存在重视不够、内容枯燥、资源散乱等亟待破解的难题。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应重申以“公民”培育目标引领法治教育方向,重视法治思维与信仰的形塑,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拓展法治教育路径。
关 键 词 高中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文献研究
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编码 A
文章编号 2095-1183(2016)11-00-04
2016年6月28日,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颁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在义务教育学段设置“道德与法治”课程,高中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或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时。在此背景下,如何将法治教育融入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成为一线教师面临的重大课题。我们在文献研究中发现,虽然我国中学生法治教育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重视不够、内容枯燥、资源散乱[1]、师资匮乏[2]等亟需破解的难题。为此,我们从法治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三个方面,对相关文献的观点进行了梳理,期望能激发老师们更多的思考。
一、重申“公民”培育目标,引领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方向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明确高中阶段的目标为“使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可见,《大纲》以培养具有一定法治素养的公民为目标。虽然这一目标由来已久,但实践中往往被忽视,因此,我们认为需要“重申”培育“公民”的法治教育目标。对此,国内有一些共同的声音。
吉林大学法学院姚建宗认为,我国的社会法治教育的出发点与归宿必须确立为“公民”教育,即以符合现代民主、法治和宪政的精神实质与原则诉求的现代人——“公民”为最终的目的追求。我国的社会法治教育,不能将教育目的确立为超出一般公众身份的自我认知与社会角色认同水平的“道德完人”或者“圣人”,必须立足于现实的生活真实与公众的人格预期和道德自觉状态,以合格的“公民”及其人格的培育和教养为起码要求而展开。[3]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张晓燕提出,社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的发挥,有待于作为其构成主体的个体公民身份的激活。[4]她倡导法治教育就是要培育与国家治理需求相互匹配的公民身份。
法治教育的目标终归是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无论是从人权还是人性(二者存在同一性)来说,培养社会需要的合格“公民”应是社会对人性和人权的尊重。我们反对把法治教育的目标狭隘地定为培养遵纪守法的人。片面强调“顺从”的法治教育,培养不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公民,也不利于国家的法治建设。当然,只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的“唯利”式教育也不是完整的公民教育。我们主张将培养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都“激活”的公民,作为思想政治课程开展法治教育的目标。
公民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主体,脱离公民的法治教育必然会迷失方向。为法而教,无异于舍本逐末。法治教育的最终目的绝不能是守住“法”的圣坛,而必须回归育人的本义。
二、重视思维与信仰的形塑,凸显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重点
对于法治教育的内容,目前学术界围绕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主要分为两大阵营。一是义务侧重说。苏百泉认为,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治的人性基础、法治社会的建设、转型社会的特殊性等方面分析论证看,公民法治教育应该以义务意识的培养为重心。[5]这一观点也是多次普法教育的核心观点,在强调国家意识,重视集体精神的时期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但在我国社会转型,国家发展需要全面唤醒公民意识的时代背景之下,持这一观点的人越来越少。二是权利侧重说。万志昂认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仅包含法律知识的教育和普及,还是一个权利意识的熏陶和权利文化的教育和感染过程。[6]权利侧重说的观点对于反对过分强调义务的旧的法治教育观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其认识仍是偏激、片面的。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法治教育研究的深入,学界逐渐从学术“偏激”走向理论“和谐”。教育家李镇西提出了权利和义务统一说,他主张中小学法治教育至少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让他们明白“法治”赋予自己的权利。二是引导孩子从小树立公仆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7]他认为这才是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真正含义,这样的教育才是培养公民的教育。刘萍律师也主张,我们不仅应当让孩子们懂得他们应有的权利,国家对他们特殊的保护,还应当让孩子们懂得遵守社会规则及法律,懂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社会、家庭、学校共同的责任。[8]
如果仅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来探讨法治教育的内容,虽然抓住了法治教育的核心,但视角未免偏小。杨恭田、吴彭有主张,基础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内容应突出三个方面:一是法律规范的认知,二是法治思维方式的培养,三是坚定法治信仰。[9]这一概括比较全面,较之法律制度的“灌输”层次显然有了提升。我们的近邻日本相当重视将青少年法治思维的训练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将其纳入正规教育体系。从中我们可以借鉴的是,从法律常识的旧常态过渡到法治思维的新常态,从满堂灌的旧常态转变到参与式研究型学习的新常态,从单纯的课堂教学转变到立体化教育的新常态。[10]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界定为“法律常识、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律制度”,并要求“在不同学段的教学内容中统筹安排、层次递进”。对于高中阶段法治教育内容,《大纲》除要求全面拓展法律常识、法律制度外,还要求加大法治原则、法律理念的教学深度,注重增加教育教学的实践性、参与性和思辨性,结合现实案例、法治实践,着重引导学生理解、认同法律背后的价值、宗旨,注重法治意识的培养。显然,高中生的法治教育绝不能仅停留在常识性教育层面,而应通过增强法治教育的实践性,实现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形塑。 掌握一定法律常识的“通晓型”公民已不能适应我国社会转型、法治建设的需要。新型大国建设要求社会成员不但要通晓法律知识,还要将法治作为一种行为习惯,一种精神操守,做到知行合一,“形神兼备”。法治教育应摆脱普及性的、低层次的常识教育,迈向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更高点。这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
三、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拓展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路径
教无定法,不同的教学内容,不同的教学对象和教学主体都应有不同的教学方法。对于法治这一特定的教学内容,其教育方法也应“独树一帜”。《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学校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拓宽教育途径,创新教育方法,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而要更好地实现上述“三全”,我们可以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
1.挖掘教材资源,浸润法治教育
赖兆杰认为,“教科书为我们在思想政治课中加强法制教育提供了很好的教材。”[11]在《浅谈高中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的加强》一文中,他例举了高中思想政治教材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周贵才主张,“挖掘法治教育素材,讲授法律知识。”[12]陈爱宏老师也主张,“充分挖掘教材中蕴含的法治教育因素。”[13]而赵淑荣老师《在思想政治教学中渗透法治教育》一文则通过例举加分析的方法,阐述如何在教学中合理利用文本资源,渗透法治教育。
如何变“教材”为“学材”,为法治教育服务,需要思想政治课教师对教材进行二次开发,合理取舍,巧妙切入。如可以围绕不同主题,对教材的法治教育资源进行重新整合,二次开发;也可在原有教学目标的基础上拓展法治教育目标,一石二鸟,润物无声;还可组织学生利用“法治宣传日”,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改革说到底就是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的过程,开发利用好学生身边的课程资源,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的熏陶,是非常经济高效的法治教育浸润路径。
2.引入法治案例,增强情境体验
思想政治课堂效益的提高有赖于其情境的质量,而案例的引入可丰富情境体验,增强价值认同。周贵才老师主张,“分析法律案例,培养学生守法维权能力,”[14]他认为案例教学生动、形象,能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而案例的情境化更能使学生融入其中,在情境体验中学习胜过任何形式的“灌输”。赖兆杰老师认为,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处理好知与行的关系问题……知是基础,行是目的。李先军、张晓琪的研究表明,美国教师善于创设案例情境,增强学生情感体验[15]。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如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将真实的法治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法治案例的引入,情境化的法治教学,能为学生提供“VR”般的法治场景,增强法治教育的现场感,有利于学生在真实的体验中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做到知行统一,实现思想政治课的德育目标。需要注意的是,法治案例的引入一定要有针对性和教育性,不能为案例而案例。
3.营造教育环境,强化法治信仰
任何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环境中,并受环境的影响,环境对于法治教育具有重要作用。赖兆杰老师认为,加强法制教育,必须突出“依法治国”的时代主题,这是主张法治教育应关注的时代大环境。[16]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在事例选择、情境设置上照应法治国家建设的时代步伐,要借用大背景,激活小课堂,小中见大,把学生的生命价值与国家的建设使命进行完美融合,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养成。陈爱宏老师认为,“教师(应)身体力行,做好法治表率”。[17]“师者,人之模范也。”师为表率,才能营造一个真实可信的法治环境,强化学生对法治的信仰。身为人师,不应忽视我们也是法治文化环境的一个元素,是享受者,更是建设者。无声的环境对人的影响往往是深刻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于增强学生的法治信仰意义重大。
事实上,教师不但要参与法治教育的小环境建设,也要关注时代、社会大环境。《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要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我们认为,法治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能是一般性的理论阐释或简单的逻辑推导,必须利用好一切教育资源,而开发资源是利用资源的前提。我们应在开发中利用,在利用中完善,不断丰富法治教育资源,不断提高法治教育实效。
综上所述,我们要突破法治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的瓶颈,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层次与水平。面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所提的新要求,我们还有许多创造性的工作要做。相较国民法治教育这一宏大工程,我们或许过于渺小。但“小乃大之端”,我们理应从“小”处着手,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参考文献:
[1]杨春芳,汪莉.关于中学生法制教育现状的调查[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3(08):31.
[2]李臣.刍议中小学法治教育[J].法制与社会,2014(35):230.
[3]姚建宗.当代中国的社会法治教育反思[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1(07):70.
[4]张晓燕.国家治理背景下的公民身份及法治教育[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15(09):90.
[5]苏百泉.培养义务意识:公民法治教育的重心.[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01):33-34.
[6]万志昂.当代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权利认同[J].人民论坛,2015(14):110.
[7]李镇西.我看中小学“法治教育”[J].湖南教育A,2015(10):60.
[8]刘萍.让权利与责任同行——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探讨[J].中国校外教育(基教版),2009(7):15.
[9]杨恭田,吴彭有.基础教育中法治教育的内容和举措[J].江西教育,2015(7):28.
[10]汪蓓.日本青少年法治教育改革经验及其启示[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高教版),2015(10):93.
[11][16]赖兆杰.浅谈高中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的加强[J].教师,2011(25):24.
[12][14]周贵才.高中思想政治课渗透法治教育的策略[J].文教资料,2014(33):140.
[13]陈爱宏.高中思想政治课渗透法治教育的策略研究[J].中学教学参考,2015(08):71.
[15]李先军,张晓琪.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历史演进、特点及启示[J].外国中小学教育,2015(05):17-19.
[17]陈爱宏.高中思想政治课渗透法治教育的策略研究[J].中学教学参考,2015(08):71.
(作者单位:江苏省灌南高级中学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江苏连云港 222500)
责任编辑 毛伟娜
摘 要 文献研究表明,我国法治教育存在重视不够、内容枯燥、资源散乱等亟待破解的难题。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应重申以“公民”培育目标引领法治教育方向,重视法治思维与信仰的形塑,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拓展法治教育路径。
关 键 词 高中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文献研究
中图分类号 G41
文献编码 A
文章编号 2095-1183(2016)11-00-04
2016年6月28日,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颁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在义务教育学段设置“道德与法治”课程,高中段思想政治课要设置专门的课程模块,或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时。在此背景下,如何将法治教育融入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培养学生的法治素养成为一线教师面临的重大课题。我们在文献研究中发现,虽然我国中学生法治教育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重视不够、内容枯燥、资源散乱[1]、师资匮乏[2]等亟需破解的难题。为此,我们从法治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三个方面,对相关文献的观点进行了梳理,期望能激发老师们更多的思考。
一、重申“公民”培育目标,引领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方向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明确高中阶段的目标为“使学生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可见,《大纲》以培养具有一定法治素养的公民为目标。虽然这一目标由来已久,但实践中往往被忽视,因此,我们认为需要“重申”培育“公民”的法治教育目标。对此,国内有一些共同的声音。
吉林大学法学院姚建宗认为,我国的社会法治教育的出发点与归宿必须确立为“公民”教育,即以符合现代民主、法治和宪政的精神实质与原则诉求的现代人——“公民”为最终的目的追求。我国的社会法治教育,不能将教育目的确立为超出一般公众身份的自我认知与社会角色认同水平的“道德完人”或者“圣人”,必须立足于现实的生活真实与公众的人格预期和道德自觉状态,以合格的“公民”及其人格的培育和教养为起码要求而展开。[3]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张晓燕提出,社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的发挥,有待于作为其构成主体的个体公民身份的激活。[4]她倡导法治教育就是要培育与国家治理需求相互匹配的公民身份。
法治教育的目标终归是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无论是从人权还是人性(二者存在同一性)来说,培养社会需要的合格“公民”应是社会对人性和人权的尊重。我们反对把法治教育的目标狭隘地定为培养遵纪守法的人。片面强调“顺从”的法治教育,培养不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公民,也不利于国家的法治建设。当然,只强调权利而忽视义务的“唯利”式教育也不是完整的公民教育。我们主张将培养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都“激活”的公民,作为思想政治课程开展法治教育的目标。
公民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主体,脱离公民的法治教育必然会迷失方向。为法而教,无异于舍本逐末。法治教育的最终目的绝不能是守住“法”的圣坛,而必须回归育人的本义。
二、重视思维与信仰的形塑,凸显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重点
对于法治教育的内容,目前学术界围绕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主要分为两大阵营。一是义务侧重说。苏百泉认为,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治的人性基础、法治社会的建设、转型社会的特殊性等方面分析论证看,公民法治教育应该以义务意识的培养为重心。[5]这一观点也是多次普法教育的核心观点,在强调国家意识,重视集体精神的时期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但在我国社会转型,国家发展需要全面唤醒公民意识的时代背景之下,持这一观点的人越来越少。二是权利侧重说。万志昂认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仅包含法律知识的教育和普及,还是一个权利意识的熏陶和权利文化的教育和感染过程。[6]权利侧重说的观点对于反对过分强调义务的旧的法治教育观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由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其认识仍是偏激、片面的。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法治教育研究的深入,学界逐渐从学术“偏激”走向理论“和谐”。教育家李镇西提出了权利和义务统一说,他主张中小学法治教育至少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让他们明白“法治”赋予自己的权利。二是引导孩子从小树立公仆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7]他认为这才是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真正含义,这样的教育才是培养公民的教育。刘萍律师也主张,我们不仅应当让孩子们懂得他们应有的权利,国家对他们特殊的保护,还应当让孩子们懂得遵守社会规则及法律,懂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是社会、家庭、学校共同的责任。[8]
如果仅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来探讨法治教育的内容,虽然抓住了法治教育的核心,但视角未免偏小。杨恭田、吴彭有主张,基础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内容应突出三个方面:一是法律规范的认知,二是法治思维方式的培养,三是坚定法治信仰。[9]这一概括比较全面,较之法律制度的“灌输”层次显然有了提升。我们的近邻日本相当重视将青少年法治思维的训练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将其纳入正规教育体系。从中我们可以借鉴的是,从法律常识的旧常态过渡到法治思维的新常态,从满堂灌的旧常态转变到参与式研究型学习的新常态,从单纯的课堂教学转变到立体化教育的新常态。[10]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核心界定为“法律常识、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律制度”,并要求“在不同学段的教学内容中统筹安排、层次递进”。对于高中阶段法治教育内容,《大纲》除要求全面拓展法律常识、法律制度外,还要求加大法治原则、法律理念的教学深度,注重增加教育教学的实践性、参与性和思辨性,结合现实案例、法治实践,着重引导学生理解、认同法律背后的价值、宗旨,注重法治意识的培养。显然,高中生的法治教育绝不能仅停留在常识性教育层面,而应通过增强法治教育的实践性,实现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形塑。 掌握一定法律常识的“通晓型”公民已不能适应我国社会转型、法治建设的需要。新型大国建设要求社会成员不但要通晓法律知识,还要将法治作为一种行为习惯,一种精神操守,做到知行合一,“形神兼备”。法治教育应摆脱普及性的、低层次的常识教育,迈向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更高点。这既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
三、整合法治教育资源,拓展思想政治课法治教育路径
教无定法,不同的教学内容,不同的教学对象和教学主体都应有不同的教学方法。对于法治这一特定的教学内容,其教育方法也应“独树一帜”。《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学校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拓宽教育途径,创新教育方法,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而要更好地实现上述“三全”,我们可以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
1.挖掘教材资源,浸润法治教育
赖兆杰认为,“教科书为我们在思想政治课中加强法制教育提供了很好的教材。”[11]在《浅谈高中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的加强》一文中,他例举了高中思想政治教材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周贵才主张,“挖掘法治教育素材,讲授法律知识。”[12]陈爱宏老师也主张,“充分挖掘教材中蕴含的法治教育因素。”[13]而赵淑荣老师《在思想政治教学中渗透法治教育》一文则通过例举加分析的方法,阐述如何在教学中合理利用文本资源,渗透法治教育。
如何变“教材”为“学材”,为法治教育服务,需要思想政治课教师对教材进行二次开发,合理取舍,巧妙切入。如可以围绕不同主题,对教材的法治教育资源进行重新整合,二次开发;也可在原有教学目标的基础上拓展法治教育目标,一石二鸟,润物无声;还可组织学生利用“法治宣传日”,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改革说到底就是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的过程,开发利用好学生身边的课程资源,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的熏陶,是非常经济高效的法治教育浸润路径。
2.引入法治案例,增强情境体验
思想政治课堂效益的提高有赖于其情境的质量,而案例的引入可丰富情境体验,增强价值认同。周贵才老师主张,“分析法律案例,培养学生守法维权能力,”[14]他认为案例教学生动、形象,能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而案例的情境化更能使学生融入其中,在情境体验中学习胜过任何形式的“灌输”。赖兆杰老师认为,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处理好知与行的关系问题……知是基础,行是目的。李先军、张晓琪的研究表明,美国教师善于创设案例情境,增强学生情感体验[15]。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如法庭模拟)、角色扮演、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将真实的法治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法治案例的引入,情境化的法治教学,能为学生提供“VR”般的法治场景,增强法治教育的现场感,有利于学生在真实的体验中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做到知行统一,实现思想政治课的德育目标。需要注意的是,法治案例的引入一定要有针对性和教育性,不能为案例而案例。
3.营造教育环境,强化法治信仰
任何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环境中,并受环境的影响,环境对于法治教育具有重要作用。赖兆杰老师认为,加强法制教育,必须突出“依法治国”的时代主题,这是主张法治教育应关注的时代大环境。[16]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在事例选择、情境设置上照应法治国家建设的时代步伐,要借用大背景,激活小课堂,小中见大,把学生的生命价值与国家的建设使命进行完美融合,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养成。陈爱宏老师认为,“教师(应)身体力行,做好法治表率”。[17]“师者,人之模范也。”师为表率,才能营造一个真实可信的法治环境,强化学生对法治的信仰。身为人师,不应忽视我们也是法治文化环境的一个元素,是享受者,更是建设者。无声的环境对人的影响往往是深刻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于增强学生的法治信仰意义重大。
事实上,教师不但要参与法治教育的小环境建设,也要关注时代、社会大环境。《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要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我们认为,法治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能是一般性的理论阐释或简单的逻辑推导,必须利用好一切教育资源,而开发资源是利用资源的前提。我们应在开发中利用,在利用中完善,不断丰富法治教育资源,不断提高法治教育实效。
综上所述,我们要突破法治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的瓶颈,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层次与水平。面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所提的新要求,我们还有许多创造性的工作要做。相较国民法治教育这一宏大工程,我们或许过于渺小。但“小乃大之端”,我们理应从“小”处着手,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参考文献:
[1]杨春芳,汪莉.关于中学生法制教育现状的调查[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3(08):31.
[2]李臣.刍议中小学法治教育[J].法制与社会,2014(35):230.
[3]姚建宗.当代中国的社会法治教育反思[J].大庆师范学院学报,2011(07):70.
[4]张晓燕.国家治理背景下的公民身份及法治教育[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15(09):90.
[5]苏百泉.培养义务意识:公民法治教育的重心.[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01):33-34.
[6]万志昂.当代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权利认同[J].人民论坛,2015(14):110.
[7]李镇西.我看中小学“法治教育”[J].湖南教育A,2015(10):60.
[8]刘萍.让权利与责任同行——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探讨[J].中国校外教育(基教版),2009(7):15.
[9]杨恭田,吴彭有.基础教育中法治教育的内容和举措[J].江西教育,2015(7):28.
[10]汪蓓.日本青少年法治教育改革经验及其启示[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高教版),2015(10):93.
[11][16]赖兆杰.浅谈高中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的加强[J].教师,2011(25):24.
[12][14]周贵才.高中思想政治课渗透法治教育的策略[J].文教资料,2014(33):140.
[13]陈爱宏.高中思想政治课渗透法治教育的策略研究[J].中学教学参考,2015(08):71.
[15]李先军,张晓琪.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历史演进、特点及启示[J].外国中小学教育,2015(05):17-19.
[17]陈爱宏.高中思想政治课渗透法治教育的策略研究[J].中学教学参考,2015(08):71.
(作者单位:江苏省灌南高级中学连云港市教育局教研室江苏连云港 222500)
责任编辑 毛伟娜